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优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
《通知》指出,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以下简称农产品“三品一标”)是供给适配需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农安治理能力的创新举措。要立足新内涵新定位,发挥农产品“三品一标”在产品端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品质,全产业链拓展增值增效空间,打造高品质、有口碑的农业“金字招牌”。
《通知》提出,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目录制度,推动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做优做强生产供给体系。实施优质农产品品质提升行动,围绕优良品种、绿色技术、标准体系、品质评价等关键环节,加强品种品质技术集成、评价和推广。实施优质农产品消费促进行动,持续打造一批农产品精品品牌、公益宣传平台和标志性活动,建强专业化推广渠道。实施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引导生产经营者树牢“不合格、不上市”理念。
《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成立农产品“三品一标”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省份实施方案,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做好组织落实。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