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强
近年来,长三角区域高度重视类脑智能产业发展,均将发展类脑智能作为战略发展方向。浙江省拥有发展类脑智能的良好条件,大力发展类脑智能是大势所趋
类脑智能产业主要涵盖脑机接口、类脑计算等重点领域,是受大脑神经运行机制和认知行为机制启发,以计算建模为手段,通过软硬件协同实现的机器智能,也是下一代人工智能的发展重点。近年来,长三角区域高度重视类脑智能产业发展,发布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等规划中,均将发展类脑智能作为战略发展方向。目前,三省一市智能化条件均居全国前列,已成为全国类脑智能产业的重要集聚地。
基础:长三角类脑智能产业生态氛围良好
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优势明显,带动类脑智能产业逐步兴起。根据《中国新一代人工智能科技产业区域竞争力评价指数(2021)》显示,2020年长三角区域人工智能总评分101.90,高于京津冀(100.52分)、珠三角(65.50分)和川渝(24.71分),位列四大经济圈首位,为类脑智能产业发展奠定了良好条件。目前,上海市开展“脑与类脑智能基础转化应用研究”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每年发布一批类脑专项成果,应用场景覆盖医学、物流、电力、交通、机器人等各个领域,预计将能拉动经济效益近百亿;安徽省依托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建立脑功能图谱探测平台、类脑多模态感知与信息处理、类脑芯片和系统,重点发展类脑芯片、类脑机器人等产业;浙江省的西湖投资集团与浙江大学控股集团签订了关于共同出资组建脑机智能研究中心、脑机智能产业运营公司的合作协议,推动区域类脑智能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发展。江苏省启动南京脑与类脑产业(未来脑园)计划,在脑与类脑产业集聚一个独具特色的产业生态圈,培植若干独角兽企业,形成一个新的产业高地,并将助力打造“基因之城”“芯片之城”。
人工智能企业高度集聚,催生了一批类脑智能特色企业。目前,长三角人工智能企业约占全国的28.7%,仅次于京津冀(44.8%),高于珠三角(16.9%)和成渝(2.6%)等区域,其中不乏一些先进的类脑智能企业。目前,上海市依托类脑芯片和片上智能系统平台入驻了曦智、新氦等一批类脑企业,依托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孵化了脑玺智能等一批类脑企业。同时,安徽省的中科类脑、浙江省的强脑科技、江苏的南京博润等企业均在类脑智能领域展开探索。“十三五”期间类脑智能总共获得5笔投资,其中安徽省的中科类脑获得3笔。
科研机构展开积极探索,形成类脑技术突破的重要载体。三省一市人工智能专利数均位于全国前列,上海、浙江和江苏均位列2020年全國人工智能专利申请量前五,具备发展类脑智能的技术条件。其中,上海市拥有复旦大学类脑智能科学与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人工智能研究所、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上海人工智能算法研究院等在内的16家科研院所,形成了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平台、脑与类脑智能国际创新中心、张江国际脑影像中心、张江国际脑库等重要功能平台。安徽省的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是我国类脑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浙江省依托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光启人工智能研究院等高校院所,在类脑计算等领域展开研究,且成功研制神经元规模最大的类脑计算机。江苏省拥有南京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中心、中国脑成像联盟江苏省分中心、南京慧脑云脑科学研究院等一批创新载体。
区域分布相对清晰,以中心城市为主体的发展队伍初步成型。长三角类脑智能总体分布呈现出以上海为引领,合肥、杭州和南京等中心城市为支撑的区域格局。其中,上海市拥有“张江-临港”人工智能创新承载区、“徐汇滨江-漕河泾-闵行紫竹”人工智能创新带、华泾北杨人工智能特色小镇、上海松江洞泾人工智能特色产业基地(国家级)等。杭州市主要集中在余杭区、滨江区和西湖区地块。合肥市主要集中在合肥高新区、包河区、蜀山区等地块。南京市主要集中在江北新区等地块。
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不断完善,形成较好的类脑智能发展环境。长三角已成立人工智能产业链联盟,吸纳了40余家长三角地区的优质企业及学术单位,涵盖芯片算力、核心算法、智能场景、产业生态等领域,为打造类脑智能的示范创新应用、开放核心技术平台等提供了多元示范。同时,上海将脑科学与人工智能列为本市重大科技项目并成立人工智能专项资金2亿元,南京启动脑与类脑(未来脑园)计划,合肥搭建发布"类脑智能开放平台”“人工智能开放社区"等公共平台,浙江将类脑芯片等领域纳入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均将类脑智能列为重点支持方向。
然而,三省一市发展类脑智能产业仍存在但不仅限于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顶层战略谋划有待加强。三省一市仍处于各自探索阶段,综合性的类脑产业顶层设计尚未出台,存在项目彼此竞争、产业重复布局等问题,相互科创资源尚未共享和打通。二是产学研有待贯通。作为前沿新兴科技领域,企业团队和科研院所均在布局前沿技术突破,但是产业需求仍处于摸索期,前沿技术仍处于试验期,有待进一步挖掘需求和技术验证,强化发展氛围。三是产业监管有待完善。由于类脑智能产业整体处于培育期,相关政策监管、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相对滞后,对前沿项目初创阶段的容错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必要性:浙江加快发展类脑智能产业是供需需求
从供给侧看,浙江省拥有发展类脑智能的良好条件。政策条件方面,未来产业已相继写入浙江省“十四五”纲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数字化总体改革方案等,《浙江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类脑智能作为未来产业的重要组成之一,是下一阶段浙江省重点鼓励产业方向。同时,人工智能蓬勃发展为类脑智能加速崛起提供条件,2020年浙江省人工智能总营业收入达2693亿元,稳居全国第一方阵,集聚了之江实验室、阿里达摩院、海康威视、浙江大学等顶级类脑智能科研主体,在新一代机器学习、类脑智能计算等领域优势明显,为进一步壮大类脑智能产业提供了扎实的技术支撑。
从需求侧看,浙江省大力发展类脑智能是大势所趋。随着数字时代加速来临,浙江省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应用加速发展,积极培育类脑智能产业发展,有利于深化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提升产业链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数字生活方式变革,满足美好品质生活需要;有利于提升产业大脑功能,更好促进区域统筹管理;有助于从前沿科技突破,打造创新强省,更好融入长三角科技创新网络。
路径:合作共建长三角类脑智能科创网络
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浙江聚焦脑机接口、类脑计算、神经形态硬件等类脑智能重点领域,支持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高校院所发挥自身优势,与复旦大学、中国科技大学等院校开展技术合作攻关,联合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计划“脑科学与类脑研究”重大项目。依托长三角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搭建类脑智能关键技术攻关清单,针对类脑领域重大技术问题,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向上海、安徽和江苏等地院所寻求技术支持。谋划牵头组建类脑智能科技创新联盟或科技创新联合体,建立健全跨区域技术交流和协作机制,联动重点企业、高校院所、科研团队常态化开展人才交流、项目合作、知识共享等活动。
联合布局建设类脑科技基础设施。抢抓争创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机遇,联合上海、合肥等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重点加快推动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新一代工业互联网、多维超级感知等装置建设。加强与“国字头”科研院所和央企联合布局建设类脑领域科技基础设施,按照“谋划一个、建设一个、运行一个”的方式,加快打造科技基础设施集群。
合作搭建类脑智能科技研发平台。探索建设一批跨区域联合实验室,鼓励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联合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研究院所合作共建新型研究机构。争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采取“中心(本部)+若干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的组织架构,开展类脑智能跨区域合作。加强跨区域联动创新,探索采用“双注册制”打造若干类脑智能领域的科创飞地、人才飞地。
探索类脑科技创新合作机制。研究探索类脑领域大科学装置共建共享新机制,通过市场化运营、积分预约使用等方式优化协同合作机制。积极探索实现资金共同投入、项目共同开发、技术共同攻关、利益共同分享的创新合作机制,重点对接类脑智能技术及应用国家工程实验,争取加大向浙江类脑研究机构开放力度。依托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做好类脑智能科技成果的专利导航、专利预警和运营保护等服务。系统推进长三角区域全面创新改革,通过创新券通用通兑等方式,实现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區域自由流动。
路径:联合实施类脑智能产业培育计划
合作构建类脑智能功能型平台。浙江联合上海、合肥和南京等主要城市,探索共建一批类脑智能功能型开放平台,积极对接上海类脑芯片与片上智能系统平台、合肥类脑智能开放平台等,争取向全省类脑智能研究团队、企业主体开放。对接张江脑库、张江脑影像中心等平台,争取打造长三角脑库、长三角脑影像中心,谋划打造长三角类脑智能数据中心。
培育壮大类脑智能企业队伍。发挥科技型企业“双倍增”计划作用,重点支持类脑智能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积极引进国内外类脑智能知名企业,发挥其引领作用,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鼓励企业通过加大科技研发投入、与跨区域高校院所合作等方式,在类脑智能细分领域形成突破,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科创板、新三板、北交所上市。
共建类脑智能产业合作平台。浙江支持省内各地加紧谋划一批类脑智能产业平台,承接长三角类脑智能产业项目,申报省“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高能级战略平台,重点推动杭州紫金港数字信息产业平台、嘉兴南湖微电子产业平台等“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建设。发挥长三角一体化合作区、杭州湾新区浙沪合作区等平台优势,合作落地一批类脑智能产业项目。
搭建类脑智能产业金融扶持平台。鼓励科技金融机构、风投机构等向类脑智能领域加大支持力度,解决类脑智能前沿技术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的资金问题。深入对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强化省股权交易中心、宁波股权交易中心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合作,积极引进上海优质金融服务资源,试点推进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建设。积极参与和设立长三角创新协同、产业发展基金,建立符合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规律的募、投、管、退特点的运营监管考核机制,助力类脑智能产业发展。
路径:打造优质长三角类脑智能产业生态
谋划构建长三角类脑智能产业联盟。浙江将发挥长三角人工智能产业联盟的作用,联合长三角类脑领域主要高校、院所、专家和企业等主体,谋划推进长三角类脑智能产业联盟建设,定期开展联盟会议,共同商讨类脑产业合作、平台布局、技术追踪等问题。
强化类脑创新政策体系。联动上海、安徽和江苏,探索发布长三角类脑智能发展规划,围绕类脑智能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合作、平台共建等完善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浙江省类脑智能领域扶持政策和专项基金,支持跨区域联合申报浙江省“双尖双领”计划,加大对基础工艺、算法、软件等的投入力度,重视原始科研创新的重视力度。实施类脑产业项目全要素精准直达机制,探索纳入重大产业项目范畴。加快构建全景战略视图,从科研、技术和产业等多维度形成类脑智能体系化布局。
联合打造类脑智能活跃氛围。联合争取脑科学与类脑研究峰会、中国类脑智能高峰论坛、类脑智能技术大会等活动在长三角落地,采取轮流举办的方式,共同打造良好类脑智能产业环境。依托长三角一体化创新成果展、技术市场活动周等活动,充分展示浙江类脑智能领域先进成果,推动跨区域交流。谋划举办大学生类脑计算大赛、机器人大赛等活动,进一步强化类脑智能创新应用,强化参赛企业品牌宣传力度。
(作者单位: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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