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药品高质量发展

2022-03-29 06:10孔繁圃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 2022年2期
关键词:临床试验药品新冠

孔繁圃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孙春兰副总理赴药审中心调研座谈会为契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尊重科学、遵循规律,全力做好新冠疫苗药物应急审评工作,不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药审中心把新冠疫苗药物、儿童药审评工作等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切入点,集中力量、统一指挥、重点突破,努力抓出成效。

(一)全力推进新冠疫苗药物应急审评

一是认真落实孙春兰副总理在药审中心调研和座谈会部署要求,严守药物研发安全有效标准,全力加快重点药物应急审评审批,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新冠重大疫情提供科技保障。药审中心第一时间学习传达调研座谈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梳理新冠药物应急审评工作进展情况,对重点品种按照“一药一策一团队”原则,逐个制定应急审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上市审评技术标准,确定上市审评工作节点,制定上市审评倒排时间表、路线图,形成《新冠药物上市审评工作方案》,已应急批准新冠病毒中和抗体联合治疗药物安巴韦单抗注射液及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上市,用于新冠肺炎患者,另外批准51个新冠病毒治疗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二是优化“早期介入、持续跟踪、主动服务、研审联动”全天候应急审评审批工作机制,加速推动4个新冠疫苗附条件批准上市,27个疫苗品种获批开展临床试验,新冠疫苗药物审评取得重大突破。三是全力支持国产新冠疫苗纳入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使用清单”,主动服务疫苗企业,提供全程指导,与WHO积极沟通,推动2款国产新冠疫苗接连“入世”,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展现了疫苗应急审评审批的“中国质量”和“大国担当”,为全球携手战胜疫情注入了强大信心。四是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扩产保质保供相关工作,创新工作模式,深入江苏、北京、安徽等地新冠疫苗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指导、现场办公,研究解决技术问题,高效完成扩产能应急审评工作,扩大了疫苗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接种需求。五是全面深度参与国际交流,推动我国新冠疫苗研发注册标准与国际接轨,为助力全球抗疫贡献了宝贵的中国药监智慧、中国药审力量。

(二)多措并举支持儿童用药研发创新

一是深入科研单位、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进行调研,了解儿童药研发存在的问题,协调各方共同破解儿童用药难题。二是设立“儿童用药”特殊标识,实施优先审评,项目管理专人对接,督导审评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三是加大儿童用药审评标准体系建设力度,累计发布12个指导原则(表1),指导儿童用药科学研发。四是开展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儿童用药信息规范化增补工作,已发布两批品种清单,现已启动第三批修订工作。五是在药审中心网站开设“儿童用药专栏”,加大鼓励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公开儿童用药政策法规、指导原则、培训资料等信息。2021年累计完成47个儿童用药技术审评(包含35个上市申请、12个补充申请),儿童用药安全性、可及性持续提升。

表1 已发布儿童用药指导原则清单

(三)着力建设公开透明的审评机制

一是建立审评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制定《药品审评审批信息公开管理办法》[1]《药审中心技术审评报告公开工作规范(试行)》[2],发布《2020年度药品审评报告》[3],提高审评工作透明度。2021年已公开新药技术审评报告501个。二是持续推进审评信息公开。在药审中心网站增设“优先审评公示”和“突破性治疗公示”等栏目,对申请人关注度高的加快品种信息予以公开,同时上线异议解决系统,开通对审评结论提出异议的通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一网通办”要求,以建设整体联动、高效便民的网上服务平台为目标,对药审中心网站进行升级改造。新增儿童用药、行政受理服务、指导原则、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eCTD)等专栏,增强审评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信息检索的便利性和信息更新的时效性,不断满足公众和申请人诉求。

二、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持续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改革红利逐步显现,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通过数量创历史新高。2021年承办药品注册申请同比增加12.81%,审结各类药品注册申请同比增加18.50%。按时限完成审评审批率达到98.93%,实现历史性新突破。

(一)创新药审批数量再创新高

药审中心积极总结应急审评成功经验,并将其运用到创新药的审评工作中去,起草了《加快创新药上市申请审评工作程序》,为创新药提供“早期介入”等服务,对外帮助申请人提高申报资料质量、少走弯路,对内强化审评任务管理督导力度,确保创新药第一时间完成审评上市,惠及患者急需,保障人民生命安全。2021年审评通过46个创新药,其中有5个同类首个(First in Class)药品获批上市,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首次批准两款CAR-T药物(阿基仑赛注射液、瑞基奥仑赛注射液)上市,在细胞治疗领域实现“零”的突破。2020~2021年创新药审评通过情况见图1。

图1 2020~2021年创新药审评通过情况

(二)临床急需境外新药上市持续加快

目前已发布的三批境外已上市临床急需新药名单共计81个品种,已有51个品种批准上市或完成审评,3个品种正在进行技术审评,27个品种待申报。2021年共有13个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包括8个罕见病用药,见表2)获批上市,进一步满足了临床急需,让患者更快用上救命药。

表2 2021年临床急需境外新药批准情况

(三)优先审评效率大幅提高

坚持聚焦药品临床价值和临床急需,将新药好药纳入优先审评程序,较常规审评程序其审评时限缩短了70个工作日。2021年共有115件注册申请纳入优先审评审批程序,审结优先审评任务246件,审评通过131个品种,优先审评按时限完成率高达95.15%,再创历史新高。

(四)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更加高效

通过加强沟通交流和审评任务督导,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按时限完成率达到99.87%,全力加速新药研发进程。共承办属于默示许可的临床试验申请2451件,其中中药52件、化学药品1576件和生物制品823件。完成临床试验申请审评和默示许可2304件,其中中药49件、化学药品1462件和生物制品793件。

(五)一致性评价工作扎实推进

一是优化申报路径,提高申报效率,新增药品规格补充申请直接申报一致性评价路径。二是对化学仿制药参比制剂目录进行动态管理调整。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在药审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一致性评价注册申请的最新要求和共性问题,更好地服务和指导申请人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已累计发布参比制剂目录49批,共4677个 品 规(1967个 品种)。其中已经包括注射剂参比制剂1253个品规(477个品种)。2021年承办一致性评价申请908件(口服固体制剂316件、注射剂592件),完成一致性评价申请审评审批1436件(口服固体制剂550件、注射剂886件)。一致性评价按时限审评完成率高达98.80%。累计通过和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693个,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仿制药的迫切需求。

(六)临床试验管理跃上新台阶

一是首次制定并发布《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GVP)[4],将临床试验药物纳入GVP管理,健全药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受试者保护。二是规范完善临床试验期间风险管理机制,基于风险,构建临床试验安全信息处理的三级处理方式,保护受试者安全。三是优化新冠疫苗药物临床试验期间监管模式,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测评价,实施有效风险管控。四是首次对我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现状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发布《中国新药注册临床试验现状年度报告(2020年)》[5],得到业界广泛好评,助推中国新药临床试验高质量健康发展。五是完善药物警戒系统,构建实现临床试验期间安全信息评估与风险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为保障临床试验期间受试者安全提供坚强支撑。

(七)核查检验协调机制更加通畅

一是加强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完善《药品注册核查检验启动工作程序(试行)》[6],确保启动工作程序顺利落地实施。二是持续纵深推进审评与核查检验定期沟通工作,不定期召开核查检验沟通协调会,及时高效解决核查检验堵点、难点、焦点问题。三是合规信息台账和研发生产主体合规管理库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充分掌握启动核查任务风险情形分布情况,科学制定基于风险启动核查任务评判标准,高效管理合规审查任务,实现闭环管理和信息可追溯。

(八)eCTD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是起草并由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实施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申报的公告》[7],药品注册申报从纸质向电子转变迈出重要一步。二是完成eCTD技术规范、实施指南等指导原则的修订完善,为企业电子申报资料提供了技术指导和标准遵循。三是制定公告发布后的宣讲解读和培训实施计划,设计了培训课程,与中国药品监督管理研究会联合举办近2000人参加的eCTD申报宣讲会,为促进申请人开展eCTD工作提供便利。四是在药审中心网站开通eCTD专栏,集中公开与eCTD相关的国内外指导原则、培训动态、共性问题等,供申请人查阅使用。五是完成eCTD受理系统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药品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相关工作,打通了数据壁垒,实现从申报、受理、审评、审批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九)其他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落实《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8]要求,建设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并正式运行。2021年已有325个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在中国上市药品专利信息登记平台登记信息1476条,共涉及药品1090个(按批准文号统计);已公开专利声明959个(共涉及942个药品),其中一类声明783个、二类声明65个、三类声明175个、四类声明97个。

二是优化原辅包与制剂关联审评审批程序,完善原辅包审评任务分配原则,向申请人同步公示审评进度信息,对外发布通告和共性问题答复,积极回应申请人关切,改进完善相关工作。2021年原辅包平台登记公示原料药、药用辅料和药包材共31 940件,包括原料药14 387件、药用辅料5013件、药包材12 540件。其中,通过技术审评的原料药10 884件、药用辅料2542件、药包材6719件。

三是加强指导研发服务,满足申请人在创新药不同研发注册阶段的沟通需求。2021年共接收沟通交流会议申请4450件,处理沟通交流会议申请3946件,组织召开面对面或视频电话会议326次。此外,自开展工作以来,针对136个新冠疫苗、74个新冠化学药物、52个中和抗体以及58个中药等相关品种提出的沟通交流申请,药审中心已组织沟通交流9900余次。

三、支持和推动中药传承创新发展

(一)完成“三方”抗疫成果转化

按照国家药监局有关工作方案,充分发挥以中医药院士和抗疫临床一线专家为主的特别专家组的指导作用,完成“三方”抗疫成果转化,批准清肺排毒颗粒、化湿败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上市,彰显了中国特色的抗疫优势,为新冠肺炎治疗提供更多选择。

(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审评技术标准体系

落实改革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要求,探索构建中医药“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技术标准体系。一方面,针对新的中药注册分类,主动研究专业审评技术要求的体系框架,梳理有关申报资料要求、技术指导原则、审评要点的制定需求;另一方面,充分调动业界和学术界专家的积极性,通过专题研讨、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最大程度凝聚行业共识,并将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到指导原则和审评要点的制定当中,保证各类中药能报能审。新法规体系下,围绕“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构建,已发布施行25项中药审评技术要求、指导原则及相关工作方案,另有14项正在起草制定。

(三)推动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研发

基于“三方”审评实践,逐步探索适合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审评程序和技术标准,制定了说明书相关指导原则和审评要点,起草完成了中药专家审评委员会组建方案、管理办法、审评程序与流程等文件,完成了第一批中药专家审评委员会的遴选工作。

(四)加快中药新药申请审评进度

在多种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鼓励下,中药新药上市申请呈现出连年增长的态势。2021年受理14件,审评通过13个(其中,1类创新药10个、3.2类古代经典名方3个),中药新药上市申请是近五年来最多的一年。加快确有临床价值的中药新药审评,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

四、加强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审评标准体系更加完备

持续加强以技术指导原则为核心的审评标准体系建设,2021年发布87个指导原则(其中,临床药理33个、临床26个、药学13个、非临床10个、多学科3个、生物统计2个),圆满完成“十四五期间新制修订指导原则300个”第一年的工作目标。开展审评标准体系建设以来累计发布指导原则361个,覆盖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等多个领域,目前国内指导原则已基本形成技术标准体系,为医药产业的创新发展和药品审评提供科学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持续深化ICH工作

一是深度参与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协调会(ICH)工作,国家药监局发布ICH指导原则实施适用公告6个,明确7个ICH指导原则的实施时间点。截至目前,已落地实施53个ICH指导原则,实施比例达84.1%。二是在国家药监局的领导下,积极开展竞选工作,国家药监局成功连任ICH管理委员会成员,既是国际社会对我国药品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的认可,也是我国药品监管国际化的里程碑事件。三是持续参与ICH议题协调工作,各ICH指导原则的专家、核心工作组成员参加工作组电话会议累计达387场。

药审中心持续开展以流程为导向的科学管理体系建设,制度标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评流程更加清晰、审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中心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以问题为导向、流程为主线、制度建设为抓手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体系基本形成。

(三)流程导向审评体系更加科学

药审中心持续开展以流程为导向的科学管理体系建设,制度标准体系和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审评流程更加清晰、审评审批效率明显提高、中心服务意识显著增强,以问题为导向、流程为主线、制度建设为抓手的药品审评审批工作体系基本形成。目前科学管理体系8个子课题(任务受理、任务分配、专业审评、综合审评、书面发补、沟通交流、专家咨询、核查检验)的试点建设运行良好,科学管理体系制度计划制修订28个,已发布制度17个,58项改革措施稳步推进。总结流程导向审评体系的建设成果,起草了《药品技术审评质量管理规范》(GRP),推进药审中心药品良好审评实践建设。以此为新起点,按照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继续发挥以流程导向科学体系建设工作机制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发现新问题,研究新措施,持续推进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

(四)大力支持药品分中心开展工作

加快推进分中心开展审评业务工作,推动实现与药审中心业务工作“四个统一”,即统一业务管理、统一审评系统、统一审评标准、统一审评团队。一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分中心建设工作,班子成员多次带队赴分中心现场办公,推动分中心加快推进筹建和业务工作,并派出人员进驻分中心,指导分中心建设工作。二是在分中心开展上市后变更培训,与分中心企业开展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导分中心开展区域内企业一般技术性问题解答,推动地区企业创新医药发展。三是组织分中心人员来药审中心参加业务培训,协调分中心针对辖区内的创新药召开沟通交流会议,已组织两个分中心召开了3次面对面会议、14次视频会议。四是组织分中心逐步参与药品审评工作。

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认真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制定《药审中心党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成立督导组指导各党支部利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推进学习教育,指导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学习情况交流分享。

二是积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公众和申请人“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将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惠企利民十大项目”中,涉及药审中心为责任单位的4个项目作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确立了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审评、鼓励儿童药研发创新、推进审评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沟通交流机制、持续提升服务申请人质量等25个办实事项目,不断满足业界和公众诉求。

三是统筹抓好中央、国家药监局党组巡视整改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各项工作,通过建章立制、优化流程、加强督办等手段协调并推动解决整改过程的难点、堵点问题。

四是开展重点任务专项监督。对疫情防控、原辅包关联审评审批、新冠疫苗审评审批等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推动药品审评制度改革重要工作落地见效。对于药审中心审评暂停品种的暂停原因、纳入突破性疗法程序的品种依程序沟通交流执行情况等开展常态监督,着力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压实责任。

五是持续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落实上级纪检组织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要求,制定药品注册申请人行为合法合规承诺书。组织员工进行利益冲突情况报告,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持股清查工作,推动建设清正廉洁的审评审批环境。

六是坚持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定了年度廉政文化建设方案,每两月编印1期《廉洁审评教育专刊》,每月向全体员工推送廉洁警句,每周开展“党纪碎碎念”,大力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六、积极推动援藏援疆工作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安排部署,药审中心积极发挥技术审评优势,积极推进援藏援疆工作。持续加强与西藏、新疆两地药监局沟通交流,面对面探讨援藏援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援藏援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药审中心班子成员带队赴新疆、西藏开展实地调研和座谈,针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的需求开展培训和座谈交流,为民族药申请人答疑解惑,帮助其厘清新药研发思路和技术审评的要求,持续做好对民族药申请人的技术指导和注册申请服务。

七、结语

新时期,人民群众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有更高期盼,医药行业对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审评工作有更高要求,药品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建设仍然任重道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新的一年,药审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的十九大和历次会全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孙春兰副总理调研座谈会部署要求,抓好“十四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药审中心党的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加大审评队伍建设管理力度,扎实做好新冠疫苗药物应急审评工作,全力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有序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不断提升药品审评体系和审评能力现代化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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