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韩愈散文对《诗经》的接受

2022-03-17 10:24马小琪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经学韩愈圣人

马小琪

(牡丹江师范学院 文学院,黑龙江 牡丹江 157000)

《诗经》作为六经之一,是韩愈经学复古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散文创作中,韩愈多直接或间接引《诗经》来阐明自己的观点,结构自己的篇章。在现有的有关韩愈与《诗经》研究中,学者多从韩愈诗歌的角度入手,缺乏对散文情况的密切关注。因此,对韩愈散文与《诗经》渊源关系的研究,仍有可探索的空间。本文以韩愈散文为着眼点,通过对韩愈散文的阐释,解读韩愈对传统诗教的继承,明确韩愈以《诗经》构辞的散文实践。

一、曾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以《诗经》载道

《诗经》在汉代被确立为经学典范后,就成了传承儒家经典的重要读本。“自商暨周,《雅》《颂》圆备,四始彪炳,六义环深。”[1]刘勰在《明诗》篇中明确指出,《诗经》的产生和完备,具有彪炳文史,并且哺育历代文学的重要地位。而韩愈作为一代儒学大师,“幼刻苦学儒”,一生所读之书,所习之道,皆为儒学圣人之道。弘扬儒家圣人之道是韩愈一生的追求。《诗经》作为六经之一,自然受到韩愈的高度关注。他曾经在诗中写道:“退坐西壁下,读《诗》尽数编。”[2]《诗经》是韩愈学习的重要读本,所以,《诗经》的内容和思想,对韩愈知识体系和精神世界的构建,必然会产生重要影响。

韩愈作为传统经学的继承者,肯定《诗经》的典范地位,尤其支持《毛诗》的经学阐释,这在他的日常交往中就可以得到体现。韩愈与唐代经学专家施士丐交好,在施士丐离世后,他还亲自为其做了墓志铭。施士丐是名噪一时的经学大家,尤善《诗经》与《左传》的解读。韩愈在《施先生墓志》中写道:“先生名《毛郑诗》,通《春秋左氏传》,善讲说,朝之贤士大夫从而执经考疑者继于门。”意为施士丐兼通《毛诗》与《左传》,并且擅长为人讲解,当时许多士人、大夫都带着自己的疑惑,排队向其请教。刘禹锡在《嘉话拾遗》言:“予尝与柳八、韩十八诣施士丐听《毛诗》。”[3]刘禹锡曾经和柳宗元、韩泰等人听施士丐讲解《毛诗》,可见当时施士丐的解《诗经》名气之大。韩愈与施士丐交好,在日常的交往中,自然会耳濡目染地受到其文学思想的影响。

关于施士丐的《诗经》学宗旨,韩愈在其墓志铭中写道:“古圣人言,其旨密微。笺注纷罗, 颠倒是非。”意是赞扬施士丐的《诗经》学阐释能够忠实地反映古圣人之言,拨是非之乱而回归于经典旨意。韩愈对施士丐的肯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韩愈自身的诗学思想,他肯定传统圣人之言,赞扬传统的诗论解释,所以,对施士丐反映古圣人之言的做法,韩愈持有支持并赞扬的态度。

韩愈在《荐士》篇中言:“周诗三百篇,丽雅理训诰。曾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诗经》300篇,在性质上具有雅丽的特点,由圣人删选编订成书,成为承载圣人之言的载体。“训”指教导之词,“诰”则用于告诫,罗惇曧 在《文学源流》中写道:“典谟训诰之文,皆言简质而意博深。”[4]在韩愈看来,《诗经》的语言虽然简单朴素,但是却内涵深厚,思想博大。《诗经》由圣人删选编订,是古圣人思想的寄托与传递,所以具有典范性的重要性质。韩愈在散文中的这段关于《诗经》性质上的议论,是韩愈《诗经》学思想的体现,同时也是对于《诗经》权威地位的肯定和对《诗经》道统意义的接受。

对传统诗教的接受与传承,是韩愈“文以明道”理论的重要补充。韩愈一生积极求官,努力为文,都是为了“明道”二字,他在《与孟尚书书》中写道:“使其道由愈相传,虽灭死万无恨!”可见他卫道态度的坚决。韩愈所主张的“道”就是积极入世的忧天下态度,是符合传统经学特点的儒家圣人之道,他写道:“何有去圣人之道,舍先王之法,而从夷狄之教,以求福利也?《诗》不云乎‘恺悌君子,求福不回’。”“恺悌君子,求福不回”出自《大雅·旱麓》,《郑笺》载:“不回者,不违先祖之道。”[5]韩愈在这里引用《诗经》,肯定对先祖之道的遵循,指出这才是君子所为,而不尊圣人,有违先圣的行为,只不过是“从夷狄之教”的错误做法。韩愈尊称儒学,排斥佛老,曾一反众议上《论佛骨表》一书,极力劝谏君王,排斥佛教的不切实际。佛教的“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与儒家的道统学说完全相悖,而传统儒学与诗教的温柔敦厚,教给韩愈的是积极入世的济世之心,这种对于现实世界的热爱与关怀,才是韩愈继承传统经学而形成的思想体系。

除了对整个社会的总体关怀,韩愈也将理论下放到了个人的身上,以六经作为其论事评人的标准,注重“道”与个人的实际结合。“君时始任戴冠, 通《诗》《书》, 与其群日讲说周公、孔子。(《考功员外卢君墓铭》)”韩愈称赞卢君有较高的才华修养,能够通晓《诗经》《尚书》。在《答李翊书》中,韩愈又写道:“行之乎仁义之途, 游之乎《诗》《书》之源, 无迷其途, 无绝其源, 终吾身而已矣。”韩愈将《诗经》《尚书》列为仁义的源泉和动力,以此来激励李翊,并以之共勉,学好《诗经》《尚书》便不会误入歧途,也不会失去仁义的根基。对《诗经》的主动学习代表了韩愈对《诗经》性质的充分肯定,将《诗经》学见解与个人品格的养成相结合,也显示了韩愈对《诗经》内容与思想的自觉吸收。

韩愈以《诗经》为教,在散文中通过对《诗经》的引用与阐释,表明自己重儒尊圣的经学观点,以及服务于自己“文以明道”理论的需要,这既是韩愈对圣人之道的高度认同,也是韩愈对温柔敦厚之风的强烈向往。

二、诛奸谀既死,发潜德幽光——以《诗经》明志

《诗经》是言志缘情之作,韩愈之文是不平则鸣之音,“凡出乎口而为声者其皆有弗平者乎”(《送孟东野序》)。两者虽在文体上不同,但在创作旨归上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韩愈在看到时代矛盾之后,借对《诗经》的引用,发不平之声。他在《为分司郎官上郑余庆尚书相公启》中写道:“私图其宜,敢以告病。《鸤鸠》平均,歌于《国风》;从事独贤,《雅》以怨刺。伏惟俯加怜察。幸甚,幸甚!愈再拜。”韩愈用《鸤鸠》《北山》作刺,发出自己强烈的不平之音。诗《曹风·鸤鸠》序:“刺不一也,在位无君子用心之不一也。(《上郑尚书相公启》)”韩愈引《曹风·鸤鸠》以刺当位之人不如“鸤鸠”;又以《小雅·北山》中“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直指政治不公。《毛诗序》曰:“《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劳于从事而不得养其父母也。”韩愈引《诗经》中的《鸤鸠》《北山》这两首诗,明确地表明了自己对于政治上不公待遇的怨恨之情,这即是他“不平则鸣”理论的实践,也体现了韩愈对于《诗经》思想的熟练掌握。《鸤鸠》《北山》是怨刺诗的典型代表,韩愈能恰当的引其来阐明自己的看法,佐证自己的观点,这正是韩愈以《诗经》明志的典型体现。

韩愈在仕途上并不顺利,唐德宗贞元八年,韩愈在经历4次考试后终于考中进士,时年已经25岁,但因为没有权贵援引,他困居长安3年,未得一官半职,在这种情况下他连写3篇《上宰相书》恳请他们推举自己,以此获得入仕机会。在第一封《上宰相书》中,韩愈大量引用与解释《小雅·菁菁者莪》,来为自己的观点作材料佐证。“诗之序曰:‘菁菁者莪,乐育材也……既见君子,乐且有仪云者,天下美之之辞也。”《郑笺》:“既见君子者,官爵之而得见也,则心既喜乐又以礼仪见接。”韩愈继承传统《诗经》学解读,加上自己的理论阐释,表明自己和宰相就如同微草与山陵一样,山陵能长育微草,自己如果能得到重视,那也会长得茂盛茁壮,希望得到宰相的接见与援引,来“长育”自己这个人才。在希望得到宰相关注的基础上,韩愈又进一步指出,希望能得到爵命与厚禄,得以封官加爵。因此,又曰:“‘既见君子,锡我百朋。’说者曰:‘百朋,多之之辞也。言君子既长育人才,又当爵命以赐之,厚禄以宠贵之云尔。”君子对于有才华的人,应该是既能养育人才,又能给予爵位使其安身立命,这样才不会错失真正有才华之人。

关于《小雅·菁菁者莪》,《毛诗序》评此诗为“乐育才”。韩愈借用这一说法,在《上宰相书》中大量引用《诗经》原文与注释来表明自己的自荐求官之意。韩愈引经据典,表明了自己的才学和遭遇。《上宰相书》虽然是一封求荐信,但语气并不卑怯,反而显露出一种昂扬自信的人生态度。《上宰相书》援引《诗经》,在表明自己的求官意图之外,又论及用贤之道,指出人才的任用是关乎统治的大事,笔力畅快,体现了韩愈散文的典型特点,同时又反映了韩愈“其所著皆约《六经》之旨而成文”[6]的经学背景,表明了韩愈以《诗经》证己志的具体态度。

三、本之雅颂,大畅厥辞——以《诗经》构辞

韩愈借《诗经》扬其道,言其志,表达对经学之道的推崇和对怨刺精神的继承,在具体的引用中,又分为直接引《诗经》之名和间接引诗。在散文中,韩愈将对《诗经》的阐释与自己的文章理论有机结合,使议论与抒情都带有雅致与敦厚的意味。韩愈积极为文,将自己的古文理论下落到了自己的古文实践之中,创作了大量的古文。韩愈现存诗文700余篇,其中散文近400篇,他说自己“性本爱文学”((上兵部李侍郎书),“愈之志在古道,又甚好其言辞”(《答陈生书》)。作为一个创作者,他十分重视“文”本身的艺术性。乾隆御定《唐宋诗醇》云:“愈则本之雅颂,以大畅厥辞者也。”[7]韩愈在自己的创作中,追求《诗经》的古朴风格,在体例章法和音韵上,通过直引、改造大量的《诗经》语汇,来构建自己的文章。

韩愈在散文中大量直引《诗经》之名,如《守戒》中“《诗》曰:‘大邦维翰’”、《燕喜亭记》中“取《诗》所谓‘鲁侯燕喜’者颂也”以及《原道》中“《诗》曰:‘戎狄是膺,荆舒是惩’”等都是通过直接引《诗经》之名,并且通过引出和解释《诗经》的具体内容,来阐释和佐证自己的观点。除了直引,韩愈还在散文中对《诗经》中的语汇进行了改造,以此来服务于自己的散文构建。如在《至邓州北寄上襄阳于頔相公书》中:“天子之毗,诸侯之师。故其文章言语与事相侔。”“天子之毗”出自《小雅·节南山》:“四方是维,天子之毗。”韩愈引《诗经》夸赞尚书的才德出众,能为诸侯之师。在《 与鄂州柳中丞书 》中:“陈师鞠旅,亲与为辛苦,慷慨感激,同食下卒。”“陈师鞠旅”出自《小雅·采芑》:“钲人伐鼓,陈师鞠旅。”《郑笺》:“此言将战之日,陈列其师旅,誓告之也。”韩愈在这里化用《诗经》句子,表达对柳中丞弃文从武,建立战功的高度赞扬。韩愈在对《诗经》的直引和化用中,不仅体现出其对传统诗教的认同,又能显示出其对《诗经》的熟练掌握程度。正是因为对《诗经》内容与主旨的把握达到一种炉火纯青的地步,韩愈才能高度活用《诗经》的章辞句法,使得《诗经》与其散文紧密结合,相得益彰。

韩愈:“诗正而葩。三百篇之词华格调,尽此二语矣。”韩愈对《诗经》的大量引用,在于他对《诗经》的高度认同,但他以《诗经》构辞的原因不仅仅在于受《诗经》道统地位的影响,还在于其作为一个文学者的身份,对于《诗经》艺术特点的发现与承认。韩愈认为《诗经》的特点是“正”而“葩”,“正”是指思想纯正无邪,“葩”是指形式典雅优美,这是韩愈在继承诗教的基础上,对《诗经》艺术审美特点的把握。在韩愈看来,《诗经》具有“正而葩”的艺术风格特点,而正是这个艺术特点,使得后人将《诗经》字字拆开,并仔细学习与吸收。后世沈德潜在继承这一观点的基础上,从审美角度出发,完成对《诗经》的文学诠释:“夫《诗三百篇》为韵语之祖, 韩子云:‘《诗》正而葩。’则知正, 其诗之旨也;葩, 其韵之流也。未有舍正而言葩者。”[8]沈德潜指出,“正”是关乎题旨,“葩”则言表现形式,纯正的思想对于诗歌形式起到重要的统帅作用。

除此,韩愈在《荐士》篇提出:“周诗三百篇,丽雅理训诰。”指出《诗经》具有“丽”“雅”“理”的性质特点,“丽”是形式的优美,“雅”是语言的正统,“理”是指一种客观事物的秩序。后世翁方纲在《韩诗“雅丽理训诰”理字说》中,从艺术理性的角度,解释“理”是一种不外露的浑然天成境界,这显然是对韩愈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贞元时期,社会动乱,民生凋敝,文人们褪去感伤色彩,“取而代之的是对现实的热切关注和深入思考”[9]。韩愈对《诗经》的接受,首先是由于弘扬道统的需要,通过引《诗经》来阐释自己的经学观点,服务于自己“文以明道”的需要。其次是韩愈吸收涵化《诗经》特有的怨刺精神,以《诗经》来表述心中之不平,以刺世道人心。在具体篇目的构建中,韩愈化用《诗经》的语句,以《诗经》的性质特点诠释自己的理论,并对《诗经》的艺术风格有自己的理解与把握。《诗经》对韩愈的影响是具体而深刻的,韩愈对《诗经》的自觉接受,丰富了自己的实践创作和理论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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