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中保健体育科学习指导要领》的解析与思考

2022-03-15 02:09涛,王
体育教育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残疾保健课程标准

徐 涛,王 雷

(西南大学 体育学院,重庆 700715)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全面发展,提出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工作,深切关怀青少年和儿童的健康成长[1]。学校体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一环,对于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影响。2020年,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围绕学校体育工作,接连出台多个重要文件,提出了“深化体教融合,开足体育课”“增加体育中考分值,启动体育在高考中计分研究”[2-4]等一系列指导方针和实施意见。长期以来,在高考的压力下,高中生的身体素质与体育课程的开展一直是我国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痛点”。《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中显示我国高中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高达81%[5],2020年12月23日发布的《中国居民营养与慢性疾病状况报告(2020年)》中显示我国17岁以下青少年超重肥胖率达到19%[6]。对此,加快《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7](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的修订,提高体育与健康课程的质量,增强学生们的身体素质水平十分有必要。

在我国,《课程标准》是规定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实施建议的纲领性文件,也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众多学者[8-18]从国内课程标准的研制与修订、发达国家课程标准解读等视角进行了深入研究,刊发了一系列高质量研究成果。日本于2018年3月完成了《高中保健体育科学习指导要领》(以下简称《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修订[19],并计划于2022年分年级实施,其定位与我国《课程标准》相对应。由此,本文通过对该文本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从课程设置理念、课程内容安排等方面发现和提炼日本高中体育课程指导纲要的总体特征和可鉴之处,为今后我国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做出一些有益探索。

1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历史演进与内容概况

1.1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历史演进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是根据日本高中体育学习的需要,制定的关于学生学习体育知识与技能的标准。日本最早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出台于1947年[20],之后分别进行了9次大的修订(见表1),总体内容已较为完善。最新修订的2018年版《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18]是文部科学省基于日本新版《教育基本法》和《学校体育法》修订完成的,体现了日本最新教育理念,也是日本近30年来修订变动最大的一次,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表1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不同版本的主要内容与特点

从历史上看,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修订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探索期(1947-1960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失败导致日本军国主义教育受到极大打击。为“扶大厦之将倾”促使教育事业萌发生机,日本政府清除战争体制,推广教育机会均等的新教育体制[21],于1947年首次颁布了日本学生《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这是一份涵盖了小学至大学全学段的体育课程指导要领,标志着日本体育教育改革的全面启动。随后,在1951年版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中,日本将小学与大学阶段独立发布,但初中和高中依然作为一个学段进行发布。直到1956年,日本才发布独立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并将保健体育科分为“体育”和“保健”两个部分。这一阶段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对体育目标、学生发育特点、教材、评价、课程修习与学分、指导计划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或说明,为后来模式的固定奠定了基础。

第二阶段为发展期(1960-1998年)。经过十数年的探索,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内容由散乱走向稳定,模式也相对固定。在这一阶段包含四个版本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1960年版的内容框架包括保健体育科目标、“体育”目标、内容、指导计划和注意事项、“保健”目标、内容、指导计划和注意事项、教学计划,这一内容框架一直沿用至今。从内容修订情况看,1960年版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将“体育”部分学分设置为男生9学分、女生7学分,并将部分项目进行男女区分(如:舞蹈只有女生可以学);1970年版开始在颁布时间与实施时间之间预留过渡时间,“体育”部分增加了男、女生球类项目,男生舞蹈,“保健”部分增加健康与身体功能,移除了人体生理学、人体病理学内容;1978年版重新整合了运动项目分类,取消了男、女生运动项目的差别与修习学分的差别;1989年版将各运动项目分离,增大学生选课权力,由选择1~2项运动项目增加到选择3~4项,“保健”部分增加终身体育内容。

第三阶段为成熟期(1998-2022年)。为了应对21世纪社会的急剧变化,日本提出培养学生在21世纪社会生存的能力,包括“思维能力”“基础能力”和“实践能力”等,即“21世纪型能力”[22]。在这一阶段包含三个版本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1998年版提出在体育教学实践过程中适当利用计算机技术;2008年版将课程目标具体化,调整了学生课程选择权,加强对学生个人能力的培养;2018年版改变课程内容构成部分,更加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强调现代信息工具在体育课程学习中的作用,“保健”部分增加创造支持健康环境的相关内容,要求学生对体育与社会相关问题进行探索。总的来看,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每一次修订都在不断迎合时代需求,在前一个版本的基础上融入新的理念,以达到培养的人才适应社会发展的目的。

1.2 2018年版《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内容概况

日本的保健体育科由“体育”和“保健”两个部分构成(见表2),均为必修课程。“体育”部分由体育理论、身体素质、器械运动(体操类)、陆上竞技(田径运动)、水泳(游泳运动)、球技(球类运动)、武道和舞蹈8个部分组成。其中体育理论课与体能课按照《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规定内容进行授课和学习,运动技能部分应在提供的6类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体育”部分修习的学习不低于7~8个学分(条件好的学校修习8学分,较差的学校修习7学分)即不低于245~280个课时(1学分=35课时),其中,体能课每学年不少于7~8个课时,体育理论课每学年为6个课时(1课时=50分钟),其余课时为运动技能课[18]。“体育”部分的教学目标有3个方面,分别是:(1)让学生体会运动带来的喜悦和乐趣,学习相应的技能并理解它,养成终身体育的观念;(2)使学生发现一个可以持续一生的运动课题,合理有计划地思考和判断,同时培养把自己的想法传达给他人的能力;(3)培养学生注重运动竞技和合作,致力于公平,相互合作的精神,实现自我的责任,注重个体差异,在确保健康和安全的同时形成终身体育的态度。

表2 保健体育科课程与修习要求

“保健”部分属理论课程学习,要求在高一和高二完成学习,包含4个内容,分别是:现代社会与健康、安全的社会生活、贯穿一生的健康行为和创造支持健康的环境,修习的学分不能低于2个学分,即不低于70个课时。“保健”部分的目标是:(1)加深对个人及社会生活中健康、安全的理解,掌握相关技能;(2)发现健康有关的社会问题,合理有计划的思考和判断,同时培养根据目的和状况向他人传达的能力;(3)一生以增进自身健康和创造支撑健康的环境为目标,培养乐观、富有活力的态度。

从内容看,2018版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与2008版相比,主要在3个方面进行了大的修改。一是课程教学思路方面提出重点培养学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素质和能力;注重发展学生学习能力以及对思考能力、判断能力和表现能力等基本能力的培养。二是课程教学内容方面进一步强调了“保健”课程知识的传授(见表3)。2018版的《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新增了创造支持健康的环境部分,并且在每个部分的内容中都增加了学生对体育和健康的思考和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要求。三是课程教学目标方面,在2018版《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教学目标的基础上针对学生在体育相关问题的发现、探索与解决上均提出了更高要求。

表3 日本2008年版与2018年版《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中“保健”课程对比

2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内容特征

2.1 课程内容与初中衔接紧密,阶段性强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经过70余年的演进,呈现出阶段性强和重视课程衔接两个方面的显著特点。日本文部科学省将中小学划分为6个学习阶段,每2个年级属于一个学习阶段,设定课程目标。依据这一划分标准,初三与高一同属第5学习阶段,拥有同样的课程内容,促成了初、高中课程的无缝衔接。在课程目标方面,每个学段对课程内容的要求是伴随着学生学习阶段的提高而变化的,即在不同的学段提出不同的课程要求。从表4中可以发现,高二—高三学年在初三—高一学年的基础上对学生技能的掌握、能力的提升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日本体育课程的紧密衔接与课程内容的阶段性,有助于初高中学生在体育课程内容上的对接与适应,同时也有助于学生学习知识与提高技能。

表4 日本初三—高一学年与高二—高三学年“垫上运动”课程目标

2.2 重视残疾学生成长,设置专门的教学指导体系

日本“残疾人权利公约”指出,应在体育教育系统中帮助残疾学生自立和参与社会活动,在学校教育中针对残疾学生的状态和发育阶段进行适应性指导,帮助他们进一步充实自己。这为残疾学生指导体系的建立奠定了政策基础。针对残疾学生身体上的不便,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制定了一套特别的指导体系,从四个方面保障了残疾学生的学习权利,帮助其学习和掌握相关体育知识与技能。在课程设定上,《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要求教师根据残疾学生的身体情况为教学的开展设计出明确的方案,且不能轻易改变指导内容或进行代替学习活动;在课程教学上,要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进行单独指导或多名教师的联合指导,复杂动作的教学要根据学生的残疾程度将动作简化或者替换,使学生获得成就感;在课程参与上,让残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加入班级对体育训练、比赛以及学习知识的讨论中,与同学和老师分享自己学习的成果或者困境;在健康保障上,针对残疾学生的种类和程度与他们的医生建立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健康状况,调整课程设定,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在这一指导体系中,《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要求教师针对残疾学生制定个性化教学方案,同时考虑到他们的心理情况帮助他们自信地融入群体之中,在身体素质、心理健康和社会交往等多个方面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3 课程总课时量大,满足学生运动技能与理论知识学习需求

充足的课时量是学生学习质量提升的重要前提。日本保健体育科在课时上呈现出总课时量大,重视理论课程学习的特点。学生需要在高中三年的时间里完成315~350个课时的学习才能顺利毕业。这一课时总量在日本高中课程体系中排名第4,仅次于语文、外语和数学3门主干课程,多于物理、地理、生物、历史、音乐、美术、工艺、书法等其他课程(见表5)。由此可以看出日本政府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

表5 日本高中各学科学分修习情况

从具体的课时分配看,“体育”课程需完成245~280个课时的学习,其中体能必须学习21~30个课时,体育理论不少于18个课时;“保健”课程需要完成70个课时的学习。总体来看,运动技能课占有最多的课时,其次是“保健”、体能和体育理论,若将运动技能课的总课时分配到每个选修的运动项目上,每个运动项目也在35个课时左右与“保健”课程课时相当。这样的分配方式不仅体现了对于体育课程两个重要元素“运动技能”和“健康”的同等重视,也兼顾了学生身体基本素质的培养与体育理论知识的学习,突出了对于健康课程和体育理论课程的重视。总的来说,日本保健体育科的总课时量大,可以满足学生学习多种知识与技能的需求。科学分配各分课程课时有助于学生对课程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同时也兼顾了学生全方面发展的需要。

2.4 课程内容丰富,赋予学生较大课程选择权

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中学校体育内容十分丰富,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上拥有较大的选择权。从课程安排看,日本高中学校体育主要由体育科课程和社团体育活动构成。日本体育科课程包含8个大项,包含传统运动项目(体操、田径、游泳、球类)和日本特色的运动项目(剑道、民间舞蹈)。其中,每个大项下分多个小项,如:体操运动包含垫上运动、单杠运动、平衡木以及跳箱运动。从课程选择权看,在体育科课程选择上,学生每个学年需要选择两个运动项目进行学习。例如,高一学年要求学生在体操、田径、游泳、舞蹈中选择一项和在球类运动和武道中选择第二项。在学习阶段选择上,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体力和技能程度,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水平的学习阶段,如:垫上运动中接转技群中前翻的基本技术是开足前翻和倒立前翻,发展技术是伸膝前翻和跳跃前翻。丰富的课程内容为学生提供了更大的选课范围,赋予学生较大的选择权可以让他们在选课范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这不仅有助于学生学到更多的知识与技能,还有助于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体育运动,促进终身体育观念的形成。

社团体育活动是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的重要环节,与体育课程相辅相成,共同满足学生对体育锻炼的需求。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对学校社团体育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社团体育活动需要根据学生的作息安排活动时间;注意学生身心健康的管理;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明确从事相关技术指导的社团活动指导员名称和职务,完善学校社团活动的指导体制[18]。根据这些要求,日本社团体育建立了一个以体育为依托、学生为中心、教师做辅导、学校做监督,共同促进社团体育活动开展的体系,规范了学校社团体育活动的开展,也使得它能更好地服务于学生,促进学校体育的发展。

3 对我国《课程标准》未来发展的思考

3.1 重视课程连贯性,将体育中考作为初高中课程衔接的关键

目前我国基础教育中的体育课程体系虽然已日臻完善,但依然存在课程结构欠合理,衔接性不强等问题,导致教学内容的低水平重复和学生运动技能发展的停滞不前[23-24]。虽然中日两国在教育制度上存在差异,但日本在体育课程学习目标上将初三和高一划分为一个学习水平,从而使初、高中体育课程有效衔接。在我国现行的体育中考制度下,将体育中考作为衔接初高中体育课程的切入点或是一个能够取得理想效果的想法。

在考试组织形式上,可以借鉴云南体育中考的“3年6次”实施方案[25],以中考为手段推动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水平的提升,为高中体育课程学习奠定基础;在考试评价标准上,采取结果性评价、发展性评价、过程性评价和健康评价相结合的多元化评价方式[26],转变单一的结果导向,让学生更加注重学习过程,做到真正掌握相应知识与技能。由此,借助体育中考这一“指挥棒”促进初、高中体育课程的有效衔接。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初中生体育学习升学档案,帮助高中教师及时了解学生运动技能水平,在课程内容和教学指导上形成良好的衔接。

3.2 关注残疾学生成长,建立特殊指导体系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体育运动能体现参与者团结协作、坚韧不拔的精神品格,是促进残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提高意志品质与团结协作能力、增进社会交往的重要手段。《国际体育运动宪章》作为指导国际体育运动开展的纲领性文件,指出必须为残疾人提供参与体育教育和体育活动的机会,这同时是评测人权保障问题的重要方面[27]。我国《课程标准》对残疾学生给予了关注,但并未对残疾学生参与体育教育活动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仅提出“要关注和关爱残疾学生,有针对性地给予运动和健康的指导,使他们有更多的获得感”[28]。这使得体育教师在面对残疾学生时缺乏可参考性的具体工作建议,导致实践中残疾学生在参与体育活动时常常遭到忽视[29]。借鉴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中的相关做法,我国《课程标准》应尽快建立一套针对残疾学生的指导体系。通过调整教学内容、简化技术动作、设计个性化教学方案、完善健康保障制度等做法,帮助我国残疾高中生有效参与体育课程学习。体育课程学习可以让学生掌握一定的体育知识与运动技能,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帮助其实现个体的人生价值。

3.3 重视理论知识传授,增加健康理论课程课时

“健康第一”是我国学校体育的指导思想。目前我国“体育与健康”这一课程名称的确定,本身就体现了“体育”与“健康”的密切关联与内在统一。在我国《课程标准》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合计216课时,其中体能与健康教育各18个课时,运动技能180个课时[28]。相较于日本,我国在总课时上差距较大,这种差距主要体现在健康课程和体育理论课程上。

从健康课程来看,健康教育是体育与健康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体育学科素养的核心要素。我国《课程标准》中规定健康课程应包含安全与健康、生活与健康、疾病与健康、经济避险以及急救手段等多个内容,体现了健康教育对学生发展的重要价值。但从课时设置上看,高中3年期间仅安排18个课时,很难系统完成上述教学内容,相较于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中规定的70个课时差距明显。运动技能与健康教育本应相辅相成共同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但这种较低的课时量使得我国学校体育工作中出现了健康教育的边缘化、体育与健康教育相对割裂等问题[30]。因此,建议在今后的课程改革中进一步提升对健康教育的重视程度,增加健康课程的课时数,谋划健康教育与运动技能的有效融合。

从体育理论课程来看,我国《课程标准》中只包含体能基本原理和体育锻炼计划制定等理论内容,与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的内容相比,缺乏体育史、体育经济、体育文化、体育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体育理论知识学习是体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帮助学生全面理解体育文化和健康知识,促进学生学习运动技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借鉴日本《高中体育科指导要领》,建议进一步丰富体育理论课程的内容,帮助学生从历史、社会和文化等多个方面全面了解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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