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协同机制研究

2022-03-23 14:21韩苗苗朱毅然
关键词:跨部门全民协同

韩苗苗,朱毅然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协同机制研究

韩苗苗1,朱毅然2

(1.菲律宾永恒大学 教育学院,菲律宾 拉斯皮纳斯市 1740;2.阜阳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安徽 阜阳 236037)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意义重大,为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不断发展,文章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机制进行研究。文章认为,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领导协同机制不够健全,信息协同机制不完善,监管激励协同机制不全面,保障协同机制不够系统。要推进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不断发展,需要健全跨部门协同领导机制;推进跨部门协同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创新跨部门协同监管激励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

全民健身;全民健康;融合;协同

引言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过程中其目标路径指向两个方面:一方面,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法制体系的完善应在健康性原则下完成,突显公民的健康权利,把健康性原则塑造成融合特征之一;另一方面,融合过程中的主体理应秉持主动健康的观念,打破传统健康治理二元论,破解医疗部门和体育部门在融合路径上存在的时空错位,重塑健康治理一元论,在融合主体、举措、机制等方面形成一体化联动机制,在实践中践行公民健康第一的国家健康观。同时,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之间关系的研究,推动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发展,实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逐渐被我国国民所重视,在此基础上进行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对于我国国民的精神文化和身体素质发展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国家提出“全民健身”的口号,是要增加全民健身的意识,从根本上让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地参加到体育运动中来,以提升人们对健身的兴趣和参与度,增强人们的健身意识,并形成终身健身的习惯。“全民健身”,是在体育行政部门的主导下,惠及全体公民的系统性体育民生工程。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通过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构建出具有我国特色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体育锻炼,逐渐形成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全民健康”,是我国群众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具体实践,是在卫生部门的主导下,惠及全体公民的系统性卫生民生工程,在具体的推进过程中,通过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化解影响我国公民健康的不利因素,最大限度提高公民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水平。“融合”是一个动态的词汇,在自然科学中指两个以上的事物通过化学原理发生聚变,在社会学视域下是指不同的事件或者不同的要素因为某种需要进行汇合,并从简单的联合逐渐向互相渗透、互为一体发展[1]。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是一个动态发展过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全民健康与全民健身互相作用,相互促进,全民健身以不断提升全民健康水平为重要目标,全民健康以全民健身为重要手段,二者在相互渗透的过程中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推进的整体,不断拓展我国体育事业和卫生事业的新格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政府主体、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其中政府主体起主导作用,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当前主要依托政府力量不断推进。而对于政府主体而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不仅涉及到体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还涉及财政部门、规划部门等诸多相关部门,单靠体育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是无法实现其有机融合的,需要多部门共同合作,构建出较为完善的政府协同机制,方能实现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

一、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协同机制的内涵

“机制”一词来源于自然科学中的机械工程学科,原始词义是mechanism,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各国政治改革的不断推进,逐渐应用在社会科学领域。《现代汉语词典》对于机制的解释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指机器发挥其功能需要的构造及工作程序;二是指机体的不同组成部分功能及其相互关系;三是指特定的物理或者化学规律;四是指社会运行中不同系统相互作用的方式和过程。在社会科学领域中,“机制”一词的外延和内涵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对于人类社会而言,机制是社会发展所必需的规章、制度、组织结构等方面形成的完整的体系,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社会发展存在诸多复杂的系统,这些复杂的系统是机制存在的前提,人类社会要不断发展,就需要通过机制协调不同系统的关系;二是协调不同的系统,需要一定的运作方式,这些运作方式的合适与否直接决定机制的优劣。所以从整体看,机制就是为了协调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不同系统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运作方式。这种运作方式可能是有形的,也可能是无形的,但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这些运作方式都会贯穿社会发展系统的全过程,对社会发展目标起到决定性作用。对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而言,其协同机制就是指多元主体的协调运行方式,它主要回答了多元主体如何通过互相合作,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不断发展的问题[2]。

二、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协同机制存在的问题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需要在良好的协同机制下方能实现。近年来,经过一系列的改革,我国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在协同机制构建方面取得了很多成就,但依然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协同机制不够健全

我国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是一个以政府为主体的推进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虽然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也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主要作用需要通过政府主体来发挥。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出现了两个方面的深度改革:一是卫生领域和体育领域在相互合作的过程中出现的横向改革,二是在深度融合的过程当中引发的社会领域及公众观念的变迁。这两个方面的改革,依靠任何一个单独的部门都无法实现,其既需要体育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的合作,也需要财政部门和规划部门的配合。这些部门既有自身单独的职能,也有和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交叉职能[3]。为了发挥各部门的合力,需要在政府的统筹下共同合作,实现部门协同。当前有以下几个问题没有解决:一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内容较为丰富,不同的融合内容需要不同的部门合作,如何对这些融合内容划分责任主体当前尚不清晰;二是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目标不同,针对不同的目标需要采取不同的融合方式,但当前融合的方式较为单一,基本是通过政府强力推动;三是在具体的融合过程中,应该以哪个单位作为主要责任人,当前缺乏明确的规定;四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的信息较为复杂,如何对不同主体信息进行统筹,实现信息共享,尚无清晰的思路。以上四个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就无法构建出完善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统筹机制,实现资源整合。

(二)信息协同机制不完善

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中,不同的主体有着不同的信息需求,尤其是对于很多体育企业而言,只有获得大量的相关信息,才能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做到提前规划,提前布局,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参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但当前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完善。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利益重新整合的过程,不同的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需求,为了保障自身利益,很多利益主体不愿意把对自己有利的信息与其它主体共享,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形成了信息孤岛现象。从横向结构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卫生部门、体育部门、规划部门、财政部门等,这些不同的部门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分别承担着不同的工作任务,在现有绩效考核模式下,无论是单位之间还是单位的工作人员之间,都会产生一定的竞争,为了保护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很多重要信息会被有意无意地隐藏[4]。从纵向结构看,当前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具体负责部门仍然是以体育管理部门为主,在具体的融合过程中,不仅会涉及上下级体育管理部门,而且还会涉及体育协会等主体,不同的层级对待信息共享的处理方式存在一定差别,尤其是涉及经费等方面的信息,一般只会在本单位或者本部门公开。另外,由于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存在职责划分不明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信息数据设置标准的统一,导致在信息化、智能化的宏观社会背景下,不同的单位与公众之间无法通过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编码共享。

(三)监管激励协同机制不全面

监管激励协同机制不全面,导致绩效考核结果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发展相脱节。而且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考核指标和制度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这就使得体育管理部门对于绩效管理工作缺乏足够重视,也没有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评价体系,从而造成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到体育健康管理部门整体运营效率。在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发展动力大部分来自于政府压力,单位之间和部门之间均缺乏足够的动力,其主要成因是我国当前的绩效考核制度的结果。由于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过程中涉及的主体很多,这就导致其任务的广泛性,但无论是对于体育管理部门,还是卫生部门、规划部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都不是其核心工作,其配合与否,都不会对其绩效考核产生太多的影响,这也是当前无论是体育管理部门、卫生部门还是规划部门都对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缺乏热情的主要原因。为了在具体的改革实践中破解这一难题,则必须构建出较为科学的监管激励机制,确保不同的责任主体尽职尽责。但当前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监管激励机制均不够完善。从政策层面看,虽然国家和地方层面均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不断发展,但政策的核心均是压实责任,很少涉及监管激励的内容。从经济层面看,根据国家社科基金“我国政府购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的制度安排与路径选择”项目组的调查,在我国绝大部分地区,无论单位或者个人,均缺乏必要的奖惩措施。当前尤其缺乏跨部门追责问责机制,导致在具体的改革实践中,无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及时的追责问责[5]。所以,从整体看,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监管激励协同机制是非常不全面的,不同的单位和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安排,无法在具体的改革实践中监管激励不同的利益主体,提升其参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影响了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可持续发展。

(四)保障协同机制不系统

要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不断发展,需要系统的保障协同机制。但当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宣传机制不协同。当前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宣传工作,主要由体育管理部门负责,无论是卫生部门、财政部门还是规划部门很少参与其中。宣传力量较为薄弱,宣传方式较为单一。从投入机制看,当前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的投入主要由政府负责,但当前大部分地方政府,尤其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经费都较为紧张,无力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改革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社会主体和市场主体参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动力不足,导致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投入机制较为单一。二是法治机制不够健全。为了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各级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但从政策内容看,约束力较为有限。例如在谈到经费保障时,大部分地方政府虽然都提出要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提供资金保障,但对于相关资金占地方政府收入的比例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政策弹性较大,导致很多政策出现选择性执行[6]。三是从执行机制看,我国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改革仍然主要通过科层制实现,一般是上级部门在政策制定完成以后,通过科层传导,由下一级部门来负责执行。这种政策执行模式的优点在于连贯性强,但缺点也较为突出,社会认可度较低,在具体的政策执行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执行阻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效果。

三、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机制创新

(一)健全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要实现不同部门的有机协同,必须不断健全跨部门领导机制,各级政府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协同委员会,协同委员会是各级政府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领导机构。协同委员会一般由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并根据具体分工明确领导级别、责任领域等。协同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该地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整体规划方案和战略决策,制定出台跨部门协同的方法、手段和措施,指导不同部门之间严格按照协同委员会要求进行合作。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践中,具体的协同行动主要通过联席会议来实现。考虑到联席会议的专业性,出席联席会议的单位成员不一定是主要领导,但一定要是业务骨干。因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既是一个跨部门的行动系统,又是一个专业性极强的理论系统,只有参与者既对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有一定的了解,又对跨部门协同具有一定的了解,方能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通过跨部门协同,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在跨部门领导机制中,虽然要充分发挥民主,但要注意发挥卫生部门和体育行政部门的核心作用,各地要以这两个部门为核心建设团队,在协同过程中为其它部门提供技术赋能[7]。

(二)推进跨部门协同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

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复杂、内容庞杂、涉及的主体较多,所以要实现政府不同部门的有效协同,就需要不断推进跨部门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当前,各地要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尽快构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智慧服务系统,通过智慧服务系统,实现对居民基本信息、居民健康信息、居民体育活动信息、居民体育偏好信息、特殊人群信息、体育志愿者信息、体育专家信息、健康专家信息等进行收集整理,建设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数据库。通过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智慧服务系统,不同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调取所需的数据,实现精准服务[8]。但实现数据共享的过程中,有一个问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就是信息安全问题,要通过秘匙权限设计,保护公众及部分单位的数据隐私。为了保证信息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准确性,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信息收集标准,确保信息收集准确、规范、科学、可操作。同时在信息发布方面,要制定信息发布标准,明确什么样的信息需要公开发布、什么样的信息需要保密,以防单位以保密为由不公开本该公开的数据信息。在资源共享层面,各地要制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资源共享实施办法,不同的部门要在统一的规则约束下,开发单位资源,在不影响资源产权归属的情况下,实现资源共享共用。

(三)创新跨部门协同监管激励机制

从前文分析中可以看出,我国当前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工作动力主要是自上而下,在中央政府的强力推动下不断发展,对于基层政府来说动力不足。其主要原因是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涉及的部门较多,造成了对于任何一个部门该项工作都不是其主要工作,同样该项工作也不可能是部门绩效考核重点的状况。所以对于基层单位而言,参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协同工作,无法给单位和个人带来较大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单位和个人对于参与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是动力不足的,需要创新激励机制,方能真正实现跨部门协同[9]。作为基层政府,要预留专项资金,对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奖励。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仅有激励机制是不够的,还要有完善的监管机制约束不同部门的行为。当前的工作重点应以协同委员会为核心,制定出相应的奖惩措施,根据奖惩情况确定不同部门和个人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的工作业绩,并向其主管部门进行汇报,作为单位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责任到位、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无疾而终、无人担责的情况。

(四)完善跨部门协同保障机制

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融合的过程中,政府参与部门主要包括体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规划部门、财政部门、民政部门、宣传部门等。对于体育管理部门而言,主要负责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与设计;对于卫生部门而言,主要负责全民健康服务体系的建设与设计;对于规划部门而言,要根据体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的需求,进行规划配套;对于财政部门而言,要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推进划拨资金;对于民政部门而言,要通过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顺利推进提供人才支持;对于宣传部门而言,要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10]。对于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目标,不能由体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部门单独表述,各级政府要根据国家相关战略规划进行准确表述,各级地方政府可以根据中央政府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具有本地特色的融合目标,并根据融合目标确立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保障条件,主要包括人才保障、资金保障、政策保障和科技保障等。从人才保障来看,相关部门要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使本部门在履行全民健康与全民健身深度融合的职责中,具有一定数量既熟悉全民健身又熟悉全民健康的复合型人才;从资金保障看,各级财政要在预算中为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划拨专项资金,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要注意这部分资金不能简单的应用于全民健身领域或者全民健康领域,而是要用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领域;从政策保障看,各级政府要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保驾护航,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需求的政策文件,保证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落地生根;从科技保障看,政府部门要主动和高校、科研机构及市场合作,将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引入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实践当中。同时,要发挥政府协调作用,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过程中,作为地方政府,要加强顶层设计及对不同的部门的协调,使其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通过资源统筹发挥不同部门的作用,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目前我国体育产业已经进入了高速增长期,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意义重大,在其发展动力主要来源于政府推动的现实情况下,强化部门协同,对于不断推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当前要在明确跨部门责任分工的前提下,不断健全跨部门管理机制,完善跨部门信息与资源共享机制,创新跨部门监管激励机制,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组织参与为主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加强各类公共服务供给主体之间的合作交流,提升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素质水平,使得各个职能部门共同努力来促进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进而达到提高整体效率,方能真正实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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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卢文云,陈佩杰.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内涵、路径与体制机制研究[J].体育科学,2018(5):25-39

[7]岳建军,等.后疫情时代体医融合新取向: 健康储备[J].成都体育学院学报,2021(4):112-117

[8]岳建军.美国《国民体力活动计划》中体育与卫生医疗业融合发展研究[J].体育科学,2017(4):29-38.

[9]吴家睿.慢性病防治的新思维[J].科学,2018(2):14-17.

[10]张文亮,等.“体医融合”背景下体育健康综合体的建设[J].体育学刊,2018(6):60-67.

On th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for Deep Integr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HAN Miao-miao1, ZHU Yi-ran2

(1. School of Education, Eternal University of the Philippines, Las Pinas City, Philippines, 1740; 2.School of PE, Fuyang Normal University, Fuyang 236037, Anhui)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the collaborative mechanism of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in China is studied by using research methods such as literature and logical analysis. It is believed that the leadership coordination mechanism for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in China is not perfect, the information coordination mechanism is imperfect, the supervision and incentiv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is not comprehensive, and the guarantee coordination mechanism is not systematic enough. To promote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and national health in China, 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 inter-departmental collaborative leadership mechanism, promote the inter-departmental collaborative information and resource sharing mechanism, innovate the inter-departmental collaborative supervision and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improve the inter-departmental collaborative guarantee mechanism.

national fitness; national health; integration; synergy

10.14096/j.cnki.cn34-1333/c.2022.06.22

G812

A

2096-9333(2022)06-0151-06

2021-03-18

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重点项目(gxyqZD2019041)。

韩苗苗(1994- ),女,安徽阜阳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教学;朱毅然(1979- ),男,安徽霍邱人,教授,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学校体育教学与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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