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源,李艳峰
(1.山西能源学院 学生处,山西 晋中030006;2.吕梁学院 中文系,山西 离石033001)
网络舆论引导作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任务,是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受到了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把网络舆论工作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肩负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使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强调,要充分运用新型传播手段创新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掌握网络舆论主动权,并针对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明确提出要求。在新媒体、自媒体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作为高校主体之一的大学生,网络社会互动行为日益频繁,高校网络舆情的管控工作也逐渐受到挑战,网络舆情负面事件屡屡发生,如“翟天临学术不断事件”“山东某大学留学生‘学伴’事件”“沈阳某大学奖学金事件”[1]等等。高校网络舆情事件的管控不当不仅对学校人才培养、社会形象和日常管理等多方面带来不良影响,同时也制约风清气朗的网络社会环境的培育建设。因此,高校应该积极谋划研判,形成有效可行的校园网络舆情管控机制,以实现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学生思政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多方面的良性联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网络舆情环境。
目前我国互联网产业正迅猛发展,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层出不穷,校园网络社会互动行为的增多也加大了网络舆情事件爆发的概率。高校网络舆情是舆情事件在高校中的反映,是高校师生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针对与其自身利益相关或个人关注密切的某一事件表达观点、意见、态度的一种社会互动行为。高校网络舆情是一种特殊场域内的网络社会互动行为,由特定的互动主体、互动客体、互动内容及互动途径等要素共同作用形成。
高校网络舆情的互动主体是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同时包括高校教师、高校思想及学生管理工作者、网络媒体方的多角色主体群。客体即在互动过程中被传播的网络事件源,主要是与高校有关的各类热点话题、热点人事。调查结果显示,高校网络舆情事件主要涉及的领域一是社会性热点事件,如政治类问题、意识形态的问题等;二是校园相关事件,如校园生活、师德师风、学习成绩、校园暴力等。客体在互动的过程中易受到主体的加工制造,糅合主体的态度、观点、情绪,形成复杂互动内容,再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进行传播。互动途径主要包括基于网络发展的一些新兴媒体,以大学生最常使用的微信、微博、QQ、抖音等社交软件为主,在互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多平台同时扩散传播的现象,增加了传播的速度性[2]。
1.互动主体意识增强,参与频繁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的互动主体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大学生因正处于特殊的年龄阶段,主体性意识不断增强,对社会事件和校园事件的关心程度大大增加,表达意识和表达能力迅速提升,社会互动参与度不断提高。同时,当前大学生是互联网社会的原住民,网络互动适应能力强,学习时间快,促使大学生在各类网络平台中积极制造网络话题,或参与到传播和讨论过程中。在这一年龄阶段,其互动还呈现出个性化需求难以满足的特点。在互动过程中表现出更多的求新、求异、求速,因而在个人观点、态度及意见表达的时候,会进行加工制造以吸引更多网民的关注与参与[3]。但受年龄及阅历的限制,其表达观点通常存在较多的感性因素、具有情绪化的特点,缺乏理性思考,易产生负面效应及谣言。高校网络舆情的互动主体还包括高校教师、学生思想和管理工作者及各类网络媒体者。由于互动主体间角色身份的不对等,在传播与管理过程中容易使信息出现失真现象,引发舆情危机。
2.互动途径新兴繁多,传播便捷
受网络环境的发展的影响,当前社会网络互动平台增多,非主流社交媒体也逐渐增设了社交功能模块。高校网络舆情传播的主体以在校大学生为主,其网络生存和适应能力强,在进行网络互动时,热衷于使用具有不同功能特色的网络媒体平台以满足自身的使用偏好,同时也乐于尝试高校管理部门还未大量涉及的新型媒体平台,如抖音等。大学生作为网络原住民,对网络环境和网络媒体有着天然的适应性,能够在极短时间内了解并熟悉各种网络媒体的使用方法、网络语言及传播规则。这也导致了网络舆情事件具有传播范围广、传播速度快、关注程度高的特点,导致了舆情事件的爆发点难以预料,增加了管控的难度。
3.互动客体来源多面,交错融合
通过对已经发生的舆情事件梳理可以发现校园事件仍然是当前主要讨论客体,如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校园生活、评优评先、学风纪律等。但随着传播平台的开放性和传播途径的多元化,学生社会参与度的提高,互动客体逐渐融合了网络上多元化的各类信息,如一些涉及国内外政治局势、社会公德、社会治理的话题也日渐占据重要地位。有时也会存在多较多事件的糅合现象。舆情事件通常会伴随社会热点及校园动态出现,具有周期性和突发性。受传播速度和网络互动的影响,传播内容并非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不断的加工处理,出现多层次的变异,逐渐脱离事件本身的原委。但因网络互动存在一定的匿名性、即时性、随意性,也导致在处理和管控的过程中对客体信息的真假难以进行有效甄别。
4.互动过程复杂交错,难以追溯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在传播的过程中会出现互动主体与各种新兴媒体、各类社会群体的交互行为,使得传播范围扩大,增加了舆情传播的追踪难度。在互动过程中,由于互动存在匿名性,大学生倾向于将网络平台作为自身情感表达的场所,其行为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学生正处在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养成阶段,极易脱离事件本身对事件进行非理性的思考和不成熟的判断。大学生在网络平台中获取信息后缺乏对来源和真实性的判断,通过评论、转发再加之媒体端的补充、挖掘、梳理等加工制造,极易聚焦网民的关注点[4],易于将舆论引向不良方向,严重者会造成舆情事件反复多次爆发。
网络社会互动满足了大学生自由、便捷、个性的情感意见表达需求,但同样带来了如谣言传播、网络暴力等诸多舆情负面效应,影响着大学生的身心健康,也增加了校园的管控难度,冲击着校园的平安、稳定、和谐,尤其对于一些经验不足的新建高校更是无从应对。通过梳理,可以发现当前高校在舆情管控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当前高校在处理网络舆情事件的过程中,大多还停留在被动应对阶段,甚至面对负面消息还存在“沉默行为”[5],导致在学生及社会网民群体面前的发言缺乏公信力。高校虽能认识到自身是网络舆情事件的主要处理方,但忽视了学校也是事件源产生的主要原因,往往是由于自身前期缺乏有效的正确的思想价值引领,思想政治教育没有落实到学生的日常行为中,网络思政教育更是存在空白现象所导致,给网络舆情传播过程中的负面效应提供了滋长的空间,从而在后期的处理过程中处于劣势地位。
网络舆情事件应对不当的高校,往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的事件过程中缺乏行之有效的程序,难以实现有效分工和追根溯源,危机预警意识不足。反应处理程序的失范一是可能造成错过当前事件处理的最佳时间,制约了舆情事件的管控进度;二是难以形成舆情事件事前、事中、事后长期行之有效的方法并建立制度以起到预防作用;三是导致网络舆情主体间日常缺乏良性互动,管控人员之间权责不明晰,在处理事后没有问责制度,大大增加了舆情事件二次爆发的可能性。
高校在应对网络舆情事件上缺乏快速、有效、具体管控措施,难以应对校园网络舆情快速裂变效应。一旦发生舆情事件,还处在事件应对的末端,通常采用逐一谈话、封锁消息等费事且效率不高的做法,缺乏有效的措施对事态进行控制;缺乏对事件的实时监控,对事件的异变无法实现及时有效掌控,在舆情事件之后也通常缺乏经验总结,或者只是对涉事学生进行校规校纪处理,缺少长效机制。
网络舆情信息的传播作为一种非正式的信息传播,在传播过程中受外界约束力较差,互动参与门槛低。但作为传播主体的大学生主体性意识不断增强。各类新媒体的出现为满足大学生求异、求新、求奇、求快的互动需求提供了便捷,增加了大学生在网络社会互动中的参与性。大学生是网络原住民,不论是学习生活还是娱乐休闲,网络已经成为其获取信息的最重要途径之一。相比于书籍等传统信息载体或报刊等传统媒介,大学生更倾向于通过选择网络来便捷获取信息,满足自身多方面的需求。如“知乎”等定义为问答类的网络社交平台,正是基于青年大学生依赖网络求知的接收需求而产生。大学生年龄基本分布18-24岁之间,在社会互动中天生具有较强的外向性,倾向在网络互动中寻求可以表达个人新奇异的观点、意见和态度的空间。因此大学生在互动过程中也承担着输出的角色,成为网络舆情事件传播的推手。从社会互动角度来看,大学生一方面作为信息的接收者参与事件的传播,满足了青年大学生多元化的信息需求;另一方面青年大学生作为信息的发出者在互动中可以便捷实现自我表达,强化其社会主体性意识,同时能够通过传播获得一定的社会关注,满足了该年龄阶段的特殊心理需求。就个体而言,这一过程中能够寻找到自我满足,增强主体意识与话语权权利,获得了更多的信息。但青年学生受情绪化、知识掌握有限的特点的影响,极易对事件本身进行加工,使得舆情事件在传播的过程中失真,更严重者会造成谣言的产生[6]。
网络舆情产生的先决条件是信息传播者之间的互动交流。这种互动交流的具体表现就是信息制造者和信息传播者的合作。在获取到自身信息量以外的内容后,信息接受者会试图通过讨论、交换以获取更加丰富的信息内容。这种交换便是社会互动中合作的体现,通过合作交换以获得更加丰富的信息内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社会互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合作互动。
互联网为大学生的社会合作互动行为提供技术支持。互联网信息平台打破了时空的界限,降低了传播的成本,为舆情传播提供了便捷迅速的平台,实现舆情信息随时随地交换。
大学生自身为合作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情感支撑。大学生群体在网络互动的过程中具备一定的相似性特征,容易互相吸引,是合作得以实现的重要情感因素。大学生群体受趣缘、年龄等影响,易于在网络上形成各类临时性非正式组织,实现内部信息的共享与流通。信息交换的合作互动弥补了青年学生信息获取的盲点与不足。但在传播的过程中,传播者互动需要满足而不断产生对信息的加工,在表达自己想法和态度的过程中,极易吸纳聚集相同或相似观点的人群,而聚集效应越大,需求越满足,反之不仅得不到满足,相反于大部分群体的观点还会受到网络攻击[7]。因此,在外界舆论的压力下,传播者会对内容进行加工制造以唤起更多人的认同,满足其心理上的需求。如此连锁效应,网络舆情的传播就逐渐进入到失控状态,个人行为也渐由互动转变为集群行为。这种群体压力使得青年学生在传播过程中缺乏理性判断,更容易受情绪与情感的影响,极易导致谣言事件的发生。
可见,从社会互动的视角来看,高校网络互动行为在以青年大学生为主的群体参与下,通个体内部、个体与个体之间、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互动加速了网络舆情事件扩散,也加大了网络舆情事件的管控难度。
高校网络舆情事件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互动主体,其发展态势将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产生重要影响,同时也对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负面信息与谣言的传播不仅对学校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同时还会对青年学生的思想产生侵蚀,不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接班人。因此,高校在舆情管理过程中必须形成常态化的有效管控机制,弱化网络舆情的不良影响,避免校园网络舆情的负面效应,确保舆情事件安全、迅速化解,营造晴朗健康的高校舆情环境。
网络舆情事件的产生是大学生意见态度在网络社会互动中的体现。因此要削弱舆情所带来的负面效应,降低网络舆情负面信息的传播,就应当加强事前的引导,强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充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学生理想信念教育,让学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认识,培育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坚定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提升自觉抵制不良社会价值观侵害的能力。其次,要不断提升学生的政治敏锐度,提升明辨是非对错的能力,能够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类网络信息,培养良好的网络素养。要注重培育青年大学生在参与网络社会互动过程中,有效利用网络信息资源,理性判断、分析、评价网络信息的综合能力,尤其是对社会舆情事件的判断力。当前大学生对网络平台的可信度、传播信息的真实性、互动行为的合法性的判断准确程度比较低,要通过强化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在事前提升大学生的网络互动能力,通过多方协同育人引导机制,形成联动效应。从学校角度看,学校作为学生主要生活学习场所,应当加大思政教育课程中关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授课方式要尽量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针对青年学生的年龄特征,提升思政育人实效。从家庭角度看,学院应主动开展家校联合工作,有效利用血缘关系在社会互动中的正向作用,关注学生网络社会互动行为,作出正向引导。从社会角度看,学院应当积极联动青年学生关注度较高的网络媒体,联合净化网络环境,积极在相关网络平台开设网络育人阵地,主动改善所处的网络环境;加强与学生使用主流网络媒体阵地的联系,一方面应当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在网络上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同时积极建立校园网络主渠道的宣传平台,定期通过网络向学生、向社会公众传播积极正面的学校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学校在舆情事件处理过程中网络环境中的话语权与公信力,为青年学生创造一个有利于良好网络社会互动社会氛围。
高校应当联动学校信息部门、宣传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等,强化部门间的联动沟通,形成舆情工作处理合力。高校网络舆情工作不单纯等同于学生管理工作。学校要定期强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素质能力的提升,通过联合,增强对各类舆情的监测、研判及处理,评估舆情负面影响及潜在风险,对涉及学生利益、学校形象的舆情问题要第一时间调动相关一线部门工作人员做出应对措施,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统领处理。信息部门应当主动适应当前网络新媒体环境,改进舆情监测系统及设备,确保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得真实、有效的信息。宣传部门要及时对关键信息进行研判、预测[8],并通过学校官方媒体对涉舆事情进行合理、适当、有效的引导宣传。学生管理队伍则通过线上线下双向结合,在学生群体中主流的新媒体平台上,对问题进行及时的疏导解决,减少信息扩散。由此联合各部门及一线学生管理工作者的舆情管控闭环系统可以极大缩短信息散播时间,减小传播范围,降低负面影响。在学校的日常管理中,还应当严格细化校规校纪,形成常态化日常管控。从目前各高校关于网络社会互动的约束条例来看,基本上大部分高校的日常行为规范或者管理条例只对散步谣言有较轻的处理或者对日常的网络行为进行正向的引导,但表述模糊,导致学生管理工作者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面临进退两难的困境。结合当前我国法律体系,学校在校规校纪的制定上,也应当针对网络舆情事件中的失范行为进行明确约束,树立学生的敬畏意识,让青年学生在参与网络社会互动的过程中,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增强网络社会行为的理想,避免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
在舆情事件的处理过程中,高校也应当通过合理渠道,对学生关注度较高的事件进行合理公开,加大透明度,降低网络舆情传播的可能。信息的公开实现了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有效沟通,变被动公开为主动说明。同时,信息公开的范围、时效都将影响学校在处理舆情事件时候学生的配合程度,降低舆情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舆情信息公开平台也应当由之前的校园媒介延伸到社会网络媒介,积极主动占领网络阵地,主动构建学校、学生与社会网民的沟通平台,实现有效公开。首先公开要主动。要能在舆情发生之前,主动提供相关信息,掌握话语主动权,以有利于学院发展做积极引导。其次公开要迅速,不能期待事件自行消散或被动等待负面消息或谣言产生后再做回应,应该在第一时间把有效信息传递给媒体与公众,消除公众的疑惑与不信任。再次公开要全面。公开信息的程度要满足学生或社会对信息的需求,提高互动的透明度,减少不实信息的产生与传播。另外,高校还应当注重对学生群体中意见领袖的培养,充分关注学生干部、党员团员等先进分子,提升其在学生群体中的影响力,在处理校园舆情事件时,可以实现学校管理人员同学生群体的有效沟通,提升对话有效性,同时对校园舆情事件的预判也具有一定积极意义。是否具备良好的校园环境也是影响舆情传播发展的关键。高校要注重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降低学生的负面情绪,不仅可以切断一部分舆情源,避免学校出现不良校园事件;同时可以对学生的心理起到调适作用[9],让学生在面对舆情事件时能够产生积极心理,更好地处理判断事件。当然,良好的环境还包括老师对学生思想状况的关注,学生合理正常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以及通过主流媒体获取的校园信息。这都将对建设与大学生良好的网络互动关系产生积极影响,最大限度地将网络舆情下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以更加晴朗的网络环境落实立德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