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 扬,方晓珍
(安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安徽 安庆 246133)
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教育中上发挥着巨大作用。职业教育不仅在人才培养方面具独特性,而且它与社会联系密切,这也是职业教育本身所具有的使命。文章对民国早期安徽职业教育进行深度剖析,为今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提供重要的历史借鉴,从而加深我们对区域职业教育发展的理解,促进职业教育的变革。
近代以来,针对学校教育所授之知识技能难于实地运用,即所学非所用的问题,黄炎培、庄俞等人呼吁实用主义教育,希望以加强普通教育的实用性来改善目前学校教育现状。黄炎培曾断言道:“今吾中国至重要、至困难问题,厥惟生计;曰求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厥为教育;曰吾中国现时之教育,绝无能解决生计问题之希望。同人于此,既不胜其殷忧大惧,研究复研究,假立救济之主旨三端:曰推广职业教育;曰改良职业教育;曰改良普通教育,为适于职业之准备”[1]。由此可见,当时“职业教育”一经提出就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回应与参与,并且成为一种教育思潮。随着民族工商业的不断发展,职业教育的地位也随之提高起来。
伴随着职业教育思潮的兴起,以及相关的章程法案的出台,国民政府对职业教育逐渐重视起来。1922年壬戌学制的颁布,标志着职业教育正式取代实业教育获得了法律地位。随后政府相继出台《请各省区教育实业官厅积极提倡职业教育并确定计划指拨专款组设全省区总机关文案》《实业学校宜与当地实业界切实联络以利进行案》《职业学校宜注重实习案》《各省区宜酌加省县视学名额案》《新学制职业科课程标准》等政策,均为职业学校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1923年,全国教育联合会推出《请各省区教育实业官厅积极提倡职业教育并确定计划指拨专款组设全省区总机关文案》,要求各省区筹备职业教育机构:“应就地利所宜,经济力所及,通盘筹划,定一具体之计划,而后有方针,循序进行”[2]。同时为完善职业学校的课程标准,1925年教育部正式颁布《新学制职业科课程标准》,规范了职业各科的层次规划、课程内容、实习要求等,对完备职业教育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
职业学校对于近代实业发展的价值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职业学校为近代工商业提供人力资源,二是能够为近代产业突破生产瓶颈提供技术支持。以安徽公路交通产业为例,1915年,针对目前公路运输事业缺少测绘工程人才的问题,巡按使韩国均令杨召仪筹备甲种工业学校,以为培养工业人才做准备。此外,该校另设应用化学专业,以生产牙膏,牙粉、肥皂为主来为本地工商业发展做出贡献。职校给近代工商业带来价值的同时,近代工商业对职业学校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安徽省凭借着自然资源的优势,在当时民族工商业发展中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民族工商业的博兴,职业教育越发显得重要,职业学校开始为近代产业提供技术支持,成为提高产业的核心力量。
民国时期,学制不断推陈出新,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1922年,“壬戌学制”正式颁发实施。该学制要求:“但得斟酌地方情形,单设一科或兼设数科;为推广职业教育计,得于相当学校内,酌设职业教员养成科”[3]。在强调落实学制要求的情况下,安徽教育部门最终颁布了《各县小学校实施新学制标准》《中学教育案》《师范教育案》《高等教育案》《改进安徽农业教育办法案》《改进安徽职业教育办法案》等一系列教育法案。此外,安徽省还开设了全省唯一一所女子职业学校和女子师范科,为培养女子职业人才做准备。
随着民族工商业的稳步发展,1928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对“壬戌学制”的内容做出修改和调整,时称“壬辰学制”。该学制“根据本国实情”的教育基本原则,并以此对职业教育部分内容做出大幅度修改。1928年国民政府颁布《改进全国教育法案》《职业学校法》《职业学校规程》等法案。考虑到民族工商业发展的需要,1931年教育部先后颁布《推进职业教育致各省市教育厅局训令》和《各省市中等学校设置及经费支配办法》。前者要求自1931年度起,各省市应以办理职业学校为主,停招普通学生,一律改招职业生或乡师学生;后者规定各省市在1937年之前对中等教育经费的分配上,职业教育应达到35%以上,师范学校与普通中学分别占20%和40%。
2.2.1 职教的监察与督导 自职业教育正式纳入学制之时起,国民政府教育部对其重视程度开始逐年提高,特别是1931年《推进职业教育致各省市教育厅局训令》正式颁布之后,有关职业教育的各项法案便陆续出台。早在职业教育创办初期,教育部便开始对各省县职校办理情况开展考察工作。1921年11月,上海教育局督学章伯寅乘船往皖,分别对安庆、芜湖等地的职业学校及工商业进行重点调查。随后不久,教育部多次派遣专员实地考察皖省教育情况,对各校的规章制度、师资、课程、实习等情况均做出详细的记录,并针对性地提出相应意见。1933年督学钟道赞在视察皖省职校期间,发现职业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提出建议:考核职校职员;根据学校设备简陋情况出现增减或停止招生;加强实习和职业技能培养;加强职业机构与学校联络等[4]。
2.2.2 职校的办学成效 民国肇始,按教育部训令要求“各省所有未经报部立案之甲种乙种实业学校,应即查照新章,报部备案。其业经本部暂准立案之甲种乙种实业学校,亦应遵章改订,补报备核”[5],其统计安徽实业学校共5所,其中农业1所、工业1所、商业学校3所。虽然当时有考虑到遗报未报的情况出现,但相较其他省份来说,安徽的实业学校无论在数量上还是教育资源上都是相当匮乏。然而随着民族工商业的不断发展,国民政府又重新开始对人才培养做出了新的调整。据《安徽省志·教育志》记载,截至民国二十五年,安徽职校共22所,其中省立12所、县立5所、私立5所[6]。安徽省教育厅在教育经费划拔上也向职业教育倾斜,安徽早在1936年职业教育经费总额已占中等教育经费的38.9%,远远超出了当时教育部的规定要求。尽管在学校数量上安徽职业学校仍远低于沿海南部省份的水平,但是在办学规模、办学质量和教育经费上已有相当可观的成效。
2.2.3 职校的课程管理 20世纪二三十年代,教育部为了统一职校课程设置,提高教学水平,1933年先后颁布了《职业学校规程》《职业学校各科教学科目及时数概要》《职业学校体育实施办法》等法案规程,对职业教育的课程管理及专业设置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安徽省教育厅从全局性、整体性方面出发,对各市县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和职业课程安排基本采取自主开设原则。譬如:安徽省立一职在专业开设上以土木工程及机械技术班为主,目标是发展本省交通实业,培养公路测绘人才和驾驶修理汽车人才。在课程分配上,安徽省立一职主要以职业课程、职业基本课程、非职业课程三种。其中职业课程占总课程百分之40%-50%;职业基本课程占20%-30%;非职业基本课程占20%-30%。由此可以看出,在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明确教学方针,合理安排专业及课程是推进职业学校发展的重要基础。
安徽职业教育在历经半个多世纪的发展下,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效,但亦有不足之处。
3.1.1 教学管理体制趋于完善 自从职业教育正式在学制中确立后,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经费安排、专业课程设置、教职员要求均都做出了明确的要求。1928年确立了以教育部为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的全国性机构,其中职业教育与普通中等教育及师范教育归由普通教育司管理,改变了以往职业教育附属于中等教育管理的情况。此外,针对各省职校的教学管理体制的建设问题,教育部另做明确规划。当时的《职业学校规程》对职业学校人员组成进行了严格规定[7]。以安徽省立一职为例,在组织领导方面,设校长一人,总览全校行政。本校两部各设部长一人并兼任各部教务主任,商承校长,处理本部一切行政及教务事宜。可以看出,安徽职业教育的教学管理体系开始逐渐成熟起来,这不仅确保各项教育政策在各地能够有效落实,更能为教育政策有效执行提供保障。
3.1.2 职业教育的社会化提高 职业教育是伴随着近代大工业生产的需要而产生的,并始终与个人生计问题紧密相连。黄炎培认为:“办理职业教育,必须注意时代趋势与应走之途径,社会需要某种人才,即办某种学校”[8]。安徽职业学校在专业设置上,以地方实业基本情况作为设置前提,以此保证职业学校能够为地方工商业发展服务。1933年安徽省教育厅颁布《省立各中等职业学校与省立各建设机关合作办法》,积极推进职校与实业界的合作。规定学校合作机关如:“省立第一中等职业学校,现设有土木工程应用化学及机械三科,应与公路局水利工程处、省会公安局、电灯厂、矿质探验处及电话局各建设机关,力谋实际上之合作”[9]。另外,各校会不定期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展览或者开展工厂参观等活动,以保证职业学校能够保持与社会间的密切联系。
3.1.3 促进女子教育发展“近代以前,中国没有专门的女子教育,女子教育始终未被列入历代学制系统而仅仅以家庭训导的形式存在”[10]。“1912年,教育部颁布癸丑学制之后,开始承认女子接受教育的权力,并颁布《女子中学章程》。对此,安徽省教育厅积极扩大女性教育发展,同时保障女性接受教育的完整性。1927年,安徽省教育厅先后颁布《厉行安徽义务教育暂行规程》《安徽中等教育改造方案》。以1934年安徽省女子教育为例,女子除了可选择师范教育或者普通教育之外,同时可接受以桑蚕、染织、刺绣、缝纫等专业的职业技能培养。由此可以看出,女子职业教育为培养女子职业技能的同时,对于解放女子思想及推动社会变革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
职业教育中的就业问题无论在何时都是人们首要考虑的问题。但就地方职校毕业生发展情况来看,“使无业者有业,是有业者乐业”的美好目标是否能实现值得我们深思。以安徽第三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情况来说,“三职办理以来,毕业生已有数班,惟以学校既系职业,入学者大半贫寒,毕业以后升学者甚属寥寥,多数服务社会。又以地方农林两种实业,不甚发达,服务机会甚鲜,以致半数学生,毕业以后,改就他业或竟闲散者亦复不少也”[11]。从上述可以看出,省立三职的毕业生改就他业或者无业者占据多数,很少毕业生能够以自己所学技能来服务社会。而这种情况并非是该校独有,民国时期,安徽职校基本都有相同的问题出现。分析其原因,无外乎地方实业不发达所导致,而尽管安徽地方产业在民国时期有一定成就,但就其数量上来说仍然无法满足大多数职校毕业生就业,这大大降低了职业教育原本的宗旨和目的。因此民众对于职业教育的认同感低,主动选择职校的人数也随之变少。
总而言之,20世纪二三十年代安徽省职业教育发展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在当时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尽管受社会各方面因素影响,就业及社会认同度感低等问题阻碍了安徽省职业教育的发展,但就观其教育本身而言,民国时期安徽职业教育仍然有不少值得我们借鉴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