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璇
(安徽大学管理学院 安徽合肥 230601)
图书捐赠是指捐赠者自愿无偿地将自己珍藏的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等赠予图书馆,发挥文化传播作用的一种公益行为[1]。图书馆开展文献捐赠工作是文献资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有利于拓宽图书馆文献资源的深度和广度,节约图书馆经费,还有利于提高公众对捐赠工作的认知和重视,加强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形象。图书馆捐赠网页作为宣传和展示图书馆捐赠工作现状、吸引读者和社会捐赠的窗口,对于捐赠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通过文献检索发现,近些年来,我国学者对港台地区高校图书馆[2-4]、西部地区和西北地区以及华东地区高校图书馆[5-7]、双一流高校图书馆[8-9]、省级及副省级公共图书馆[10-11]的捐赠工作展开了调查与分析,主要研究图书捐赠的意义、捐赠方式、捐赠制度、捐赠管理等,而国外图书馆重点研究捐赠工作的价值、赠书来源、赠书管理等方面[12]。
本文以我国大陆地区的4个直辖市、22个省、5个自治区的30所省级公共图书馆作为调查对象(江苏图书馆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暂未公开捐赠工作情况,不计入内),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第一,省级公共图书馆作为一个地区图书馆的领军者,是城市的文化中心和知识储存基地,对其进行研究能反映出某一地区的文化服务水平和馆藏资源等情况;第二,省级公共图书馆整体信息公开服务水平相对而言较高,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广,调查数据更精确。
采用网络调查法和内容分析法,辅助文献调研、在线实时咨询、电话咨询等方法对图书馆捐赠工作网页建设进行调查。
(1)网络调查法。通过逐一访问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的官方网站,明确各图书馆是否有图书捐赠网页和栏目。同时,采取全站搜索和关键词搜索相结合的方式,获取并记录有关图书捐赠的相关数据。
(2)实时咨询法。通过访问图书馆官方网站进入在线咨询服务,咨询具体信息。对于难以获取数据的图书馆,通过官网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咨询,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和真实性。
(3)内容分析法。对收集到的内容进行整理、归纳,并进行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样本图书馆捐赠工作网页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与建议。
通过访问各图书馆官方网站,从捐赠栏目、捐赠制度、捐赠管理工作三个方面对其现状进行详细记录和统计分析,调查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6月。其中,捐赠栏目的调查内容包括官网首页是否显示栏目、栏目名称、栏目层级、上级栏目名称、下级栏目名称;捐赠制度的调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制度、制度名称、入藏原则、不入藏处置方式、捐赠限制、捐赠方式、相关权益、捐赠奖励形式;捐赠管理工作的调查内容包括捐赠检索、捐赠名录、赠书加工与利用以及管理部门。
3.1.1 捐赠栏目的设置和名称
捐赠栏目是图书馆为捐赠工作而在网页上专门设置的相关栏目。在所调查的30所省级公共图书馆中,有22所设置了捐赠栏目,占73.3%,可以看出大部分公共图书馆比较规范化地开展捐赠工作。其中,9所公共图书馆在官网首页中显示出关于捐赠的具体栏目名称或内容,占比41%。栏目名称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直接表述型,如“我要捐书”“各界赠书”“读者捐书”“文献捐赠”等,使公众能够清楚地了解到捐书信息;另一类是捐书表彰型,如“赠书留香”“赠书流芳名”“赠书芳名榜”,既使得捐赠信息公开透明,也表彰鼓励了捐赠者。
3.1.2 捐赠栏目的层级
在30所省级公共图书馆中,有4所将捐赠栏目在主页设置为二级栏目,占17.4%;有17所将捐赠栏目在主页设置为三级栏目,占77.2%;陕西省图书馆[13]将其设置为四级栏目。这些栏目主要设置在“首页、读者服务、读者指南、服务指南”之下,而捐赠栏目设置下级的只有6所公共图书馆,占26.1%。各省级公共图书馆网页捐赠栏目建设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网页捐赠栏目建设情况
捐赠制度是指图书馆为捐赠管理工作规范化而制定的规章制度。这里的捐赠制度是统一说法,各馆名称不一,有捐赠细则、捐赠指南、捐赠管理办法等几种。调查发现,仅有11所公共图书馆在官网显示了其捐赠制度,占35.5%,其中有8所公共图书馆的捐赠制度比较详细,其他公共图书馆的捐赠制度比较简略。而大多数公共图书馆只是提供比较碎片化的捐赠信息,用户只能通过各级栏目内容收集到捐赠相关信息。
3.2.1 入藏原则和不入藏处理方式
入藏原则指图书馆接受捐赠的基本原则,包括入藏标准和拒藏范围。调查发现,有12所公共图书馆列举了入藏标准,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较高保存和研究价值、正式出版物或价值较高的非正式出版物等。部分公共图书馆对于时效性和复本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有的公共图书馆列举出了具体的捐赠范围,如山东省图书馆将捐赠范围分为齐鲁名人文库捐赠范围和山东地方文献资料中心文献范围这两种[14];《安徽省图书馆接受文献捐赠及入藏管理办法》中将入藏标准分为重点入藏、选择性入藏、不予入藏三种[15]。有10所公共图书馆列举了拒藏范围,主要涉及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的出版物,不符合馆内文献建设发展方向和政策的文献,内容和时间失效且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文献,本馆已收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文献,宣扬封建迷信、言论、观点、立场反动的图书,破损、污损、残缺不全的文献,各类教材教辅类用书等。不入藏处置方式是指不符合图书馆入藏标准图书的具体处理和利用方式。调查发现,只有8所公共图书馆列举了不入藏处置方式,占比26.9%。主要包括退回捐赠者,或是在捐赠者允许或视同允许下调拨其他文献使用单位,如各市县图书馆。首都图书馆在“常见问题”一栏中明确说明对于不符合入藏标准的捐赠图书资料,以适当的方式转赠边远山区、学校单位以及弱势群体[16]。
3.2.2 捐赠方式和奖励形式
调查发现,有11所公共图书馆在网页中找不到捐赠方式,占比25.9%。大部分公共图书馆的捐赠方式包括来馆面呈、邮寄、电话联系三种,其中,最普遍的方式是邮寄方式。首都图书馆[16]、重庆图书馆[17]、贵州省图书馆[18]和陕西省图书馆[13]针对图书的数量人性化地提供上门提取、双方协定等方式。重庆图书馆[17]和贵州省图书馆[18]则请捐赠者先将捐赠清单发送给相关部门,由工作人员甄别以后,捐赠者按甄别后的清单和双方商定的方式进行捐赠。对于捐赠奖励形式,大部分公共图书馆都会向捐赠人发送捐赠证书、感谢函,并进行网络宣传展示,有的图书馆还明确捐赠人可在赠书上签名、赠言或盖章留念。对于数量较大或特别珍贵的捐赠,除常规管理办法外,部分图书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授予名誉馆员证书,并对赠书实行专架或专室珍藏。对于特别稀有且珍贵的赠书,重庆市图书馆还会将捐赠人相关信息记入档案直至编入馆史,以表谢忱[17]。山东省图书馆对于捐赠图书在20种以上者,会另赠读者证[14]。
3.2.3 捐赠相关权益
捐赠相关权益是指图书馆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法律纷争,在捐赠制度中明确说明本馆及捐赠人关于赠书的权益。调查发现,有11所公共图书馆在捐赠制度中提及了相关权益,占比35.5%。其中,有9所公共图书馆明确说明一经接受并办妥有关手续,享有对图书的所有权或处理权;有4所公共图书馆说明捐赠者及其后人享有对其捐赠文献的免费阅览、拍照、复制等权利。部分图书馆有捐赠文献必须是捐赠人有权支配的合法财产的特殊说明,强调捐赠文献的使用应当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如重庆图书馆明确规定在捐赠图书时,捐赠人需申明或说明所赠之文献为无偿捐赠,必要时可签署捐赠协议书或其他捐赠认同文件,如确实未签署任何文件,也视同同意无偿免费捐赠[17];安徽省图书馆表明捐赠人及其后代对捐赠文献有优先阅读权[15]。
捐赠管理工作是指由图书馆相关部门接手关于捐赠事宜的各项工作,其中包括收集捐赠人信息、制作捐赠检索和捐赠名录、对赠书的加工与利用、对捐赠者的回访等。本文从捐赠名录、捐赠检索、赠书加工与利用、管理部门四个方面对各公共图书馆捐赠管理工作进行调查与分析。
3.3.1 捐赠名录和捐赠检索
调查发现,在设置捐赠栏目的22所公共图书馆中有16所设置了捐赠名录,占72.8%。其中,有5所公共图书馆会按月更新捐赠名录信息,2所公共图书馆按季度公开捐赠名录信息,1所公共图书馆可以直接在网站首页看到捐赠书名,大部分公共图书馆捐赠名录会公开捐赠者姓名、书名、册数、捐赠时间这几类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山西省图书馆关于捐赠名录信息公开的完整性最强,具体到捐赠者所在地、联系方式这类个人信息[19]。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在“赠书留芳名”栏目中通过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形式展示了捐赠具体信息以及赠书简介[20]。5所公共图书馆设置了捐赠检索功能,占比21.7%,其中4所公共图书馆捐赠检索和捐赠名录栏目在同一个页面,读者可以在检索框中输入捐赠者姓名、书名、捐赠时间等关键词,查询相应的捐赠记录。天津市图书馆还专门设置了赠书扬尊栏目[21]供读者查询。
3.3.2 赠书加工与利用
赠书加工与利用是指图书馆对于赠书进行二次或多次加工处理,秉持“物尽其用”的原则,将图书进行合理利用。调查发现,有5所公共图书馆在捐赠制度中提及了赠书加工与利用方式,分别是首都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山西省图书馆、江西省图书馆和重庆图书馆。大部分图书馆根据入藏标准区分利用各类图书,符合入藏标准的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永久保存。重庆图书馆根据实际情况对赠书进行相应处理[17];山西省图书馆除了保存纸质文献外,还为读者进行数字化保存与利用,在符合《著作权法》和《版权法》规定或征得捐赠者同意的前提下,通过对文献进行数字化复制保存或制作专题数字资源,为广大读者提供数字文化服务[19]。
3.3.3 管理部门
捐赠工作管理部门是指图书馆设立的专门收集、整理、宣传捐赠文献的部门,负责定期对捐赠文献的数量、价值和使用情况等进行评估和公示。在所调查的30所省级公共图书馆中,有12所在网页中公开了捐赠管理部门,占比38.7%,大多数公共图书馆都将此项工作交由采编部或采访编目中心进行集中管理,但部分公共图书馆公开的管理部门并没有具体说明管理职责,也没有具体的咨询方式。而首都图书馆专门设立了图书捐赠室这一部门,更加具体化地开展工作[16];陕西省图书馆[13]和山西省图书馆[19]针对征集文献的不同类型设立了两个不同类别的管理部门,更方便征集工作的推进。
从调查结果看,虽然大多数公共图书馆在网页设置了相关栏目,但尚未在官网主页中显示其捐赠栏目和相关信息,捐赠栏目并不醒目,且捐赠栏目也是设置在二级、三级或更深层的栏目下面,不便读者查找,大大降低了捐赠工作的网页宣传效果和影响力。此外,有8所公共图书馆尚未设置相关栏目,只能通过关键词进行站内检索或在线咨询才能判定其是否开展捐赠工作。说明公共图书馆尚未充分意识到在官网首页设置捐赠栏目对于图书馆捐赠工作所起的重要宣传作用。在栏目设置中,少数公共图书馆不能明确其工作定位,将其设置在“资源、业务工作、支持我们”等栏目下,并且超过半数的公共图书馆没有设置下级细化栏目,捐赠信息不明晰,不仅影响图书馆捐赠的效率,还不利于激发捐赠者的持续捐赠热情。还有12所公共图书馆仅设置了“赠书留芳名、赠书芳名榜”等一个栏目,对于捐赠制度、捐赠具体工作等信息并没有说明或显示。说明部分公共图书馆仅在形式上对外提供了图书捐赠服务,而不积极主动开展捐赠服务工作,对于捐赠工作网页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大降低了获捐的可能性。
调查发现,在网页公开详细捐赠条例的公共图书馆数量较少,有些只有入藏标准,没有拒藏范围。即使列举了捐赠条例,部分公共图书馆仍存在条例内容不明确、捐赠项目单一、不入藏处理方式模糊等问题。首先,部分公共图书馆入藏标准没有针对具体文献类型说明对应的要求,内容较混乱,对于入藏后图书的利用方式也没有详细说明,增加了捐赠管理部门工作的难度。其次,捐赠项目单一,有的公共图书馆只接受正式出版物或书刊,不支持一卡通或捐款类型的捐赠,缩减了捐赠的类型,也不利于调动捐赠者的积极性。再次,公开不入藏处理方式的公共图书馆少之又少,捐赠者对于所捐赠图书或多或少都有关注与期待,若不清楚说明处理方式,会给捐赠者带来一定的困扰。对于具体的处理方式,图书馆也应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并获得支持。最后,部分公共图书馆需要通过电话咨询或是到馆才能捐赠,而且少数公共图书馆只提供了邮政编码,并没有提供寄件地址,信息揭示度和完整度低。另外,捐赠方式创新性不够,与捐赠者互动交流少。
调查发现,大部分公共图书馆的奖励回馈方式都停留在传统的颁发证书和网站宣传等荣誉性奖励上,并没有针对捐赠数量、价值、捐赠者身份等情况进行差别化对待,且对于捐赠者的精神关怀不够,不利于激发捐赠者的热情。此外,部分公共图书馆仅仅在“捐赠指南”“捐赠办法”中简单提及激励措施,对兑现的流程未给予详细的说明,造成激励政策的执行力不足[22]。统计显示,许多公共图书馆在制定捐赠条例时,并未说明捐赠相关权益,或是对于赠品的所有权和处理权模糊不定,若没有与捐赠者签订关于所有权、处理权具体事宜的协议,易与捐赠者产生矛盾。少数公共图书馆也只是对赠书的“所有权”和“处理权”简单提及,缺少对赠书合法所有权的前期审核、后期保管、捐赠者后人权利保障等问题的具体说明,为后期图书管理工作留下了隐患。
目前公共图书馆捐赠反馈普遍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周期长、普及度不够等问题。统计显示,部分公共图书馆只公开了捐赠制度,没有设置捐赠名录或捐赠检索栏目,且一些公共图书馆公示信息不够全面,只是简单公示捐赠者姓名、册数等基本信息,设立网上展示或是借助网络开展宣传推广活动的更少。河北省图书馆[23]、河南省图书馆[24]、宁夏图书馆[25]捐赠名录栏目中的数据还停留在几年前,不仅不利于捐赠者及时了解捐赠文献的具体去向,也没有形成较好的宣传效果。读者查询捐赠文献的详细信息和利用情况也比较困难。总体来说,公共图书馆对于捐赠文献的管理水平较低,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进行管理,大多数工作人员身兼数职,而采编和阅读推广部门自身的任务已较为繁重,很难专心于捐赠反馈工作,以至于在捐赠工作后期没有将捐赠文献的使用情况告知捐赠者的情况时有发生,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捐赠文献的利用率,也打消了读者捐赠的积极性。
捐赠栏目的设置应从读者的角度出发,以为读者提供便捷性和可读性服务作为设置原则。首先,应设置关于图书捐赠的独立栏目,并置于官网首页醒目位置,栏目名称也应与捐赠明确相关,尽量避免设置过多的上层栏目,为预赠者提供便捷、明晰的捐赠渠道。此外,应在在线咨询服务中增设关于捐赠信息的自动回复功能。其次,图书捐赠栏目呈现的内容越全面、越详实、越规范,越能体现图书馆对捐赠工作的重视程度[7]。因此,各公共图书馆要完善图书捐赠栏目的内容,并从不同角度对捐赠栏目进行细化,下级栏目的设置应具有较强的导向性。比如首都图书馆按照捐赠方式划分为个人一卡通捐赠、邮寄方式、集体赠书、捐款买书栏目[16],或按照捐赠信息的类型细分为捐赠细则、捐赠指南、捐赠名录等栏目,在这些栏目之下还可以设置更加细化的子栏目,如捐赠登记表格等。通过多层次的捐赠栏目,既丰富了栏目内容,形成有逻辑、有特色的捐赠网页框架,也增加了获赠机会。再次,如对特殊种类的文献有特殊需要时,可以在通知公告等醒目栏目位置进行征集,如陕西省图书馆在首页的文献捐赠栏目下设置了地方文献捐赠和其他文献捐赠两个栏目[13],明确公布缺藏图书和捐赠要求,使捐赠者一目了然。
图书馆应尽可能使相关制度规范、细致,对于捐赠时间、复本数量、版本等多方面应有明确规定,且不符合要求的赠品坚决不予入藏。对于不予入藏的赠品,图书馆应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根据自身需要做出合理合情的处理,并与捐赠者及时沟通交流。如重庆图书馆具体列举了三种处理方式:转赠、淘汰、剔除,消除了捐赠者的顾虑[17]。同时,公开详细的捐赠流程,可以在网站设置捐赠登记表格或捐赠模板,方便读者填写,工作人员也可预先审查赠品是否符合本馆要求,提高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图书馆应丰富捐赠项目,不仅仅是图书,也可以是文创产品、设备等,宣传和鼓励不同类型资源的捐赠,提供多样化的受赠方式。并依据捐赠数量与捐赠者商定人性化的捐赠方式,公开详细的地址,最好制定具体的联系人。山西省图书馆征集方式除了传统的无偿和有偿捐赠外,还有委托保管、联合建设等新方式[19]。
对捐赠者实施有效的奖励是保证图书馆捐赠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方面,图书馆应优化奖励政策的公示方式,具体列出相应的激励措施,对捐赠奖励方式的说明要清晰明了,避免捐赠者出现理解偏差;另一方面,根据捐赠者的身份、捐赠额度等情况,各公共图书馆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回馈与奖励方式。除了荣誉证书和感谢函以外,可以考虑赠送读者证、开通优先借阅权、优先利用阅览室等操作性强的政策,或邀请捐赠者参与图书馆开展的阅读推广、学术讲座等活动。这样既体现了图书馆价值,也为读者争取了福利,加强了精神关怀。另外,公共图书馆应在文献捐赠规章制度中规范捐赠程序,明确捐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较珍贵的文献仅依靠捐赠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可以签订捐赠协议,通过协议加入双方协商的特殊要求,捐赠人也可以依据协议对图书馆利用赠书的情况进行监督,从而形成良性的捐赠权益,减少法律风险[26]。
根据捐赠工作的规模,各公共图书馆可以视自身情况设定专门部门或专人专岗来管理此项工作,并将捐赠工作考核纳入图书馆绩效考核当中,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岗位职责包括积极与捐赠者沟通是否入藏、不入藏原因、赠书利用情况、寄送证书,做好赠书的登记、加工、分类、编目等诸多事宜,保证捐赠工作有效、有序、持续的开展。此外,为了保证赠书审核制度的系统性、权威性、稳定性,图书馆应邀请文献资源建设委员会成员组建专门的赠书审核质量控制小组对获赠资源进行把关和甄选[27]。对于捐赠名录信息,可以按月或季度及时更新,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在图书馆网站上对捐赠信息的各个项目提供分类检索,捐赠名录的信息尽量做到详尽,实现关键词与馆藏目录的无缝对接,以便用户进行查找[10]。还可以建立网上虚拟展厅或平台,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图书捐赠的多方位宣传推广。
我国省级公共图书馆捐赠工作网页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总体来说仍有很大的发展和上升空间。各公共图书馆有责任也有义务通过网页的优化建设推动捐赠工作的开展,积极改善捐赠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完善并细化捐赠栏目、完善捐赠条例内容、创新捐赠方式、建立差别化回馈方式,切实有效地优化网页建设,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将图书捐赠网页窗口真正打造成一项有特色的服务,唤起更多读者和社会人士的积极参与,推动捐赠工作网页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