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劳动创造幸福”的逻辑探析

2022-03-25 00:04孙琳琼河北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300401
宁夏党校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劳动者劳动发展

孙琳琼,丁 凯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劳动对于谋求人民幸福的重要性。“劳动创造幸福,实干成就伟业”[1],“劳动是一切幸福的源泉”[2]。“劳动创造幸福”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题中之义,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领会和把握中国现代化建设规律的理论自觉。新时代新征程,从历史、理论、实践三条逻辑进路全面理解“劳动创造幸福”的科学内涵,有利于在全社会树立正确劳动观,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有序推进提供价值指引。

一、“劳动创造幸福”的历史逻辑:党百年奋斗一贯遵循的执政旨趣

总结党百年以来的成就和经验是开启新时代新征程的迫切需要,从百年奋斗史诗中,才能认清过去何以成功、明确未来以何成功。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呈现出错综复杂状态,发生了一系列重要转折,而我们党伟大之处在于始终把“劳动创造幸福”作为执政的重要旨趣,贯穿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树立为劳动人民谋求幸福的初心

近代中国深陷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囹圄,百病缠身,广大劳动人民深处险恶境地,毫无幸福可言。尽管无数仁人志士开展了各种救亡图存的理论探索与实践探索,但组织涣散、主张庞杂的社会行动难以解决内嵌于中国大地的根本问题。因为“若在没有组织没有生机的社会,一切机能,都已闭止,任你有什么工具,都没有你使用他作工的机会。这个时候,恐怕必须有一个根本解决,才有把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都解决了的希望。”[3]李大钊在“问题与主义”论战中点明了根本解决之道:全部社会问题都需要建立一整套系统性的纲领和目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主要依靠广大劳动人民消灭旧世界,由劳动者阶级重建新国家并实现对新生国家的领导和建设。由此,党带领劳动人民开始了浩浩荡荡的革命实践。

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在全社会开展宣传和启蒙,主动组建工农组织,因势利导地引领劳动人民建立武装、开展工农运动。大革命时期,党以科学理论和信仰热情唤醒民众的幸福企盼,以中国社会的针对性调查研究为基本依据,坚持对劳动群众的直接领导,发展和壮大自身,为党领导劳动人民开展革命、谋求幸福提供了组织力量。大革命失败后,党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创建并领导革命根据地建设,以局部执政和武装斗争为主要方向,组织和激励劳动者参加斗争。在后续革命过程中,党以“党政军民学有机结合”为建构组织体系的底层逻辑,以建立统一战线为壮大力量的基本思路,以人民军队“打仗、筹款和做群众工作三位一体”为开展革命的具体形式,依靠灵活的土地政策凝聚分散的农民和小生产者,将经济组成复杂的劳动阶级统一起来发展生产、支持革命,同时吸引大批先进知识分子加入革命队伍,不断培养、教育、锻炼他们,最终将其塑造成重要的革命力量。

总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战略上以先进的理论指导带领广大劳动人民追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在策略上注重不同阶段的经济基础和社会阶级的具体利益需求,结合不同时期社会矛盾变化调整革命方向,领导广大劳动人民最终推翻旧有社会关系,为争取劳动性质变革、实现劳动人民解放、谋求劳动人民幸福奠定了最根本的社会条件。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代表广大劳动人民执政的初步探索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长期战乱和社会动荡致使国民生产力极度薄弱,广大劳动人民的物质文化渴望难以得到满足。如何在基础建设薄弱和资本匮乏的情况下壮大国力,实现广大劳动人民对幸福生活的迫切愿望,成为摆在党面前的时代任务。作为新中国的建立者和执政者,党首先围绕所有制问题完成了三大改造,劳动者获得了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社会地位,极大程度激发了生产积极性,在现实意义上获得了创造幸福生活的社会生活条件。经过近30年不懈求索,党领导劳动人民取得重要建设成就:建立起比较完备的工农业体系,城乡、地区之间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教文卫等事业全面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不断完善,广大劳动者的权利得到保障,地位显著提高。劳动人民充分感受到社会主义带来的极大尊严和机会,通过自身辛勤劳动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对幸福生活的需求。这一时期,党针对人民主体利益进行了细致周密的制度设计,这些制度脱胎于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实践,同时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基础、划定了底线、规定了方向。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为劳动人民幸福生活奠定物质基础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经验使党深刻认识到,人民幸福建立在高水平生产力基础上。没有生产力的发展,人民幸福就难以实现;没有与生产力水平相匹配的生产关系,生产力就难以发展。为此,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充分结合经济发展客观规律与中国社会现实条件,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强调今后一切工作都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围绕这个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在生产要素系统中,劳动者具有关键作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初期确实促进了社会生产快速发展,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弊端的日益凸显,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损害,阻碍了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新时期要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为此,党中央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调整收入分配等关系,以此刺激劳动者的生产自主性。以农业为例,改革开放前我国农业生产受制于土地集体化和“重工轻农”,农业建设资源紧张,农民劳动主动性受挫,农业生产力水平无法得到充分发展。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广大农民如获新生,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释放,冲破了农业生产水平低下的历史困局。在此后40多年的发展中,党和国家依据不同阶段的现实条件,不断制定和完善发展政策,不断激发广大劳动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带领广大劳动人民艰苦奋斗。中国由此迎头追上时代发展的快车,创造出人类社会发展奇迹,为人民幸福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劳动创造幸福”成为建构美好生活的“底色”

长期以来,中国共产党从不同时代的发展大势和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出发,团结和带领劳动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不断推动劳动生产力水平提升的同时取得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极大程度提高了劳动者的生活水平,为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前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充分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将谋求人民幸福作为重大任务,借助于对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深刻反思,深入分析美好生活的价值导向、发展模式等重大问题,为美好生活构建具体方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幸福不会从天降,美好生活靠劳动创造。”[4]人民不仅渴望享受更高水平的社会财富,更对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层关切;人民渴望用双手推动社会发展,在共建中实现共享,在劳动中创造价值、实现幸福。因此,美好生活不是历史决定论逻辑下的遥远目标,而是基于主客观条件的现实生活意义的不断展开。美好生活包含两个维度:幸福是人民通达美好生活的主观呈现,劳动是人民通往美好生活的现实条件;劳动是创造幸福的源头活水,是成就美好生活的基础;美好生活必然要求在劳动中创造幸福。一百年来的伟大变革是广大劳动人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打拼出来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建设成就是广大劳动人民用自己艰苦奋斗筑造而成的,改革开放以来的快速发展是广大劳动人民用自己的不懈努力创造出来的,新时代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的实现必然也要通过广大劳动人民的劳动才能最终实现。“劳动创造幸福”俨然构成了美好生活的“底色”。

二、“劳动创造幸福”的理论逻辑:内嵌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成过程

劳动作为“创造人本身”的自由活动,应当被视为人类幸福的基础性原则和活动方式,因为“‘劳动的绝对自由’是劳动居民幸福的最好条件”[5]。幸福是个体对自身状况的积极感受,这种感受取决于现实的人的需要的满足程度。党的十九大将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判断人民美好生活的基本评价标准,深刻反映出党中央对谋求人民幸福做出的时代回应。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劳动创造幸福”内嵌于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生成过程。

(一)在劳动中实现获得感

获得感是劳动者衡量劳动付出与劳动成果之间符合程度的主观感受,它所指的并非简单获得某种物品的价值,而是劳动者真正重视和期待的生活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只有在对象性活动中才能得以确证,这种对象性的活动首要表现为有自觉意识的劳动。饱腹者得到食物并没有实现获得感,因为这既不是他的需要,也不是他的劳动成果;当某物为人所需、又可以凭借劳动获得时才会触及获得感。因此,获得感既强调劳动创造财富,也强调这些财富是人所追求并且能够主观确证的成果。唯物史观认为,人的活动总是依托于一定社会结构和关系,人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是在现实社会历史中生成的关系。无论是劳动生产力的持续发展或是人的自由本质力量的彰显,都必须建立在合理社会关系之上。因此,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劳动者才能有机会充分创造和享受经由自己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在见证自己的本质力量的过程中实现劳动带来的获得感。

获得感能否顺利生成受外部因素的影响最大,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塑造一种值得信任和认同的稳定安全的外部环境,那么劳动就如同无根之木,难以为劳动者带来充分获得感。社会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和谐有序的社会劳动关系是人民能够在劳动中实现获得感的关键。一百年来,党和国家始终立足于社会经济现实情况和阶级状况,针对广大劳动人民所想所盼,不断调整社会劳动关系,为广大劳动者解决后顾之忧,提升劳动预期。近年来,人民关切的生活内容也愈渐深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6]。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抓住人民群众对获得感的渴望,带领人民群众辛勤劳动,坚持供需协同并举的发展思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巩固和扩大实现人民获得感的物质基础;把人民关切的重点问题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突破点,为实现人民获得感提供制度保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让全体人民创造和享受高质量文化生活。人民群众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已然感受到劳动带来的获得感。

(二)在劳动中创造幸福感

幸福感在安全感和获得感的基础上生成,是人对自身生活状况感到满意、希望长期保持的主观感受,体现着人们对生活的积极倾向。从对象性关系来看,安全感和获得感凸显劳动的“回报”,幸福感则凸显劳动的“付出”:当人们劳动是为了满足自身需要时,他能感到的最多是安全感和获得感;当人们赋予劳动以远大的目标和追求,将个人劳动与社会发展联系在一起时,劳动就触及了幸福感。从这个意义上讲,满足安全感和实现获得感是劳动的手段,创造幸福感是劳动的最终目的。

人世间一切幸福都源于劳动和创造。创造幸福的劳动是为他人奉献的行为,而不是为自身谋利的行径。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蝇头小利绞尽脑汁,却往往忧心忡忡;而那些甘于付出的平凡劳动者却能够收获满满的喜悦和幸福。这是因为劳动不仅是为个人创造幸福,更是为社会、为人类创造幸福。马克思认为:“经验赞美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是最幸福的人”[7]。当人们不局限于为自身谋求有限私利,而是着眼于为他人实现福利时,那么劳动的重担就不会把我们压倒,我们在劳动中也就可以收获最大程度的幸福。劳动是对当前的突破和对未来的创造,为社会发展、为实现美好生活而劳动的人最有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为人民谋幸福的,人民群众什么方面感觉不幸福、不快乐、不满意,我们就在哪方面下功夫,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8]当人们为他人谋福利、为美好生活而劳动时,正契合了劳动的最高价值指向,此时劳动也最能够创造幸福感。社会主义制度为广大人民在劳动中创造幸福感提供了根本的制度前提。相比于资本主义国家为私利而劳动,我国从根本上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目的,因而在不同时期和不同领域,广大劳动者的劳动创造与创新成果总是能够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支持。因为在的党领导下,劳动既是自身价值的实现,也是对社会发展进步的贡献,这是我们党历经百年峥嵘依然能屹立不倒、愈挫愈勇、不断强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新时代新征程,广大劳动者要坚定历史自信,以社会价值为导向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在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最大程度创造自己的幸福感。

(三)在劳动中满足安全感

安全感是人的需要得到满足后产生的主观感受,是人类本能的心理状态之一。安全感来源于人们对于衣食无忧、生存状况稳定可持续的心理需求,可以表现为生命安全、利益安全、关系安全等,但归根到底是以物质生活条件安全为基础。物质条件无法保证,人就会产生“不安全感”,其他需要就会退居其次,社会就难以实现进一步发展。实际上,“从不安全到安全”的感觉变化正是通过劳动实现的。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9]。为此,现实的人开展劳动,创造保证生命安全的物质条件。在劳动中,人类为自己创造延续生命、维持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获得最基本的安全感,同时也为从事其他社会活动奠定物质基础。

满足人民安全感必须以劳动为基础,通过劳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不断创造更多社会财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10]。对于现实的人来说,幸福包含身体健康、吃饱穿暖、心情愉悦等要素,这些都要以充沛的物质财富为前提。否则,安全感就无法实现,获得感和幸福感更无从谈起。同时,相对于获得感和幸福感而言,安全感最简单却又最复杂,从食有其获、居有其家的基础生理需求,到幼有所育、医有所疗、老有所养等高质量生活需求,安全感的不断提升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见证与缩影,经济社会发展是满足安全感的必由之路。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针对人民群众在不同时期的现实需求,始终带领广大劳动人民辛勤耕耘,在劳动中推进我国生产力水平稳步持续提升,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安全感随之不断跃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长期奋斗所得出的历史经验,立足于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始终把握经济建设这个根本问题,不断为满足人民安全感提供物质保障。现阶段人民仍然离不开对物质财富的需要,并且随着近年来物质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提升,人民安全感延伸到生活中更多方面,如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安、网络隐私、金融投资、社会保障等,对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由此,要紧紧依靠人民的辛勤劳动推动经济向更高质量发展,创造更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条件,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满足安全感,为实现获得感和幸福感奠定现实基础。

三、“劳动创造幸福”的实践逻辑:新时代谋求人民幸福的现实路径

回顾百年峥嵘,我们党始终谨记初心,在不同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广大人民艰苦奋斗,使我国各项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在极大程度上提高了人民幸福指数。离开了劳动这个密码,我们就不可能找到实现人民幸福的奥秘。实现伟大奋斗目标,开创幸福美好未来,要求全党上下深化对“劳动创造幸福”的认识,直面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问题,积极探索谋求人民幸福的实践路径。

(一)推动全面改革走向深入,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

劳动是一种社会性活动,任何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劳动行为都必然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生产关系的制约。就社会层面而言,必须构建与社会发展水平和劳动主体利益相契合的社会劳动关系,让广大劳动人民在劳动中共创共享成果。这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劳动与幸福相统一的必由之路。世界经济发展史表明,劳动关系是否和谐是影响经济发展、财富积累和分配公正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抓住社会劳动关系这一要害,直面影响社会劳动关系和谐的各种问题,在推进全面改革走向深入的过程中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为人民在劳动中创造幸福奠定体制机制保障。

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在稳步持续增长的同时,社会劳动关系也正在不断改善。但也应当看到,新的历史条件下,劳动者诉求也更加多元,劳动关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影响劳动者幸福的不和谐因素。随着数字经济不断发展,新兴技术引发劳动方式的深刻变革,许多新型劳动关系代替了传统劳动关系,数字经济背景下新型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有待进一步重视。所以,全党上下要牢牢把握好新发展阶段社会各领域的结构性矛盾,以劳动者最关切的问题为抓手构建更加和谐的社会劳动关系。一方面,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既要明确市场中各种产业和企业主体的发展规范和行为边界,也要保证劳动者获得的劳动报酬与劳动付出相匹配,促进各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健康发展,让劳动者和企业共享发展成果。另一方面,要注重需求侧管理,发挥政府的统筹和协调功能,既要理顺优化市场供求结构,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水平;也要构建和完善反垄断机制,保证和谐稳定的市场环境和劳动关系,不断促进新时代劳动关系和谐发展,为劳动者的幸福保驾护航。

(二)宣扬劳动模范事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劳动观

唯物史观认为,人是社会属性的存在物,社会结构和社会意识对人的生存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在这个意义上,“劳动创造幸福”能否成立依赖于人们对待劳动形成何种社会共识。错误劳动观会导致人们无法正确认识劳动与幸福的内在一致性,产生逃避和厌恶劳动的消极情绪;正确劳动观有利于引导人们正确看待劳动的价值和力量,激励人们积极劳动,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幸福生活。

回顾历史,在我们党带领广大劳动人民奋斗的历程中涌现出一大批不同领域的劳动模范,为党和国家创造了不朽功勋,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新时代新征程,要大力弘扬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劳动观。“劳动最光荣”肯定了劳动形式与劳动内容的统一。尽管劳动者从事不同的工作内容,但劳动实质上只有形式区别,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强调“劳动最光荣”既是对劳动者主体身份的肯定,也是维护社会公正的要求。“劳动最崇高”肯定了劳动个体性与集体性的统一。任何个体劳动同时也是社会劳动,只有把个人劳动与社会联系起来,劳动才会变得有意义;只有从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角度出发,劳动才会变得无比幸福。“劳动最伟大”肯定了劳动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人类伟大之处就在于不断通过劳动创造出灿烂文明,写下属于自己的历史。党的百年成就无一不是劳动人民创造的,这正是劳动最伟大的生动书写。“劳动最美丽”肯定了劳动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人们在劳动过程中不断把握社会历史必然性,以有限生命创造无限的生活图景。大力宣扬劳动模范事迹,引导树立正确劳动观,有利于凝聚价值共识,“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11]。

(三)紧紧依靠劳动者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创造幸福

人的主体性与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之间具有密切联系,没有现实的人的能动性活动,矛盾自身无法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在这个意义上,历史就是人类劳动的历史,是人通过劳动不断扬弃社会“过去时”、把握社会“现在时”和预见社会“将来时”的历史。就主体维度而言,必须充分发挥劳动主体的能动性,依靠劳动者的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和创造性劳动创造幸福。首先,辛勤劳动是创造幸福的基本要求。从古至今,一切财富都是广大劳动者辛勤劳动的果实;新时代创造新的伟大成就,更要紧紧依靠劳动者的辛勤劳动。劳动付出与劳动回报从来都是相伴而生的,坚持辛勤劳动就是强调劳动者“实干”的力度。所以,劳动者要反对形式主义和虚谈劳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脚踏实地从事劳动,以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的精神成就伟大事业。其次,诚实劳动是创造幸福的重要保障。只有坚持诚实劳动,经济发展才能稳步前进,社会秩序才能有条不紊,幸福才能真正实现。坚持诚实劳动就是强调劳动者要秉持“真干”的态度,增强自身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始终以主人翁姿态诚实劳动,自觉将个人劳动与社会发展要求、人民根本利益联系起来。再次,创造性劳动是创造幸福的关键力量。人类社会的进步归根到底是创造性劳动的产物,与创造创新能力的发展程度相统一。在创造性劳动中,人们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彰显潜藏力量,不断通达自由全面发展。坚持创造性劳动就是坚持“巧干”的方法,把握事物的内在特质,深入掌握劳动内在规律并灵活运用。广大劳动者要积极开拓创新思维,以社会发展现实问题为出发点,在为推进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创造更高质量的幸福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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