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河湖长制“名”“实”相符的实践与思考

2022-03-13 07:06林军军李昌兰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22年12期
关键词:嘉峪关市长制河湖

林军军,李昌兰

(1.嘉峪关市峪泉水利站,甘肃 嘉峪关 735100;2.嘉峪关市河长制办公室,甘肃 嘉峪关 735100)

嘉峪关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境内1条河流、7条汛期间歇性河道,1座中型水库、14座小型水库,1座天然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构建了市、镇、村三级河(湖)长工作机构。设立市级总河长2人,市级河湖长2人,镇村级、相关管理单位及业主河湖长21人。各级河(湖)长推动河湖长制“有实”“有能”建设,动真碰硬,大力整治纠正河湖突出问题,河湖长制优势充分发挥,河湖面貌和功能持续改善[1]。

1 嘉峪关市河湖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境内8条河流、15座水库、1座天然湖泊。讨赖河流经嘉峪关境内32 km,多年平均径流量6.32亿m3,是嘉峪关市最长河流,也是嘉峪关市地下水水源补充、工业生产、农业灌溉、生态绿化的唯一河流水源,其它7条河流为汛期间歇性河流;大草滩水库是讨赖河从祁连山走出来的第一座水库,总库库容6400万m3,承担着酒钢集团公司、峪泉镇农业灌溉任务;嘉峪关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是由讨赖河、露头泉水和地下水形成的天然沼泽湿地和人工湿地,占地面积1379hm2。

2 嘉峪关市河湖长制工作创新做法

2.1 坚持高位推动,确保河湖长制“名”“实”相符

抓住河湖长责任制关键环节,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协、高位推动,不断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确保河湖长制“名”“实”相符。

2.1.1 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责任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河湖长制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河湖长制工作,明确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强化责任担当,把河湖长责任放在心里、扛在肩上,经常过问河湖管理情况,坚决杜绝“河湖长成虚设”。坚持以上率下、带头履职,开展河湖管护、水生态修复、小微水体、防汛抗旱巡查调研,动态掌握河湖健康状况。

2.1.2 严格河湖长责任分工抓落实

按照“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四干”要求,印发《嘉峪关市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河湖长制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市、镇、村三级河湖长认真履行管理、治理、保护“三位一体”职责,持续整治纠正河湖突出问题,构建河湖长落实水污染防治、河湖清理整治等工作统一集中抓调度,上下级河湖长同向发力、同抓落实、共同管护的工作格局。

2.1.3 严格部门协同配合抓落实

结合河湖长制工作需要,修订完善《嘉峪关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0个增加至24个,提升了工作合力。签发总河长令,召开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市级河长会议,打破部门管理“藩篱”。建立市河长办与市纪委监委问题衔接交办机制,检察、公安、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设置市级河湖检察长1名、河湖警长12名,河湖管护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

2.2 完善制度机制,管理保护能力不断提升

坚持以“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为目标,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履职能力、行政监管效能建设,加大司法打击力度,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

2.2.1 巡查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增加市河长办编制1名,配备了工作人员,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经费。及时动态调整公告河湖长名录,更新河湖长公示牌,设立公益性岗位,落实各级河湖长及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分级负责的日常巡查监管保洁制度。将河湖“四乱”问题与自然资源卫片图斑检查、水政执法监察结合起来。通过聘请民间河长和组建河湖管护志愿者队伍、建设视频监控系统查看河湖动态等方式,实现重点河道、敏感水域、重点湖库在线实时无盲区、全覆盖巡查监管[2]。

2.2.2 进一步激活公众参与机制

重点围绕《河湖长履职规范(试行)》《甘肃省河道管理条例》及甘肃省每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和水平。制定《嘉峪关市河湖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管理办法》,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落实河湖问题举报奖励经费,鼓励社会公众踊跃举报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参与河湖保护、自觉抵制“四乱”行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充分利用新甘肃、甘肃日报、嘉峪关日报、嘉峪关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制作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专题片及河湖长制公益宣传片,广泛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及河长制推行五周年宣传,营造全社会关注关爱河湖的良好氛围。2021年1名镇级河长被水利部授予“全国优秀河长”荣誉称号,1名巡湖员被水利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评为甘肃唯一“最美巾帼河湖卫士”,1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最美水利人”。2022年2个集体被授予“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3名同志被授予“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3名同志被授予“全省优秀河湖卫士”称号。

2.2.3 示范河湖建设引领作用凸显

以讨赖河嘉峪关段申报甘肃省第一批美丽幸福河湖建设试点为契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动摇。以深入实施河湖长制为抓手,走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上下同频共振,攻坚克难,全力改善水环境,保障讨赖河5370万m3生态流量。2021年嘉峪关市北大河(干渠)断面在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中位居第二,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人和的水生态环境全面营造。2022年4月讨赖河嘉峪关段成为甘肃首个通过省级验收的美丽幸福河湖,对河西内陆河流域保护与治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2.3 紧盯一个目标,实现三融合三特色

2.3.1 坚持一个目标,打造城市水脉名片

河湖长制的灵魂在于有效的协调机制,生命在于良好的治理效果。嘉峪关市坚持以河长制为引领,市、镇、村三级河湖长认真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责任,围绕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美丽幸福河湖建设目标,以水生态治理作为重要抓手,健全组织网络,层层压实责任,完善配套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强化督查考核。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环境全面营造。

2.3.2 实现三个融合,展现西北内陆河魅力

1)水生态保护和河道水系岸线治理相结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两岸,对讨赖河两岸进行绿化美化亮化,形成蓝与绿融合,宜居的戈壁明珠新城。

2)提升水文化价值,把水景观融入到了长城文化、城市文化建设之中,沿讨赖河畔建设了水利博物馆、长城与丝路文化展示馆等9个博物馆,充分践行“两山”理论,实现水文化与旅游融合。

3)探索实践资源的经济价值,将治理过程中挖出的砂砾石废料变废为宝,回收利用,实现资源与资金融合,有效缓解水环境、水生态治理资金问题。

2.3.3 突出三段特色,构建多元滨水场景

自2010年以来,历届政府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统筹全市发展,筹措13亿元,开展了美丽河湖建设,根据区域特征,打造了讨赖河嘉峪关上中下三段:

1)地质特色带。讨赖河戈壁大峡谷申报为省级地质公园后,嘉峪关市以河长制为抓手,划定管理保护范围,埋设界桩标识。以西气东输二线穿越我市水源地为契机,建设城市备用水源地,年供水量9700多万m3;及325万m3应急备用水库,为水环境、水生态提供了坚实保障。

2)城市宜居生活带。嘉峪关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丽幸福河湖的期待,把河湖脏乱差这一民生“痛点”作为攻坚目标,按照生态的河、美丽的河、安全的河,修建了讨赖河两岸堤防26.2km,建9座橡胶坝,形成水面97.5万m2,完成城市堤顶道路硬化13km。保护水环境,沿河道左岸保护范围外建成南湖文化生态园等3个公园,优化水资源调蓄功能,建成6座小型水库,增加蓄水能力231万m3,建设跨河桥梁3座,与乡村道路连接,为群众出行、乡村振兴、市民休闲、全市经济发展提供便利交通。

3)生物多样性科普带。2020年,市政府根据讨赖河嘉峪关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体规划,采用“清洪分治”,洪水槽居中+绿地治理模式,按“湿地文化运动区、湿地戏水休闲区、绿地科普教育区”等多节点布局,拟生态治理面积254.56万m3,湿地水系面积28.41万m2,构建从外到内的“林堤滩水”连续的自然生态格局,将讨赖河打造成湖光山色、河岛相间、林水相依、公园点缀的幸福河。

3 嘉峪关市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成效

嘉峪关市始终坚持把每条(座)河湖都建设成为幸福河湖的终极目标,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统筹兼顾水资源保护、河湖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治理能力。

3.1 严格水资源管理,持续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

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十六字治水思路,严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严格新增取水许可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取用水监督管理,开展超许可、超计划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取用水行为,用水总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管理指标1.94亿m3以内。强化节水工作,印发《嘉峪关市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嘉峪关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新建改造供水管网89.583km,管网漏损率9.8%。国家节水型城市、县域节水型社会通过省级验收,4家工业企业被评为全省节约型企业,11家单位被评为省级节水型公共机构,15个居民小区被命名为市级节水型居民小区[4]。

3.2 夯实管理基础,全面提升河湖水域岸线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和界桩标识牌埋设工作,讨赖河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批复实施。组织开展“春雷2021河湖管护攻坚行动”“聚焦小微边共建幸福河”专项行动,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清除各类垃圾400余吨,坚决清存量、遏增量。

3.3 坚持建管并重,不断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

持续加大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镇供水安全。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重点对8条河流、16座湖库进行排查检查,未发现非法采砂、设置入河排污口行为。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收。推广有机生物肥施用技术,实现城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100%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推进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建成16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完成投资2483万元新建雨水收集管网11.3km,实现雨污分离收集利用。地表水、地下水水质达标率100%。全市规模养殖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比例100%,畜禽粪污资源利用率87.5%。加强跨界河流管理保护,与下游兄弟市签订《讨赖河联防联控保护协议》,防范化解水污染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3.4 强化水岸同治,保障水生态安全

推进河湖生态修复,2021年落实各类资金1.4463亿元,持续推进讨赖河嘉峪关安远沟至嘉酒分界线段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城水厂、草湖国家湿地公园河湖连通综合利用、农村饮水提升改造等项目。落实专项经费20万元,购买储备防汛物资,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演练,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科学推进水土保持率目标,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334hm2。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无黑臭水体。将河湖健康状况评价纳入对河湖长履职考核的重要范畴,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建立“一河(湖)一档”,落实“一河(湖)一策”方案,推进河湖系统治理。

3.5 行政司法联动,执法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建立“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组织体系,水务、公安、检察联合印发《嘉峪关市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意见》,开展联合执法检查5次,联合打击非法倾倒、非法排放、乱建、乱采、非法捕捞以及围河、围湖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影响河道安全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打井取水案件1起,有效震慑河湖“四乱”问题发生。

4 嘉峪关市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构想

4.1 河湖长制管理提档升级

市级总河长主动压实压紧辖区内河湖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盯紧看牢其他各级河湖长对相应河湖管理保护的直接责任,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队伍,形成党政牵头、部门协调、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高效快速实施,努力把嘉峪关市河湖建设成健康、美丽、幸福的河湖。

4.2 部门协同提档升级

依托河(湖)长制,开展“河(湖)长+”协同模式,严查死守,“河(湖)长+多部门”打通部门职能壁垒,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生态修复。“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打通违法责任壁垒,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责任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攻坚合力,集中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把河湖健康状况评价纳入对河湖长履职考核的重要范畴。

4.3 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在河湖生态提升整治中,深入贯彻生态水利思想,坚持安全河、生态河、景观河、文化河、幸福河“五河”共建目标,制定《嘉峪关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一河(湖)一策”,及时更新“一河(湖)一档”,探索创新政府主导,水利直管,公司保洁,镇村联动的河湖巡查管护机制,着力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4.4 开展智慧河湖建设

按照水利部部长在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我市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构建讨赖河三维模拟图像,依据甘肃省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监测手段,提高动态管理河湖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对全市河道、大草滩水库、草湖国家湿地公园,全部布设电子视频监控,实现重点河道、敏感水域、重点河库实时无盲区全覆盖监管。

5 结 语

嘉峪关市河湖长制工作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立足优质水资源、宜居水环境、健康水生态工作重点,围绕生态环保和高质量发展,以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和建设“幸福河湖”为主线,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着力提升河湖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嘉峪关市打造省域副中心,建设西部明星城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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