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娟娟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中世纪指代理论是借助自然语言讨论命题中的词项与其所指对象的关系的理论。在中世纪,许多逻辑学家提出指代理论并对指代做出详尽的划分。威廉·奥卡姆(William Ockham)和瓦尔特·柏力(Walter Burley)是中世纪同时代重要的逻辑学家,对简单指代都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论述。但是,他们对简单指代的定义和划分存在差异,通过比较可知,较之柏力,奥卡姆对简单指代的划分则更加明确,笔者将进一步探究产生差异的原因。
奥卡姆在《逻辑大全》中把简单指代定义为:“当一个词项指代心灵的一种意向,而这种意向不是这个词项专门所意谓的东西时,就出现简单指代,因为显示简单指代的词项意谓实在的东西,而不意谓心灵的意向。”[1]186按照奥卡姆的定义,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的是心灵的意向,而不是这个词项所意谓的东西。心灵的意向是心灵中能够表示其他某种事物的东西,是思想中命题的一种潜在要素。“概念的词项是心灵的意向或印象,……这些词不属于语言。它们只存在于理性之中。”[1]1-2奥卡姆认为,心灵的意向用概念的词项表达,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不是指代这个词项本身所意谓的东西,而是指代心中的一个概念,心灵中的一种意向。词项所意谓的对象是词项最初所表示的对象,意谓先于指代。例如,“动物”所意谓的对象即个体的动物。当命题中的词项具有简单指代时,它指代的是心灵的意向而不是词项本身所意谓的东西,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所指代的对象仅处于心灵世界之中。命题“动物是属”中的词项“动物”具有简单指代,指代的是心灵的意向,而不是“动物”所意谓的个体的动物。
奥卡姆指出:“当一个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东西并且是有意义地这样指代时,它就是人称指代。”[1]186例如,“所有农民是勤劳的”中的“农民”指代它最初所意谓的对象,即客观世界中的每个作为农民的对象,因此“所有农民是勤劳的”中的词项“农民”有人称的指代,而不是简单指代。
柏力对简单指代的定义与奥卡姆的论述是完全不同的。柏力给出的简单指代的定义是:“当一个普通词项指代它的第一意谓的东西,或者指代包含处于它的第一意谓的东西之下的所有东西,或者当一个单称具体词项或一个单称复合词项指代它的整个的意谓时,指代是简单的。”[2]86在柏力看来,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东西,更重要的是词项所意谓的东西有很多种类:第一意谓的东西、处于它的第一意谓的东西之下的东西、整个意谓的东西。根据柏力的定义,普通词项和单称词项均有简单的指代。我们在这里不禁要问:奥卡姆说的词项所意谓的东西与柏力说的相同吗?柏力说的词项所意谓的东西是什么?什么是第一意谓的东西?什么是整个意谓的东西?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柏力所说词项的意谓性质,比较他所说词项的意谓与奥卡姆的观点是否一致。“然而,遗憾的是,在我所了解的柏力的论文中,他没有在任何地方给出对于意谓的一个系统的解释。”[3]8这是中世纪逻辑学专家斯贝德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可以说明柏力并没有对词项的意谓给出一个完整明确的解释。我们再从柏力的论述中寻找一些线索:“‘人’第一意谓的并不是单个的东西,它第一意谓的是一个普通的实体,并且这个普通实体是一个种。因此‘人’的第一意谓是一个种。”[2]88词项所意谓的对象可以是普遍的东西,且这个普遍的东西是一个实体。比如,“动物是属”中的词项“动物”所意谓的是一个普遍的东西,且这个普遍的东西是一个实体,“动物”所意谓的不是个体对象。按照柏力的观点,“人是种”中的词项“人”指代的是其第一意谓的东西,因此“人”具有简单指代。
综上所述,虽然奥卡姆和柏力是中世纪同时代的逻辑学家,但是他们对简单指代的定义存在差异。
第一,奥卡姆认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不是指代词项所意谓的东西,而是指代一种心灵的意向;柏力却认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的是词项所意谓的东西。对于同一个命题“人是种”中的词项“人”,他们都认为“人”具有简单的指代。但是,奥卡姆认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一种心灵的意向,并且这种心灵的意向不是一个实体;柏力认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普遍的东西,并且这个普遍的东西是一个实体。
第二, 奥卡姆和柏力认为当一个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东西时,这个词项具有的指代性质不同。奥卡姆认为当一个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时,这个词项具有人称指代,柏力却认为这个词项具有简单指代。
第三,关于词项所意谓的对象。词项分为专名和概念词。在中世纪,与专名和概念词相对应的词项称为分离的词项和普通词项。就普通词项的意谓而言,奥卡姆和柏力都认为词项所意谓的对象应该是词项最初所表示的东西,但由于依据不同,两位学者对词项最初所表示的对象这一问题得出的结论不同。柏力认为,普通词项所意谓的是一个普遍的对象,并且这个普遍的对象是一个实体。“人”所意谓的是一个普遍的东西,是一个实体。奥卡姆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普通词项“人”所意谓的应该是个体的事物,诸如“人”意谓个体的人,而不是柏力所说的普遍的东西。
奥卡姆对简单指代和人称指代的划分是非常清楚的,通过词项是否指代所意谓的对象对二者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奥卡姆指出,当命题中的词项有意义地使用,且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时,该词项有人称指代;当命题中的词项不是指代其所意谓的对象,而是指代心灵的意向时,就有简单指代。
对于“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这个命题的主项是有简单的指代,还是有人称的指代,奥卡姆论述得很明确。他指出,命题“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中的主项有人称指代,而不是简单指代。“那些说‘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这个命题的主项有简单指代的人是错误的。在这个命题中,‘人’有人称的指代。……作为人的一部分的普遍形式,就不会比人更尊贵。这样,如果‘人是所有造物中最有价值的’这个命题中的主项能够不指代特殊的人而指代其他某种东西,这个命题就会是假的。”[1]190-191由这段话可以看出,奥卡姆反驳了将“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中的主项看作具有简单指代的这一观点。他给出的理由是:如果“人”具有简单指代,指代普遍形式,那么作为“人”的一部分的普遍形式不比“人”更尊贵,因此,“人”具有人称指代。应该看到,奥卡姆对简单指代和人称指代的划分是清楚的。“人”具有人称指代时指代的是个体的人。奥卡姆认为,“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中的主项“人”指代其所意谓的个体的人时具有人称指代,而不是简单指代。因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心灵的意向,心灵的意向是一种普遍的东西,这种普遍的东西不比个体的对象更尊贵,所以,若是认为“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中的主项具有简单指代,这个命题就是假的。
但是,柏力对简单指代的划分并不是那么明确。对于这一问题,我们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论述。一方面,单称词项既具有简单指代,又具有人称指代。柏力给出的人称指代的定义是:“当一个简单的单称词项或普通词项指代一个个体或几个个体时,或者一个普通词项要么连接地、要么分离地指代所有它的下层对象时,无论那些下层对象是不是个体的东西,指代是人称的。”[2]102由这一定义可以得出,具有人称指代的词项既可以是单称词项,又可以是普通词项。当单称词项所指代的对象是个体的东西、普通词项指代的是它的下层的对象时,此时词项具有人称指代。前文已经论述了柏力对简单指代的定义。就是说,柏力认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既可以是单称词项,又可以是普通词项。当单称具体词项所指代的对象是它的“整个的意谓”,且普通词项指代的是它的第一意谓的东西时,该词项具有简单指代。在这里,对于单称词项的“整个的意谓”和单称词项所指代的个体,柏力并没有给出一个非常清楚的划分。斯贝德指出:“柏力始于这一观点,在简单指代中,词项指代它们所意谓的东西——它们的‘整个的意谓’。这表示单称词项能够像普通词项一样具有简单指代……但不是所有的单称词项具有简单指代——或者,更确切地说,不是所有的单称词项具有不同于人称指代的简单指代。具有‘简单的意谓’的单称词项不具有简单指代。这似乎包括专名,……句法上复合的单称词项,如‘理性的苏格拉底’依然表示一个‘简单的意谓’。……复合的单称词项包含一个偶然谓述的形容词,可以具有不同于人称指代的简单指代。”[3]11这是斯贝德对柏力“简单的意谓”的说明。柏力还提出“整个的意谓”概念,斯贝德同样做了解释:“‘白苏格拉底偶然是一个是者’是真的,只要主项指代的是实体苏格拉底和偶性白的偶然的结合体,这一起组成主词‘白苏格拉底’的‘整个的意谓’。”[3]9斯贝德帮助柏力划分了“整个的意谓”和“简单的意谓”:“理性的苏格拉底”表达“简单的意谓”,即苏格拉底这个人;而“白苏格拉底”表达“整个的意谓”,即白性加上苏格拉底。但是,谈及它们所指代的对象时,“理性的苏格拉底”这个单称词项所指代的是苏格拉底这个人,“白苏格拉底”这个单称词项的“整个的意谓”依然是苏格拉底这个人,即使苏格拉底加上“白”这一偶性还是指代苏格拉底这个人。那么,我们又如何根据词项所指代的同一对象来区分词项的不同指代呢?按照柏力的划分,当一个单称词项指代个体对象时,我们无法明确区分这个单称词项是人称指代还是简单指代。
此外,“当一个普通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是相对于它所指代的对象,或者是指代某些所指代对象的下层的对象时,简单指代是相对的”[2]92-93。按照柏力的观点,一个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时有简单指代,而且一个词项指代它所指代对象的下层对象时也有简单指代。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柏力在定义人称指代时指出,当一个普通词项连接地或分离地指代所有它的下层对象时有人称指代。也就是说,一个普通词项指代它的下层对象时既可以有简单指代,又可以有人称指代。因此,这里对人称指代和简单指代的区分依然是不明确的。
另一方面,柏力对简单指代做了进一步划分——相对的简单指代和绝对的简单指代,但这一划分是不明确的。奥卡姆明确表示具有简单指代的词项所指代的是心灵的意向,但他并没有对简单指代做进一步划分。与奥卡姆不同,柏力对简单指代做了进一步的划分。“当一个普通词项绝对地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且只要这个普通词项处于它所指代的对象中时,简单指代是绝对的;当一个普通词项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且只要这个普通词项谓述它指代的对象时,简单指代是相对的。……只要词项‘人’有绝对简单的指代,‘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生物’就是真的。但是,只要‘人’有相对简单的指代,‘人是种’就是真的。”[2]92什么是柏力所说的“人”所指代的对象?我们姑且将其看作个体的人。
笔者对柏力的上述划分提出两点质疑。其一,“一个词项处于它所指代的对象之中”和“一个词项谓述它所指代的对象”有什么不同?按照柏力的观点,“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生物”中的“人”处于所有个体的人之中,并且不是相对于个体的对象;而“人是种”中的“人”谓述个体的人,并且不是相对于个体的对象。在这里,人们不禁要问:“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生物”中的“人”不能谓述个体的对象吗?“人是种”中的“人”不能处于个体的对象之中吗?既然柏力把“种”作为“人”所意谓的东西,那么“人是造物中最有价值的生物”中的“人”所意谓的东西应该是“种”。这里的“种”与“人是种”中的“人”所意谓的“种”有区别吗?斯贝德对“谓述……”和“处于……之中”做了注释:“这是一个归因于亚里士多德的普通的标语,尽管他(亚里士多德)没有在同一个地方提及。在《解释篇》第7章17b的39~40行,他认为普遍倾向于谓述许多东西。关于标语的另一半,可以参阅《形而上学》第7卷13章1038b的11行,‘所谓普遍,是属于不止一个事物’(牛津译文)。在拉丁语的译文中,‘属于’等于处于……之中。”[2]92事实上,亚里士多德在《解释篇》第7章17b的39至40行论述的是,“因为这个否定命题必须恰恰否定那个肯定命题关于同一个主词所肯定的东西”[4],并没有说“普遍倾向于谓述许多东西”。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第7卷13章1038b的11行指出:“所谓普遍就不止一事物所独有。那么这普遍性将在其所共通的诸事物中。”[5]170由上可见,他也并没有试图区分“谓述……”和“处于……之中”。亚里士多德给出例子:“‘动物’可以示现于‘人’与‘马’。于是人马间的共通性就明显地是一个怎是的公式。”[5]170也就是说,当我们说“人是动物”和“马是动物”时,是用“动物”谓述“人”和“马”,因为“普遍质性则常用为某些主题的云谓”[5]170,“动物”处于“人”和“马”的本质表达之中,即“动物”处于“人”和“马”的定义之中。因此,斯贝德的这一注释也没有帮助柏力把这一划分说得更明确。
其二,在上述基础上,柏力对相对的指代做了进一步的划分,将相对的简单指代分为一般的指代和特殊的指代。但是,这一划分依然是不清楚的。“当一个普遍的词项有一般的简单指代时,它绝对地指代它所意谓的东西,而不是指代它的下层的对象。在这种意义上,‘实体是一个最普遍的属’是真的。然而,当它有特殊的简单指代时,它指代的是种而不是个体。……如果‘实体是可定义的’是真的,那么既然个体和普遍的实体都不是可定义的,因此‘实体’必须指代包含于实体之下的种。”[2]93该划分将一般的相对简单指代定义为“绝对地指代它所意谓的东西”,这与绝对简单指代的定义是一致的。因此,柏力在这里对于绝对简单指代和一般的相对简单指代的划分是含混的。此外,按照柏力的论述,具有特殊简单指代的词项指代的是“种”,而不是个体。如果“实体是可定义的”是真的,那么“实体”指代的是处于实体之下的“种”。在这里,“实体”指代的并不是它所意谓的对象,而是“种”,那么,凡是指代“种”却不指代它所意谓的对象的词项就具有简单指代吗?柏力的论述依然是不清楚的。
由此,奥卡姆和柏力都对简单指代和人称指代进行了划分。通过比较发现,柏力对简单指代做出进一步划分,但是柏力的这一划分无法明确区分单称词项的简单指代和人称指代,对简单指代的划分也存在含混的地方。因此,与奥卡姆的简单划分相比,柏力的这一划分并不十分明确。奥卡姆凭借词项“是否有意义的使用”对简单指代和人称指代的划分比柏力更加明确。虽然奥卡姆和柏力是中世纪同时代的逻辑学家;但是,无论是对简单指代的定义、词项所意谓的对象的说明,还是对指代的划分,奥卡姆的指代理论明确清晰,在中世纪的指代理论中最具代表性。两位学者的论述各不相同,那么产生这一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奥卡姆和柏力对简单指代论述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在于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奥卡姆坚持唯名论,唯名论者反对普遍的东西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认为普遍的东西只是概念,而不是实体。著名的“奥卡姆剃刀”理论坚持“若无必要,切勿增加实体”,目的是反对假定不必要的实体存在。奥卡姆认为,词项最初所意谓的对象是这个词项可以谓述的个体对象。例如,词项“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等)所意谓的是个体的哲学家,而不是一个普遍的东西。但是,柏力是一个唯实论者,唯实论者认为普遍的东西是存在的实体,普遍的性质可作为一个实体独立存在。由此,对于柏力来说,词项“哲学家”所意谓的是普遍的东西,这个普遍的东西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实体。
按照唯实论的观点,当我们说“有人是运动员”时,唯实论让人们想不到个体的人或运动员,而只是想到普遍概念——“人”和“运动员”,这使人们无法了解所听到的这个命题的含义。然而,按照唯名论者的观点,这个命题使听者想到所有的“人”和“运动员”,甚至是他不知道的“人”和“运动员”,从而明确命题的含义。
其次,奥卡姆和柏力认为词项所意谓的对象是不同的,这一差异的原因在于他们的理论依据是不一样的。奥卡姆在《逻辑大全》中明确论述了意谓,给出的依据是:“在《逻辑》第8卷中,达姆森说:‘普遍的东西是那意谓许多东西的,例如‘人’和‘动物’。”[1]87可以看出,奥卡姆根据达姆森的观点认为普通的词项“人”所意谓的是许多个体对象,而不是一个实体。柏力的解释如下:“确实,根据哲学大师的《范畴篇》,‘人’是第二实体的名字,因此,词项‘人’意谓一个第二实体,并且它并不意谓作为属的第二实体。因此,它意谓种。”[2]87由于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将“人”作为第二实体“种”的名字,因此“人”的第一意谓的东西就是这个普遍的实体——“种”。也就是说,柏力把“种”作为“人”所意谓的东西,而且作为“人”第一意谓的东西。
最后,奥卡姆使用心灵的语言来表达普遍的东西,柏力不借用心灵的语言。奥卡姆认为,词项所意谓的对象是这个词项可以谓述的个体对象,每一个存在的实体都是特殊的东西,而不是普遍的东西,那么,普遍的东西如何表述呢?奥卡姆借助心灵的语言来表达普遍的东西。普遍的东西是一种心灵的意向或印象,是为了谈论特殊的实在由心灵产生的,而对于普通的东西或抽象实体而言,当它们作为对特殊的实体的谓述时才可以谈论。柏力不是借助心灵的语言论述普遍的事物,而是认为普遍的东西就是一个实体。所以,柏力只能通过对简单指代的划分再划分来区分词项指代的不同对象。在这种划分的过程中,他没有将词项所指代的个体对象和普遍的对象做出清楚的区分,从而导致指代的划分不明确。
“波亨斯基指出,西方逻辑史出现过三个高峰,……第一个高峰出现于公元前四至三世纪,第二个高峰出现于十二世纪到十四世纪,第三个高峰则是从十九世纪晚期开始的。第二个高峰就是中世纪逻辑的鼎盛时期。”[6]奥卡姆和柏力是中世纪逻辑鼎盛时期的逻辑学家,他们提出指代理论,体现深刻的词项语义学和量词逻辑的思想。通过比较可知,较之柏力,奥卡姆对简单指代的划分更加明确。在中世纪指代理论中,奥卡姆的指代理论最具代表性,是中世纪指代理论的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