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德晟
(内蒙古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呼和浩特 010022)
在中国古代,虽然还没有“生态”这一概念,但儒道两家有许多涉及到生态问题的朴素思想。庄子作为道家的一员,虽然没有写过专门探讨生态哲学的文章,但由于“道”的整体性特点,他在谈论人类生存与发展时,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提出了天人合一、无为而治、生态循环等具有生态价值的思想。这些思想不仅为生态哲学的理论建构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资源,还对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庄子生态哲学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道论”“气论”和“齐物论”。
作为先秦时期道家的代表人物,庄子深受老子思想的影响,他同样把“道”当做宇宙万物的本源。老子在其著作《道德经》中将“道”描述成一种原初的、混沌的东西:“有物混成,先天地生”[1]58,“道之为物,惟恍惟惚”[2]49。同时又提出“道”是无与有的统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3]1这里的此两者指的是“无”和“有”,而它们由“玄”,即“道”产生。此外,“道”还是宇宙的本源和万物的主宰:“可以为天下母”[4]58,“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5]9
庄子亦认为“道”是无为无形和可得而不可见的;它先天地而存在,“自本自根,未有天地,自古以固存”[6]59,并创造天地。但与老子不同的是,庄子更加注重在“道”的统领之下的人和物的关系,以及人如何更好地生活。《庄子·天地》中写道:“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间,谓之命。”这里的“无”指的是“道”,由“道”生出“一”,即混沌未分的“精气”,精气再生化出无形的东西,万物由此而生,称为“德”。无形的东西又分成人和物,两者关系紧密并且由“命”联系在一起。
在老子看来,作为本源的“道”是无法直接创生万物的,它需要“气”来作中介。他指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7]100这里的“一”指的是“精气”,“二”指的是由“精气”分成的“阴”“阳”二气,“三”指的是“阴”“阳”二气相互交融中和的状态。可见,“道”产生万物的过程是离不开“气”的。
庄子继承了老子的上述思想,他说:“通天下一气耳。”[8]186承认了由“气”直接产生宇宙万物。在此基础上,他还明确了“气”运动的根本方式:“聚”和“散”。“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9]186“气”聚则生命诞生,“气”散则生命灭亡。这就是说“气”的运动是宇宙万物包括人产生和灭亡的原因。人和物都是由气所构成的,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
“齐物论”由庄子提出,是对“道论”“气论”的继承发展。“齐物论”可以分成三部分去理解,分别是“齐是非”“齐万物”与“齐物我”。此三者分别对应的是认识论、本体论和方法论。
“齐是非”是说世间没有唯一确定的是非标准,面对不同的情况,是与非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当你认为对方为“非”时,暗含着你以己为“是”的思想,这会加剧双方的对抗性,但如果“齐是非”,不以是非论事,则会大大减少双方对立的可能性。庄子说:“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欲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则莫若以明;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10]14“齐是非”这一观点主要是针对当时儒墨两家的是非标准之争提出的,表达了庄子对“是”与“非”的看法。
“齐万物”是指宇宙万物各有不同,通常来说有些事物存在明确的对立关系,比如福与祸、美与丑、是与非等,表面上它们是对立的,但是这些事物都是由“气”产生的,“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气”[11]16,在本质上并没有任何差别,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甚至可以互相转化,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最后,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的“齐物我”也有两层含义:一是人与物都是由“阴”“阳”二气交互融合的产物,人与物是同根同源的,生成人所需的气并不一定比生成物所消耗的多,人与物在本质上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这就是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12]19。二是指人与物在精神上相交融的状态,此时人已经不把世间万物当做与主体相对立的客观存在,人与他人、与万物之间的对立关系彻底消解,“庄周梦蝶”说的就是这样一种状态。
在“道论”“气论”和“齐物论”的理论基础之上,庄子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人如何对待自然、生态系统如何运作这三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生态哲学思想。
古代西方主流文化强调人类征服、利用自然,而古代中国主流文化强调人类与自然的相互依赖与和谐共处。以老庄为代表的先秦道家,不仅探讨了人与自然的关系,还表达了对生态问题的独特看法。老子认为人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在宇宙万物中不具有特殊地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13]160
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观点,指出:“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即“天人合一”的观点,认为宇宙万物与人同为一体。这里的“天”即是“自然”。此处的“天人合一”有两种含义:
一是“天人合一”是一种原初的、本质的状态,一种人与自然两者之间应和谐相处的生存状态,这种状态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
二是“天人合一”是对人类提出的要求,即要求人不要把自然当做外物来看待,应该用对待人类自己的标准来对待自然。在庄子的心中,真正的“人”应该是与天地自然和谐统一的,应该是与自然保持一定亲密联系的,即“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14]56。
在庄子看来,自然有自己独特的生存与发展规律,“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利矣”[15]118。人不应该仅凭自己的想法任性地破坏自然,以至于违背自然本身的发展规律;相反,人应该以天为师,顺应、保持天地万物的原初状态。庄子之所以强烈地抨击、反对儒墨两家所推崇的“圣人”“君子”,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执念太深,欲望过于强烈,会打破人与天地万物的和谐关系。在庄子看来,他们这样做,不但乱人之性,而且乱自然之性,“上悖日月之明,下暌山川之精,中堕四时之施”[16]130,使自然万物“莫得安其性命之情”[17]130。与自然和谐相处才是人类最好的生存方式。
“无为而治”就是说“道”本身不刻意作为,顺应事物的自然本性,并且对自然来说,人不影响自然的发展,便是对其最有利的情况。该思想同样是由老子最先提出的,而后由庄子进行明确、深化和发扬。庄子认为,人类与自然万物有着共同的本源——“道”,正是“道”把天地万物联系起来,构成了一个互相联系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他所讲的“道法自然,无为而治”,一方面是说“道”的本性是自然而然的;另一方面,要求人要在实际行动之中做到“无为”。《庄子·在宥》说:“君子不得已而莅临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这里的“无为”并不是指什么都不做,而是不刻意去做。庄子明确反对通过外在的人为行动强行影响、破坏事物内在自然本性的做法,提倡“无以人灭天”[18]144。在他看来,人类要顺应自然之道,充分尊重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做到“顺之以天理,应之以自然”[19]123,因为“为事逆之则败,顺之则成”[20]277,“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用天下而不足”[21]115。只有“无为”才能使自然万物不断滋生,用之不尽。
然而现实中能做到庄子所要求的行为的人极少。庄子把那些既懂得遵循自然规律又懂得“无为”的人称为“至人”,“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22]55。“至人”能够做到与自然和谐相处,称作“与天为徒”;有的人无视自然规律,随心所欲地对待自然,称作“与人为徒”,这种人注定是要失败的,因为“天与人不相胜也”[23]。人终究战胜不了天,自然规律是客观的,是不随人类的意愿而改变的。“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24]118天地、日月、星辰、禽兽、树木这些自然界的事物都有内在的本性和规律,因此人类必须顺应自然之道,如果随心所欲地改变自然,“乱天之经,逆物之情”,就必然会造成“云气不待足而雨,草木不待黄而落,日月之光盖以荒”,以及“灾及树木,祸及止虫”[25]95的结果。
简单来说,庄子认为即使是“道”也要效法自然,就更别说人了。人类是无法完全掌握也无力改变自然运行规律的,如果在自然面前肆意妄为必然会遭到自然界的报复,因此,要想与自然界和谐相处就必须“无为”,即在不违背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庄子不仅注意到了“自然无为”的生态发展原则,还提出了自然界万物在动态平衡中实现竞争、共生以及循环运动的生态意识。通过对自然界的观察与体悟,庄子已经发现了食物链的存在:“民食刍豢,麋鹿食荐,且甘带,鸱鸦耆鼠。”[26]22意思是说人处于食物链的顶端,以植物和动物为食,麋鹿吃草,蜈蚣吃虫子,鹰和乌鸦吃老鼠。虽然这个食物链较为初略,但这种超前的理论值得肯定。此外,庄子还意识到了宇宙万物之间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臭腐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27]186,没有“臭腐”的滋养,便无法产生出“神奇”的生命,但“神奇”的生命并不是永恒的,有一天它会失去荣光,变为“臭腐”的东西。可见,庄子对生态系统的整体关联性和循环往复性已经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正是基于这种深刻的认识,庄子注意到了宇宙万物处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之中,并且变化发展具有微妙性。他指出:“种有几,得水则为继,得水土之际则为蛙之衣,生于陵屯则为陵舄,陵舄得郁栖则为乌足,乌足之根为蛴螬,其叶为胡蝶。胡蝶胥也化而为虫,生于灶下,其状若脱,其名为鸲掇。鸲掇千日为鸟,其名为干馀骨。干馀骨之沫为斯弥,斯弥为食醯。颐辂生乎食醯,黄车兄生乎九猷,瞀芮生乎腐,羊奚比乎不,久竹生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反入于几。万物皆出于几,皆入于几。”[28]153“几”是微小的意思。这句话是说,万物都是从微小的“种子”——“道”中依次演化出的,人也不例外。万物死后又会回归到一开始演化出它们的那个“种子”。宇宙万物虽然形体、种类不同,但却又相互衍生、相互依存,从而形成生物之间的循环演化。[2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物质文明的进步,人们的物质需求也在不断地增长。高污染、高耗能的生产方式和过度消费的生活方式,消耗了大量的自然资源,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诱发了一系列的生态问题,如:全球气候变暖、土地沙漠化加剧、雾霾天气加重等等,这些都是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难题。虽然在党的十九大全面部署包括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有些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根治。庄子的生态哲学思想可以为我们当下的生态文明社会建设提供有益的启示:
其一,从工业革命以来,人对自然的过度利用和破坏已经打破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大量物种灭绝,而那些剩下的物种大多成为了人类的附属品,人类并没有把它们当成和自己平等的拥有生命的东西。因此,人类若想真正地使自然恢复,就要像庄子说的那样树立自然界万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的思想,树立在动态平衡中实现竞争、共生的生态循环意识,把自然万物和人类平等对待,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其二,当今社会,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过程中存在着乱作为的现象,不顾实际情况地保护环境,反而进一步破坏了当地生态。因此,我们有必要借鉴庄子“道法自然”的思想,顺应自然规律,按照自然规律的发展要求办事,而不能违背发展规律。同时,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在自然界和社会发展遭到外在力量的破坏,并且它们自身的力量不足以挽救时,要做到有所为,合理利用人的主观能动性,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加以纠正。反之,在自然界和社会按照规律进行发展时,要做到有所不为,不要人为地干扰发展进程和发展速度,否则就会得不偿失。
其三,自然界是一个整体,其中的物种并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与生存环境和其他物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生态环境的破坏和食物链的断裂都有可能成为导致生态危机和物种灭绝的原因。因此在治理生态环境、保护珍稀物种时,我们有必要汲取庄子“生态循环”的思想,一方面重视生态食物链的建设,努力使用生物手段来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从而实现物质和能量的分层多级利用,如利用天敌来消灭外来入侵物种;另一方面要树立循环利用的意识,做到垃圾分类回收和水资源循环利用。当前,人们的生产生活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垃圾,但回收利用率不高,只是进行简单的填埋处理,既浪费土地资源,又污染环境,所以树立循环意识,对垃圾的循环利用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