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探究

2022-03-15 00:30
新农民 2022年33期
关键词:管护城镇化城乡

但 强

(仁寿县清水片区农机管理服务站,四川 眉山 620500)

0 引言

乡村振兴和城镇化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关注的重要环节。我国的城乡发展水平不均,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大,很多乡村地区的基础化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置不健全,给我国的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想要实现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就要理清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以及乡村和城市之间的关系。

1 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关系

1.1 发展新型城镇化为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

新时期的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发展都带有较为明显的工业性特征,在探寻二者的协同关系时,可适时发现发展新型城镇化为乡村振兴的内在动力。一般来讲,若想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需逐步发展新型城镇化,并利用对该项内容的规范性建设,有效改善乡村振兴的执行效果。在拓展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借助适宜机械设备,农业生产的整体效率可得到适时提升,为此后的乡村振兴工作提供更强的发展动力。在关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内在关系时,相关部门可利用两项工作的协调发展,适时找出乡村振兴的辅助性条件,即利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设置出更多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设施[1]。

1.2 实现城乡村振兴可为发展新型城镇化的有力基础

在新型城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发展动力的过程中,良好的乡村振兴也可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提供有力基础。具体来看,在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任务期间,相关部门需适时搭设不同类型的机械设备,而该类机械设备不但能有力提升各乡村的农业发展,还可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大机会,借助对乡村振兴内容措施的合理把控,有效改善城乡发展的协调性,透过对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发展的适宜把控,适时增强两项内容的发展质量,为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拓展打下适宜基础。

2 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现状

2.1 发展规划内容不完善

在关注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调状态时,相关部门可发现其规划发展内容并不完善,相关部门还未能制定出合适的协调发展机制,无形中部分区域未能缩小城乡差距。针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而言,若在内容的制定与应用上处于不合理状态,则两项管理内容较难达成统一协调状态,对乡村振兴的整体发展起到了一定的阻碍作用,较难保证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发展质量,因此,相关部门需借助适宜举措科学规范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发展协调内容。

2.2 城乡发展结构不均衡

部分区域在实行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时,研究人员发现对应的城乡发展结构处在不均衡状态,受该类状态影响,区域乡村振兴工作较难获得实质提升。在协调统一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等内容期间,若未能制定出合适的结构发展规划,则会使城镇、乡村的发展状态、内容处在不均衡状态,降低各项管理措施的执行状态,严重缩减城乡发展结构的规划应用效果。

2.3 城乡联动统一性不强

在开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统一协调建设期间,相关部门应依照具体的发展内容,设置出合适的联动机制,而当前部分区域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建设未能展现出适宜的统一联动效果,该项工作状态无形中削弱了两项发展内容的执行效果,难以保证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质量,其搭设的各项基础设施也难以达到理想的使用效果。相关部门在制定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发展内容时,未能及时设计出合适的联动机制,导致各项发展内容的联系不紧密,极大削弱城乡发展的协调性[2]。

2.4 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

在开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调统一时,相关部门需为城乡配备合适的公共资源,而目前部分地区开展的乡村振兴工作难以科学使用各项公共资源,无形中为乡村发展带去了更多隐患,在该项管理工作状态的影响下,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的发展速度将出现较大不同,难以保证二者的协调发展,若乡村振兴的发展速度较慢,从长期来看,其也会对新型城镇化的建设发展效果产生较大影响,对新型城镇化的工作拓展带去了更大阻碍。

2.5 管护建设属分离状态

在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增加对各项基础设施的管理保护,透过对该项举措的合理改进,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大动力,而当前部分区域在拓展乡村振兴等事项时,未能对区域基础设施进行恰当管护,其管护手段存有较大漏洞,对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整体发展带来更大阻碍。因此,相关部门需采用适宜管理机制,科学协调统一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发展状态,利用更多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与改进来提升城乡发展质量。

3 新时代实现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有效措施

3.1 科学规划发展内容

城乡之间的差别主要来自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水平、科技水平、工业水平之间的不均衡。但实际上,城市与乡村之间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农村地区的发展落后,城市的发展就会失去支撑;如果城市的科技水平不足,就无法为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政府部门要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首先就要对城乡关系有科学合理的认识。政府部门需要重新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体制,考虑到广大乡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当地政府必须要尽快解决好当地土地撂荒、人才外流、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土地撂荒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农村居民从事耕种所获利润不如进城务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就要由政府出面,推动新型农业建设,以机械化、自动化、科学化的种植技术促进水稻、小麦等作物的经济价值,务农能为当地人带来足够的利润,自然就可以促使流失的人口重新回归。政府部门要加大对农业发展的重视,要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到科学种植当中来,更要为农业种植提供便利与补贴。除此之外,国家机关更要明确:城镇与农村、农民与市民之间的地位同等重要,国家的小康建设过程当中,城市与农村都是需要重视的。国家机关与地方政府都应当重视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落后的问题,要加大资金投入帮助农村解决科技落后、基础设施不健全的困境,无论何时,科学技术对农业生产水平的提升都有关键性的作用,只有帮助农村实现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农村才能真正走出困境,实现乡村振兴。

3.2 转换城乡发展结构

有关部门想要做好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工作,可以着重探讨转换城乡发展结构的问题。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关系是一体的,也是互相依托的,只有二者的发展水平相近,才能实现我国更加全面的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城乡之间属于一主一从的不平等关系,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人们对于城市与乡村之间的职能的错误认知。城乡结构应当改变现在的二元结构模式,有政府主导,向一元结构进行转变。但是在转变的过程当中,政府部门需要注意,“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一样化”,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和乡村之间各自不同的特点,讨论乡村的发展问题,乡村的发展模式不应该照搬城市的发展模式。政府部门应当推行政策,为农村转移人口落户、农村权益退出、户籍限制等问题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对于回归农村的高素质人才以及返乡的劳动力,政府部门更应该提供适当的便利,建立健全人口落户农村的制度。国家有关部门也可以对农村的发展提供便利以及适当的福利,同时,国家与地方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障,要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缩小城乡之间的福利差异,提高农村户籍对人民群众的吸引力[3]。而这些举措的贯彻落实则需要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人口特点、福利待遇、土地特点、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发展水平等各个环节进行具体分析,然后选择更合适的具体办法。

3.3 强化城乡联动统一发展

城乡联合统一可以形成“城市带动乡村”的发展模式,最显著的就是城乡产业融合。城市当中的新思想、新技术对于农村的产业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城市加入农村地区的产业发展能够给农村产业带来更多的机遇,更能够打通城乡之间存在的技术壁垒。城市当中的高新技术可以帮助农村产业更迅速地完成转型,而农村产业也可以吸取类似的城市产业中的经验教训,更加顺利地实现乡村产业振兴。除此之外,城市与乡村企业之间的合作也可以给乡村企业带来更多的资金投入,有利于乡村企业扩大规模、招揽人才,能够帮助乡村企业内部的良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城乡联动统一发展最大的阻碍就是城乡之间的二元化结构,这种结构将城市与农村的生产与发展相互隔离开来,不利于城乡之间的融合发展。政府想要通过强化城乡联动统一发展促进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协同发展,就必须要改变这种结构模式。当地政府需要促进乡村的公共资源合理配置,农村地区的发展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短板,那么在发展当中就应当优先让乡村得到发展,补齐短板才能促进我国整体社会更迅速地发展。政府部门要结合当地城市与乡村之间存在的道路、水源、照明、公共交通等基本建设之间出现的不平衡问题,并及时处理,为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3.4 完善公共资源的规划配置

在协同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应适时完善区域公共资源的规划配置。一般来讲,在正式开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发展建设前,相关部门需为该项工作的执行设置适宜目标,将人民设置为发展的核心,在此前的区域布局中,有关部门多将城市当作建设发展的核心,而随着乡村振兴工作的逐步开展,区域发展重心应将城市转化到乡村,并为乡村分配更为适宜的公共资源。在科学配置公共资源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时刻牢记乡村优先的基础性原则,将更多的公共资源投放到对应乡村中。同时,在转移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还要为乡村提供更为合适的公共服务,并将更多的社会事业覆盖到乡村,对乡村资源配置进行合理规划。在管控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期间,还要对公共服务事业进行适宜拓展,在不同乡村搭设出合适的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并借助对该项系统的使用,有效完善区域农村的就业情况,为更多乡村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适时提升区域就业质量[4]。此外,在关注与保障乡村居民身体素质的过程中,还要科学搭设医疗服务管控系统,借助对该系统的合理发展,适时改善乡村医疗发展质量,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3.5 增强管护建设一体化

在拓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发展内容时,相关部门还要利用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适时增强管护建设的一体化。通常来讲,为改善部分区域存在的乡村发展失衡等不良现象,相关部门应增加乡村建设的投入度,即在日常工作中为乡村搭设出适宜的基础设施。鉴于各类基础设施在建设、使用过程中需得到恰当保护,相关部门要适时夯实管护建设的一体化,即在工作中打造科学的管护建设系统,将不同类型的管护建设措施放入到该项管理系统中,在该项举措的引导下,适时增强各项基础设施的管护效果。各乡村在应用基础设施时,相关部门需适时扩展运用内容,将物流、电网、环保、供气、供水与道路建设相关的基础设施都纳入到对应的专业管理系统中,全面提升该项管理举措的合理性,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同发展打下较佳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在规划管护建设一体化系统时,相关部门要适时明确各项基础设施建设的数值指标,在日常应用中进行合理检测,适时了解与完善更多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透过对该项规划内容问题的合理解决,全面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质量,确保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协调发展水平。相关部门在日常操作时,应合理关注区域乡村内部的基础设施建设,透过对该项内容的管理护理,为乡镇的整体发展提供了全新方向。

4 总结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当前我国城乡矛盾的重要手段,城市与乡村都是我国的基石,在科技与经济飞速发展的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农村发展水平尚有不足,政府想要实现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协同发展,可以参考城市发展的经验,但也要根据乡村的发展特点进行修改。城市当中的高科技水平以及繁荣的经济发展成果,都可以为乡村振兴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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