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 亮
(安徽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美丽乡村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民族复兴、小康社会建成的基本抓手,是全面统筹规划农村建设问题,满足农村居民对乡村生态环境建设需求,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的着力点。在理论研究上,美丽乡村建设是对新农村、新环境、新房舍的延伸与拓展,是对新农村建设的重新考虑与细致思考。因此在新农村庭院环境设计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把握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农村之间的关系,确定环境设计的基本方向和原则,使庭院景观设计拥有多元性的功能特点,以此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的持续发展。
美丽乡村建设旨在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发展。在建设内容上,美丽乡村政策主要包括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发展、公共服务等内容。(1)村庄规划。美丽乡村建设政策规定了我国乡村建设、环境治理、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层面的规划要求,明确了乡村建设的基本目标;(2)村庄建设。该政策规定了通信、供电、饮水、桥梁、道路等生产设施与生活设施的构建要求;(3)生态环境建设。政策提出了气、土、水等环境质量要求,并对河道、植被、森林等生态保护、生活、工业、农业等环境防治、厕所改造、环境绿化、村容维护等整治工作进行了指导;(4)经济发展。该政策规定了乡村的服务业、工业、农业等产业发展的要求;(5)公共服务。明确了便民服务、公共安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的基本要求。在美丽乡村建设政策落实的背景下,乡村基层政府部门能够淳化民风、锻炼干部队伍、增进干群关系、提高民众积极性与凝聚力,更好地推动农村文化与经济的发展。而新农村主要指新风尚、新农民、新环境、新设施、新房舍建设,能够通过构建电信、通讯、广播、水电、道路等新设施,协调农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树立法治、文明、科学的生活观,塑造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有理想的新农民,使农村焕发出新的活力和风尚[1]。其所拥有的价值和意义主要表现在农业建设、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层面上。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旨在乡村环境美化与经济发展等层面,新农村则注重外部环境及内在风尚的构建,因此在外部环境建设上,两者存在紧密的内在联系。都是致力于乡村基础设施、产业经济、生活与生态环境的营造。旨在通过环境建设,激活乡村的内生活力。然而在整体层面上,美丽乡村建设更注重宏观规划,而新农村建设则关注微观营造,将两者相互结合,必须把握其所存在的微观与宏观之间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确保乡村庭院景观设计拥有文化传承、乡风重塑、环境治理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基本功能和作用。
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过程中,乡村居民的物质生活得到了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居民开始关注自身的生活环境与居住环境。一个“优质”“优美”的庭院景观是村民物质生活得以满足的关键,同时也是乡村传统文化得以传承的基本载体。在庭院景观设计的过程中,融入乡村独有的文化符号、文化理念,可以彰显乡村特有的民俗文化、风俗文化,使乡村居民在“聚餐”“文体”“交流”及“纳凉”的过程中,更好地开展情感交流、文化交流及思想交流活动[2]。使乡村传统文化,在村民的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得以传承及弘扬。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优质的乡村庭院景观是乡风文明构建的“抓手”,是现代理念与传统文化理念得以融合的媒介,乡村居民可以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重塑并优化乡风,使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得到更好地推进与巩固。
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是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但美丽乡村建设要求乡村管理者在环境营造中,强调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工作的质量。新农村则注重生活环境优美与生态环境良好。加强庭院景观设计能够使乡村生活环境与乡村生活环境“遥相呼应”起来,使生态环境与生活环境有机地协调起来,并在景观设计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增强村民的环境保护观念,使其在内部环境保护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外部环境塑造与污染治理,使乡村治污设施的标准建设与规划,更加契合时代发展对新农村建设所提出的基本要求。与此同时,也使“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的发展目标得到落实和优化。譬如在美化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背景下,乡村“村容”将焕然一新,村民精神需求将得到极大地满足,乡风文明将获得解构与重构。
新农村庭院景观设计注重环境美化与经济发展的融合,能够使乡村经济得到更好地提升与增长。譬如种植或移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植物,如珍贵树种、名贵花卉、高品质果树等,都能在美化乡村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村民的经济收入。譬如在庭院中广泛种植杨梅、草莓等经济作物,能够帮助村民拓宽收入来源,引导村民将经济发展与生态治理整合起来。而在乡村旅游的背景下,加大庭院景观设计力度,还能够将乡村独有的风俗理念、文化风尚、人文思想呈现出来,使乡村庭院拥有人文气息,进而吸引更多的游客驻足观看,或深入体验,使乡村旅游逐步延伸到乡村居民生活的层面上,让村民获得更多地资金收益[3]。
庭院景观设计需要结合新农村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将文化与环境结合起来,通过环境美化与景观规划,实现新农村建设的基本目标。然而结合我国新农村庭院景观设计现状,却发现农村庭院景观设计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严重影响到庭院景观设计与新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衔接,致使庭院景观设计的基本功能和价值,难以得到“彰显”。
在我国社会市场经济发展与建设的背景下,庭院景观建设逐渐得到农村居民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农村居民缺乏较为科学的理论指导,导致庭院景观的形式和内容较为简单,所渗透的功能也相对单一。通常来讲,农村居民会在庭院景观布置的过程中,留有大部分的空地,并将其作为“水稻”“谷物”“水果”“蔬菜”的晾晒场所,缺乏对绿色植被的栽培与引入。而部分乡村居民则会在庭院中布置座椅板凳、健身器材等设施,致使庭院景观的环境美化功能受到影响,难以与外部“生活环境”“人文环境”映衬起来、协调起来。如果从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来看,我国农村庭院景观设计普遍缺乏“生态性”与“人文性”等特征,农村居民很难通过科学的指导,加强庭院景观的生态特征与特点,致使庭院设计质量不尽如人意。
我国乡村地区的庭院特征是 “独门独户”与“一家一户”,村民的主体意识深刻地影响到农村庭院景观设计的走向。然而,乡村基层相关部门却没有从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的角度出发,提高村民对庭院景观设计的重视程度,致使村民景观设计缺乏科学性与规范性,造成新农村建设目标落实得不够彻底,乡村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难以得到有效地满足[4]。因此,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及村级干部应从新农村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角度出发,从村庄规划、环境治理及产业发展的层面上,制定相应的规划机制。使乡村居民更积极、更自主地参与到乡村庭院景观设计中,提高庭院景观设计的有效性。但由于缺乏系统性、经济性的规划方案,导致庭院景观的整体规划,难以落实。
虽然我国部分乡村地区,能够在美丽乡村建设的背景下,提高对庭院景观的重视程度,将其作为乡村生活环境、生态环境治理的关键举措。然而在实际的景观环境打造中,却缺乏对乡村文化遗产的继承与体现,致使乡村所独有的历史文化特色,难以通过庭院景观得以呈现。无法满足新农村对新风尚建设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究其原因在于乡村文化挖掘与传承的角度过于局限化,普遍将文化彰显置于公共空间营造的范畴中,并且缺乏对庭院景观的深入认识,造成庭院景观的功能无法得到充分地彰显。而要想切实发挥庭院景观所独有的文化功能,还需要对乡村文化有更深入地理解和认识,从文化表达与表现的角度出发,确定文化性景观设计的“方向”。
针对我国在新农村庭院景观设计中所存在的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及设计人员应以问题为导向,在设计模式选择与应用的过程中,探究出相应的问题解决策略。使庭院景观设计更契合新农村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使新农村居民的精神需求与文化诉求得到充分满足。然而在探究与应用设计模式的过程中,我国相关政府部门必须深化对美丽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认识,使其在庭院景观设计的层面上,与村庄规划、经济发展、环境治理融合起来。
休闲景观模式主要指乡村庭院在满足视觉需求的前提下,应用最先进的工程材料及城市设计风格,满足乡民多元化、多样化的休闲需求。部分乡村地区拥有土地紧张、城市化高、人口稠密、经济发达的基本特征和特点,能够参照城市休闲庭院的设计模式,改善农村当地的生活环境,提高当地的村容村貌。虽然在城市休闲景观模式中,村民能够将城市风格、文化,渗透到庭院景观的设计中,但由于村庄本身拥有较为鲜明的特色性。所以需要地方政府或村级主管部门加强对优秀设计人才的引入,通过实践指导、理论指导的方式,使城市休闲景观模式能够更好地融入到当地乡村文化中,譬如将该模式植根于乡村民俗文化与人文历史,注重村民对功能与环境的需求,可以提升庭院景观设计的整体质量和效率。当然在休闲景观设计模式应用中,部分乡村地区可将日韩庭院、欧美庭院等景观风格融入到景观设计的不同环节中。譬如朝鲜族地区可将日韩庭院风格融入其中;东北部分遗留欧洲历史文化的乡村,可将意大利、法国等庭院风格应用到景观设计中。简而言之,城市休闲景观模式必须与当地的文化特色相契合,如果在文化底蕴上出现不对应或不衔接的问题,将导致当地的文化特色容易被弱化。
距离城市较为偏远、交通便利、拥有良好地理条件与自然资源的乡村地区应将农家乐景观模式应用到庭院景观的设计中,使庭院生产与庭院观赏切实地融合起来。譬如农村居民结合当地经济的发展趋势及特色,种植草莓、樱桃、杨梅、葡萄等经济植被,使游客在休闲体验中,可以更好地感受“农家”独特的韵味。此外,该模式还可以通过修建池塘、放养鱼苗的方式,丰富旅游形式。譬如池塘观赏与体验垂钓等。在此背景下,我国相关政府部门需要将农村庭院景观设计与当地经济发展融合起来,从村庄规划与经济发展的角度,深入到庭院景观设计的不同环节和过程中,提升乡村居民对庭院景观的重视程度。与此同时,也能使乡村环境美化,与产业发展、设施完善结合起来,更好地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政策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而结合新农村及美丽乡村对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所提出的要求,加强农家乐庭院景观模式的应用,还能充分利用当地的生态优势与资源优势,使乡村内外环境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整合当地的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5]。与此同时,还能激发并调动农村居民参与庭院景观设计、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
针对自然环境、生态环境完好,历史文化氛围浓厚的乡村地区,我们应采用乡土景观模式。该模式主要指人们适应生态自然环境而形成的景观设计模式。能够充分反映自然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蕴含居民、寺庙、城镇、土地、聚落等综合体。可以将当地独有的历史文化遗产充分地呈现出来,展示出来,使乡村的历史文化,获得更好地传承与发展。譬如动物、植被、地貌地形、水体、地理位置、气候环境等自然景观;井泉、广场、池塘、街道、村落、居民、历史古迹、经济发展、民俗文化等人文景观都能在该设计模式中得到充分的融合。此外,该模式不仅能够帮助人们保护当地的传统文化与人文历史,还能使当地的乡土元素与乡土景观得到融合与利用,增强乡村整体的观赏性与艺术性,烘托出乡村独有的文化氛围。譬如在历史文化古镇中应用该模式,能够使历史素材与人文典故融入到庭院景观营造中,让乡村庭院拥有古香古色的文化沉淀感。
在美丽乡村建设与新农村建设背景下,乡村庭院景观设计应重点把握庭院景观的功能价值,从政策要求与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将自然生态环境、乡村地理条件及文化素材,融入并渗透到庭院景观的营造中,与时俱进、灵活变通,加强理论指导与宣传教育,帮助乡村居民构建出温馨的、创意的、丰富多姿的庭院景观作品。使新农村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更好地体现、表达及呈现出来,以此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