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平
特殊教育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彰显教育情怀、传递城市温度、展示人性光辉的重要体现。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着眼“建设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的目标,围绕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加强组织实施四个方面,明确了“十四五”特殊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任务书。《计划》彰显四个鲜明特点:一是立意高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强调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做到有教无类,帮助他们共享发展成果,让每一名残疾儿童青少年都有人生出彩机会。二是把握规律。特别强调要尊重残疾儿童青少年身心发展特点和个体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实现适宜发展,使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三是分类施策。尊重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结构分布等实际情况,鼓励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统筹推进本地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尊重不同类别、不同程度以及不同年龄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受教育需求,科学评估、合理安置、分类施教。四是兜底保障。再次明确特殊教育要政府主导、全面兜底、特教特办,强调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倾斜支持力度,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给予特别扶持,全面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
近年来,上海市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特殊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努力把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为上海资源配置最优的学校,推动特殊教育达到全球城市先进水平,使特殊教育成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的集中体现和温情暖心的城市名片。目前,全市有特殊学生9000余名,其中,55.46%的学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39.86%的学生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4.68%的重度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送教上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上海市重点推进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向学前与高中两头延伸,着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上海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政策导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9.8%。在此基础上,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高中阶段拓展延伸。全市已设190个学前特教点,实现各街镇全覆盖,入园率达91.22%;重点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全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入学率已超过70%。
二是医教结合全程协同,着力提高科学施教水平。在入学端,为每一个残疾儿童青少年开展医教结合评估,形成涵盖身体健康、智能发育、社会适应、康复保健等信息的“一生一档”,针对性制定实施个性化教育与康复方案;在培养端,建立常态化的“医学鉴定—个性化教育康复方案调整”动态循环机制,使每一个阶段的教育康复相契合,满足残疾儿童青少年发展需求;在保障端,构建了教育、卫健、残联等跨部门医教结合协同机制,学校与医院结对联动、教师与医生常态协作,提升了特殊教育实效。
三是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融合发展,着力提升教育教学实效。压实普通学校和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随班就读和学校特教班的日常管理,为学生提供分层支持服务。同时,在中职学校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同步促进残疾人教育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让残疾学生掌握一技之长。
四是特教特办配置资源,着力构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大中小幼学校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范围,出台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指南,提升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各级各类教育创造条件;加强特教教师薪酬保障,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有力倾斜。
下一阶段,上海将以创建教育综合改革国家示范区和教育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为抓手,制定实施上海市第四轮特殊教育行动计划,聚焦四个方面深化改革,推动特殊教育发展水平率先达到全球城市先进水平。
一是优化拓展学段体系。推动特殊儿童学前入园率达9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99.8%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75%以上。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通道,鼓励高校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鼓励社区教育学校开展残疾人文化休闲教育,丰富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
二是提升个性化服务层级。健全医教结合长效机制,增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评估中心、资源中心和信息平台专业服务能力,实现对残疾学生早期发展、入学评估、教育康复保健服务、转衔安置等全过程跟踪服务,提升矫治康复和教育教学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强化残疾学生技能培养。重点支持特殊中职校(班)建设,鼓励其合理设置符合市场需求、区域情况和残疾学生学习特点的专业,升级完善适合残疾学生的实习实训基地,借助职业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提供相应实习实训服务。同时,加强与残联、人社等部门协同,鼓励采用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等方式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
四是完善政策资源保障。加强特教教师常态化专业培训,确保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100%配备专职特教教师,给予各类特教教师特殊待遇,对特殊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予以特别支持。优化设施设备配置,确保开展随班就读的普通学校100%配置资源教室,中小学(幼儿园)主要教学用房100%配置无障碍厕所(厕位),场地条件允许的学校主要教学楼全部配备无障碍电梯。
“十四五”期间,上海教育系统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重要理念,全面抓好《计划》贯彻落实,扎实办好特殊教育,促进特殊儿童青少年全面发展,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让每个特殊儿童青少年家庭都能深切感受到教育的温情、城市的温度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