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阳杰,郑玉清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只有培养出一流人才的高校,才能够成为世界一流大学”[1]。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新时代的高校治理对于培养五育兼具、符合社会需求的全面发展人才具有深远意义。治理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内涵,治理强调的是过程性,需要多方主体参与,并在宪法与法律的指导下依法治理,从根本上针对源头进行治理并提出综合的实施策略,是一项主体性、主动性、多维性的活动。高校管理育人职能的“治理”转向,指的是高校管理从传统的对象二分、被动、线性模式向多主体、主动、多维化的管理新模式的转化。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要进一步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阐明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道路上,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占据了十分关键的地位。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角度来看,充分发掘新时代教育背景下的高校学生管理中具体的“治理”价值,不仅可以进一步探索教育管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社会价值所在,而且还能在高校面对管理瓶颈时,成为理论和实践双方面均有创新的价值来源。在治理现实性上,高校教育管理具有多重价值,它既是党的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也是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党的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其中关键是党员的教育管理[2]。高校是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执行的重要场所,也是广大师生落实党的各项任务的重要场所。高校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党建体系中极其重要的一环,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党的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还需要以学生群体当中一批优秀的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为主体来构筑具有时代特征的治理体系,培养良好高效的治理能力。此外,因为高校治理是具有代际相传特征的,高校管理教育中的党建属性不仅影响当代师生,还通过代际传承影响党的长远治理,因此,其保障意义十分重大。此外,高校还培养了大批党内高级知识分子,所以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于高校高素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也具有保障意义。
作为一个综合性、系统性社会工程,社会治理包括了高校治理,也当然涵盖了高校治理中的管理育人工作。高校是社会高度相似的变体,是社会各种理念穿插的完美平台。高校管理育人也是社会治理的一种特殊样态,良好的治理体系可以为社会善治提供好的土壤。具体而言,高校管理育人工作通过培养师生良好公民心态以促进社会管理,通过对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教育,促进其社会化进程。在现代化社会治理语境下,高校师生(特别是高校学生)作为社会治理客体的特殊公民,在高校以管理育人为目标时,在高校管理育人的工作中进行实践的训练,从基础上促进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大学的今天是社会的明天”,高校管理育人质量的高低,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
“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治理要率先现代化。”[3]教育治理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通过一定制度安排共同管理教育公共事务的过程”[4],教育主体内部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成为一个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升华过程,就是教育治理现代化的体现。高校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高离不开高校管理育人作为其重要构成要件。一方面,对高校管理主体而言,管理不仅仅只有管理,它更是一门服务,它是为教育、科研工作服务的,为保证、塑造学校良好秩序和积极的校风、学风而开展的,其主要目的和功能都是着眼于育人。另一方面,对高校学生而言,传统的课堂教学不能使其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管理也是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管理的育人功能来弥补单渠道教学育人的不足。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高等学校教育的不断发展,不断深入改革与创新,各高校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对策,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5]。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和不断普及,高校治理在过程中暴露的任何瑕疵都将呈现于社会,接受公众拷问,且极有可能会被成倍放大,这自然给新时代的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从而推动着管理者主动认识并改正教育管理工作的问题与不足。
教育与管理是高度融合的,两者相辅相成,教育具有管理的价值,管理同时也兼具教育的功能。现阶段,高校对教育管理育人的重要性尚未形成足够的重视,在思维观念上仍然存在偏差,具体体现在两方面:其一,对管理育人工作性质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刻板传统的管理模式会对教学科研工作起阻碍的作用,简单地将高校的管理工作睥睨为仅仅是服务于教学科研的辅助性工作;其二,对高校管理育人的功能认识存在偏差,忽视了高校管理工作对师生潜移默化的隐性教育功能,在管理育人过程主要看重学生的业务能力与学习成绩、教师高要求上的科研成果,从而忽略了对师生思想道德修养的要求。另一方面,管理理念上管理与育人二者分裂,阻碍了高校正确发挥教育管理育人的作用。
近年来,高校片面地强调将高学历、科研强的高级人才以“双肩挑”“双带头人”的方式培育成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这一模式的初衷是提升高校管理主体的管理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然而,单纯地将管理人员学历的高低、科学研究能力的强弱同管理水平的优劣等同是一种误解。这种做法将对学历、职称、课题、论文等的要求简单地移植到对高校管理人员的考核上[5],使得越来越多的高校管理人员为了达到“门槛”将事业重心转移到对自身学历、职称、科研成果的提升上,继而忽视了思想道德的持续提升和自身工作能力的精进,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教育管理工作育人功能的发挥。此外,业务能力培训的不足,也使得高校管理人员工作主要依靠个人认知和经验借鉴,面对日益庞杂、多元的管理事务往往出现力不从心、疲于应付的状况,无法匹配管理育人的能力要求。
管理制度建设是高校教育管理的重要一环,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支撑是做好高校管理育人工作的前提条件。然而,现行的高校管理制度并不能完全满足国家治理现代化对高校的要求,各种新情况纷纷出现,应对新的复杂问题时的相应机制亟需建立。同时一些落后于新形势的规范尚未废止。更值得警惕的是,高校在管理上存在重单向度的规制、轻多维度的引导的问题,忽视了对广大师生的利益合理诉求的回应和正当权益的考量,制度设计没有考虑育人资源的充分发挥和合理配置,常常出现以“居高临下”的线性管理规范为导向,致使师生良好的“治理心态”建构困难,无法形成育人合力,育人功效彰显乏力。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新时代高校管理育人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新时代的高校管理育人工作路径创新是一项内涵丰富的系统工程,它要摆脱管理理念、能力和制度的现实困境,完成多主体、主动、多维化的路径建构,开创管理育人工作新格局,实现管理育人职能的“治理”转向。
以往的管理育人理念片面强调制度的刚性架构和规则的硬性实施,将管理目标的达成作为判断工作优劣的唯一标准,忽略了制度规则同实际情况的结构距离,淡化了管理主体与管理对象的社会本质,剔除了管理对象自我教育的可能性,导致“以文化人”“以德润心”的“德治”手段迷失在“规则丛林”中无法落地而成为空谈。与之相对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管理理念则强调“法治”与“德治”相协同。“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6]206。高校管理育人的“法治”与“德治”相协同,是通过依法治校与道德引领在高校管理中的协同互动,共同推动其育人目标的达成。“法治”与“德治”相协同是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两者可以相互映衬形成“共振效应”。高校管理育人首先要有法治的思维,实现管理方式的程序化和科学化,增强管理内容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对于学生管理而言,还要在管理过程中注重学生成长规律,运用学生“自身的法”管理学生“身边的事”。道德具有治理的价值和功能,高校管理育人还要充分发挥道德治理教育人、培养人的作用。对于高校的管理对象而言,无论是教工还是学生,良好的德行都是最具基础性的素质。要通过开设道德讲坛、选树道德典型、建设文化校园等多种渠道开展高校道德治理实践,探索建立诚信档案、道德银行等道德监督体系,不断完善高校管理育人的道德引领作用。确立“法治”与“德治”相协同的高校管理育人理念,就是确立一种综合施策的思维,让管理与育人相统一,提高管理的效果,优化育人的质量,从而推动高校走向善治。
以往的管理育人模式倾向于自上而下的单向规制,对管理对象的诉求和反馈缺乏主动回应的意识和能力。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管理育人模式注重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互构,对管理主体主动育人的意识和本领提出了更高要求。高校管理工作具有天然的育人属性,高校管理主体是各项教育政策的执行和实施主体。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发挥育人积极作用,将政策的精神通过管理育人工作传递给广大师生。作为教育工作者,高校管理主体应充分引领示范广大师生,让每一位师生切身感受到管理服务带来的便利,才能真正做好管理育人工作。应通过培育高尚师德、形成专一目标努力塑造“德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形象,在管理实践中以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向上的精神风貌为广大师生传递满满正能量,这样才可以提升管理育人效果。此外,要进一步激发高校管理主体育人积极性,从优化激励机制,引入竞争机制,健全监督、奖励机制等方面,从实际出发提升管理人员主动育人的能力素质,实现能上能下的格局,让队伍逐渐充满优秀的管理人才,逐步建立起一支管理能力高、育人本领强的管理者队伍。
以往的管理育人多为管理主体“单打独斗”的一方行为,忽视了对管理对象、管理环境、管理中介、管理保障等全要素育人功能的开掘和运用,因而无法形成育人合力,导致育人效果不甚理想。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的管理育人是向“治理”转向的育人实践,要化“单打独斗”为“多方联动”,变一方行为为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大格局。立德树人是高校育人工作的核心,因此,管理主体不仅要规范师生的行为活动,还要整合每一位成员、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层面的育人力量,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即“三全育人”)合力,营造良好育人氛围。“三全育人”功效的发挥需要在全校范围内强化育人意识,达成育人共识。应发挥制度的基础性作用,建构起“三全育人”的组织体系和协同联动机制,实现“三全育人”相互协调,推动高校管理育人工作呈现多主体、多维度的格局,进一步推动其向纵深发展,为高校立德树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坚持与时俱进,结合新时代赋予高校发展的新内涵,摒弃僵化的线性、被动管理模式,不断更新完善高校管理育人制度规范。一是厚植全员育人功能。通过推行兼职班主任制度,建立健全育人成效的有效评价,并把相关工作纳入职称评聘考核范畴,发挥教师的育人主动性;健全第二课堂平台,通过实践学分制等方式,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二是厚植全过程育人功能。严格实施高校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建工作对高校管理育人的引领保障功能;构建以思政课程为引领,以课程思政为依托的全课程育人制度体系。在管理过程中突出制度基础性作用,打造引领有力的矩阵化全过程育人阵地。三是厚植全方位育人功能。运用“三微一端”信息化平台,推进“互联网+管理”,将高校管理育人工作通过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现代化科技,搭建“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多维覆盖的管理育人网络阵地;充分运用校外育人资源,加强与校外主体管理育人合作,引导师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了解社情民生,坚定理想信念,培育爱国情怀。在管理过程中优化整合育人资源,形成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有效衔接的全方位育人平台。
实现高校管理育人的高质量发展,必须破除原有管理理念、能力和制度的积弊,构建“法治”与“德治”相协同、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配合、全员全程全方位同发力的现代治理生态。只有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指引,实现高校管理育人职能的“治理”专项,才能充分发挥高校管理实践的育人功用,拓展新时代高校治理现代化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