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们提倡以“儿童为中心”,让孩子拥有更多的自主权,成为活动的主体,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理念。案例中的教师就非常重视孩子的自主性,多次强调要给孩子更多机会自主选择自己喜欢的活动,但为什么让孩子“自主选择”后会出现种种令教师感到棘手的问题呢?其实,自主选择也要分场合,如果是必须全班统一的行动,就不见得非要让孩子来做选择,不然就会出问题。
比如户外活动,在教师人手有限、无法分身照顾和保障孩子安全的情况下,也许只能让全班孩子去相对集中的一块场地上活动。如果教师让孩子们选择去哪里活动,孩子们肯定有的会说去玩滑梯,有的会说去骑车,甚至有可能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想法。当然,教师确实可以给出有限的几个选项,让孩子们举手或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看似很民主、很公平,因为已照顾到了大部分孩子的意愿,但是其余一小部分孩子怎么办呢?他们的意愿就不重要嗎?如果每次都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来做决定,那么一定会有一部分孩子的意愿得不到满足,那他们的自主选择权怎么来维护呢?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不如由教师来统筹安排,因为每一块场地上的活动可以说都是有价值的,教师可根据自己观察到的班里孩子近期的兴趣、需要以及活动情况来选择和判断,同时也保证孩子们在一段时间里有机会到不同的场地开展活动。值得一提的是,到了同一块场地上,教师就没有必要规定孩子哪些可以玩、哪些不能玩了,只要能保证安全,就应该让孩子自主选择而非统一行动。
餐前集体听教师讲故事也是一样的。如果教师去问孩子想听哪个故事,让孩子做选择,肯定会出现各种不同的答案,但每天餐前留出的时间有限,即使把时间再加长一些,也不可能每个故事都讲,满足所有孩子的愿望。教师不如自己决定读哪一本故事书,因为每一本故事书都是值得读的。只要餐前讲故事活动成为一日生活中一个固定的环节,教师每天都可以给孩子读一本或两本故事书,一段时间读下来,每本书都能读到,不同的孩子都能获得满足。
其实案例中的孩子已洞察到了这一点,他问:“老师,你为什么不自己决定呢?”的确,倘若什么事都征求孩子的意见,给孩子所谓的“自主选择权”,就会造成教师无所适从、孩子也不能皆大欢喜的局面。
(河北省直机关第四幼儿园 胡朋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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