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理论基础、现实困境与中国方案

2022-03-23 17:07王卫华杨俊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资本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人工智能

王卫华 杨俊

[摘  要] 人工智能的发展启动了资本逻辑,在带来巨大贡献和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这就必须要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从而使人工智能赋能新时代。在应对人工智能资本逻辑的过程中,面临着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人工智能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人工智能的伦理与道理规约缺位、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体系尚待完成四种现实困境。这必然要求应对人工智能资本逻辑的中国方案的出场:一是制度安排,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而为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提供制度上的保障;二是价值引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发展理念,从而为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提供价值观上的认同;三是道德规约,用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来约束人工智能的设计、实验、推广和使用的全过程,从而为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提供道德上的约束;四是全球治理,构建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利益共同体,构建全球参与、共同维护、共同保障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安全共同体,推动各国“深化交流、增进共识、加强合作”,“共推发展、共护安全、共享成果”,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关键词] 人工智能;资本逻辑;数据权力;人类命运共同体

[中图分类号] F4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4479(2022)01-0045-09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是当今科技领域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它以爆发式的增长速度、大规模的推广应用而展现出发展的无限可能。同时人工智能的发展又重塑了就业市场、扩大了产业发展的不平衡、加剧了社会财富分配的不公平、出现了算法歧视和数据黑箱,人的身份、信息、背景、财产、偏好、健康状况等面临被泄露的危险,从而引发了人们对智能技术的种种担忧。人工智能发展的巨大潜能与潜在危机背后贯穿着资本逻辑的现实运作。人工智能的发展启动了资本逻辑,在带来巨大贡献和机遇的同时,也帶来了诸多风险和挑战。如何规避和化解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带来的负面影响,使人工智能更好地赋能新时代,是急需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一、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的理论基础

不少学者把人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直接指认为人工智能时代,这深刻表明人工智能以这样或者那样的方式进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并产生了重要影响,人们必须直面人工智能这个重大的社会现实。如果说马克思生活的年代是人对机器、货币、资本、财富等“物”的依赖,那么如今的人工智能时代主要表现为人对以大数据和算法为基础的人工智能这种“物”的依赖。人工智能这种“物”和马克思所说的机器这种“物”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机器和人工智能都是人所创造出来的技术现象,也都是人类器官的延长、对人的能力的增强”[1]。它们两者具有相似的功能、类似的工作原理,如果说机器是初级版本的人工智能的“雏形”,那么人工智能就是高级版本的机器的“定型”。这启示我们,马克思当年对机器分析的逻辑框架依然适用于如今的人工智能。马克思机器观的一个重要立论点是充分肯定机器在资本主义工业生产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同时对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进行了强有力的批判。马克思认为,从表面上看,机器是呈现在工人生产世界中的“物”,是辅助工人一起劳动并由齿轮、链传动、零部件等构成的复合体;从本质上看,机器代表的是“物”的背后所承载的“社会关系”。进而言之,机器的此种“社会关系”主要表现为社会生产关系、社会经济关系、社会政治关系,是一种资本权力的化身,是资本家支配和剥削工人的社会权力,是资本逻辑运行的“发动机”,工人则是这个“发动机”的“燃料”。如果说,机器代表了一种工业符号和工业精神,那么人工智能则是信息文明的现代性符号,它彰显了历史的进步,是人类文明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技术载体。

一是智能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加速了剩余价值的产生。马克思指出,机器的使用“要缩短工人为自己花费的工作日部分,以便延长他无偿地给予资本家的工作日部分。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2](p427)。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时间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组成。机器采用流水线式的生产,工人被生产的流程、规模和速度所制约,随着机器的转速加快,工人的眼、手、脚等各个器官运动的频率与机器的频率、方向、运动轨迹相一致,以便生产出符合资本需要的产品。这表面上看是工人使用机器,实质上是机器控制工人,机器为工人生产出剩余价值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如今的人工智能依然是生产剩余价值的重要工具和手段。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无人工厂”“无人车间”,蓝领工人减少,白领工人增加,工人的自由劳动时间不断增加。这些现象的出现从表面上看是资本减轻了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实质上是资本家借助人工智能从工人身上榨取了更多的剩余价值,甚至工人下班后的休闲娱乐、上网购物等信息也被智能机器点对点存储,并生成一系列数据模型,为相关机构的资本增殖提供服务。瑞典的大卫·萨普特就指出:“包括谷歌、雅虎、脸书、微软和苹果在内的所有互联网巨头都会对我们的兴趣进行消费者画像,并利用这些信息来决定展示给我们什么广告。”[3](p13) 消费者看似是自主选择接受何种广告提供的商品信息,实际上是在接收被互联网巨头进行了过滤之后的“广告”,此种“广告”向消费者展现了“象征性的现实”,它遮蔽了商品信息的全貌。

二是资本逻辑与技术逻辑的叠加加剧了人的异化。马克思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2](p269)“死劳动”(机器)在生产的过程中只能转移自身的价值到新商品中去而本身不能创造剩余价值,只有工人的“活劳动”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作为死劳动的机器在工人劳动的过程中作为异己的力量来支配和吮吸活劳动,成为资本支配活劳动的权力。“活劳动”在“死劳动”的机器面前,显得如此无力,被不断地并入机器中,最后一起生成“‘主人的权力”[2](p487)。资本逻辑与技术逻辑的“共谋”进一步加剧了人的异化。在资本的协助下,人工智能技术迭代的步伐不断加快。人工智能是机器的升级版本,它除了具有机器的功能之外,还具有模拟人的意识、延展人的功能甚至拥有人的某些认知、推理、判断等功能。面对强大的人工智能,个体的权威将受到严重挑战,人工智能甚至比我们自己更了解自己。尤瓦尔·赫拉利认为,个体的数据一旦被人工智能搜集到,就会被大数据“量化自我”,进而被数字模型归类与编目,认识你自己的最好办法乃是利用智能机器“系统地收集自己的生物计算数据,允许算法为你分析这些数据,告诉你你是谁、该做些什么。这波运动的箴言,就是‘通过数据,认识自己”[4](p298)。

三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全面推广加速了“人的可弃性”[5](p74)。马克思认为,当资本主义生产普遍采用大机器生产之后,机器会把工人的复杂劳动(专业技术劳动)转变成操作或看管机器的简单劳动,这为资本家进一步压低工人的工资做好了铺垫。同时,商品的价值量减小了,也就意味着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机器等生产资料可供雇佣的工人的数量减少,就有一部分工人从生产领域游离出来,工人被机器排挤出就业市场就成为必然。为了节约成本,资本家雇佣了大量女工和童工,进一步压低了工人在劳动力市场的价格,大量的工人成为资本主义生产之外的“剩余工人”,工人的“必要劳动一旦不是提供剩余劳动所必需的,它就会直接变成过剩的劳动,变成过剩人口”[6](p352)。马克思当年论述的“过剩人口”问题在人工智能时代有了新的内容和表现形式。尤瓦尔·赫拉利指出,一旦高智能的算法接手人类的工作,绝大多数人都将变成被排挤出就业市场的“无用阶级”[4](p286),而掌握人工智能算法的少数社会精英将升级为超人类,他们将接管社会并利用数据权力与算法权力占有巨大财富。对此,美国的大卫·哈维指出,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在资本界定的必要劳动领域,这些人将完全找不到有意义的生产方式,因此必须另谋出路”[5](p87),从而加速了“人的可弃性”。

四是人工智能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奠定重要基础。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7](p352) 机器是生产力的重要技术表征,它促进了技术革新、提高了生产率、解放了人的劳动、节约了生产成本、更新了人的自由观念、增加了社会财富、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如今,比普通机器更加强大的人工智能在诸多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能技术已经在智慧城市、智能商务、智能制造、智能家居、智能农业、智能环保、智慧医疗、智能教育等领域大显身手。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人们可以享受到更便捷的交通、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更精准的数据推送、更贴心的家居生活,这极大地提升了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然而,数据黑箱、数据霸权、算法歧视、机智技术垄断、隐私泄露以及人工智能发展带来的伦理与道德等方面的风险又时刻威胁着人类。社会大众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人工智能利用各种算法和大众产生出的数据流量,经过计算、解码、排列、整合之后,重新“生产出一个动态知识世界——它对我们的现在和种种可能的未来具有不同寻常的掌控力,而且将会延续下去”[8](p14)。这背后体现的是资本的理性“狡计”。社会大众被一个个“数据”定义与填充,经过算法的解码之后,全部落入掌握人工智能的少数社会精英手中,并生成了带有特殊意义的“符码”,它“以一种更加巧妙、柔和、不会引起疼痛的方式将人类个体置于其统治之下”[9](p4),最终服务于资本增殖的目的。机器升级版本的人工智能符合了机器的一切特性,它给人类社会带来重大发展机遇,是人类对美好生活追求的技术承载方式,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技术手段。然而,由于人工智能与资本结合并被纳入到资本逻辑的运行程式中,一旦大数据技术和算法技术被资本裹挟、被转换成人工智能的资本权力,少数社会精英便可凭借此种权力不断地介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會等各个方面,这会给公众安全带来重大威胁。可见,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不仅是理论的需要,更是智能技术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的现实困境

自从1956年麦卡锡、明斯基、罗切斯特和香农等科学家在美国达特茅斯会议首次提出“人工智能”这一概念以来,人工智能经历了60多年的历史演进。从人工智能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中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的结论,那就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如果解决了实际问题,并带来了利润回报,大量资本就流入人工智能领域,就推动它的发展,反之则引起资本的流出,人工智能的发展遭遇寒冬期,甚至长时间萧条,就阻碍它的发展。可见,人工智能的发展符合资本逐利的现实需要。当人工智能与资本互动并被转换成资本权力,它就会摇身一变成为具有强大神力的东西。吴霁虹就提出人工智能存在三重危险——“弱者更弱的沉沦世界、强者恒强的量子鸿沟、人类灭绝的危险” [10](pp6-11)。一旦人工智能技术被资本逻辑绑架而出现智能技术的错用、滥用、乱用,它就会开始变得敌视人,甚至会给人类社会的发展带来严重灾难。要促进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利用它造福人类,就必须对其发展的资本逻辑进行有效规制。但是,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又面临着现实困境。

(一)现实困境之一: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

马克思当年对机器的资本主义应用做过猛烈批判,它导致工人的畸形发展,加重了资本剥削工人的程度,形成了资本与劳动、有产者和无产者的尖锐对立,造成了工人的大批量失业。如今人工智能的资本主义应用出现在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部门,随着人工智能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其资本主义应用的范围不断扩大,这产生了不少消极影响。德国的尤夫娜·霍夫施泰特指出:“在智能机器优化与控制我们之前,它们将侵入我们的思维。它们与我们的链接是互联网这种全球都可使用的通信基础设施,借助互联网把我们当作服务员,随时随地地从我们的生活和行动中检索数据,并对我们进行观摩(evaluate)、优化和控制(control)。”[11](p5) 在资本逻辑的统摄之下,掌握智能机器的大公司或者机构以互联网为平台,可以利用大数据和算法把他们掌握到的社会大众的信息进行格式化处理,生成具有全新内容和意义的代码,而他们成为代码的最终阐释者和裁决者,并将有用的信息“转交给政府机构、医疗保险机构、保险公司或者市场经理,我们就是辛勤地向现代算法提供原始数据的人类传感器”[11](p15)。更为严重的是,拥有人工智能的大公司利用智能技术不断从市场中获取其他公司雇佣人员的各种信息,为他们打垮其他竞争对手做好铺垫。同时,这些大公司利用数据模型与算法平台对自己的员工进行全天候监控,用获得的数据作为雇用、评估、解雇和晋升员工的重要参考指标,一旦员工被数据模型认定为“越界”,就面临失去工作的危险。美国的马丁·福特就指出:“有些公司捕捉了每个员工键盘敲击的每个字。在无论员工知情与否的情况下,还可能搜集到他们的电子邮件、通话记录、网络搜索、数据库查询、文件存取、设备进出,以及无数其他类型的数据信息。”[12](p101)

(二)现实困境之二:人工智能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

当前,一方面人工智能迅猛发展,另一方面由于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规则还未定型,人工智能领域的乱象层出不穷。这主要表现在人工智能市场过度竞争、智能产品趋同化现象严重、投机与炒作智能产品的现象频发、智能产品 “标签化”现象严重、数据采集面临着客观上失真与主观上存在结构性偏差的问题,出现“大数据杀熟”、数据幻象、数据黑箱、数据霸权、算法控制与算法牢笼等。数据与算法的神奇力量在于,“算法通过定制我们周围的数字世界,将其变成一盏有求必应的阿拉丁神灯,最终使人们智力迟缓、好奇心萎缩”[9](p122),它以如此隐蔽、如此温柔的方式加速了人类个体的自我崩塌。这些乱象及其后果出现的原因固然有多种,但是这些都与人工智能制度的不健全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市场巨大利润的刺激下,人工智能行业的从业人员便会钻制度的漏洞,以此谋利却很难被发现,即使被发现有时由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定也难以进行惩罚。

(三)現实困境之三:人工智能的伦理与道理规约存在缺位现象

人工智能作为一种颠覆性技术,研发者、设计者和生产者在开发、生产人工智能的过程中往往把自己的目的、价值、情感、偏好、道德与伦理观念等嵌入到智能技术中进而使其具有了某些本是人类独有的伦理与道德观念。一旦研发者们被社会精英操控,内嵌了研发者个体的伦理与道德的智能体就极有可能成为资本占有财富的“帮凶”。英国的阿里尔·扎拉奇指出,当算法、大数据、“超级平台将业务触角延伸至虚拟助手、物联网、智能感应设备时,它们的数据优势将演化为一种竞争优势和市场力量。随着财富获取能力的增强,资金将集中流向少数几个超级平台”[13](pp315-316)。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常常缺乏对人工智能的伦理与道德的规约。一是人工智能的社会伦理与道德尚未完全嵌入智能机器的设计与生产的流程中去,导致这两个过程中伦理与道德缺失。二是消费者或者使用者本身所具有的伦理道德规范与设计者嵌入到人工智能中的伦理道德观念存在不少偏差,需要较长时间的认知与磨合。三是从国家层面对人工智能进行伦理与道德的嵌入还面临不少难题。例如道德的评判标准不统一、道德嵌入机制形成的难度大、市场主体利益多元化、技术标准与伦理道德之间有冲突等。四是在资本逻辑的牵引下,人工智能行业偏重于智能技术的更新与迭代,而对人工智能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内在融通以及如何恰当地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等问题用力不足。

(四)现实困境之四: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体系尚待完成

人工智能的影响力早已跨越国界成为了助推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与关键性技术。人工智能在促进全球产业链提升、贸易均衡增长、数字经济腾飞、信息资源共享、重大技术联合攻关、文化交流互鉴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人工智能在全球发挥正面效应的同时,又带来了数字鸿沟、隐私泄露、技术垄断、算法歧视、国际安全、军事机器人“变异”、财富集聚与分配不公等全球性问题。为此,迫切需要各国携手一道推动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虽然欧洲多国出台了一系列人工智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案。但是,不少治理方案适用的范围仅限本国,最多扩展到欧洲成员国内部。他们的种种治理方案存在霸权逻辑,人工智能的话语权由他们牢牢控制,而真正为大多数国家普遍接受和认可的人工智能的全球治理体系并未形成。

三、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的中国方案

随着人工智能在我国国家战略、功能地位、使用范围与应用前景等方面越来越发挥出独特的作用,要进一步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必然离不开资本的驱动。人工智能与资本的结合具有积极作用,为我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添薪续力,有利于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进一步做大做强我国数字经济,能够更好发挥出人工智能的战略性技术优势、溢出效应、“头雁”效应,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强大支撑。然而,当人工智能与资本结合进而被转换成资本权力之后,人工智能就被纳入到资本逻辑运行的程式中成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和手段,这将导致的一个严重后果就是财富不断向少数掌握人工智能的社会精英集聚。人工智能的资本权力扩张已经对我国就业结构、就业规模、就业方式、收入分配、财富流转、公平竞争、社会正义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为了促进新时代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更好地赋能新时代,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

(一)制度安排

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从而为应对资本逻辑提供制度上的保障。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对人工智能发展进行顶层设计,这是我国能够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进行有效应对的最大政治优势。面对第四次科技革命的迅猛发展,为了抢占人工智能发展的战略高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正致力于实现高质量发展,人工智能发展应用将有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智能化水平。”[14] 同时又要高度警惕大数据、无人驾驶汽车、工业机器人等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潜在风险,并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来有效地应对与处理。党中央从战略高度审视人工智能的发展,一方面大力推动人工智能的发展,充分发挥人工智能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又要不断降低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的负面效应,使其始终朝着安全、好用、可靠、可控的方向发展。

二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我国抓住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发展机遇期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进行有效应对的经济制度优势。我国政府积极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国内外企业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规模,并为这些企业在招商、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与服务。根据清华大学《中国人工智能发展报告2018》,中国已经成为全球人工智能投融资规模最大的国家。国内许多企业已经把发展人工智能作为企业优先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华为的5G技术、阿里巴巴的阿里云、百度智能云、京东的“金融太空舱”和智能客服的全链条服务、腾讯云小微智能客服机器人等,都是这些企业最新开发出来的重要智能产品。由于人工智能产业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大量资本进入我国人工智能领域,这既给我国人工智能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又带来巨大风险与挑战。资本永远具有追逐利润和实现价值增殖的秉性,人工智能与资本联姻的一个严重后果是人工智能的资本权力扩张。而应对这种资本权力扩张的一个有效办法乃是不断壮大我国公有制企业,尤其要鼓励代表国家利益和发展方向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充分发挥出在人工智能方面的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对人工智能进行有效导控,着力防范和化解网络安全、数据中毒、算法偏向、隐私泄露等重大风险,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朝着可用、可靠、可知、可控的方向发展。

(二)价值引领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新发展理念,为应对资本逻辑提供价值观上的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经得到大众普遍接受和认可,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它引领社会大众进行价值观的认同与内化并对社会大众的实践产生重要导向作用。新发展理念深刻回答了我国要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的重大问题。为此,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分析。

一是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社会个体自觉地把个人价值融入到社会价值和国家价值之中,这为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奠定了重要的思想认识基础。随着人机互动、人机融合、人机一体、人机共生模式的不断出现,一方面给人们带来了观念的更新、思维方式的改变、认知模式的改变、虚拟身份的认同、自我意识的重构、生命价值的重思,另一方面人工智能的数据和算法背后可能承载着一定的经济、政治、文化、资本等内容,經济利益的博弈、资本权力的扩张等都或多或少地对人们的价值观产生消极影响。要应对这些挑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工智能从业人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他们能够自觉地把企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结合起来,“用主流价值导向应对‘算法,全面提高舆论引导能力”[15]。

二是以新发展理念来指引人工智能的健康发展,这为应对资本逻辑提供重要的科学指南。坚持创新发展,这是推动人工智能前进的第一动力,我国要想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上取得全球科技主动权,让中国“智造”走向世界,攻克“卡脖子”问题,就必须通过对人工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工具、系统等方面的创新,取得前瞻性与颠覆性突破,只有这样才能牢牢地掌握人工智能的核心技术。坚持协调发展,这是破解我国人工智能大而不强的重要方略。在资本权力的推动下,人工智能领域存在着无序竞争、数据垄断、算法黑箱、“高端”的AI技术与“中低端”的产业之间的脱节现象,急需我国人工智能企业有效整合资本,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坚持绿色发展,这对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相关企业要把生态效益放在突出的位置。在发展人工智能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对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利用人工智能开展清洁能源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坚持开放发展,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核心技术,构建人工智能产业共同体,加强与世界各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坚持共享发展,智能技术不是一家独享,而是让人工智能的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让人民群众在教育、医疗、就业、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充分感受到智能技术带来的便利,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社会公平正义。

简言之,只要我们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和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导控人工智能的资本权力,就能够更好地促进人工智能的发展。新时代人工智能发展的价值指向必须以人民为中心,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构建融合、协同、共享、共治的智能社会做出重大贡献。

(三)道德规约

用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来约束人工智能的设计、实验、推广和使用的全过程,从而为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提供道德上的约束。如今,作为机械化大生产制品的人工智能广泛出现在我国城市交通、通讯服务、数据搜集、自动驾驶、水域监测、疾病诊断、快递服务、军事战略等各个领域。然而,人工智能在赋能新时代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伦理与道德风险,引发人们对智能机器潜在风险的高度关注,例如算法歧视、数据黑箱、隐私泄露、技术统治、人机博弈、机器人创作的版权之争、机器人对劳动者就业排挤引发的社会公平等。虽然导致这些风险的原因有多种,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在于市场驱动下资本权力扩张带来的利益搏杀、无序竞争。这就需要伦理和道德在应对资本权力扩张上发挥独特作用,从而更好地发挥出人工智能赋能新时代的重要作用。

为什么人工智能发展与伦理道德问题会关联在一起呢?这是因为人工智能是由人设计、生产出来并用来增强人的智能的工具,在人工智能的研发、生产、销售、运行、服务的整个过程中早已嵌入了设计者的意图、构想、观念、情感、认知、偏好等主观因素,它们都参与了人工智能的生成,并成为人工智能客观而重要的本质。人工智能的负责人在设计与生产人工智能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设计者的恶意、瑕疵、考虑不周所导致的超出社会道德容忍限度的错误”[16](p257);应该遵守人类基本的道德准则,明辨哪些是善的,哪些是恶的,哪些是正义,哪些是不正义,哪些是平等的,哪些是不平等的,哪些违背公序良俗,哪些体现社会的真善美;应该遵守国家和社会的法律与道德,不触碰道德和伦理的底线,不把本来由人所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人工智能身上,要能够找到人工智能的合法负责人,并为其设计出来的人工智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应该遵守行业的道德标准,坚守职业操守,认真履行行业的道德规范,坚守行业的道德自律准则。人工智能的生产企业要高度关注人工智能及其制品,“情感和意图的错觉不得用于操控弱势用户”[17](p194)。

此外,我们还可以借鉴阿西莫夫的“机器人三定律”。第一、二条原则讲的就是机器既不能伤害人类,又要服从人类的命令,第三条原则主要讲的是机器保护自己。就这三条原则,不少学者认为还远远不够,斯图尔特·罗素(Stuart Russell)提出了“新三原则”:利他主义(Altruism)、谦逊原则(humility)、基于人类的行为给机器设定偏好提供依据。这些原则的核心乃是最大程度地为人类提供服务,并有效把控智能机器对人的风险,让智能机器更好地了解人类的偏好,理解人类的道德原则和伦理规则。

(四)全球治理

构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从而为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提供中国智慧。随着国际资本和国内资本加大对我国人工智能领域的投资,智能技术与资本的结合越来越紧密,以资本为基础、以技术为先导的人工智能已经对我国劳动者就业、社会稳定、财富分配、公平正义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为了促进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更好融入国际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进程中,构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出场就具有了逻辑的必然性与实践的合理性。

一是构建合作共赢、互惠互利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利益共同体。面对人工智能的深度发展,任何国家、地区与组织机构都必须积极主动抓住新一轮科技变革带来的“智能红利”。我们坚决反对在人工智能领域中的技术壁垒、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以合作促发展,以共享促开放,以“共同发展”替代“冲突对抗”,以“交流互鉴”替代“文明冲突”,以“合作共赢”替代“零和博弈”。

二是构建全球参与、共同维护、共同保障的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安全共同体。随着全球众多国家在人工智能领域展开激烈竞争,人工智能已经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逐渐演变成集政治与权力、经济与利益、文化与价值、伦理与道德、社会与文明为一身的智能体,确保人工智能的数据、算法、技术、伦理等方面的安全理应成为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我们坚决反对算法歧视,提倡算法正义。算法的设计要合理,算法的使用要安全,算法的应用要监督,算法的推广要谨慎,从而更好地导控算法权力扩张。坚决反对数据暴力,限制数据权力,消除“数据鸿沟”,提倡数据正义。数据的采集要合法,数据的保管要安全,数据的使用要规范,数据的发布要准确,从而更好地导控数据权力扩张。

三是与世界各国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领域“深化交流、增进共识、加强合作”[18]、“共推发展、共护安全、共享成果”[19],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人工智能技术是为实现人类对美好生活需要服务,是为了改进、提高乃至于增强人类智能,实现人类整体利益和价值服务,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然而,当这种技术一旦被资本“座架”,就有可能异化为人类的敌对力量。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优势地位,掌握了智能技术的规则制定、技术指标、环保标准、话语权体系等方面的支配权。随着智能技术的全球应用,全球财富在不断增加的同时,“财富会流向那些具有创新能力和创造出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的群体”[20]。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指出国家与国家之间不是你死我活的争斗,而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只要我们秉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通过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就一定能够更好地化解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的风险与挑战。

四、结语

人工智能从弱人工智能到强人工智能乃至于超人工智能的阶段发展,也是人工智能與资本不断结合、发展与壮大的过程,这是人类在这个时代面临的历史境遇。在人工智能与资本的双向驱动下,人们深刻感受到以智能技术为重要力量的形式正在重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方面面,并享受到智能技术带来的智能化成果。然而,我们对这样的智能技术必须要进行反思,尤其是需要思考智能机器背后的资本逻辑存在的轴心原理。人工智能与资本联姻之后,已然成为了资本权力的化身,伴随着人工智能的研制、生产、使用而发生权力裂变。进而言之,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是通过数据权力与算法权力的同构、运行与扩张来展开的,社会个体被锁定在这样的权力通道之中而无力对抗如此强大的人工智能系统。更为严重的是,这种系统还席卷了全球大量的社会财富,并最终流入到掌握与控制系统的社会精英手中,而不断生成更为强大的超级权力,导致全球经济正义的财富分配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当下中国正在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国急需利用人工智能在优化经济结构、新旧动能转换、产业优化升级、稳就业与保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与此同时,在利用智能技术的过程中又面着临巨大风险与考验,我国需要积极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权力的挑战、劳动观的挑战、智能技术统治的挑战、不确定性的挑战、数据主义的挑战。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来谋划“十四五”规划,为了让人工智能更好地赋能新时代,必须有效地应对人工智能的资本逻辑。在坚持人类整体利益、以人民为中心、责任原则、公平正义的前提下,依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顶层设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新发展理念的价值引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与伦理规范的道德规约、人工智能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人工智能领域法律与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就一定能够开创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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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杜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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