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课题组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民政系统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对重庆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精神,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抓实基层”的鲜明导向,积极探索“党建引领、三治结合、五社联动、三事分流、智能支撑”的基层治理实践路径,全面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成效明显。重庆市基层治理的经验做法在2021年全国民政厅(局)长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班上被推介;重庆市“三事分流”工作机制被民政部评为“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江北区探索出联需求、联资源和联服务的“三联工作法”,被确立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北碚区着力提升街镇公共服务能力,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
一、持续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
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保障基层治理、引领基层治理,把党建引领嵌入基层治理各个环节,让党旗在基层治理一线高高飘扬。
(一)强化党领导基层治理工作制度
中共重庆市委专题部署“1+10”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调研,市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多次深入城乡社区调研;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配套文件,召开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建立基层治理议事协调机制,将基层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区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把党的领导贯穿基层治理全过程、各方面。市政府每年召开基层治理现场推进会,总结治理成果,推广典型经验,每3年表彰一次先进村(社区)组织和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强化乡镇党委统揽全局作用,全面推行村级决策“四议两公开”,积极推行村(社区)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委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做实街道、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制,推行村(社区)各类组织向党组织定期报告工作等制度。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达98.02%,“两委”成员交叉任职达58%,实现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相统一。
(二)完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
在农村,推动建立“行政村党组织—村民小组(网格)党支部—院落党小组”的组织体系,加大农村新领域新业态党组织组建力度,确保农村各类组织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發展。在城市,把党组织从街道社区延伸到小区、楼栋、网格、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等,把居民中的党员、流动党员等组织起来,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最基层。在城乡接合部和城市新区,同步调整或成立村改社区党组织,尽早在新建商住小区、安置房小区等组建党组织,防止出现空白和盲点。在非公领域和园区商圈,推动楼宇、商圈、园区、市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加强新业态党的组织和工作有形有效覆盖,将党的组织延伸到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经络,实现党的组织体系、工作体系全覆盖。全市86571个基层党组织、179.5万名党员履职尽责,在战疫情、战复工、战贫困、战洪水等大战大考中得到充分检验。
(三)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
健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机制,注重把党组织推荐的优秀人选通过一定程序明确为各类组织负责人,依法把党的领导有关要求写入各类组织章程,探索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决策管理有效途径。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村级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协作、有效衔接。健全群众内生动力激发机制,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服务项目,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外卖小哥、快递员等“移动探头”优势,推广基层治理积分管理奖励、志愿服务嘉许激励、村(社区)道德评议等,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
二、深化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
坚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进一步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基层治理格局。
(一)以自治增活力
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印发《重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细化村(居)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规范民主选举程序,完善民主选举制度,加强选举程序监督,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民主选举权利。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在全市推广“三事分流”工作机制,搭建“百姓会客厅”“民情茶馆”等各具特色的议事协商平台,建立“协商会”“听证会”“评议会”协商制度,完善“社区组织议事”“一事一议”协商机制,在老旧小区改造、垃圾分类、厕所革命等惠民工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探索出大渡口区“一委三会”制度、开州“五事工作法”、江北区“百姓管家”等有益经验。推进“一约三会”建设,围绕滥办酒席、攀比炫富、涉黑涉恶等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面开展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完善工作并完成备案审查。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各类社区社会组织,完善自治组织下属委员会,成立社区个体商业行业自律组织,建立群众参与社区服务激励机制。
(二)以法治强保障
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市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万场次,市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80.13%。在全市建成法治文化公园、长廊、广场等阵地569个,推动1万余个社区阅览室和农家书屋设立法治图书角。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每个村(社区)普遍配备“法律明白人”3名以上。打造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大平台,建立访调、警调、诉调“三调”对接组织328个,建立重点领域调解组织576个,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打造“贤俊调解室”“巴渝和事佬”等一批特色调解品牌。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实施“十百千”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工程,投入1975万元建成“12348重庆法网”网络平台,日均提供法律咨询服务800余次,法网注册用户50.05万,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15.19万,居全国前列。建成涵盖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在内的共4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12个乡镇(街道)工作站,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打造覆盖城乡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
(三)以德治扬正气
推动道德导向融入立法过程,制定《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修订《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作为弘德立法的重要项目,依法有序推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载体,强化农村道德、法治、文明、感恩、励志教育,引导村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培育乡贤文化,深化开展“我们的乡贤我们评、评出的乡贤我们学”活动3200余场,依托农家书屋、文化大院、乡贤家庭广泛建立“乡贤明理堂”。探索推进“新风小院”建设,以传统院落为单位,建设乡贤馆、村史馆、院史馆,形成好村规、传承好家风、凝聚好共识,通过群众身边人身边事,发挥德治教化引领作用,邻里守望、百姓亲睦,文明新风拂面而来。
三、全力集聚基层多方共治力量
坚持以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为核心,加强政策统筹、资源统筹、力量统筹,打造“三社联动”升级版,联需求、联资源、联服务,实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五社联动”、协同发展。
(一)完善基层治理服务平台
明确街道15000平方米、社区3000平方米综合服务设施标准,建立社区工作经费自然增长机制。探索推进集基层党建、便民服务、托育养老、文化娱乐等为一体的社区综合体建设,推行综合服务窗口,实行“一人多岗、轮流值班”制度。改进网格化管理服务,依托村(社区)统一划分综合网格,统筹配备网格管理员,明确网格管理服务事项,推动“多网合一、一网多能”。依托实体网格,同步建设线上网格,实现“双网格化”管理服务。加快构建区(县)社会工作指导中心、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社区(村)社会工作室为平台的社会工作三级服务体系,在全市111个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站,2762个社区(村)设立社会工作室。
(二)培育社区社会组织
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依托街镇公共服务中心、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6个,区县级孵化基地58个,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类、邻里互助类、文体娱乐类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类社会组织。全市现有社区社会组织56009个。
(三)发展社区社工人才
社工人才纳入“重庆英才·名家名师”评选,培养持证社工专才1.97万人,累计开发社工岗位2万余个,全市服务社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突破3万人;注册志愿团体近4万个、实名志愿者636万人。将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建立财政性资金长效投入机制。渝中区、巴南区、南岸区社区(村)社会工作室实现全覆盖,社会工作服务覆盖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矫治帮教等18个领域,以“全科+专科”方式促进供需对接。近3年,各区县投入1.8亿元,实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735个,社区社工服务虹吸效应正在形成。
(四)打造共治共享慈善品牌
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地方立法,提请市人大和市政府将《重庆市慈善促进条例》纳入市人大审议项目。完善慈善组织及慈善活动规范运行制度,构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支持体系,着力推进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培育慈善资源,在市、区县成立基层治理基金会,在乡镇设立公益慈善基金,在社区设立慈善基金,有效破解基层治理中的资金和人员难题。加大慈善文化宣传,推进“人人慈善”现代慈善理念,打造“慈善重庆”品牌。“十三五”期间,全市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慈善捐赠75.81亿元,其中用于脱贫攻坚34.19亿元;2020年,全市慈善组织和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慈善捐赠款物24.19亿元,支出22.36亿元,其中用于脱贫攻坚支出12.91亿元。
(五)抓实社区志愿服务
推进“社工+志愿者”“互联网+志愿服务”探索实践,截至目前,全市共注册实名志愿者646万余人,占户籍人口比例约20%。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志愿服务组织211家,其中社会团体148家,社会服务机构62家,基金会1家。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团体约3.9万个,覆盖全市38个区县及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依托社会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室建立8100个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累计实施志愿服务项目20万余个,服务总时长达9222.48万小时。在千年古镇磁器口打造“志愿服务文化展示街”,在九龙坡区建设“志愿服务主题公园”,在渝北、南岸等区县打造志愿服务文化主题广场,促进志愿服务精神深入人心。
四、不断厚植基层治理发展优势
聚焦人、财、物保障等关键要素,积极释放基层治理全新动能,厚植基层治理发展优势。
(一)优化队伍建设
开展“新时代基层干部主题培训行动计划”,统筹利用高校教育培训资源,有序实施城乡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全市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和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贴等制度,探索完善村(社区)“两委”成员值班补贴制度,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研究制定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推进编制资源向乡镇(街道)倾斜,进一步激发村(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更多人才在基层汇聚、在基层成长、在基层成才。通过行之有效的手段,吸引一些高素质人才包括年轻人去社区工作,充实社区力量,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推进减负增效
市政府出台“四张清单”,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等10部门,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进一步推进自治组织“还权”“赋能”“归位”。动态调整村(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由原有的27项调整为30项。各区县根据市级清单内容,对确需延伸到村(社区)、但未纳入“协助清单”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推进“自治清单”“协助清单”“负面清单”顺利施行。
(三)加大经费投入
加强社區服务设施规划,起草《重庆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落实重庆市城市街道和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规划导则,推进公共服务设施相对集中布局、复合设置,建设完善城乡社区基层阵地。加强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制定《重庆市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从2016年起每年安排市级补助资金,资助城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16—2020年全市共投21.56亿元,建设2695个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其中市级补助1.11亿元,资助435个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2020年,全市新建、改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530个,其中市级投入1305万元,支持示范社区建设65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标率为67.5%。
(四)狠抓智慧治理
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加强“渝快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网上推出办事服务41.4万项。建成全市智慧社区一体化管理服务平台,打造网上村(居)民委员会,拓展“五个民主”应用场景。在2021年的村(居)换届选举中,全市85%的村和社区应用信息平台,实现了“四级运用全覆盖,工作进度全掌握,信息数据全入库,统计报表全自动,群众服务全天候”,为全市村居换届选举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执笔人:漆治建、王伟林)
责任编辑:钟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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