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紫月
关键词:“互联网+”思维;大学生;就业维权
一、大学生就业维权的现状分析
(一)大学生处于弱势群体,能力不足
大学生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大学之前,他们在学校接受教育,与社会交流联系较少,而且父母、学校对他们保护有加,以及国家的法律规定,使得他们社会经验不足。在步人大学以后,大学生大部分时间也用于学习,和社会接触少,高校保护也较好。因而使得大学生步入社会,没有保护自我的意识,所以常常被不法分子侵犯权益。当下社會总会发生大学生就业侵权问题,根据对毕业生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当大学生被侵权时,有13%的学生自觉依法追究责任,而大部分大学生选择忍气吞声。由此可见,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并没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大学生之所以会成为“弱势群体”,正因为大学生知识掌握很多,但是知识运用能力不强,以至于突然步入社会,就束手无策,容易陷入陷阱。
(二)大学生维权效果,不尽如人意
大学生会学习法律基本常识,了解一些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法规,比如《劳动合同法》《劳动促进法》等法律,但其学习的只是一些表面化内容,并没有将其完全掌握,并运用于实践中。在大学期间,校外兼职的学生占小部分,因此对没有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大学生,误入陷阱权益受到侵害都是在所难免的现象。对于一些法律基础较好的大学生来说,他们的维权道路也是坎坷不断,虽然我国有完善的维权途径,但手续复杂、时间过长、流程冗长,很多部门并没有完全尽到责任,或者处于法律灰色地带,维权结果模糊不清,这些结果对于步入社会的大学生来说都是致命性的,因此在“互联网+”思维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需要运用其特征来进行更便捷的维权,更加有利于大学生维护自身权益。
(三)“互联网+”思维发展迅速,延伸较少
“互联网+”思维,指的是处在互联网时代的思考方式,英文名为“Internet thinking”。在互联网思维的不断发展下,其主要存在于经济领域。互联网思维在经济领域的运用尤为广泛,比如互联网思维运用非常成功的一种模式,这是其电子商务推出的第一个互联网食品品牌,用很短的时间就实现了淘宝坚果排行榜第一。运用互联网的发展,缩减了原工厂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使他们足不出户就能品尝到新鲜美味的食物。这就是它坚持做“购买者和网络双飞”的原因。除此之外.还有手机销售、可口可乐销售,都是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到经济方面的体现,互联网思维在经济方面应用非常广泛。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我国“互联网+”思维发展较好,但是主要运用于经济发展领域,用在社会即维权领域少,所以我们也应该研究将“互联网+”思维方式运用到大学生维权。
二、大学生就业维权的问题所在
(一)就业维权,意识淡薄
毕业生出入社会,缺乏维权意识和能力,对自己拥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认识不够,不能用法律的角度思考问题。然而现代就业大多以合约为主,而毕业生对合同不重视,契约意识弱。并且现在是法治社会,任何维权需要有力证据作为支撑和证明,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证据意识不强,法律是依靠证据说话的,如果不能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即便是维权也难以成功。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文化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在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孔夫子就已经说过“礼之用,和为贵”,强调“以和为贵”,因此受到中国伟大历史熏陶的当代大学生在受到法律侵害的时候往往想到的是:退一步,忍一时。长此以往,将会产生不好的社会现象。
(二)假象机制,纸上谈兵
由于大学生就业权问题的出现,学校、社会、国家都建立相关维权机制。如,学生要有权利、义务、契约、证据等意识;学校设立相关法律基础课程,增强学生依法维权意识;多部门联合构建大学生就业维权平台、工商部门、执法部门、仲裁机构多个部门联合;国家法律部门完善了就业维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除此之外,学校还专门为大学生单独建立维权多元化机制,为大学生提供专门咨询的人力支持,以及一定的物力支持。但是,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维权咨询平台都是机器人模式,在咨询时不能根据大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对应的解决办法和方案,是对牛弹琴、纸上谈兵式的帮扶,而且很多平台收费昂贵,对大学生来说,维权之路是坎坷曲折的,他们选择放弃维护自身权益,不了了之。虽然机制建立多,但需要完善的方面更多。因此,需要进一步研究更加高效率的维权机制,更好地为大学生维权服务。
(三)放虎归山,后患无穷
“放虎归山,后患无穷”指的是,在大学生侵权事件发生后,如果只是按照流程解决问题,而没有仔细分析总结维权成功和失败的原因,这样侵权的老虎继续横行霸道,最终后患无穷。每年各地的毕业生在就业期间都会存在就业侵权现象,有很多毕业生运用法律知识,和国家相关的维权机制维护自身权益,但是这些只是存在于小部分维权意识较高的大学生群体中。剩下的大部分大学生都对维权置之不理,不为所动,甚至觉得理所当然。也有很多大学生维权因为各种原因,维权失败。这些现象的存在不完全是大学生群体的责任。首先,从学校教育来看,在本校大学生出现维权成功或者失败后,应该认真总结对比,分析成功和失败案例的缘故,总结维权方法途径,防微杜渐。其次,维权机构在处理大学生维权案例时应该真真切切为大学生群体考虑,而不是敷衍了事,导致后患无穷。
三、大学生就业维权的解决对策
(一)事前预防,防患于未然
所谓的事前预防,其主体是高校,在就业侵权之前,高校开设相关课程,培养大学生在事故发生之前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高校应该要求非法律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继续教育,为减轻大学生的学业负担,可以运用发达的网络技术,开设网络线上课程,合理运用“互联网+”思维的大数据特征,挑选在线优秀网课资源,为大学生提供更加便捷学习法律的途径,运用“互联网+”思维操作方便的特点,节省维权时间;然而,不仅要学习就业法律维权知识,更重要的是将其付诸实践中,高校应该安排适量的实践课,通过社会维权实践,在实践中证实和发展自己的防患于未然的能力。体现了“体验至上”的互联网思维的核心观点,需要大学生切身体会才能真正做到掌握知识,并付诸行动。因此,高校应该以合理运用大数据、简约思维、体验至上的“互联网+”思维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事前预防教育,防患于未然。具体可以通过两种递进式途径来达到目标:首先,继续教育学习。学校应该通过网络大数据,来寻找优质的网课资源,比如关于《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专业的法律知识,来增加和扩充大学生的就业维权法律知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感兴趣的法律条文自行学习。为达到一定的效果,应该及时进行习题的巩固与知识的复习与梳理。除此以外,如果时间充裕,可以根据爱好学习其他法律。其次,社会实践学习。高校除了开设网课学习,还应该秉持体验为主的思维方式,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书本知识,因此,高校还应该开设维权相关实践课,在具体的维权案例中,体验、感受、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将其放在维护自身权益的事例中,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学有所用。
(二)事中帮助,鼎力扶持
事中帮助:在就业侵权已经出现的情况下,并且在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之前,其主体主要为维权机构,应该给予大学生群体一定的指导和协助。构建事中帮助,鼎力扶持的体系,主要目的是在大学生受到侵害时,能够尽可能帮助,给予指导,将伤害程度和损失降到最低。维权机构应该给予大学生有力支撑,包括人力、物力、资金等。在人力资源来看,相关维权机构应该安排有经验、专业素养高的专业人员为大学生提供咨询服务,包括维权方法、流程、材料等,给出一个损失较小的维权方案。专业咨询者应该不断提高专业知识修养,追求终身学习。在物力资源方面,相关维权机构应该将平台的资源分享给大学生进行使用,帮助其通过网络方式进行更为简洁、快速的维权;除此还应该帮助大学生搜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合理运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建立事中帮助,鼎力扶持的维权模式中,将“互联网+”思维的简约思维和平台思维合理运用其中,通过简便的网络维权方式,减少不必要麻烦,并且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维权的便利,更利于大学生节约维权成本,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利用QQ或微信等即时通信手段为学生提供咨询帮助,能够有效克服传统教育方式在时间上和空间上的局限性,并且需要投入的人力时间成本不算太高,在实际操作中具有较强的可行性。
(三)事后追踪,反躬自省
所谓的事后追踪,就是在侵权事件结束后,主体为高校、相关机构、大学生,对维权失败或者成功的分析总结概括。首先作为与大学生接触最多的高校主体,在大学生侵权事件结束后,应密切关注其心理变化,跟踪了解情况,并且对该其进行归纳总结,制定合理对策,以后遭遇侵权事件时,高校也能根据以往经验予以解决,而不是束手无策,毫无头绪,因此高校可以通过QQ、微信等社交媒体APP,对遭受侵害的大学生进行定期的网络回访,必要情况下对大学生进行辅导和教育。其次,相关机构根据大学生咨询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维权结果进行分析,比如,维权成功的大学生是如何进行维权的,他们的方法、证据是否符合要求,總结那些维权失败的大学生群体,记录他们的解决对策,与成功案例进行对比,发现问题,并解决提出更加合理的指导服务。最后对于大学生群体,应反思自己不足,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应该更加谨慎,不仅仅学习学科知识,应该努力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各主体都应该进行事后追踪,反躬自省,将“互联网+”思维的跨界思维、用户思维运用到大学生维权。
总之,从社会来看,大学生属于弱势群体,在就业时,企业侵权行为更是屡屡出现,因此,大学生就业维权意识的培养以及维权机制的研究受到了高度的重视,因此必须要通过事前预防,事中帮助,事后追踪方式,将“互联网+”思维运用到大学生维权的方方面面,保障大学生的就业权益.为研究大学生维权提供新思路,拓宽新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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