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欢 蒋纪文 王益蓉 申芙蓉 赵世清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医院,四川省广汉市 618300
隐斜视是一种能被双眼融合机能控制的潜在眼位偏斜。正常人多数都有隐斜视,但是绝大多数具有舒适的视觉及良好的视功能。飞行员作为一个特殊的工种,对视功能的要求比普通人要高,尤其是要求有良好的双眼视功能。临床上,隐斜是评估视功能的重要指标,可能与患者的双眼视力模糊、头疼、视疲劳以及复视等症状有关[1]。因此,在招收飞行学员的医学筛查中,隐斜等视功能的检查至关重要。影响隐斜的因素很多,本研究主要探讨随着年龄增长水平隐斜值的变化以及屈光不正者戴镜与否对水平隐斜值的影响。
1.1 对象 采取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2012级及2013级民航飞行学员,共734名,均为男性。纳入标准:民航招收飞行学员体检鉴定为合格的民航飞行学员,外眼、屈光间质及眼底检查均正常 ,全身检查无异常,心理品质检测属健康。
1.2 方法 受检者分别于高三招飞体检、大一入校复查体检,大四年度办证体检时检查水平隐斜值。其中大四年度办证体检查戴镜前后水平隐斜值。水平隐斜值检查采用东方红隐斜计测得,距隐斜计6m等高处置一手电筒为注视光点,点光源直径10mm,受检者端坐于隐斜计前,双眼通过镜筒注视前方光点,非注视眼前置马氏杆,通过旋转旋钮调整眼前三棱镜度数,至注视眼看到的光点与非注视眼看到的光线相重合时,通过刻度读出隐斜度数并记录,将Maddox杆条纹槽水平向放置测水平隐斜值。先测定2次,如一致,则记录;如不一致,则再测1次,取3次的中间值记录。受检者戴镜度数以受检者提供的配镜处方为准。
1.3 质量控制 体检过程均按照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及2017年9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颁布的《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进行。体检过程由民航局委任的眼科体检医师完成。将本次研究的目的、意义和眼部检查过程向研究对象进行说明,征得同意后进行眼部检查。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20.0统计软件分析所得数据,定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中位数、四分位数间距表示,高三招飞体检与大一入校复查体检隐斜差值定义为第一阶段,高三招飞体检与大四年度办证体检隐斜差值定义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水平隐斜值与第一阶段水平隐斜变化值的差异采用配对设计t检验进行比较;大四年度办证体检戴镜前后水平隐斜值的比较采用配对设计秩和检验, 当P<0.05时认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随访第一阶段与第二阶段水平隐斜变化值比较 第一阶段水平隐斜变化值(-0.30±2.22)较第二阶段水平隐斜变化值(-0.86±2.38)低,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7.074,P<0.001)。
2.2 戴镜前后水平隐斜值比较 戴镜前后水平隐斜的均值及标准差分别为:(0.47±2.55)、(0.08±0.86);戴镜前水平隐斜的中位数为1.00(-1.00,2.00),较戴镜后水平隐斜的中位数0.00(0.00,0.00)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Z=-4.224,P<0.001),见图1。
图1 戴镜前后水平隐斜值比较
人的眼位分为正位、隐斜视和显斜视。隐斜与显斜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多数显斜病例由隐斜发展而来。隐斜者如果斜视度偏离,无法被融合机制所代偿,即可出现显性斜视[2]。轻度隐斜多无自觉症状,较重者可有头痛、头晕、眼痛、看字模糊不清以及间歇性复视、立体感和定位感缺乏等症状,会产生和加重视疲劳,导致视功能下降,如果进一步发展,隐斜会变成显斜,产生更加严重的视功能损害。飞行人员在高空缺氧及空中长时间无注视目标产生过度调节(即空中近视)或者过度疲劳时,双眼融合机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干扰,此时隐斜度数较大者就可能出现立体视丧失、头痛、恶心、视物模糊、复视等症状,影响飞行操作[3-4]。2017年9月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颁布的《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医学标准》(AC-67FS-001)规定:10.4.3对Ⅰ、Ⅲa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疑有隐斜异常时,可要求其进行隐斜检查。如内隐斜>10△、外隐斜>5△或上隐斜>1.5△,但双眼视功能正常,可鉴定为合格。在飞行员年度体检中,隐斜并不作为常规体检项目,本研究通过比较高三招飞体检与大一入校复查体检水平隐斜值的变化和高三招飞体检与大四年度办证体检水平隐斜值的变化,发现随着年龄的增加水平隐斜变化值会增加,这提示可在民航飞行学员办证体检中4年1次复查隐斜值情况以观察飞行员水平隐斜值的变化,避免因水平隐斜值变化加大导致不可逆的隐斜视以致显斜视形成而影响视功能,这为飞行员日常眼保健提供理论基础。
其次,本研究发现在检查水平隐斜值时应佩戴眼镜,以减轻未佩戴眼镜对水平隐斜值的影响。屈光状态与调节、集合密切相关,屈光不正可以引起眼位的变化。国内外相关的调查资料显示,非斜视性双眼视的调节功能异常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而未矫正的屈光不正是引起调节、双眼视功能异常的原因之一[5-6]。飞行学员中的屈光不正以近视为主。儿童、青少年近视患者易发生外隐斜,近视伴外隐斜者经常戴镜可使外隐斜度降低,AC/A率下降,视疲劳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减轻眼的近视化[7]。在本研究发现合适配镜并戴上眼镜查隐斜,内、外隐斜度数均可趋于正位。因此,不论招飞体检还是年度体检中查隐斜值,需合适配镜并戴镜查隐斜,特别是2017年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 7013-2017)及规定:15.2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3.00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2.00D;屈光参差不应>2.50D。招飞体检标准修改以后,中度屈光不正的招飞人员人数在不断增加。中度近视眼配戴合适眼镜并持续戴镜后, 其远、近水平隐斜等调节和辐辏参数渐趋正常, 有利于恢复调节与集合功能的平衡[8]。为了保持招飞体检的公平性本着负责任的态度,为选拔民航优秀人才提供更大的选择范围,应要求招飞学生配镜并戴镜查隐斜,这为进一步完善招飞体检操作流程提供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