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的发展的突飞猛进,“上网冲浪”已经不再是九十年代与本世纪初期精英化群体的专属,越来越广大的群体接上了宽带线、进入了互联网,而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新一代的我们也见证了互联网频繁的更新迭代。
但是互联网的普及也凸显出了许多的问题,例如电信犯罪、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等。媒介素养的语义也随着实践的发展渐渐扩大,成为一系列问题的代名词。重视公民媒介素养问题,通过教育提高公民媒介素养,已经成为了构建我国文化强国、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一环,也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的重要之举。
其中新浪微博作为一个21世纪初的阶段性的互联网社交产品,使用场景广泛,已经从最初的追星交友的平台,发展成为许多舆情的发源地。
目录
1.“家长伪造血衣栽赃教师”案概述
2.正确认识媒介素养问题——传播裂变
3.关于“家长伪造血衣栽赃教师”中公众媒介素养的思考
3.1 公众媒介素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3.2在信息消费素养层面存在的问题
3.3在信息生產素养层面存在的问题
4.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4.1 网络推手的影响
4.2媒体传播的影响
4.3 媒体情绪化报道的影响
4.4 公众媒介素养较低
5.提高公众媒介素养的途径
5.1加强对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5.2加强媒体工作者的媒介素养教育
1.“家长伪造血衣栽赃教师”案概述
2020年5月30日,广州市小学生家长在其昵称为”的微博账户上报告了他们女儿的班主任对导致学生吐血的学生的体罚@小岛的海”这引起了广泛关注,微博上的搜索量达到了数亿次。
5月31日凌晨1时44分,广州白云警方报案称,经过调查取证,海报刘承认其女儿因体罚而吐血,凌晨2时被老师威胁殴打,并向老师支付6万元。这些阴谋都是为了扩大影响而故意编造的谎言。照片中的衣服“血迹”实际上是化妆品和水,他的女儿目前情绪很好。与此同时,在调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了刘涉嫌雇人进行网上炒作的相关证据。
昨日(11月20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刘某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刘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监禁,缓刑两年。760元雇人炒作在线微博点击量5.4亿次
2019年12月,刘认为女儿在学校受到了体罚,先后在班级微信群、时刻和微信签名中向老师发布了诅咒、辱骂和威胁性言论和图片。
2020年3月28日,刘继续编造虚假信息,例如他的女儿被老师体罚,并通过微博向老师索要看护费。同年5月30日,刘在微博上发布了他的女儿被班主任体罚吐血的消息,并上传了血淋淋的衣服和鞋子的假照片。
为了增加互联网上的关注度,刘向马(被判刑)支付了760元,用于增加粉丝、喜欢和转发等服务。此后,马云将该业务转包给一家非法在线平台,导致微博转发140至10000多次,《广州市彝族小学体罚哮喘儿童吐血抢救》被网民阅读5.4亿次,讨论19.6万次,造成互联网和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2.正确认识媒介素养问题
媒介素养由英国学者汤普森和李维斯于1933年在《文化和环境:批判意识的培养》一书中首次提出,随后美国媒介素养研究中心于1992年对媒介素养作出如下定义:媒介素养主要是指社会公众在面对不同媒体时所表现出选择能力、理解能力、评价能力等等。此后,随着媒介形态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媒介素养这一概念也开始不断完善和发展。现阶段,随着5G技术和以网络手机为代表的新媒体设备的不断发展,媒介素养的含义和要求也发生了变化在新媒体环境下,媒介素养主要是指社会公众认识媒介、使用媒介以及评价媒介的能力等,主要包括如何使用大众传媒发展自己、判断媒介信息的意义和价值等等。
本文基于彭兰教授的见解,主要从媒介使用素养、信息消费素养、信息生产素养、社会参与素养这三个角度分析“家长伪造血衣栽赃教师”案中媒介素养的体现。
3. 关于“家长伪造血衣栽赃教师”中公众媒介素养的思考
3.1 公众媒介素养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家长伪造血衣栽赃教师”案中,在公众的媒介使用素养层面,学生家长在网上编造并且发布不实信息,公开诽谤他人,说明了公众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够意识到已构成侵权的行为。
3.2在信息消费素养层面存在的问题
此条微博被微博大V转发后,成为了新闻热点。并且网民在情绪的煽动下,百万次转发,极大增强了案件的传播力,并一度登上了微博热搜榜。说明了个人在社会化媒体的时代,个人对信息的真实性的把控能力仍然欠缺。
3.3在信息生产素养层面存在的问题
学生家长对于自己发布的信息没有进行把关的责任,在事情发酵后,仅仅有一小部分网友保持理智,持着“让子弹飞一会”的态度,不跟风站队。大部分网友都未能谨慎对待“转发”的再传播行为,甚至直接“人肉”老师的私人信息,公开工作单位,进行肆意辱骂等行为。
4.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
4.1网络推手的影响
在该案件中,学生家长曾向马某支付760元购买增粉、点赞及转发等服务,网络推手的推波助澜,致该微博被转发140万余次,#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至吐血抢救#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并且被网友阅读5.4亿次,讨论19.6万次,引发了网络及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网络推手虽然明知面对不合理的客户需求应该拒绝,但在激烈的竞争及其营利性经济属性下,其手段越来越倾向于反向操纵,制造虚假话题,歪曲事实,造恐慌和事件,散布谣言等手段,来煽动网民情绪和情感,并使自己获利。但网络推手不一定就是逐利的代名词,提高网络推手的法律意识和媒介素养,他们也有传播正能量的积极作用,面对社会上的真善美事件,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在公益宣传、公权力监督、危机公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扩大新闻事件在社会传播中的正能量影响。
4.2媒体传播的影响
媒体传播注重时效,在该条微博被大V转发后,许多新闻团队利用微博发现了新闻线索,并且大小的新闻媒体都转载了该条新闻,引发大家的关注。并且在社交媒体平台上,由于每个人都可以传播信息,但每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不同,发布的内容信息以社交媒体平台对文字、图片和视频数量的要求为准,他们不能时刻呈现事件。媒体对此事件进行跟进采访,但大部分的报道都局限于对事件本身的再述以及对当事人的直接采访。而有小部分有影响力的媒体采访到了当事教师以及学校,当事教师声称“我也是受害者”却没有拿出有力反驳的证据以及校方的闪烁其词,使报道并没有平息舆论,反而更增添了一把火,使事件不断升温,最终形成当日的新闻爆点,引向舆论的高潮。
4.3 媒体情绪化报道的影响
在该微博登上热搜榜时,许多媒体利用转发新闻合集、短视频剪辑等再现了许多曾发生过的与该案件相关的教师体罚学生的案例。公众总会站在弱势群体的一边,因此许多网友把被煽动的共情情绪带入到该则案件中,并自愿加入到帮助学生家长讨伐教师、学校甚至教育局的队伍当中。
4.4 公众媒介素养较低
在面对煽动性的新闻时,公众容易马上把矛头对准案件中的谴责对象,而在新闻的真实性还未得到确认的前提下,这种做法极易误伤并且也会给案件里的当事人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因此在新闻爆点出来时,不妨让子弹再飞一会,让自己的正义感不被虚假新闻辜负。
5.提高公眾媒介素养的途径
5.1加强对公民的媒介素养教育
青年是人一生发展的关键时期,是三观形成的重要时间段。而学校教育占青年受教育比重的绝大部分。因此在学校中开展提高媒介素养的专题课,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培养媒介素养高的优质公民。而对于中老年群体来说,社会也有责任通过开展社区讲座提高他们的防范网络谣言的能力,让他们不掉队,跟上时代的发展要求。
5.2加强媒体工作者的媒介素养教育
在这个媒体去中心化的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以及享用者。打铁还需自身硬,因此媒体的专业从业人员更需加强建设自身的权威性,提高媒体的公信力,不断与时俱进,学习与日俱新的传媒知识,提高引导舆情的能力。
作者姓名 马欣怡,2000年10月25日,女,广东省,本科,专业方向:广播电视编导。
[1] 傅晓晖.后真相时代关于公众媒介素养的思考——以“周口盗婴案”为例[J].西部广播电视,2020,41(23):28-30.
[2] 李冲.新媒体环境下公众媒介素养教育研究[J].新闻研究导刊,2020,11(21):14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