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省市美育进中考实施举措研究

2022-03-17 14:23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天津教育 2022年1期
关键词:考试成绩艺术类美育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孙 鑫 李 霞

美育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进行了系统设计和全面部署,首次把美育进中考正式纳入到美育评价改革的举措中。目前,全国已经有江苏、湖南、云南3 个省全面启动美育中考,河南省正在部署。同时,山东、四川、山西、内蒙古和吉林5个省(自治区)的12个地市已经开始中考美育的计分,分值在10 分到30 分之间不等,云南省于2021 年将中考美育成绩增加到40 分。本文基于现状,从美育中考政策、考核方案、进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粗略梳理。

一、考评原则

以《意见》作为美育工作改革探索的指导思想,将《意见》中的育人要求落实在美育进中考的具体工作中。其考评原则有三:一是以课标为准绳,以教材为内容;二是注重育人过程,提升鉴赏水平;三是突出育人目标,提升综合素质。

二、考评内容与形式

(一)考评内容

以云南省初中升高中美术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为例,按比例从教材中提取考题作为考试内容。命题以着重考查学生对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等方面的理解认知能力为方向,民族民间艺术文化在试题中应得到体现。除国家义务教育初中阶段规定教材以外,经审定通过的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课标规定的相关美术知识也作为备选考试内容。

1.考查学生对艺术作品的欣赏辨析能力。江苏省淮安、泰州、徐州等地于2017年前后分别将音乐、美术纳入中考,宿迁也于2020 年正式实施美育中考。考评内容以重点考查学生对音乐和美术作品的欣赏辨析能力为主,不再硬性检测学生的课程知识。其中,泰州市等江苏省内地区在美育考评上强调常识性、基础性,例如泰州市在面向音乐考试中的所选内容均出自初中阶段五本教材,考查内容多为生活中耳熟能详的经典音乐片段以及简单的乐理知识,旨在考查学生对中外歌(乐)曲的熟悉情况,对不同地区(国家)音乐作品的演唱形式、演奏乐器(主奏乐器)的音色识别(辨别)等能力;美术考试中选择性地出现中外艺术作品、作者、国籍等相关基础知识,同时考查学生对于艺术作品的辨识能力与赏鉴能力。

2.考查学生的表现力与创造力。云南省、江苏省宿迁市在中考美育考评中注重学生课堂学习活动表现以及校内外艺术类活动实践情况的评价,从对音乐、美术的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材料准备、参与意识、合作精神、交流表达、作业质量、才艺展示等方面予以评价,并作为评分依据按比例纳入考试总分数。

(二)考评形式

1.过程性评价。部分地区将过程性评价的成绩作为美育中考成绩中的重要依据。以宿迁市为例,采取学校过程性评价与全市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形式作为美育中考的考评办法。过程性评价由各学校依据地方考评方案,以学期为时间段对学生分阶段实施考核。

2.终结性评价。江苏省内部分地区在中考艺术科目统一考试中从试点之初采用笔试调整为人机对话、计算机视听测评方式进行考核。泰州市、宿迁市的考试题型多以选择题、连线题、判断题、排序题、点线题等形式呈现;淮安市将信息技术与艺术实行合场考试,信息技术与艺术考试成绩分别按比例计入中考总分。

湖南省长沙市以学科考核的形式将艺术考试纳入中考,考查采取“统一制卷、分校组考、人人必测”的方式进行。艺术(音乐、美术)考查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艺术素养”维度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考试成绩评定

(一)百分制

云南省对于初中升高中艺术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阶段性考试成绩占总分数的40%,终结性考试成绩占总分数的60%。其中,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初中阶段教材内容的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50%,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内容的评分比例占总分数的20%,课标规定的相关美术知识、学生过程性学习评价、学生校内外艺术实践与活动作为评分依据,评分比例各占总分数的10%。

淮安市等地区因实行信息技术与艺术合考,卷面满分各100分。其中音乐、美术卷面满分各50分,信息技术与艺术分别按得分的10%四舍五入后计入中考总分。

宿迁市政策,因病、残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视病、残程度申请免考或缓考,审查通过并确认为免考的考生,考试成绩按满分的80%计入中考总分。

(二)等级制

据不完全统计,江苏省南京、南通、徐州,湖南省长沙市等地区将艺术学业水平测试结果通过A、B、C、D 四个等级进行评定。以徐州为例,初三毕业生美育课程中考成绩总分100 分,其中过程性学业成绩50分,初三全市统一测评成绩50分。美育成绩纳入中考成绩时转换成等级成绩。考试分值90 分以上为 A 等级,75—89 分为 B 等级,60—74 分为 C 等级,59 分及以下为D 等级。美育测评成绩为D 等级的学生不得报考四星级高中。

四、美育纳入中考后的几点思考

(一)进一步正视美育在义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美育走入中考其目的旨在提升艺术类科目在义务教育中的地位,鞭策学校开足和开好艺术类课程,深化艺术类课程与文化类课程之间的融通性,着力提升艺术类师资队伍水平建设,重点促进中小学课内和课外的艺术实践,激发学生的艺术情趣,培养艺术爱好。

为充分了解广大教学一线人员对于艺术类课程纳入到中考内容的理解及反馈,作者曾参与对某直辖市全域十几所学校在校学生的问卷调研。在2345份有效问卷中有287份问卷显示艺术课程经常被其他课程占用,占比12%;另有749 份问卷显示艺术课程在考试前会被占用,占比31.9%。从数据可以看出艺术类课程在学校的教学管理中受到轻视的惯性认知仍然存在。为杜绝此类现象持续发酵,应发挥好顶层设计的引领性,从考评机制、课程设置、师资配置、监督体系等方面提出要求;教学一线人员应转变认知、持续发力,为营造良好的美育环境不懈探索。

(二)过程性评价更重要

美育开展是立体的,渗透至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艺术修养的提升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由实践到思想不断反复的过程。追求最终考试成绩不是美育的育人初衷,应赋予过程性评价更大的权重。把学生过程性学习情况、校内外艺术实践情况、所获相关奖项情况甚至学生个体在持续的美育培养下的自我蜕变等多维因素,作为学生学业水平的评价标准,而不是盲目地一考了之。美育应与一次性分数松绑,适当增加过程性评价在中考艺术类科目评测中的分值比例,尝试用“以赛代考”“以艺术实践代考”等形式代替最终考试成绩的主导地位。持续探索“过程为主,考核为辅”的育人道路。

(三)注重个体差异,将考核内容的选择权交给学生

艺术兴趣的培养更多应是自发形成的过程,由于艺术的开放性与多元性,很难将其转化为数理化等面向全体的统一考试科目,如果在考试的过程中强行推行刻板标准,反而会剥夺学生学习艺术的热情。对于中考下的艺术类评测,评测形式应避免模式化、应试化。要特别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艺术之美在于人与人之间的“殊相”,在于情感的个性化表达。尝试构建中考艺术评测题库,将考试题目的选择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在较为宽泛且又统一的给定范围内自由选择适合自己、凸显自我优势的考试题目。

(四)引导学生正向认知中考美育评测,避免急功近利的应试思想

我国对于美术特长生的培养长期以来处于服务专业美术高考的应试教育中,千篇一律的背诵式的考题,使得原本应该生动的造型艺术变成了机械式的默写,学生往往面对的是“命题作文”。为了避免中考美育科目也落入类似“僵化应试教育”的窠臼,应在美育教学过程中主动培养学生发觉美、接触美、认知美的能动性,开阔人文视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文化创新意识。为避免学生对中考美育改革存在误区,产生过度的心理压力,需要顶层部门、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发力,营造向善向美的美育完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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