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蒙帅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88)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显示,2020年我国总和生育率仅为1.3[1],处于极低水平。生育率的持续走低,不仅不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而且对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也有着重大影响。青年作为生育的主力大军,探讨其低生育率的形成原因并找出化解路径,是当前迫切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兼具理论和现实意义。唯物史观作为洞察时代风云和分析社会现实的理论工具,能够为透视青年低生育率困境提供锐利目光和有益探索。
生育,即繁衍后代,是人类延续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基本保障,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属性,其中,“生殖是新生命的造成,抚育是生活的供养”[2]149。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生育观念和行为越来越多地被打上文化的烙印,从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生育率则是衡量和考察生育水平的量化指标,反映着一个国家、社会或地区的人口发展趋势。生育率维持在合理水平,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和稳定有着重要作用。为更好理解生育和生育率的社会意义,须将其置于唯物史观视域下系统审视。
人类生命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产物,“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3]146。但如果没有生命的延续,历史也无法向前迈进一步。这是因为“人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必要因素,没有一定的最低限度的人口,就不可能有任何社会物质生活”[4]644。对于物质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关系,恩格斯有过经典的论述,他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5]13可见,人口的再生产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生殖就是保障人口再生产实现的生理机能和根本途径。动物也有生殖机能,但这仅仅是其本能的体现,“和自己的生命是直接统一的”[3]56,它不能用对象化的眼光审视包括生殖在内的自身一切活动。而在物质生产的不断发展过程中,“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3]56,摆脱了纯粹的畜群意识,用意识代替了本能,从而能够对象化地审视一切生命活动,与动物彻底区别开来。如此,生殖这一重要的生命活动便越来越处于意识的能动调控下,原本完全的自然性不复存在,社会烙印越来越鲜明。
生殖造成了新生命的诞生,实现了人口的再生产,为社会运动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物质承担者。但在人类社会中,新生命不能直接进入社会领域,必须要经过抚育这一过程。抚育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确保新生命的正常发育,二是赋予其社会性存在的本质。其中,第二个方面更为重要,这是因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39,先天决定着新生命“不能个别地向自然去争取生存,而得在人群里谋生活”[2]150。新生命要想能够顺利融入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并在社会中生活,必须经历社会化的过程,掌握必要的社会程序。而这种社会程序,“不是通过生物基因这种物质载体传递下去,而是通过社会的教育和实践活动,在人们学习和掌握大量历史积累的经验的过程中,使社会的程序或结构在每个人、每个世代那里得以延续”[6]127。社会程序的传承便是社会遗传,正是因为社会遗传的存在,才使得每个个体和每一代人得以利用之前各代人留下的包括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生产力继续从事历史活动,从而促使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抚育的目的便是为了确保社会遗传顺利完成。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程序越来越丰富,完成社会遗传需要的条件也越来越多,抚育的复杂性也就不断深化。因而,抚育是一个动态的持续性过程,具有较长的时间跨度,会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更新自身的内容和形式。
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制约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性因素,也是制约人口数量的决定性因素。一定时代的生产力水平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决定着人口数量必然要与之相适应,人口数量过多势必会引起人与社会、自然之间的尖锐矛盾;反之,人口数量过少也会引起劳动力短缺等状况,进而反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此,社会成员应该对生育行为进行调控,使生育率维持在一定水平,从而保证人口数量与生产力水平、自然资源、社会条件等状况的矛盾处于平衡状态,这是马克思主义人口观的基本内核。
工业革命后生产力突飞猛进,人口迎来了爆炸式发展,一系列社会问题也由此衍生。面对这些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从人口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入手,站在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高度指出,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口再生产才能与社会和自然协调发展。比如,恩格斯曾在给卡尔·考茨基的信中精辟地指出:“人口数量增多到必须为其增长规定到一个限度的这种抽象可能性当然是存在的。但是,如果说共产主义社会在将来某个时候不得不像已经对物的生产进行调节那样,同时也对人的生产进行调节那样,那么正是这个社会,而且只有这个社会才能无困难地做到这一点。”[5]538在马克思、恩格斯生活的年代,由于无产阶级还没有掌握政权,无法将科学理论付诸实践,但后继的马克思主义者却根据具体国情和时代发展的特殊性,在理论和实践上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的人口发展思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现代化的主题已经成为新时代中国人民的集体意识,而人口与现代化的冲突也沉重地摆在人们面前”[7]93。面对居高不下的生育率,毛泽东同志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类在生育上头完全是无政府状态,自己不能控制自己。将来要做到完全有计划的生育,没有一个社会力量,不是大家同意,不是大家一起来做,那是不行的。”[8]308随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口观,制定并推行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为我国人口均衡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在计划生育国策和社会急剧转型的长期张力下,人民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人口转变业已实现,特别是生育率从高位持续转变为低位持续。尤其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生育率持续低于更替水平,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剧,对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产生了严重的挑战。为应对这一挑战,计划生育政策也从“独生子女”“单独二胎”“全面二胎”转变为“放开三胎”。面对来势汹汹的老龄化社会和低生育率困境,如何继续发挥计划生育政策对生育率以及人口发展的调控作用,促进人口形势与社会经济有机联动,是时代提出的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
在实行了严格和长期的“独生子女”政策后,我国于2016年实施“全面二孩”政策,但预料中的“婴儿潮”并未如期而至,总和生育率依然处于更替水平以下,这充分说明“生育控制政策作用式微,无论是‘单独二孩’还是‘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均未带来生育高峰,再生育意愿不强”[9]。因此,需要进一步对低生育率困境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青年群体“恐生”“少生”甚至“不生”的症结所在,从而为促进生育水平提高找准着力点。
工业革命拉开了现代化进程的大幕,在已经完成现代化的国家以及正在现代化进程中狂飙的国家,人口发展普遍趋于从“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的传统模式向“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模式转变。总的来说,低生育率已经成为一种全球性现象,是现代化进程的伴生物。
在前工业社会,土地是主要的生产资料,劳动力的数量是提高家庭、社会和地区总的生产力的重要因素,人口也被视为社会财富的重要内容。但由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整体低下,医疗、卫生、科技等方面的落后状况,人类生命处于非常脆弱的状态,瘟疫和战争等自然灾害或社会动荡都会造成人口数量的急剧下降,人类只能通过不断地生育来弥补人口的损失,因而“高出生、高死亡、低增长”便是前工业社会人口发展的一般特征。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奔走全球,科学技术以不可思议的速度突飞猛进,人类在与大自然的生存较量中掌握了越来越多的主动权,原本缓慢的人口增长迎来了“大爆炸”,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大量人口仿佛是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3]405。
但是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人口的快速增长并没有一直持续下去,生育率下降开始在一些现代化国家出现,人口增长的势头得到遏制。“所不同的是此时的生育水平变动已经不是外界环境制约的结果,而是人类自身主动控制的结果。”[7]35首先,在社会化大生产时代,生产力的决定性因素由劳动力的数量让位于劳动力的质量和科学技术,“多生”所带来的社会抚育成本大大提高,“优生”“少生”也就成为人们的理性选择。其次,现代化生产方式抹去了传统生产方式中男女劳动力差距,农业社会中被压抑的女性劳动力得以释放,她们纷纷走出以家庭为中心的狭隘处境,走向了社会生产的广阔天地,包括生育模式在内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女性的生育意愿下降成为必然。最后,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普及、初婚推迟、个人意识觉醒、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以及多元包容的社会文化等因素,也对生育率的下降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不断加速推进,节育和避孕逐渐成为人们的现实需要,生育率下降这一普遍现象也开始在我国出现。
任何事物都是特殊性和普遍性的统一。当下我国青年的低生育率现象,既体现了现代化进程中人口规律的普遍性,也有其特殊性。马克思说过:“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2青年低生育率是其消极生育意愿的直接后果,而他们的消极生育意愿归根结底由其物质生活状况所决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进入了剧烈的社会转型期,当代青年一方面享受着经济发展的巨大红利,另一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社会压力。一是社会流动渐趋羸弱、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引发青年心理失衡。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收入分化逐渐凸显,阶层流动愈发缓慢。与过去相比,“阶层间的封闭性已经较强,并且伴随着这种结构惰性与制度惯性作用的发挥,阶层间的封闭性进程与趋势仍然在进一步加快”[11]317-318。面对严峻的社会现实,青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所削弱,普遍失衡的群体心理必然对生育行为的选择愈发慎重。二是畸形房价造成青年“安居难”“结婚难”。城市化浪潮的推进,使得青年群体纷纷通过求学、工作等途径汇聚在城市中,“安居难”成为摆在广大青年面前的现实问题。无论是租房,还是买房,都成为重大的生活支出。同时,在我国的社会语境下,房子是婚姻的刚需,高额房价也就成为阻碍青年婚恋的重要原因,生育率也必然受到影响。三是抚育孩子的高额成本使青年望而生畏。在现代社会中,抚育孩子的投入远远超过过去的一切时代,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传统的乡土中国,长辈往往在抚育孙辈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很大程度上能够减轻子女家庭的抚育成本。但在社会流动向城市集中的情况下,众多青年与父母在不同地区生活和工作成为客观事实,青年家庭几乎承担了抚育孩子的全部压力。
总之,物质生活状况是决定生育意愿和行为的根本性因素,在市场经济大行其道的当下,“生存易、生活难”是我国大部分青年群体的实际境遇。面对生育实际或可能带来的种种负担和压力,“少生”甚至“不生”便成为青年对自身实际物质生活水平的一种消极反抗。
人的一切活动都要经过意识的调动,生育行为也不例外。生育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对于生育行为有着重要的能动作用。在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市场经济加速推进的当下,我国青年整体的生育意识不断走向保守甚至消极,阻碍着生育率的回升。
首先,多年独生子女政策下形成的生育文化弱化青年生育意愿。当代青年是严格独生子女政策下成长起来的一代人,“经过30多年我国十几亿人的共同实践,‘只生一个孩子’的现象已经从最初的‘异类’,变成了今天的‘常态’;人们‘只生一个孩子’的行为也从最初的靠动员、宣传、表扬、奖励和引导以及刚性政策的制约,到后来慢慢成为一种普遍的‘习惯’、成为想都不用想的‘理所当然’。正是在这种变化过程中,一种‘只生一个孩子’的生育文化也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形成并慢慢在社会上固化”[12]。这种生育文化已经渗透和积淀于青年群体的意识深处,深刻影响和制约着青年的生育意愿,不利于青年生育水平回暖。
其次,功利化导向的媒介舆论引导偏轨,引发青年生育恐慌。在“流量为王”的逐利逻辑下,众多媒体平台无时无刻不在制造与贩卖涉及职业发展、生活处境、阶层差距等方方面面的焦虑,类似《一个出身寒门的状元之死》《你的同龄人,正在抛弃你》《流感下的北京中年》等文章频频引爆舆论,并且在网络环境中不断酝酿和发酵,掀起了一场又一场全民参与的焦虑兜售运动。这些媒介舆论被“‘流量思维’诱导,放弃‘质量思维’主导,难免落入标题党、浮夸体、洗稿文的陷阱”[13],持续刺痛着青年群体的敏感神经,削弱着青年群体本就所剩无几的生育意愿。
最后,网络化生存方式放大危机,加剧青年生育担忧。青年群体借助网络形成“部落”或“圈子”,宣泄着被现实打击的无奈与沮丧,并通过“打工人”“社畜”“996ICU”等标签迅速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负面情绪在共振中不断放大。特别是2020年末,“打工人”这一网络流行语迅速出圈,广大青年群体以自嘲方式表达着对自身处境的深刻担忧,诸如“自己被剥削就够了,还要生个孩子让资本家继续剥削吗”“生孩子就是生韭菜”的言论得到一片叫好。于是,青年群体便将对自身处境的不满和担忧转移到下一代身上去,对生育的态度更加走向消极化,生育行为也愈发慎重。
人口发展始终是关系社会发展的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而低生育率困境是人口发展的一大威胁,化解这一现实困境,不仅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要对青年低生育率的形成原因加以科学研判,从而为提振生育水平找到行之有效的化解路径。
青年生育意愿的消极化表现从表面看是其生育观念的问题,实则与经济基础之上的利益分配问题密切相关。在我国当下的利益分配格局中,青年毫无疑问地处于弱势地位。唯物史观认为,追求自身利益是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动因。合理利益如果长期得不到满足,人便会逐渐丧失进取的欲望和动力,也必将在生育方面体现出来。如在日本便形成了以“不结婚”“不生育”为典型特征的低欲望群体,进一步加剧着日本少子化和老龄化的社会问题。因此,只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青年的合理利益诉求,才能从根本上改善青年的生育意愿,平缓生育率下降趋势。
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一是要完善支持性政策,助力青年事业发展。青年是社会中最活跃的群体,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只有不断完善支持性政策,才能推动青年发展与国家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在制定政策的过程中,要适当在资金支持、技能培训、个人税收等方面对低收入青年群体有所倾斜,不断助力青年事业发展。二是要优化收入分配体系,使发展成果更多惠及青年。逐步推进共同富裕是新发展阶段的必然要求,这就需要不断优化收入分配体系,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与青年群体美好期盼之间的矛盾。在初次分配方面,要建立健全劳动收入分配制度,提高青年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化关键性制度改革,完善青年就业、工资、晋升等方面的制度设计;鼓励并支持青年积极拓宽收入渠道,确保青年可支配收入增加。在再分配方面,要从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加大再分配力度,完善青年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和调整财政的转移支付,对新兴青年群体要有政策适配,缩小城乡、区域之间青年群体的收入差距等。
总之,当较低收入水平遭遇高昂生育成本,青年的生育意愿自然持续走向消极。只有落实和保障青年的合理利益,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和扭转青年的生育意愿,从而为其生育率的回升打下坚实基础。
在我国社会语境中,生育行为通常是在婚姻中完成的,但婚姻作为“人生大事”往往需要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之上,其中,最为基础的就是婚房问题。可以说,住房是婚姻的必需品,深刻影响着青年的婚姻和生育决策。而在当下,“房价泡沫已深刻影响到生育意愿及行为的转化,扭曲的价格信号使得仅仅放开三孩或不限制生育也很有可能不尽如人意”[14]。因此,只有不断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坚持“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解决当下青年群体的住房难题,才能有效遏制生育率下降势头。
第一,出台政策调控房价。目前我国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居高不下,青年买房难、安居难的问题普遍存在,治理房地产企业乱象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遏制资本无序流入房地产企业,给予炒房、囤房等投机现象严厉打击,尽快使房价回归正常和理性。第二,加大城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既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也是使城市发展成果更好普惠人民群众的有力举措。各大城市应该落实好土地、金融、财税、资金等相关方面的政策支持,推动试点运行和经验共享,尽最大努力帮助青年缓解住房难题。第三,借鉴国际经验,使住房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机联动。较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在解决婚姻和生育与住房之间的矛盾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探索与实践经验,如有孩青年家庭享有住房贷款优势、优先保障性住房供应、购房税收优惠等,这些措施对我国当下的政策制定有着积极的借鉴意义。
住房作为重要的生活资料,在青年婚姻和生育抉择中起着基石作用。只有从政策源头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探索住房制度改革措施,多渠道为青年群体提供良好的住房环境,才能够为突破青年低生育率困境提供有力杠杆。
在社会生活中,“生”和“育”是紧密衔接的,新生命诞生后,对其长时间的抚育就成为必然要面对的现实问题。对新生命的抚育,包括抚养和教育,是生育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托”和“育”两个方面统筹发力,就是要降低青年在抚养和教育下一代上的经济、人力等成本支出,从而打消青年“养孩子”的后顾之忧,促使青年生育意愿回暖。
一方面,大力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动建立高质量托育机构。在目前主流的抚育模式下,儿童婴幼儿时期的看管照护几乎全部由家庭承担,对家庭的人力和物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就是将“看孩子”这项传统的家庭活动社会化,引入社会力量帮助青年夫妇照护孩子,解决青年“看孩子难”的社会问题。在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时,要完善托育机构的法律法规和监督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道德修养、责任意识,凸显托育服务的普惠性、民生性,如此青年才会安心、放心、开心地送孩子入托。另一方面,推进教育资源均衡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现代社会中,教育是社会阶层流动的重要途径,优质教育资源成为人们竞相追逐的对象。但教育资源供给与分配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客观事实,再加之“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态,众多家长便将目光投向了校外培训,将其当做对教育资源的补充。而随着校外教育的市场化运行,教育投入使得众多家庭不堪重负,但在“剧场效应”下只能咬牙跟进,这无疑会进一步加剧育龄人群的生育焦虑。因此,必须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化发展,大力整治和规范校外教育,降低家庭的教育成本支出。
总而言之,抚养和教育孩子所需要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等众多显性和隐性成本,是制约和影响青年生育决策的重大变量。只有用实际行动打消青年这两个方面的顾虑,才能有效推动育龄青年的生育率提高。
生育文化是社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塑造生育观念和调控生育行为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经济发展浪潮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双重冲击下,我国的生育文化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多子多福”传统观念早已被“少生优生”的现代观念所取代。要想破解当下的低生育率难题,发动起新的生育革命,就必须构建起面向时代的新型生育文化。
建设新型生育文化涉及方方面面,要从多个角度协同展开。其一,建设关爱女性的社会环境。“无论是孕育孩子、生育孩子、哺育孩子,还是抚养孩子和教育孩子,女性在现实中都承担了远多于男性的职责和工作,也毫无疑问地付出了远多于男性的时间和精力”[15]。因此,女性的生育意愿是决定社会生育水平的关键因素,新型生育文化的构建首要的就是要建设关爱女性的社会环境。如在法律层面,要保障女性的发展权益,落实女性就业、休假、晋升、福利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杜绝性别歧视;在社会设施层面,要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推进生育友好的空间布局,更好满足女性在生育方面的公共需求;在社会氛围层面,要进一步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引导社会成员帮助解决女性在孕育生命和抚养孩子遇到的难题,使尊重、支持和关爱女性的社会导向蔚然成风。其二,加强新时代婚姻和家庭文化建设。婚姻和家庭文化是生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影响着青年的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近年来频频出现的婚嫁陋习、天价彩礼、丧偶式育儿等不良现象,深刻反映了当下青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婚姻观和家庭观失范。因此,要加强对青年婚姻观和家庭观的教育引导,多措并举建设新时代婚姻和家庭文化,进而助力提升青年生育热情。其三,营造鼓励生育的良好舆论。计划生育的长期宣传,使得“少生优生”“少生幸福”的理念在生育舆论中占据主导地位,很大程度上助长了生育率的低迷不振。面对当下的人口形势,必须要利用好舆论的社会引导作用,以更贴合时代方式宣传多子女家庭的好处,彻底扭转谈“生”色变的舆论风向,激发青年生育意愿。
生育文化预示着未来社会生育水平发展的方向。化解低生育率这一普遍的现实困境,单纯依靠行政力量和经济手段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构建新型生育文化,对青年生育观念进行引导和改造,从而推动生育率回归更替水平。
低生育率现象是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挑战,根据人口的变化发展形势,党中央做出了放开“三胎”的决策部署,这对于减缓老龄化进程、增强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根据现有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生育政策对于低生育率困境的扭转作用影响甚微。要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还必须出台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强化组织实施保障,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总之,人口问题始终是关乎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必须有效化解低生育率困境,推动生育率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协调,从而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