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悦 姜锡明
中小食品加工企业是我国食品工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影响。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优化金融供给支持,金融供给对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精准滴灌优化研究具有现实意义。现阶段,将中小食品加工企业金融供给问题总结成三个词,即“困难”、“缓慢”、“昂贵”。短期而言,强化干预,进一步加强政策刺激;中期看,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发挥指导引领作用;长期看,优化制度设计,建立保障性措施。
一、 引言
从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资本结构我们可以发现,内生融资普遍占比高于外部融资,同时受资本约束的负面影响严重。宏观来看,中小粮食加工企业在规模上与大中型国有企业相比缺乏市场话语权,因而,在同一时期,由于债权人基于风险不确定性考量,在审批过程中或多或少会给予中小粮食加工企业区别对待。因此,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要想实现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就必须优化金融供给支持,以期实现对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精准滴灌。
二 、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面临的困难及原因
(一)资金供给“缓慢”
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由于其规模和经营特点,具有“小、复杂、长”的资金需求特点,即:资金需求量小、资金需求复杂、资金需求时间长。贷款等金融供给规模较小,但需求多样且持久。问题在于,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之股权结构及短视经营模式,进一步增加未来不确定,使得提供者从严评估是否提供金融供给,同时增加一般性限制条款及特殊性限制条款,导致了审批流程繁琐,评估周期长,资金供给缓慢。二是,中小粮食加工企业较国有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更具地方性,由于信息不对称,信心获取成本昂贵,使得金融机构普遍出于风险管理、流程和监管系统化考量,提供标准化资金供给服务,无法满足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实际需求。三是缺乏及时性,失去市场机会,进一步影响偿债能力,形成恶性循环。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面临流动性、贷款种类、筹资费用、占用费用等巨大考验和压力,这可能对其自身经营状况和恢复生产产生持续负面影响,使其获得资金供应的“速度变慢”。
(二)资金供给“困难”
由于LPR市场利率的实行,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经营的过程中,长期面临商业银行经营性贷款利率变动的风险,且由于初创期和成长期具有较大经营风险难以保证每年均能纳入粮食收购“白名单”,致使难以获得政策性银行中长期的资金供给支持,多方因素和面临的产品质量压力缠绕在一起,很容易导致其过早死亡。其次,因为中小粮食加工企业在早期阶段难以提供足够的抵押品或资格证明,无法获取低息保证贷款,信用贷款可能进一步增加对企业当期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很可能导致利润恶化。
当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面临“隐性成本”得不到正规金融认可,难以获得正规金融供给,又面临着巨大的“上市成本”,现阶段资本市场尚难以成为中小粮食加工企业获取资金供给的主要手段。由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地区供应链的不确定性、劳动力和客户的流失等因素,使得中小粮食加工企业在下一步高质量发展时,产品、销售和还款的压力将增大,难以获得资金保证。
(三)筹资费用及占用费用“昂贵”
由于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较国有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仍有不小差距,导致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在获取正规或非正规金融供给支持时,提供者出于风险考量,要求中小型粮食加工企业支付高于其他的国有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筹资费用和占用费用才能获得金融供应,这使得获得金融供应的成本翻了一番。最后,由于我国的金融结构主要是间接的,银行业和其他间接金融机构处于一个竞争市场,其主要逻辑是扩大和加强规模,以吸引更多的客户资源,客户信息的碎片化准入、评估、支持的佐证信息筛选更加困难,受制于考核及上级防风险要求,金融机构只能通过提高占用费用来防范风险,这也增加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期间费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影响使市场金融机构难以对其所有客户在短期内的恢复工作和未来发展作出客观评估,而整个链条的影响使它们“忙得顾不上自己”。
三 、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金融供给支持的优化建议
(一)适当增加干预和政策指导
现阶段,中小粮食加工企业主要面临持续经营生产问题,一是从产业链的角度,制定自己的财政补贴方案,确保上下游企业同时复工生产,保证产业链稳定;二是利用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自发性,旨在实现降低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筹资费用及占用费用的同时强化金融资本的指导作用,稳定粮食安全;三是结合本地情况适度增加专项债券规模,重点将发行专项建设债纳入增加范围内,用政府信用筹集社会资金。
合理减轻税负,了解中小粮食加工企业“政策感知意识”,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要做到因企业而异。首先,对不同地区的中小粮食企业实行不同的税收待遇,对于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地区,建议中小型食品企业在短期内全部免税或延长纳税期限,旨在修复复产链条,保证供应链稳定性。对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小、主要受供应链影响的中小型食品加工企业,适当降低会计年度的税费;第二,调整原有的政策,建议每个城市和地区根据其自身的食品产业结构和疫情影响作出决定;第三,将普遍减税与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结合疫情对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的影响,制定政策优惠,使两者形成重叠循环,为获取资金供给支持奠定基础。
为实体经济提供精确的“开放来源”。如果发生灾难性的外生冲击(如流行病),在面对通货膨胀和“粮食安全”之间的两难选择下,在短期内采取“有针对性”的做法,为中小型食品企业提供精确的金融供应支持更为合适。一是向金融机构提供专项再融资贷款,确保金融机构不停贷、不撤贷,使低成本资金流向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确保供应链稳定、降低劳动力流失风险,进而稳定地区粮食产业经济;二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尽快完成对当地中小粮食加工企业准入、评级、授信,鼓勵金融机构结合LPR市场利率围绕当地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地方性特殊需求,提供特色综合授信、用信方案,同时针对优质中小粮食加工企业提供循环贷款等金融服务,最大程度地降低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筹资费用及占用费用;三是“跑马不吃草”是不可行的,政策需要充分考虑政策针对性和适度宽松监管的匹配度。
控制风险,降低成本,使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适度宽松性和可持续性。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看,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金融服务供需不匹配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金融供给支持者面临的收益不确定性高;二是金融供给接受者面临筹资成本高,对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无法有效降低。从金融供给支持者面临的收益不确定性的角度看,一是扩大中小粮食企业(包括应收账款)的担保范围;二是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融资担保基金,使政府、银行、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等各方共同承担风险。从经营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无法有效降低看,一是依靠现有的金融供给关系,明确中小粮食加工企业之间的关系,强化关系纽带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金融供给中的作用;二是主动识别中小粮食加工企业供应链中的上游或下游企业,主动联系规模较大、风险抵抗力较强的企业;三是实行小麦收购贷款贴息制度。对于国有粮食企业和大型加工企业与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实体签订的小麦种植订单合同,并按照合同履行收购义务,对收购贷款进行利息补贴。利息补贴包括两种方式:财政资源向贷款银行支付利息或财政资源向企业支付利息补贴;四是推动建立多元化的粮食收购融资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信贷融资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粮食收购贷款融资担保业务,引导和支持地方政府融资担保公司和金融机构加大对粮食收购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满足粮食收购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粮食收购企业的厂房、土地抵押、存单质押、订单、仓单、应收账款等融资业务。
(二)建立预警,持续引导
首先,保持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降低企业和政府的初始债务融资成本,避免债务危机的出现和扩大;第二,利用财务杠杆引导企业生存,设立中小食品加工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第三,完善税收制度,进一步放开企业,包括优化税率,根据行业异质性调整税收优惠,实现长期税收和短期企业减税的双赢;第四,通过政策逆周期调节,对失业人员和低收入人群进行补贴,提高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整体需求,增加企业的经营收入,实现自给自足;第五,推进“龙头”建设,支持企业走出去。一方面扩大需求,保持企业的良好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关键生产环节的扶持,提高产业结构的稳定性及抗风险能力;六是强化“市场、粮食、流通、产业”的理念,采取“粮食产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产品”的信用模式,以粮食加工龙头企业为支撑和重点,激活产业链供应链的活力,通过龙头企业倒逼,连接产业链,激活粮食产业集群;七是稳定产业链和供应链的运行。银行业和金融业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和新疆农业粮食经济的特点,促进“产、供、销”链条从种植、收购、加工到最终销售环节的稳定平稳运行,为企业还款提供稳定的现金流,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同时,通过金融资本与实体经济的合作,在银行、企业、商品供应链之间建立起互利共赢、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生态;第八,重视订单融资,确保产业链和供应链的畅通。借款人将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签订的购销合同和采购订单提交给受理银行申请贷款,受理银行将款项存入专用支付账户后,由受理银行收回贷款。该模式有利于供应链“产供销”链条上下游的畅通,实现了企业资金流、订单信息流、仓储流、配送流“三流”的全覆盖。
(三)优化制度设计,建立保障性措施
首先,政策导向应导致制度变迁。规范的防疫控制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公共服务改革,还要求建立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其中之一就是要求中小粮食加工企业建立“区域平衡,略有盈余”的粮食加工方式,以实现小麦供需的紧密平衡,深化市场化改革,以优质价格供应粮食,最终实现粮食生产链的稳定有效;第二,根据国家振兴农村战略的要求,坚持推进优质绿色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一体化发展;三是同等重视小麦仓储制度改革的市场导向与保护农民利益,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市场定价、价补分离”的要求,取消政府定价,由收购企业自主决定小麦收购价格,建立粮食管理和紧急市场支持机制,引导市场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政府还将建立规范和控制小麦收购的机制,建立小麦收购的应急市场支持机制,引导市场价格达到合理水平。在生产链中,推动“生产、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建立高质量、高价格的生产、分拣、储存和市场交易机制。在生产链条上,推动耕地保护补贴向功能性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大对优质小麦生产的政策扶持力度,满足市场需求,促进品种改良,提高质量。在粮食收储流通环节,坚持以质量为本的价格,坚持按品种和等级单一收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提高粮农种植积极性,促进优质粮食生产,提高粮食质量总体水平;五是国有粮食企业要带头实施国家和地方粮食储备库,充分发挥储备粮轮作吞吐量的作用,按轮作计划首次进入市场收购,在小麦收购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价格形成中起主导作用,在市场供给中起稳定作用和宏观调控载体作用,稳定市场价格,为中小粮食加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结 语
食品工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尤其是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而金融机构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支持作用。要严格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做好为地方中小粮食加工实体经济提供金融供给服务的工作,坚定不移地深化经济改革,促进地方实体经济和金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促进经济发展。
(作者单位:1.新疆科技学院;2.新疆财经大学)
基金項目
新疆科技学院2020年本科校级科研项目(课题名称:《新疆中小粮食加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课题编号:2020PT011)。
新疆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疆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研究(编号:19BGL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