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怡萱
全球进入“气候紧急状态”背景下,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国家,占世界能源碳排放总量比重的28.8%[1],对全球碳达峰与碳中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30·60”更是标志着我国已全面进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阶段。基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呈现情况,电力行业作为利用化石能源的重污染行业排头兵,兼具与民生息息相关和高污染高排放影响生态环境的特性,是我国双碳目标下重点监管的行业。
“碳中和高峰论坛”发布了我国首个聚焦上市公司碳排放榜单:《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排行榜(2021)》。其中强度榜按照上市公司每万元营收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作为排序依据,其中排名前30 的企业,几乎全部来自于电力行业以及水泥行业,而前10 名几乎被电力行业包揽。煤炭企业大部分排放量也来源于其发电业务,强度也相对较高。据WRI(世界资源研究所)统计,发电与供热行业产生的排放,约占中国碳排放总量的41.6%。可以说作为能源的供给端,只有电力行业实现了“清洁”下游的各行各业才能真正走向“低碳”。
我国电力行业目前还是以火电为主,起步较晚、发电技术相对落后,以燃煤作为主要电能获取方式,生产原理是化石燃料燃烧发生化学反应,将能量转化为电能,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废水废气需要进行进一步脱硫、脱硝和除尘以减少对环境的危害,每一步流程都伴随着大量二氧化碳排放。
1.外部性理论。碳税是一种以化石燃料中的含碳量或者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征收对象的税种,其本质是环境税,起源于马歇尔《经济学原理》中提到的外部性理论。二氧化碳大量排放所引发的全球变暖问题是典型的负外部性问题。这类问题不可能期待通过市场机制得到有效地解决。一种有效的方式是通过政府对二氧化碳排放行为征收“庇古税”,使边际私人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成本,从而实现外部成本内部化。
2.污染者付费理论。1972 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环境委员会提出“污染者付费理论”,指所有向大自然中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组织或个人都应该为其行为付费,以弥补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即地球上的每个人都平等的享受水、大气、能源等自然资源,企业或个人向大气中排放污染物必会导致这些资源被污染,就损害了每一个人的环境权益,应当为此付出代价。
3.双重红利理论。1991 年戴维·皮尔斯提出,指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征税可带来两方面红利,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染行为,改善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环境税减轻其他税种给企业带来的税负压力,实现经济增长。
1.全球碳减排必然要求。我国已于2017 年12 月正式启动全国碳交易体系(发电行业),但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时间表十分紧张,碳交易市场对完成协定承诺的作用有限,急需寻求其他减排政策,如开征碳税。根据外部性理论,重污染企业在排污时不可避免会对其他社会成员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应对其排放行为付出代价。碳税的征收既较好地契合碳中和目标的发展要求,又符合外部性理论,其以保护环境为出发点,通过市场机制来合理分配环境资源,有着其他经济手段难以取代的优势。
2.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如今工业企业大部分可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生产各环节的碳排放量以及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都可以低成本准确计量,即使企业不主动披露碳排放数据,碳税的开征后其缴纳税款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该企业对于环境的污染程度。短期来看碳税的实施会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使其融资等发展受到影响;但从长期来看,碳税的实施将推动重污染型企业通过提高碳减排技术水平来降低其高额的碳税税收成本,进而实现利用税负倒逼产业升级,二氧化碳处理逐步产业化,二氧化碳离开生产领域时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环保意识不断提升,经营行为从短期向长期转变,走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激励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3.提升国际话语权。目前,全球各国尚未就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达成共识,但部分发达国家已经在协商相关政策。我国作为全球最大贸易国,在这样的背景下实现碳税的合理征收,不仅有利于缓解生态环境压力和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还有利于提高我国出口贸易竞争力,进一步掌握全球环境治理的国际话语权,展现大国负责任的形象,参与引导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1.有可借鉴的国际碳税经验。许多国家与地区征收碳税已然是控制碳排放的重要手段,通过制定税收政策,每排放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收相应额度碳税,迫使企业增强环保意识,减少碳排放,加强清洁技术开发,进而达到控制碳排放的效果。芬兰是国际上最早实施碳税的国家,最初采用按碳含量对化石燃料征收碳税的独立性税种,之后经历了独立税制改混合税制,取消混合税制扩大税基将碳税并为能源消费税子目的两次改革,在2020年宣布将在2035 年成为全球首个实现碳中和的国家。澳大利亚是国际上首个征税碳税又废除的国家,最初针对全国前五百家企业强制征收碳税,后出台产业援助制度降低碳税带来的经济冲击,但最终于2013 在新当选政府的要求下正式废除。日本是目前仍处于碳税探索阶段的国家,最初单设环境税以征收碳税,后为减少征税阻力将碳税并为石油煤炭税的附加税征税。
2.国内已有相关税种的实践可提供参考。在环境保护相关税种方面,我国早已对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化石能源征收资源税,对成品油开征消费税,对大气污染物等开征环保税,对小汽车开征车辆购置税等,在降碳减排和促进低碳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碳税作为专门针对碳排放且以二氧化碳排放量为征收对象的税,目的更为明确,征收范围更小,基于已有的污染物排放收费制度,碳税是可以实现的。同时税作为以国家权利为依托的强制征收项目,其征收效率也可以得到保证。
3.成熟的检验技术可实现政策落地。碳税的计算基础是含碳化石燃料资源的含碳量或者是通过消耗能源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从国际实践经验来看,不同化石燃料,其含碳量及燃烧过程中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大致是有稳定范围的。不论是从能源进入生产领域的源头进行计算还是通过离开生产领域进入环境的末端进行计算,二者都可以通过现有技术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通过算法分析,以获得相应数据,碳税的征税效率可以得到稳定保证。同时,我国仍在加大有关技术和设备的研发投入,大力培养相关领域人才,日益成熟的碳检测技术为碳税制度的开启提供了技术层面的可行性。
Y 电力是Y 集团旗下、A 市第一家电力上市公司。目前Y 电力,控制运营装机容量1714 万千瓦,共20 家运营电厂,参控股电厂分布在河北、内蒙古、山西、河南、江西、湖北、宁夏等多省市自治区。2021 年,公司累计发电量721 亿千瓦时,供热面积1.8 亿平方米。是《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界定中重污染行业之一火电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在《中国上市公司碳排放排行榜(2021)》强度榜中排名靠前,总量榜排行前二十。
税收成本加重。2021 年,Y 电力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3.8 亿千瓦,燃煤发电装机容量11.1 亿千瓦。发电量721.38 亿千瓦时,火电发电占100%;营业收入219.39亿元,火电板块占92.2%实现收入202.68 亿元;营业成本237.64,火电板块占89.45%发生成本212.85。可以看出,Y 电力对火电板块依赖较大,同时作为火电企业的代表企业,Y 电力发电主要依赖煤炭,煤炭具有高排放高能耗的特点,二氧化碳排放量极高,这使得碳税开征后企业必将面临税收成本加重的问题。
发展压力加剧。Y 电力作为代表性火电企业,本身受煤炭价格、行业整体态势波动的影响较大,对于上游资源掌控力偏弱,难以平抑原料价格波动风险。而碳税的开征,对化石燃料含碳量进行检测征收税费,纳税人为上游煤炭生产企业或能源中间商,必定会导致上游企业将碳基能源价格抬高,使得电力企业在中间环节进一步失去议价能力,加剧其发展压力。
会计要求提升。在双碳目标下,电力企业会计在生产过程中集中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低碳要求企业会计核算不仅站在企业自身角度开展,还要考虑二氧化碳排放在生产过程中的衡量,体现出企业在能源环保方面的现状,如为了节能减排所购置的设备、技术、成本支出,企业为所造成环境污染所付出的成本,积极响应政府所受到的奖励等,都应进行专门的碳会计核算。另一方面,低碳目标下,要求企业会计需要根据企业情况衡量报表中碳信息披露与否、披露形式,为企业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为电力企业提供核心竞争力提供帮助。
火电行业竞争力被削弱。碳税开征的情况下,Y 电力这类以火电为主要业务的电力企业,会进一步失去资本市场的投资。资金市场基于趋利避害的喜好,投资结构发生转变,资金流向风电、水电等洁净能源发电企业,推动新能源产业更好的发展。火电电力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和能力进一步降低,最终导致在市场上失去竞争力。
企业自身布局被冲击。火电机组具有投入大,改变难的特点,部分火电机组投入运营时间较早,难以满足现在的碳排放要求,即使企业进行改造,改造费用与其能带来的盈利、降低的碳税相比也入不敷出。同时随着社会用电量的增加,机组装机总量也必然会上升,碳排放随之增加,如果企业无法满足社会环保要求和标准,还可能面临高额处罚甚至是生产资格的取消。
电力生产路径洁净化。火力发电kW·h 的CO2排放量是788g,洁净能源发电如核能、风能、水能、光伏、潮汐发电、生物质能、天然气发电等发电方式,其CO2排放量分别是:11.9、23、17.2、50、200、499,都是可以有效降低二氧化碳。其中,水能发电、潮汐发电受到环境资源的限制,与京能电力企业契合度较低;核能发电减少CO2排放效果明显,但存在政策约束,尤其是近年来其它国家和地区核事故影响,核能替代效果较低;风能发电、光伏发电作为国家鼓励使用的发电形式,伴随其建设成本的连年降低,配套储能设施的不断完善与改进,增加这两种洁净能源的发电比例较为可行。
优化现有资源。火电机组难以一次性进行改变,可以通过两方面逐步入手:一方面调整电厂灵活性,调整机组运行水平,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周期的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尽量减少低效率高排放电厂,响应政府规划,淘汰落后电厂,提高发电机组能效。另一方面选用硫含量、硝含量以及杂质含量较低的优选煤作为原料,同时考虑利用碳捕捉技术、碳利用技术和碳封存技术来减少二氧化碳最后的排出,实施净零排放。并加强生产各环节的碳排放检测技术,顺应低碳背景,尽量争取主动权,避免被迫整改的困境。
紧密结合财务预算与电力现货市场。在电力现货市场的环境下,电价不再固定,预算管理作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指标,更需要配合市场动态及时提供本量利的数据信息,以保证经营报价部门在现货市场的电价报价及电能数据的提供。同时财务部门也需要密切跟踪京能电力在电力现货市场的电能交易情况,随时校正核对报价,分析企业盈亏平衡点,作为中长期市场签订合同的参考标准。
构建碳税和碳交易的边际减排效应模型。在传统边际效应成本研究上,结合碳交易机制,对电力企业各个成本进行收益分析,构建碳税和碳交易的边际减排模型,实现成本效益的量化分析。
引入环境会计核算体系。企业为积极应对碳税征收,可以建立低碳会计核算体系,通过企业计量本位币的改变——由人民币改为碳排放相关指标,来核算和衡量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清晰化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量核算,将碳税这一税收成本嵌入企业生产过程核算管理,推动企业针对碳排放量较高的环节有针对性地指定减排方案。
加强人才培养和交流。电力企业应当加强培养和引入碳市场、碳交易、碳会计等相关专业人才,为企业深入参与碳市场交易、开展碳金融等衍生业务提供人才条件。同时还应积极开展人才交流,加强与业界专家、碳减排研究机构、碳市场交易人员的沟通对接,拓展合作领域。
引用
[1]British Petroleum.BP Statistical Review of World Energy June 2020[A].BP,2020,70.
[2]刘磊,张永强.基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碳税制度研究[J].税务研究,2019(02):46-52.
[3]石敏俊,袁永娜,周晟吕,李娜.碳减排政策:碳税、碳交易还是两者兼之?[J].管理科学学报,2013,16(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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