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铁海燕 张璐静 鹏 卓
(中国人民银行海西州中心支行 青海海西 817099)
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产业变革的大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金融业纷纷落地,金融科技迅速发展,推动金融行业发生着深刻变革。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也对金融科技的工作开展提出了更多要求,并相继出台了《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及《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明确了发展金融科技的工作目标与路径,为商业银行指明了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新道路。近年来,青海省海西州银行业金融机构也紧跟金融科技蓬勃发展的态势,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积极布局“金融+科技”创新发展,推动金融机构数字化进程。借助金融科技手段,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探寻金融服务的创新方法,丰富金融服务品种,拓展金融服务渠道,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克服了传统金融服务质量差、用户规模小、业务单一等问题,金融供给能力持续提升,客户体验持续改善,真正起到了利用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服务于百姓生活,不断促进海西州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各商业银行运用信息技术和网络资源,拓展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网上银行等线上服务,并完善了预订、叫号、填单等服务流程;整合线下资源,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挥线上线下渠道融合优势,实现了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提升了跨渠道服务水平。另外,在标准化服务的基础上,通过整合各业务优质渠道资源,加强协同合作,将传统金融和顾客衣、食、住、行的实际需要相结合,并利用软件程序设计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技术,形成了“青嗨购商城”“智慧食堂”“智慧生活”等商业模式,进一步扩大和拓展了业务服务范围和业务渠道,形成了开放协作、共利共赢的新金融生态系统。以某商业银行格尔木支行为例,依托“悦生活”服务平台,扩大校园、物业等服务场景建设,开展水、电、煤、宽带等社会公共服务的代办缴费业务,智能渠道替代率超过90%,客户满意率持续提升。打造了青海拉面专业服务平台“青实惠”,开通了线上点餐、聚合缴费等便民服务,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与企业合作,打通了移动银行、网络银行、微信银行等金融服务通道,一站式满足客户生活所需,打造了一个互利互惠、共生共赢的网络金融生态圈。自“青实惠”平台上线以来,服务商户总计100户,交易量71.68万笔、交易额近906万元。
各商业银行充分运用金融手段创新服务流程、创新金融产品设计,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在经营流程方面,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影像识别等信息技术优化改进网点布局方式和业务处理流程,有效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限,提高了网点运营效率。在客户服务方面,以客户实际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发展轻型化服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客户聚集效应,减少金融边际成本,提高金融效率和社会服务效率,建立为民生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实现了对内整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联系客户与合作机构。以某商业银行海西州分行为例,持续推进网点布局、智能设备优化建设,升级网点硬件环境。截至目前,海西州辖内共配备STM(智慧柜员机)机共32台,总计交易笔数达到813053笔,单台日均交易笔数达290笔,离柜率61%,大幅缩短了业务办理时长,提升了服务效率;为智慧校园项目打造“聚合支付”平台,全校师生可以通过该平台完成多场景的服务功能,包括学校的生活实名认证、缴费消费、场馆出入、校园缴费、咨询查询等,让生活更加便捷、高效。
各商业银行不断提高金融惠民能力,以金融科技成果惠及民生为根本宗旨,以拓宽金融服务半径、打通金融机构“最后一公里”为理念,借力通信基础建设,充分发挥移动网络优势,为“三农”和偏远地区特别是农牧区偏远地区,提供安全、便利、有效、特色的金融科技服务。将金融科技创新服务深入到百姓群众中,逐步扩展了金融服务在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领域的场景建设,同时运用移动金融、场景感知技术等新方式探索金融惠民服务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在社会保障、健康诊疗、公共事业等日常活动中的便利性,实现了金融便民服务的广覆盖。以某商业银行海西州支行为例,在辖区建设惠农服务网点16个,为偏远地区农牧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存取款、查询、转账等基础金融服务,并利用高科技平台,为话费缴纳、社保基金、交通罚没款、工资代发等业务提供资源共享与协同支持;搭建了信用卡用卡优惠场景,在“云闪付”及微信渠道开展优惠满减活动;推出基于“现金流分析+交叉检验+ALES大数据挖掘+关系型贷款”技术的“FS农户贷款”,有效缓解了农业产业周期长、见效慢、抵押差、农民信贷难的实际问题。截至目前,累计办理“FS农贷”42笔,金额4032万元。
各商业银行以“扶小助微、践行普惠”为重点,借助金融科技手段研发上线各类贷款产品,降低金融服务获取门槛,扎实推进普惠金融。在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高科技公司等重点领域,广泛应用计算机、移动网络、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科技成果,对授信流程和信用评估模型进行改进。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评估公司的资金情况,降低了运营管控成本,提升了信贷投放效果和业务便利性。运用海量资讯管理、智能审计等技术手段,对公司类型、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进行全方位数据分析,有效降低了信息的不对称,及时调整融资企业信用评级,强化了风险排查预警,有效解决了资金风险问题,提升了融资安全性。以某商业银行海西州分行为例,通过运用网络与大数据分析技术,成功打造了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业务所需要的企业质押贷、信用贷、银税贷等线上业务,利息少、手续快、全程线上运作,随贷随还,随还随贷,有效提升了企业信贷申请效率,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难题。截至目前,已累计为26家企业发放1.19亿元授信资金,单笔平均金额458万元,其中为企业发放0.46亿元纾困资金,单笔平均金额2300万元;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发放0.24亿元纾困资金,单笔平均金额91.82万元。
1.留住人才难。银行金融科技人才不仅要有企业管理等学科背景,还需掌握金融基础理论、高新技术产业化等领域专业知识,这些复合型技术金融人才非常短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科技的迅速发展。目前,我国科技人才分布总体呈现出东多西少的格局,东部地区10省、市集中了全国65.6%的科技人才,西部科技人才比重仅占12.7%。金融专业技术人才扎堆集中于一线城市,技术人才大多出自高校、顶级研究所、金融巨头等,金融专业技术人才薪酬水平居高不下,落后偏远的基层领域难以获得金融专业技术人才加盟。另外,基层金融机构没有完善的金融科技人才培养体系,也难于在内部自我培养,影响相关业务的拓展和金融科技工作的发展。
2.政策措施落实难。商业银行的有关经营方针通常是总行及一级分支机构出台,主要是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制定的措施或规定,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基层金融机构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上面临不少困难,而基层金融机构又缺少反映途径能对总分行政策措施提出意见建议,导致政策措施落实困难,基层金融机构缺乏明显积极性去开展科技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在对基层金融机构制定考评措施时,也没有把科技金融服务项目纳入评价系统内。据了解,国有商业银行海西州各支行大部分并未设立科技金融服务的项目,仍受传统商业银行经营收益机制、风险管理和内部管理体系的约束。管理体系建设上也没有紧跟发展改革的脚步,还存在不少真空和盲区,而银行内部金融机构服务运营内网与外联管理也相对松散,遗漏多、隐患多。
1.机构框架零散。一些银行并未根据业务发展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创新管理,通常是由各个部门单独完成创新,但各个业务部门间掌握的资源并不对等,出现工作职责交叉、产品开发研究联合度不足的问题,影响银行的整个产品与创新能力。以某地方性商业银行海西州支行为例,目前共有16个部门,其中涉及产品研发创新部门有5个,占比仅为31.25%,产品研发创新部门的资源不充分,统筹效能低下,整体发展思路有限。
2.创新意识与创新氛围缺乏。目前多数基层银行大多采取借鉴总分行、同行产品来设计产品和服务,产品同质化问题明显,推广业务也只为抢占市场,并没有切实从客户需求入手。对客户市场没有细分,以局部利益入手,在发展进程中只图品牌和影响力,没有重视客户的切身利益,无法有针对性地研发出富有前瞻性和吸引力的银行产品。同时,基层银行缺少创新文化氛围,技术创新往往停留在对既有资产和业务结构的更新与优化之上。
3.创新机制不够完善。基层商业银行业务创新成果大多停滞于贷款业务,以某商业银行海西州支行为例,目前自主业务创新共12项,全部为贷款业务创新。针对科技型公司蓬勃发展,对科技金融服务的要求日益紧迫的现状,基层金融机构提出的金融服务方案难以解决科技型公司的投资需要,因此如何开展金融科技服务已成为商业银行等基层金融机构的迫切任务。
1.总分行对基层银行化解风险的能力指导有限。传统商业银行由于受制于内部各种因素,在辨识、发现和化解风险等方面能力有限,而商业银行总行给基层金融机构的指引也比较有限。受当前体制以及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等因素影响,传统商业银行更关注运营业绩与负债安全,对于创新业务的管理意识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基层金融机构无法为技术金融业务设定相应的风险容忍率,因此基层金融机构对于开展此类金融业务也较为谨慎。
2.信息安全与行业发展趋势不匹配。部分商业银行存在“重业务发展、轻信息安全”思想,尽管配置了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却一人多岗,忽视了科技工作的专业性,人力资源配备薄弱,难以有效保障信息安全的需要。以某商业银行海西州支行为例,目前共有业务及营销人员107人,其中专业科技人员3人,占比仅为2.8%。有的商业银行对存储介质管控不严格,易引起病毒感染,甚至引发重大网络安全风险。
3.新技术发展应用带来风险挑战。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兴科技在金融服务领域中越来越多地应用,人工智能也持续蓬勃发展,对网络安全提出更高要求。云计算技术其所承载的信息资料高度集中,再加上个别云提供商的安全意识较淡薄,安全生产机制与应急处置手段并不健全,业务中断事故时有发生,产生的破坏性超过传统应用环境。大数据本身体量大、类型多、分布广,给安全防护带来重大挑战。
1.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为涵盖金融科技行为和金融科技整个生命周期的技术流程制定完善标准,是有效开展金融技术治理的重要基石,是有效提高金融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将“金融数据”上升为金融数据资产的必要条件。今后应更加关注集成数据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2.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培训研讨会,邀请基层单位参加前沿科技论坛,加强新技术及其应用领域的培训,提高全员数字金融素养。二是加强人才交流。通过轮岗培训或引进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开展双向人才调配和交流,提高当地人才的综合技能。三是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建立适合金融市场的金融科技薪酬和评级体系,培养新型人才队伍。
1.加强产品创新,提升金融市场活力。各金融机构要更加重视科技创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新技术在业务创新中的应用,做好金融产品的整合,努力提高金融活动效率,使金融创新成为转型发展的关键驱动力。
2.加强自主研发,满足日常业务需求。根据基层银行所在地区的特点,省级分行可以鼓励基层银行自主创新产品,提高基层银行的创新意识,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加强产品差异化程度和针对性,使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3.保持沟通,配合产品升级。基层银行应与其省级分行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了解本行产品研发规划,因地制宜,积极争取研发项目试点,寻找适合当地情况的产品。
1.加快金融监管改革。一是牢固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尊重金融科技发展的客观规律,积极推进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现有监管机制和模式,努力确保金融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的安全。从科技监管出发,关注实体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关系,寻找薄弱环节和参照点,严格规范技术行为与金融活动边界,明确科技服务和金融活动的范围,充分运用技术手段,防范利用科技之名进行的违规融资行为,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推动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新兴传媒和金融知识宣传普及月活动,大力传播金融服务知识,以典型案例等形式普及网上支付诈骗等危害资金安全行为的防范措施,不断提高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三是明确监管的内容。除了对传统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外,随着金融技术的发展,金融监管框架应涵盖数字主权、算法监管等内容,实施技术监管和多样化监管手段。采用科技手段,解决传统监管手段所造成的“救济延迟”。积极引导和干预金融技术的创新和应用。及时发现、警告、修复和改进技术漏洞和缺陷,及时发现和堵塞安全风险、设计缺陷、算法漏洞等。
2.建立金融机构的披露、强制保险等系统义务。金融技术的应用,虽然可以帮助金融消费者适当降低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少金融活动中的非理性行为,但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金融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因此,应给予金融机构更多的强制性规定。金融机构的强制性规定应贯穿于金融机构进入市场、经营、退出的全过程。一要建立金融科技信息披露义务。金融机构作为信息披露的主体,明确信息披露的内容十分重要。应当界定和列举披露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核心技术原则,以及实现其服务和产品所需的软硬件科技信息、设备故障和维护的系统。二要建立强制保险义务。强制保险的主要目的在于转移社会责任风险,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稳定社会秩序。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具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随着金融技术的广泛应用,应建立金融科技风险强制保险制度,分散风险,保护金融消费者免受金融科技风险造成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