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洁颖 白 楠
(宁夏大学阿拉伯学院 宁夏银川 750021)
曼勒认为奇幻基本问题之一是距离,“真实”世界与奇幻世界之间或自然与超自然之间的距离。[1](P1)根据茨维坦·托多罗夫在《奇幻文学导论》中对奇幻的定义,奇幻文学需要满足两个特征:超自然事件,以及读者的“犹疑”,包括由此延伸到文本人物对事件的犹疑。
(一)超自然事件。首先是灵魂复活。哈西卜·穆罕默德·贾法尔在萨迪尔饭店做了七个月警卫,在爆炸中他被焚烧得面目全非失去了自己的躯体也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他的魂魄四处游荡,在墓地,一位死去的少年告诉他躯体的重要性“快去找你的遗体,看它跑哪儿去了……不管怎样,你总得找个办法……否则就大难临头了。”[2](P37)游荡的灵魂找到了拾荒者哈迪拼凑的、没有魂魄的身体,无名氏“复活”了。人死不能复生,拼凑的尸体也不能拥有生命,但是艾哈迈德·萨达维在笔下创造了一个“魂界”,产生了超自然的生命。
其次是画中骑士。伊利希娃老太太是一个虔诚的信教徒,她每周日早上都要去科技大学旁的圣奥迪什教堂做礼拜,在家中还挂了圣乔治骑士的画像。白天这是一幅美丽的画作,在伊利希娃家中可能唯一的区别就是尺寸大了些许。然而一到晚上,这画便是天主在人间栖身之地,他显现于圣骑士的形象之中与伊利希娃交谈。小说中神灵并不遥远,每天下午天主倾听伊利希娃的交谈,晚上为她答疑解惑,指明方向,甚至作为她家庭一员的意义陪伴她。当“无名氏”来到伊利希娃的家中,圣骑士会显现警告他不要伤害这个善良的老人,作为她默默的守护者。人与神的近距离代表着人们在苦难中对神灵的企盼。
第三是占卜师的秘术。调查局长负责对频频出现的凶杀案进行调查,他借助大小占卜师的力量探寻凶手。文中提及了许多关于占卜的超自然事件:马吉德准将交给政府和美方的情报是他请占卜师占卜的,有纸牌占卜、沙子占卜、镜子占卜、豇豆串珠占卜;[2](P242)卡奇米亚区发生了踩踏事件,大占卜师测出那里聚集了大约有一千个邪灵;大占卜师能用纸牌与“无名氏”通灵确定他的位置;小占卜师运用来自阿拉伯某个荒漠的魔力红沙诱无名氏杀大占卜师;大占卜师可以监控小占卜师,通过秘术影响他甚至远程杀死他。[2](P297)占卜这一行为在阿拉伯拥有悠久的历史,作者在文中加入了占卜的情节推动了故事的发展,更好地与超自然生命对话。
(二)读者的“犹疑”。“犹疑”对奇幻文学来说至关重要,路易·瓦克斯在《艺术与奇幻文学》中说:“奇幻叙述一般描绘向我们一样居住在现实世界中的人,突然遭遇了无法解释的事物。”[3](P17)犹疑产生时读者将文本的世界看做真实世界,并且在对事件的自然解释和超自然解释摇摆不定。茨维坦·托多罗夫强调:读者的犹疑成为奇幻的首要条件。[3](P22)完全相信或者完全不信都会使我们超越奇幻,只有犹疑可以延续奇幻的存在。[3](P21)
《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的故事背景很具体也很清晰—巴格达巴塔文区的七号胡同,里面的居民过着平凡而担惊受怕的日子,那里正在遭受战争的洗虐。这看起来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是“魂魄”“复活”这些超自然事件又带给读者不同的体验,读者徘徊在虚构和真实的世界“犹疑”就此产生。
除了读者的犹疑还有小说文本人物的犹疑,茨维坦·托多罗夫认为:“某个人物或许也会体验这种犹疑,这样,读者的角色就被委托于人物,而同时犹疑被文本表现出来,并成为作品的主题之一。”[3](P24)作者在文中试图解释一些超自然事件,如无名氏消失后它的创造者哈迪遍寻不见,安慰自己“这一切的一切从未发生过,只是他丰富的想象力编造出来的”[2](P60)。小巷里出现了四具乞丐的尸体,他们的姿势很奇怪,呈正方形围坐,一个个紧勒着前面人的脖子,头下垂着,全身衣服肮脏。无名氏解释这一奇怪的凶杀事件,他被四个乞丐围困,其中两人在黑暗中误以为抓住了无名氏,将另一人互相杀死,无名氏杀了剩下两人为死去的乞丐复仇。似乎这已经回答了这起案件的来龙去脉,毕竟无名氏是这一事件唯一幸存的当事人,但是文中的人物马哈茂德说“也许没什么人会相信这些事情吧”[2](P134),这句话很好地道出了人物真实的感受,这件莫名其妙的事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释,同样这也是读者的心声。
当超自然事件出现,读者或者人物会假想一个自然解释,但是往往文中的事件已经超出了逻辑范围,令读者不由得偏向超自然解释。超自然事件、读者和人物的“犹疑”确定了《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的奇幻特征。
(一)言语。茨维坦·托多罗夫指出:“超自然诞生于语言之中,它以语言的形式显现出来,并根源于语言。”奇幻和言语之间相互影响。艾哈迈德·萨达维在创作文本使用语言描述超自然事件时,语言本身就已经变成了奇幻的言语。
在写“无名氏”重生之时,作者先是写到苏丹籍恐怖分子的袭击下,哈西卜于爆炸中丧生,他的魂魄脱离了尸体,“亲眼”看着救护车和消防车赶到。变成魂魄的哈西卜四处“飘”来“飘”去,在河边一个肥胖的男子在河里游泳,“看”着他,并督促他找到自己的遗体。黎明将至,遍寻遗体不得的哈西卜在拜塔温区的一户人家家里看见了一个光溜溜的“死人”。“他伸出透明的手,碰了一下毫无血色的人体,随机被吸进去。先是手臂沉了进去,然后是头,接着是身体其他部位。一股沉重的疲惫感袭来,他附身于整具尸体了。”[3](P38)作者运用巧妙的言语、细致的描绘、想象的运用,灵魂复生这一超自然事件便如此生动地呈现在读者眼前。
言语还包括叙述视角的运用。《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主要使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相结合的叙事主体。艾哈迈德·萨达维在小说一开始就使用“结案报告”将读者带入故事,让人不由得怀疑“写报告的人是谁”“案子的经过是什么”“真的已经结案了吗”?带着谜团的故事就这样展开了,随着情节的发展,小说中一共出现了两个“我”。
第一个“我”是“无名氏”。在小说的第十章部分,“无名氏”以第一人称讲述了他的故事,补充了哈迪在前文的一些猜想的内容。“无名氏”不再只是存在于他人口中的那个人物,他有自己的思想、计划、经历,呈现在读者面前的是更加立体的人物形象,也补充了他作为超自然而存在的一些不同的特征。
第二个“我”是“作家”。在小说的第十八章,“作家”讲述了他是如何从马哈茂德手中买下录音笔,获悉“无名氏”的自白,并写下这个故事的过程。写到第十七章时侦查委员会没收了作家的小说文稿。这里与小说一开始的结案报告相呼应,结案报告中也有提及由于作家的文稿设计内部文件,调查局没收了他的小说,并要求他签下保证书不再撰写此书。这里,小说中的“作家”与现实的作家身份相融合,让读者不得不联想他们是同一人,本书的前十七章正是“作家”曾经被“没收”的那一份文稿,而之后是十八、十九章是“作家”新写的补充,就像是这份机密文件已经解封,“作家”也不再需要保守秘密,于是这部小说问世了。
无论是言语本身还是言语视角的使用,无论是“无名氏”还是“作家”都让读者在现实世界和虚构世界徘徊,加深了“犹疑”的效果,强化了小说的奇幻特征。
(二)句法。在逻辑关系层面茨维坦·托多罗夫强调的是奇幻文学具有逐渐递进的情节。奇幻文学要求在阅读时间上具有不可逆性,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不能“剧透”,就像阅读侦探小说和笑话一样。《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的的最终结局是哈迪在爆炸中被毁容,当局将他当作“无名氏”结案,而真正的“无名氏”还游荡在巴格达。小说一开始就出现了许多人物,看似脑子有些糊涂的老太太伊利希娃,觊觎着伊利希娃旧宅的邻居法拉吉,想得到老太太古董的拾荒人哈迪……之后情节慢慢发展,“无名氏”出现、复仇开始、调查开始、案子“告破”。整个故事循序渐进,环环相扣。
在时间和空间关系上《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是破碎的、无序的、交错的。整个故事的讲述大都以倒叙开始,包括小说一开始出现在读者面前的“结案报告”,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话,它应当出现在故事的最后。《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是破碎的、无序的、交错的。整个故事的讲小说中的时间和空间相互交错,如哈迪在咖啡馆谈及他收集尸体的故事时,前一秒他还在侃侃而谈,后一秒作者就转换时空来到了第一次爆炸的现场,爆炸的烟雾、破碎的座椅、烤焦的尸体迎面而来。而后作者又转换空间来到哈迪的家中,开始讲述哈迪和纳希姆初来小巷互相扶持开始定居的艰难生活。纳希姆在爆炸中死去后视角又转回了咖啡馆,哈迪又把故事带回了他堆满杂货的家中,出现了他将麻布袋里的鼻子安到尸体上的画面。而后作者又回到了咖啡馆,听众们开始质疑这被制造的尸体不是完整的尸体,而下一秒哈迪又出现在了萨迪尔饭店。第二次爆炸结束后他返回家中,第二天他发现尸体失踪了,下一秒哈迪回到了咖啡馆,众人围在他身边追问“无名氏”的下落。在短短的一章内容中,艾哈迈德·萨达维多次跳跃时间和空间,模糊了时空的概念。在空间关系上,无论空间如何转换,出发点是真实的在咖啡馆讲故事的哈迪。在时间关系上伴随着空间的转换小说中的“当下时间”交错着许多“过去时间”。
除了重叠、交错的时空还有平行的时空。在哈迪的视角下作者写到了第二次爆炸,他路过饭店的大门,一辆垃圾车与他擦身而过,转瞬之间爆炸发生了,他被炸到天上,又摔倒地上滚了几圈。在哈西卜的视角下也有第二次爆炸,他看见垃圾车冲过来,他开了一枪又一枪,而后爆炸了,他还看见一个人(哈迪)和一个白色的麻袋被腾空炸飞。在《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中一共发生了三次爆炸,作者从不同人物的视角讲述爆炸事件,在叙事时间上虽有重叠,但情节各自独立,叙述主体也并不相同,使读者对事件的了解更全面,从而串联起了整个故事。
(一)自我主题。自我主题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变形(包括超自然物)和泛决定论,而“无名氏”的出现正好符合这两者。
“变形”这一主题在文学史上有其自己独特的地位,早在古罗马时期阿普列尤斯就创作了《金驴记》,贵族青年鲁巧因意外变成毛驴被人掳去后在不同的主人身边受尽折磨,最后受到女神的帮助恢复人形并位列教门之长的故事。在现代文学史上奥地利作家卡夫卡的《变形记》也具有重要的地位,小说讲述了主人公格里高尔由人变成甲虫,遭到家人嫌弃,最后孤独死去的故事。《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小说中最大的“变形”也就超自然的体现,便是哈西卜的灵魂进入破碎缝合的尸体而复活达到的从“灵魂”到“活人”的变形。《金驴记》揭示和控诉的是当时社会对人性的践踏;《变形记》反映了资本主义制度下世人利益至上,异化的个人与社会。
“变形”常常隐喻着“异化现象”。《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中“灵魂复生”的根源是个人与社会关系、个人与他人关系、个人与自我关系的变异。人在恐惧的社会环境下生活,担心随时可能发生在身边的恐怖袭击。社会环境从安宁和平变为破碎的家国,战争是这一切的源头,无辜的人们因此而丧生。于此同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发生异化。“无名氏”身边聚集了六个主要的助手和支持者:大法师、辩士、敌手、小疯、中疯、大疯。小疯相信他是伊拉克的模范公民,因为“无名氏”的身体的组成涵盖了不同血缘、不同部族、不同国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象征着一个从未实现过的超级混合体[3](P150);中疯认为“无名氏”是伟大的终结者,将会促使救世主的降临;大疯认为“无名氏”就是救世主,而他作为重要的追随者之一,将被载入史册。三疯又各立门派招募助手,于是“无名氏”的身边聚集了一群对社会不满、厌倦现世、找不到出路的人。人们将未来的希望诉诸暴力,陷于复仇的魔咒之中。最后是个人与自我关系的变异,“无名氏”起初只是为了灵魂有一个安居之地而附身于“尸体”,但为了活下去,为了身体这不死的能力,逐渐地“无名氏”失去了理智。他开始不仅仅限于为了正义的复仇,而开始杀戮无辜的人,并以“每个人从某种程度而言都是有罪的”来自我催眠。为他的灵魂复仇时他甚至找上了哈迪-—这个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创造他的人。因为他灵魂的主人哈赛卜认为,如果不是哈迪的出现,他就不会离开那个木头哨亭,他也许会在爆炸中被炸飞、会受伤、有淤青但绝不会丧命。其实,“无名氏”、大法师、辩士、敌手、小疯、中疯、大疯都是这个疯狂社会下异化的产物,人们恐惧死亡而死亡,不想被杀而变为了杀人工具。
托多罗夫认为泛决定论是一种超自然的秩序,奇幻文学中的运气、机遇、巧合都是不存在的,能解释这一切的是因为万事万物之间都有一种强烈而微弱的联系而“超自然物是对不充分因果关系的补偿。”[1](P80)。心理学家荣格与之不谋而合,将这种特殊的秩序称为“共时性”(也有译名为“同时性”“同时共感”等)。荣格在《论共时性》的开端将“共时性”概括为两件或多件事件的有意义的巧合(meaning coincidence)。[4](P17)所谓“有意义”暗示着某种人文内涵,它有着与纯粹偶然发生的事件不同的意味,甚至有种宗教性的神秘色彩。[4](P21)哈迪收集人体残骸,拼凑尸体对他来说可能是出于对好友的缅怀,或者战争的痛恨抑或者是自己作为一个拾荒者的本性。哈西卜在爆炸中粉身碎骨,他的灵魂无处安放,在墓地也没有容身之处。这两者其实是独立的人物关系,他们生前也没有过多的接触,不存在非常强烈的因果关系。但一切又都是那么刚刚好,哈迪在爆炸之前思考着尸体的去处,租辆车送去给法医还是趁着夜色偷偷扔到马路上,不久他就在爆炸中死里逃生,疲惫不堪地返回家中,那个夜晚他暂时搁置了处理尸体。于是游荡的灵魂进入了无主的尸体,这些有意义的巧合碰撞在一起,“无名氏”由此诞生。正如哈迪自言“尽管这一切看似毫无道理又难以理解,但他自有理由”[2](P24)。
这是偶然也是必然,“无名氏”是如此的特殊。他的“身体的组成涵盖了不同血缘、不同部族、不同国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他为这些人复仇,而这些拥有着不同血缘、不同部族、不同国籍、不同社会背景的人们恰好就是战乱中的伊拉克的组成部分,伊拉克就是一个“超级的混合体”。从某方面讲“无名氏”就是“上天对伊拉克的回答”,是伊拉克人民等待、希冀、盼望的“救世主”,最初它的出现是为了实现最终的正义,他的诞生有偶然性中的必然性,是伊拉克集体意识的升华。
(二)他者主题。“他者”对于主体“自我意识”形成具有重要的本体论意义。《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中“无名氏”这一形象隐喻了他者主题。
忒修斯之船,也称为忒修斯悖论。最早出自普鲁塔克的记载。忒修斯与雅典的年轻人们自克里特岛归还时所搭的30条船被雅典的人留下来做纪念,随着时间过去,木材逐渐腐烂船体被新的木材替代。最后,船体的每根木头都被换过了。由此,古希腊的哲学家们就开始探讨:“这艘船还是原本的那艘忒修斯之船吗?《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中的“无名氏”也延续了这一母题,当构成“无名氏”身体的部位被一一替换后,“它”还是“无名氏”吗?
亚里士多德认为事物的形成和运动变化有四种原因:质料因、形式因、动力因、目的因。“形式因、目的因和动力因都属于形式”“形式是事物存在和变化的决定性原因。”[5](P17)基于形式,“无名氏”已经不是“无名氏”了。“无名氏”的质料因也就是构成材料,是破碎的身体。当器官的原主人复仇成功或者超过一定时间,这些部位或脱离或腐坏,因此原先构成“无名氏”的“材料”已经随着时间被替换,“无名氏”的质料因在变。“无名氏”的形式因也就是构成形式,它虽然面目全非但仍旧是“人”的样子,从这一点上来看它没变。“无名氏”的动力因也就是使质料变成形式的力量,原先这来自哈迪无从说起的理由,而后变成了“无名氏”为身体复仇的意愿,再逐渐变为希望继续“活下去”的念头。笔者认为从这一点上看,“无名氏”变了。至于“无名氏”的目的因,首先哈西卜灵魂进入躯体最初的目的只是给自己的灵魂找一个安身之地;其次由于身体“异化”要求它为破碎的器官的原主人复仇,在这一阶段“无名氏”的目的是为了谋求正义;最后,“无名氏”在杀戮中迷失本心,“他每隔一阵子就会换一张新的脸”对他而言,除了生存的欲望,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他杀人只是为了活下去。”[2](P314),此时他的目的只是为了活下去。
综上,“无名氏”从四因分析,只剩下了“人”的外形没变,但实际上它已经完完全全变了,由此笔者认为“无名氏”不再是“无名氏”。具身认知理论认为认知的内容是身体提供的,认知、身体、环境是一体的, 认知存在于大脑, 大脑存在于身体,身体存在于环境。[14](P705)“无名氏”在改变身体的同时,也在不断改变自己的“认知”,最终变成了另一个“无名氏”。
赫拉克利特的对立理论提醒我们,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有冲突的因素,实际上就代表了事物的本质部分,最鲜明的表述就是“善恶一体”。[7](P25)而“无名氏”是亦正亦邪、善恶同体的存在。起初“正义的复仇”是他的使命,而他也希望自己能够快点完成任务“迅速消失”,当他就将杀死委内瑞拉雇佣兵完成身体最后的复仇时,身体因为各部位的脱离而逐渐虚弱。“无名氏”的助手们为他打造了一个新的身体。身上旧的部位一旦脱落,助手就补上新的部位,“无名氏”渐渐意识到自己有一份“永远杀不完的名单”。他的身边聚集了一群崇拜者,这些人寄希望于暴力,甚至主动挑起战火,最后在相互杀戮中死去。“无名氏”的身份也从一个“复仇者”变成了“杀人机器”,从“战争的受害者”变成了“战火的创作者”。促成这一切的原动力是“无名氏”的复仇心和求生欲。每个人都是善恶同体的存在,只不是大多数时候善的一面压制了恶的一面。“无名氏”起初是“善”的,杀戮本身并不可取,但他想杀的那些人本身就身负战争之罪孽,这在某种意义上就是“正义”的。但为了活下去,为了不断有新生的部位,他开始主动创造尸体,并将合适的部位切下来补充到自己的身上。这个时候“无名氏”恶的一面已经占了主要地位,虽然他还是有那么一点卑微的怜悯之心,但已经掩盖不了他变成了杀人恶魔的事实。“无名氏”从“救世主”到“恶魔”的一体两面的形象变化,它的身心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
曼勒认为奇幻文学源于想象力和自由发挥的精神,往往使它对其他地方隐藏或被忽视的民族心理领域具有独特的敏感性。[8](P1)阿尔及利亚文学批评家巴哈·本·纳瓦尔认为当代的阿拉伯作家通过创造奇幻的世界和超自然的角色代替现实并超越现实,但阅读这些奇幻故事也不可能脱离现实的视野。[9](P2)这部小说创作于2008-2012年,小说的时间线则是2005-2006年,现实中经历了战争的伊拉克分崩离析,各派势力涌入。此时的伊拉克只有一个看似完整的身体,新的政府就如同拼凑的“无名氏”,并非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不知是伊拉克人民的“救世主”还是“杀人机器”。弗洛姆在《健全的社会》中认为:“一个人的精神是否健康,从根本上讲,并不是个人的事,而是取决于他所处的社会的结构。”[10](P58)《弗兰肯斯坦在巴格达》奇幻的背后的根本是伊拉克战争的伤痛,变成这一切的根源是战争的暴行,伊拉克的未来还在未知中。艾哈迈德·萨达维笔下的“无名氏”通过灵魂复生,而现实中伊拉克战后的重生在现实逻辑下是如此的荒谬—--伊拉克没有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