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青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广东江门,529000)
人才培养是高校的本质职能,也是高校教育的根本任务。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明确了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格和水平,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先导。2019年,《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人才培养目标的制定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共基础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结合学校办学层次和办学定位,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1]为全面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新需求,加快推动幼儿师范教育高质量发展,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建成51所专门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幼高专)。[2]各幼高专基本上以学前教育专业为核心专业,且各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与职业面向基本一致,定位为学前、幼托、早教等机构的教师与保育员。如江苏省的X幼高专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能够适应幼教的改革与发展,科学文化素养宽厚,学前教育专业理论扎实,专业技能过硬,且在教育教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能力,综合素质高,能在托幼机构从事0—6岁幼儿保教、管理、教育工作的专科层次幼儿教师。其职业面向为幼儿早教亲子教师、幼儿园教师、保教专员、课后托教中心教师。广东省的M幼高专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能够适应现代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人文情怀深厚、科学精神谨严、职业道德高尚、职业信念坚定,并拥有系统而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保教实践的能力,且在弹、唱、跳、画、说等方面具有扎实艺术功底,教学技能也比较娴熟的专科层次的学前教育工作者。其主要职业面向为各类学前教育机构等学前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岗位。
同时,大多数幼高专还设有音乐教育专业,但本研究的前期调查显示,各幼高专的三年制大专层次的音乐教育专业,在培养目标与职业定位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基于此,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和调查问卷法,对国内具有代表性的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文本分析,通过对不同学校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及职业定位的研究,对当前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教育的人才培养进行探讨。
当前,各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与职业面向较为一致,可以分为以下四类。
第一,小学音乐教师。这一类比较多,例如,贵州省G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在小学、社会文艺团体、艺术培训机构、社区文化中心等从事教学指导工作,具有组织实施教学探究、学生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的教育教学人才。其相关职业岗位包括小学音乐教师、社会音乐教育培训机构音乐教师、社区音乐教育教师等。又如,河南省Z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主要职业培养类别为小学音乐教师,面向的岗位群主要为小学、艺术学校、音乐教育培训机构等单位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再如,广西G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具有较强的小学音乐教学及表演能力,能在小学从事音乐教育教学活动,能在学校组织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动手能力强、岗位适应快、综合素质高的专科层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其相关职业岗位包括小学、艺术培训机构、青少年宫及群众文化艺术馆等岗位工作。
第二,学前音乐教师。例如,江苏X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够在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等单位从事音乐教学和音乐表演以及艺术实践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其主要职业面向为幼儿园、艺术培训机构教师。又如,广东J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能适应儿童音乐教育发展需要,热爱儿童和儿童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素质、现代教育理念、职业道德,较强的现代意识、专业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幼儿园、小学及其他社会机构音乐教育专门人才。其主要职业面向为幼儿音乐教师、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专业教师。
第三,小学音乐教师,兼顾学前音乐教师。例如,福建省F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面向小学,能够胜任小学音乐教育教学工作,具有专科层次的小学音乐教育师资。其主要职业面向为小学、幼儿园、农村初中、各类培训机构的音乐教师,同时包括教育行政、社区教育服务、广播电视、图书出版等社会音乐教育、文化机构及传媒公司的音乐工作者。又如,广东省Z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能够在小学和相关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工作,或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一专多能的、具有专科层次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复合型实用音乐人才。
第四,学前音乐教师,兼顾小学音乐教师。例如,广东M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在幼儿园或小学音乐领域有突出特长的,能胜任各类教育机构音乐教育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主要职业面向为幼儿园、小学音乐教师,政府行政、企事业单位文化机构、工会文艺宣传或管理工作,社会艺术培训机构的教育或管理工作,文艺演出团体、电视台、电台、出版社音乐编辑等。
从以上培养目标定位分类可以看出,各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同一地区的学校也会存在较大差异。这一现状反映出当前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在当前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中,有的定位为培养小学音乐教师,有的定位为培养学前音乐教师,还有少数甚至培养初中音乐教师。这说明当前的幼高专对音乐教育专业到底应该培养什么层次的人才还较为迷茫,其人才培养定位不够明确。师范教育是教育的“母机”,设立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近年来国家推动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整体师资力量和水平的必然需要。但是,对照当前幼高专的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培养目标定位为学前教师(含学前音乐教师)的学校并不多,更多的是定位为小学音乐教师甚至初中音乐教师。这一定位与高职院校及普通师范高等院校的定位趋同,无法体现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办学特色,无疑与国家设立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初衷相悖。
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高校制订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先决因素。20世纪90年代,音乐师范类本科院校以培养高中教师为主,专科则以培养初中教师为主。随着近年来高校扩招,音乐类毕业生人数增加,专科层次的毕业生基本只能进入小学当教师。从近几年的就业趋势来看,大、中城市招聘的门槛逐步提高,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就业面继续萎缩。事实上,除部分培训机构、民办小学对音乐教师的学历要求为大专学历外,其余公办中学及城镇小学基本要求全日制本科,有的甚至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3]由此可见,专科层次的音乐毕业生就业面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然而,不少幼高专仍以培养小学音乐教师为主要目标定位,这势必造成人才供需脱节和教学资源的浪费。
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关系紧密:培养目标是导向,决定着本专业的课程如何设置;课程设置是基础保证,决定培养目标是否能够实现,影响着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和类型。[4]然而,部分学校存在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不一致的情况,其课程的设置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并不高,即使按照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计划完成课程教学,也难以达成预设的培养目标。例如,有的学校专业定位以培养幼儿教师为主,兼顾小学教师,但其专业课程中的教学法、教学见习、教学实习等课程均针对小学教育开设,缺少体现学前教育的相关内容。又如,有的学校培养目标设定为既能够在小学和相关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工作,又能在幼儿园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还能在演出团体从事相关工作,但这些工作的实际内容差异巨大,对人才的知识、能力与素质要求有很大的不同,这就意味着要达到这一人才培养目标,其课程的设置和统筹需要极高水平,而事实上往往难以实现。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设定要与高校办学目标定位相一致,要能凸显出高校的发展规划与战略选择,凸显出一所高校的特色与品牌。[5]
近年来,高职院校在立足办学实际、科学合理设置专业(群)、对接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彰显办学特色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6]在这方面,幼高专可向高职院校学习、借鉴一些经验和做法。幼高专从办学目标定位来讲,旨在培养、培训专科层次的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定位为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因此,在拟定各专业培养目标时,幼高专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人才培养定位的关系,尽量服从、服务于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的培养。音乐教育专业也是如此,应以培养高质量的学前音乐教育人才为主要目标,在此基础上再涵盖、延伸至小学音乐教师、社会音乐教育机构、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等符合社会需求的岗位。也只有这样,构建以学前教育专业为龙头,多学科支撑、协同的学前教育专业群,才能更好地培养出优质的学前教育人才。
人才培养目标的确立一般要依据人才供求状况、学生的特点和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7]其中,人才供求状况是最重要的参考因素。虽说当前国家政策对申请教师资格证的学历要求并不高,专科学历也可以报考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证,但在小学对进编教师普遍要求本科学历的形势下,专科层次的毕业生想进入小学做教师依然比较困难。事实上,当前的专科音乐毕业生的就业面已转向偏远山区的农村小学、私立小学、小学特岗、社会培训机构及部分幼儿园。因此,幼高专音乐教育人才的培养目标也需要根据就业的形势及时做出调整与改进,以学前音乐教师为主要的培养目标定位,再根据社会需求与就业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学生的就业意愿,拓展小学音乐教师(农村及特岗)、社会音乐教育机构、艺术培训机构教师等更高层次的目标去向。
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依赖于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又反过来影响着培养目标的达成,最终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高低。[4]因此,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达成度与其课程设置的合理化程度关系密切。从当前幼高专音乐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来看,其主要面向幼儿园、小学、社会培训机构、基层文化机构。相较而言,从事幼儿园音乐教育更侧重学前教育理论,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不仅要有弹、唱、跳及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活动组织等突出音乐教育特点的课程,而且要包含基本的“三学”课程,即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而小学音乐教育重在“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孩子们“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8]。因此,在进行教师型人才培养时,幼高专更应侧重学生的音乐教育综合素养,在课程设置上,除了基本的音乐基础理论与弹、唱、跳技能课,还要开设合唱指挥、乐器演奏、乐器合奏及音乐创作、舞蹈编创、综合性表演艺术等课程,培养学生复合的专业能力。培训机构、演出团体则更侧重扎实的专项音乐技能,因此,在培养这方面人才的专业课程设置上,幼高专要根据学生的特长与兴趣爱好,通过主修或提高选修的形式,重点突出某一两项专项技能,并结合艺术实践,强化其专业展示与舞台表演的能力。基层文化工作则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艺术专业知识和艺术表演水平,还需要兼具文体活动的组织、策划及播音主持、音视频制作、灯光音响调试等能力。为此,幼高专可以通过开设相关的专业选修课程,拓展学生的专业能力,以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
总之,幼高专在制订音乐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自身办学特色、办学层次与社会需求,明确培养目标定位,及时调整目标去向,优化课程设置,从而培养出更符合当前社会教育需要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音乐教育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