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主要困境、创新实践与未来展望

2022-03-15 02:09陈元欣
体育教育学刊 2022年1期
关键词:体育场馆场馆俱乐部

陈元欣,李 娟

(华中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关注,国家和社会等各层面均已认识到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对于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就近健身需要,破解群众“健身去哪儿”难题具有重要作用。但从各地实施的效果来看,仍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名义上开放,实则门难进等一系列问题。即使部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亦面临群众参与程度不高等尴尬局面,探究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需要置于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予以重新审视。

学校体育场馆从其法律定位来看,虽由政府投资建设,但其并不属于公共体育场馆,亦不需要强制对外开放,而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具备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积极向社会开放。为此,国务院、教育部、体育总局等中央政府和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学校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工作,各地也进行了一些积极的创新探索。本文拟就新时代背景下,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面临的主要困境、各地的创新探索进行深入分析,结合国家相关政策以及现实需要,提出未来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一些思考,以期为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参考。

1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主要困境

1.1 防疫管理加强,场馆难以开放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和发展,导致多地学校进行封校管理并转为线上教学,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均不对外开放。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学校虽恢复线下教学,但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体育场馆仍难以对外开放。主要原因为未成年人是易感人群,且目前社会疫苗接种率较低,病毒毒株持续突变,疫苗防控效果逐步减弱。一旦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后,社会人员大量进入将增加传播风险,学校学生众多,一旦发生感染将会引起聚集式传播。因此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联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四版)》(国卫办疾控函〔2021〕455号)中明确提出“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来访人员还需验健康码、行程卡,并进行登记,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1]。故大部分学校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选择不对外开放体育场馆及相关健身设施。

1.2 协同治理不够,部门协作不畅

2017年教育部联合国家体育总局印发了《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对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范围、办法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天津、广州等地方政府也同样下发了相关文件。但仅停留于政策层面,各相关部门深度参与不够,未能切实履行职责,最终演变成教育部门和学校一家之事。其一是因为我国“条块管理”的行政模式,作为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主要责任单位的教育部门无权介入其他部门工作,导致部门协同治理不够。其二是因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所涉及的部门众多,但因我国科层制政府内部存在过度专业分工的现象,同一公共事务的管理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3],一旦在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尽职不免责”的模糊化追责制度将使所有职能部门面临惩罚。因此部分职能部门为降低风险,对校园体育场馆开放工作较为抵触,导致部门之间协作不畅。

1.3 场馆质量不高,服务内容单一

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类型单一、质量不高等问题也影响了居民前往学校健身的积极性。截至2019年底,我国义务阶段体育运动场馆面积、体育器械达标学校率均超过90%[4],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数量进一步增加,但场地设施类型仍以田径场、小运动场、篮球场为主,类型较为单一,无法满足学生及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健身需求。另一方面,多数中小学体育场地仅仅是为了满足教学需要,基本上以室外场地为主,室内场地较少,场地设施质量普遍不高,难以满足当前群众日益增长的由“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健身需求。据调查,56.4%的学校只有室外体育场地,30.4%的学校拥有室内体育场地,而拥有游泳馆和体育馆等高质量体育场馆的学校仅占9.0%,且基本上以高校为主,中小学很少有游泳馆和体育馆[5]。同时,由于场馆多由学校自行管理,且缺乏场馆开放支持资金,导致对外开放时仅提供基础的场地设施服务,无法提供专业教练、竞赛组织等增值服务,对周边居民吸引力较弱,健身人群较少也迫使学校不对外开放,出现“反公地悲剧”现象。

1.4 社会参与不足,激励机制缺失

在我国教育系统内的体育场馆的运营模式中,采用自主运营模式的各类体育场馆数量最多,为65.68万个,占99.44%[6],而学校自主运营的体育场馆在对外开放过程中面临较大的资金缺口,如体育设施设备维修、安保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虽部分地方财政部门给予对外开放学校一定的财政补助,但只能用于设施设备的维护、更新,无法用于发放人员加班等费用,且学校作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也无法收取相关费用弥补资金缺口,导致学校对于开放体育场馆缺乏积极性。故目前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开展很大一部分原因是迫于行政压力,一旦外在的行政压力减弱,学校体育场馆则很难对外开放。

如将学校体育场馆委托于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则能有效缓解学校资金压力,但目前采取合作运营、委托运营模式的学校仅占0.56%[6],社会力量尤其是市场力量参与不够。一是因为学校体育场馆在建设之初没有考虑对外开放,导致场地类型较为单一,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且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以公益性为主,盈利性较差,对社会力量吸引力不足。二是因为激励机制的缺乏。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明确提出“在政策范围内采取必要激励机制,鼓励各地区委托专业机构机制运营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开放”[7]。但从政策落实情况来看较差,激励方式也较为单一,仅限于政府购买服务、集中授予长期经营权等,无法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

2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创新实践

2.1 创新开放模式,提升管理水平

目前国内各地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在开放过程中,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高效的管理模式,目前已具备一定特色的开放管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1.1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模式可较好地平衡各方利益,有利于解决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安全、管理、经费等问题。购买服务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政府每年对于开放场馆的学校下发专项资金,并要求学校成立专门负责体育场馆开放的经营管理部门,场馆对社会免费或部分收费开放。其实质是在学校以往的部门职能上增加一项开放场馆的管理职能。大多学校采用聘请退休教职员工或体育教师以值班或加班的方式,参与开放场馆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第二,在不影响中小学正常体育教学及课外体育训练的条件下,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学校体育场馆委托给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管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场馆开放效果向第三方机构支付开放管理费用。在这种模式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期间所需要的场馆维修费用、专职管理人员的劳务费,公共责任险的购买全部由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支付。场馆开放期间出现的安全问题,也由该公司参与处理,有效转移了学校开放体育场馆的风险。

2.1.2 学校与社区共建共享模式

社区与当地学校共建共享体育场馆的模式可以有效增加体育场地供给,有利于加强体育资源、基本器材设施、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整合,满足学校教学及周边群众的体育健身需求。学校与社区共同商讨,制定学校场馆共享计划和具体的管理制度,履行学校与社区各自的职责,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开放环境,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具体实践有:其一,学校与社区合资共建体育中心,将健身馆或体育馆选址建在学校附近,教学期间供学校使用,课后以及节假日等期间面向社会开放。其二,学校及社区对原有体育场馆进行改造提升,修补养护,如对原有塑胶跑道进行翻新,老化体育设施进行更换,配备运动场夜间照明设施等,并不定期添置新器材,满足居民对健身器材的多样化需求。其三,学校及社区共同出资对学校进行分隔改造,将学校运动区与教学区进行物理分离,建设社区居民及学生专属通道,实现学校场馆设施共用。

2.1.3 “学校+俱乐部”开放模式

依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运营学校体育场馆,可有效整合公共体育资源,以体养馆。不仅可让学生在课余时间参与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训练中,还可通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举办的特色活动或运动项目培训吸引周边居民进校参加体育活动,进而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该模式一般由学校制定场馆开放实施计划,组建以校长为首的学校场馆开放领导小组,利用学校场馆及教师资源,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在国家体育总局彩票公益金命名资助下,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形式开放的学校,不仅能够获得相应的财政支持,还能得到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以解决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资金问题。体育教师作为学校青少年俱乐部的重要成员,在场馆对外开放中对场馆进行管理,可有效节约人力成本,且体育教师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中可担任教练职位,有利于充分发挥其专业素养。

学校体育场馆依托社区俱乐部或单项体育协会进行对外开放和管理也是一种重要模式。在学校正常教学期间,场馆由学校管理,在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由俱乐部或协会进行管理,责任主体也由学校转移到俱乐部或协会。该模式由学校免费提供体育场馆供社区体育俱乐部使用,在使用期间俱乐部需承担场馆的开放运营工作,并提供体育培训、免费开放等公共服务。在俱乐部进校园之前,当地体育部门需对俱乐部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双方才能达成合作模式。

2.2 科技助力中小学体育场馆开放

科技的不断发展提高了场馆的经营管理效率,部分地区积极推进科技手段在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中的应用,通过科技赋能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具体表现如下。

第一,疫情常态防控期间,部分中小学将移动式巡检测温、通过式测温门、“刷脸+测温+扫码”一体机等智能设备应用到入校检查中,检测进校人员体温,并自动记录信息,改变了以往人工检测方式,在降低人力成本的同时提高通过效率。同时搭建一体化平台,通过人脸识别校验人员的身份,避免冒名顶替情况出现,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第二,部分学校使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数字化管理,建立场馆预订系统,实现运动场馆查询、预订、付费等功能一体化。部分运营商积极整合开放的中小学体育场馆、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其他资源信息,开发APP或微信小程序发布各个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时间、场地设施等相关信息。健身人群通过平台进行实名身份认证后即可了解各个开放场馆的具体位置和使用情况,并可在线预订体育场馆,邀约健身教练和发起健身活动等,提高了场地预订的便捷性并丰富了体育社交方式。

第三,部分学校引入物联网传感技术,在体育场馆安装感应设备和监控设备,设置感应自动报警系统,建立了学校体育场馆安防监控系统,并与计算机中心联网,实时监控体育场馆情况,保障学校体育场馆安全。

第四,部分学校在体育场馆周围配备智能综合服务柜,为进场人员提供储物柜、体育器材、应急急救等配套服务。进校锻炼人员一旦发生运动损伤,即可在智能体育综合服务柜上通过手机扫码支付获得药品,及时处理伤口,降低运动损伤风险。

2.3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涉及多个利益主体,需要政府、学校、社区等互相协调配合。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和广大青年学生的健身需求,我国学校运动场馆的开放已经开始呈现出新的特征。许多地区倾向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助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会议小组成员主要来自各主管部门的负责人,主要负责研究制定学校运动场馆对外开放的工作计划、任务分工、推广措施、责任分担和监督评估等;成立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检查小组,不定期前往各学校检查对外开放情况,根据调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制定对策。另外,在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履行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努力形成最大的合作伙伴关系。

2.4 优化场地布局,化解场地供给矛盾

部分地区积极探索,采用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学校体育场馆资源,为进校锻炼的居民提供多样化的运动空间。具体做法有:第一,利用可移动或升降隔栏,将一个体育场地划分为多个体育活动区,如将一个标准足球场利用隔栏划分为多个小足球场。第二,根据不同体育项目对场地的不同要求,布局多功能体育场地。如一个篮球场中可布局羽毛球、排球等多种类型场地。第三,增加设置特定人群场地。为保障广大青少年和残障人士进校参与体育活动的权益,部分县市抽取学校修建无障碍健身场地以及设施,设置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

3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典型案例

3.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普陀模式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要求公立学校必须做到全面开放。区委、区政府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健身需求,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长效机制。2020年,普陀区共有72所中小学,对外开放率达到98%。截至2019年11月底,普陀区学校体育场馆共计接待健身居民253万人次,社区市民办理免费健身卡已达243 659张,占普陀区常住人口的19%[8]。

3.1.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划分片区统一管理

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让专业团队参与学校场馆对外开放的管理,不仅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还吸引了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提高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效果。普陀区政府自2014年起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委托管理模式,以2021年为例,全区划分为东西两个片区,投入资金570余万元,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将西片区34个校区委托于上海华体西可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管理运营。东片区28个校区委托于上海皓跃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运营。这种打包委托的方式利于政府统一管理,并有效提高了学校体育场地的管理效能。在此模式下,学校只负责提供场馆,场馆运营管理、人员安排、场地设施维保、保险购买等交由第三方负责,风险的转移有效解决了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后顾之忧。在委托过程中,政府要求突出公益性,工作日每天3小时,双休日及寒暑假每天4小时对周边居民免费开放,但允许第三方对个别体育硬件设施较好的学校场馆进行低收费开放,以降低运营成本。

3.1.2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动工作格局

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涉及多个部门、多个主体,需要互相协调配合,普陀区创新建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联席会议制度”。由区领导担任小组组长,相关部门领导担任成员,共同制定开放方案,负责学校场馆开放期间的指导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并积极协调解决场馆开放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学校、街道以及第三方管理机构均履行各自职责,落实场馆开放的各项要求,畅通区管理部门沟通渠道,遇到问题时及时进行信息交换,按规章制度处置。政府部门对委托管理的第三方机构建立了详细的绩效评估标准,每年评估一次,标准包含财务管理、项目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益四个方面,共28个四级指标。并要求第三方机构每月向区教育局和体育局提交上月的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报告,并在年中、年末提供半年度和年度的总结报告。

3.1.3 建立信息数据平台,实现健身数据共享

普陀区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化管理手段,统一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数据管理平台,主要依托“运动分”微信小程序,建立居民实名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实现预约场地、运动邀约等功能,并将该小程序的宣传推广计入绩效考核之中。而在学校体育场地入场时,要求每个校区出入口都应配备具有身份识别、随申码验证、健申码验证、防疫测温等功能的终端设备,并配合全区完成电子信息系统的登记、人次统计、故障上报。健身居民可以通过刷卡,扫描二维码和小程序进入和离开学校,现场人员的实时数据全区联通,以实现健身数据的动态收集和管理。管理人员不仅可以通过网络系统实时查看体育场馆人员流量,以便及时指导和控制人群,并建立适度的人群紧急预警机制,避免事故的发生。还可定期对整个地区的健身人群进行多角度、多维度、多层次的数据和健身习惯分析,为居民健身提供参考建议,并为区域全民健身情况提供数据支撑。

3.1.4 高度重视安全保障,发展体育衍生服务

普陀区高度重视学校开放后的安全问题,为进一步降低学校开放后的安全风险,为广大社区居民和青少年提供优质的健身服务,普陀区主要采取以下三种措施进行风险防范:一是通过第三方为进入体育场馆健身人群购买综合保险,建立理赔制度;二是通过“运动分”微信小程序、人脸识别系统,建立实名制登记制度,实时掌握锻炼人群信息,并做好安全监控;三是实施学校体育场地“分隔工程”,将学校运动区与教学区设置围网隔离,设置运动场公共卫生间等配套设施,形成独立运动场所。另外普陀区政府根据市民不同的需求,注重提供体育衍生服务,积极开展全民健身指导、群众体质监测等服务,要求第三方机构全年开展科学健身讲座或活动10次,市民体质监测1 000人,并提供实施计划和总结。创新设立“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日”,开展小型运动竞赛、体育公益活动、趣味运动会等,丰富活动内容,扩大受益人群。同时为提高学校体育场地对社区开放的社会影响力,第三方机构全年需提供不少于10次的市级媒体报道。

3.2 引入社会俱乐部的长沙模式

近年来,长沙市以社会利益为导向,结合地区实际,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引入俱乐部对学校体育场馆进行管理,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开放水平,2019年市免费开放的学校已达222所[9]。

3.2.1 以政府为主导,完善资金保障

长沙市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进一步完善体育场馆开放的资本保障,健全学校体育场馆资金保障的长效机制。从2010年以来,长沙市政府每年提供200万元支持免费开放体场馆的学校,长沙市各区也积极配套相关资金,助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如长沙县2018年配套专项经费80万元,根据8所学校开放场馆类型发放相应经费补贴(见表1)[10]。充足的资金保障,极大地调动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积极性。目前长沙市已有多所学校主动申请对外免费开放,全市免费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数量大幅增加,仅2018-2019年就新增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学校81座。同时为降低人力成本,调动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长沙市创新提出学校开放获得的补贴费用可用于发放管理、服务人员的费用,极大地调动了学校和教职工的积极性。

表1 2018年长沙县学校体育场馆节假日免费对外开放专项经费安排

3.2.2 重视绩效考核,保证开放效果

长沙市明确将中小学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纳入各地区、各学校年终考核,要求学校以校长作为主要责任人成立场馆开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场馆开放计划、监督场馆开放情况等。同时长沙市要求每个地区坚持以公益性为目标开展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每个地区每年度需要增加5到8所开放学校,直到该区有70%的中小学免费对外开放体育场馆。长沙市政府还对各地区的开放工作实行绩效考核管理,对开放学校数量少,资金补贴不到位,开放效果差的地区进行扣分,绩效考核结果直接影响该地区年终评估。

3.2.3 依托俱乐部,提高场馆管理水平

长沙市校园体育场馆管理引入俱乐部等社会组织进行管理,正常上课期间由学校管理,节假日(寒暑假)期间由俱乐部或协会进行管理。在俱乐部管理学校场馆期间,该责任主体由学校转移为俱乐部。该合作模式为学校免费提供场地供俱乐部使用,俱乐部可依托学校开展校园足球等青少年技能培训,同时依托俱乐部,承担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管理工作。市体育局或区体育局将统一审核俱乐部和协会资质,审核通过后俱乐部和协会才能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

3.2.4 严格准入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长沙市的各个开放学校通过学校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对开放工作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与社区合作,严格控制进校人员,实行实名制进校。健身居民需先向社区申请,进行注册和验证,再上报到学校审核并建立电子档案,审核通过后发放进校“通行证”。为了确保学校在开放期间的安全,学校将根据实际场馆容纳的最大人数来确定进入场馆的人数,锻炼人数满后,居民将不再被允许进入学校。社区还为入校参与健身的人员购买公共责任险,把好风险预防关。

4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未来展望

4.1 委托管理是未来的主要模式

学校自主管理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时常面临资金缺乏、人员紧张、风险较大等问题,而通过将场馆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如专业运营公司、社会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管理运营,则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此类问题。同时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运营管理可以充分盘活学校体育场馆资源,丰富青少年课余活动,为学校及周边群众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内容,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体育需求。例如长沙市依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负责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课后托管等任务,并利用其教练资源协助学校校队训练,共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故各地应当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委托管理模式,积极试点,全面推广,通过业务培训、经验共享等方式逐步培育一批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增强其承接、服务、管理能力。

4.2 共建共享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学校体育场馆在放学及假期期间使用率较低,资源闲置严重,但同时,社区健身设施缺乏限制了居民体育参与,而社区居民参与锻炼时间多集中在晚间及节假日。可以预见,学校与社区共建共享体育场馆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共享是共建的前提,学校与社区应当树立共享理念,认识到场馆资源共享的便捷性、高效性,充分挖掘学校及社区场馆的开放潜力。目前学校体育场馆仅供教学需要,场馆设施质量一般,在对外开放前应当对其适当改造。因对外开放的受益者是周边社区居民,故社区应与学校共建学校体育设施,提供部分资金或定期缴纳一定费用用于学校场馆的改造升级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学校也是城市社区的一部分,在各地推进“十五分钟”生活圈建设、城市形象更新工作的过程中,应将学校体育场馆的改造升级纳入其中,以完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设施,解决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问题。为解决场馆对外开放后的安全保障问题,更好地实现体育场馆与社区共享,应尽量将学校运动区与教学区进行物理分隔。对于新建学校,也应树立共享理念,在规划时将各区域分隔,便于后期对外开放。

4.3 多部门协同治理是重要保障

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涉及的部门及利益主体较多,建立多部门协调治理机制是重要保障。首先,各地应做好顶层设计,深入调研了解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存在的政策壁垒,出台相关政策,为学校场馆对外开放提供保障。如长沙市为应对管理人员缺乏问题,采取向教师发放加班补贴的方式以调动其参与学校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的积极性。其次,各地应建立部门协同治理体系,成立由教育局或体育局牵头的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责任,定期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解决当地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再次,建立学校、社区及居民的自治体系,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对外开放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应急机制等;社区应及时了解群众需求,与学校成立管理小组,搭建居民与学校的沟通桥梁;居民作为受益者一方面需严于律己,按照学校开放要求进场锻炼,另一方面也需发挥监督作用,对学校工作提出相关建议。最后,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体系,一方面要加强对学校、第三方机构的考核,将群众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确定奖励或惩罚标准,另一方面需要将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之中。

4.4 数字化赋能将提升管理效率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发展,在体育场馆领域已出现一批新技术和创新应用场景,赋能体育场馆智慧化转型,有效提高了体育场馆管理运营效率,改善了消费体验。从杭州、上海等地数字赋能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创新实践可以预见,未来数字化将有效赋能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痛点在于如何管理进校锻炼人群,而利用数字技术可有效解决该问题。如杭州借助市民卡构建了智能校园健身系统,市民可刷卡进入校园进行锻炼。同时在各校安装人脸识别闸机,实现无接触进校,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还可以实现进入校园人员的可追溯,节省人力和人员支出。部分地区引入智慧管理系统,通过闸机及场内监控实时监测锻炼人群,控制人流量,并可通过智能手环等穿戴设备收集锻炼者的运动信息,提供个性化健身指导。而在校外,学校可通过公众号、小程序等向健身人群推送场馆开放、活动举办等信息,吸引周边居民参与,提高学校体育场馆利用率。

4.5 激励机制设计是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的关键

鉴于目前我国学校高质量体育馆、游泳馆等体育场馆普遍缺乏,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质量一般且缺乏相应激励机制,造成社会力量对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委托管理的积极性不高。而台湾地区部分社会力量采取ROT方式参与学校体育场馆改造升级,在改造完成后学校授予社会力量一定年限的经营权,在保证学校教学使用的同时,课余及节假日时间由社会力量对外开展经营工作,获得相应投资回报和收益,实现双赢。借鉴其经验,各地可采用PPP、ROT、BOT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学校体育场馆的建设运营,既可减轻当地的财政压力,也可凭借社会力量的专业运营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体育服务。各地也应提供相应政策支持,如允许社会力量开发场馆的无形资产,对于社会力量运营的学校场馆在税收、能源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根据对开外放情况给予一定奖励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运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学校场馆的改造与运营管理。

5 结语

随着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持续实施,群众对健身场地设施的需求日益高涨,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成为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构建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从当前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实践进展来看,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不仅仅是打开学校大门这一简单的问题,还需要在顶层设计、体制、机制等方面根据实践创新不断予以完善,以形成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在数量、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全面提升,实现学校体育场馆从开不开到服务内容优不优的转变。未来,随着更高水平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持续深入,学校体育场馆将如何在其中发挥更大作用,尚需要持续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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