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禹澍
(陕西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西安 710119)
选官制度是维系中国古代封建王朝运转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历代统治者尤为重视的制度。就唐代而言,选官途径主要有四种:一为科举,二为门荫,三为流外入流,四为行伍与入幕,其中尤以科举和门荫为重。科举制为隋代所创建,唐代初步发展但不甚完善,加之魏晋南北朝发展而来的门阀大族死而不僵,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唐代门荫入仕在选官途径之中占有相当的比重。学界目前对于唐代门荫制度的探讨多是附会于科举制度的论议之中的。孙俊《隋唐门荫制度研究》是目前可见的关于隋唐门荫制度的专著,该书先探讨了隋唐两朝门荫的相关规定,而后对宗室、外戚、杂色的用荫做了专门探讨。相关论文则有不少,其中张武军《唐代门荫制及其对科举制的影响》较全面地探讨了唐代门荫制度,还有一些论文讨论了门荫入仕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可见目前的研究还是比较完善的。本文拟借鉴上述学人的研究成果,结合自己对于史料的理解,对唐代门荫制度的渊源和背景、相关规定及其历史影响做进一步分析。
在中国古代社会,以宗族血缘关系来选拔官员是常见现象,这与统治者维护统治集团利益、巩固国家统一是息息相关的。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世卿世禄制度,世代承袭官位,后来虽有商鞅变法推行军功爵制、西汉初年出现布衣将相之局等情况,但他们开创事业后其子孙往往能够承袭爵位或官位,从而形成军功受益阶层。汉代选官制度中还有一种任子制,其规定“吏二千石以上视事满三年,得任同产若子一人为郎”[1],准许二千石以上的高级官员任子为官,这种选官制度对于后来豪强地主的形成有很重要的影响。到东汉时期,豪强地主形成,他们或源于官场中世代为官的大族,或源于宗族乡里组织,或源于士林学门,往往利用其手中的特权将子弟和亲信任用为官,形成与中央皇权抗衡的一股力量,这便是门阀的萌芽时期。
魏晋南北朝是门阀制度发展最为鼎盛的时期,这一时期政治上一方面体现为“士族与皇权的共治”[2],门阀大族在政治上能够与皇权取得平起平坐的地位;另一方面就是在选官上拥有特权。这一时期的选官制度是曹丕代汉后创立的九品中正制,这一制度规定在地方设置中正官,对士人进行品评,其标准最开始时包括家世、才能、道德三项,但由于门阀大族操纵了中正官的品评,因此后来家世越来越重要,以至于成为唯一的标准,史载“其始造也,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足为劝励,犹有乡论余风。中间渐染,遂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3]1058,反映了品评标准变化的过程。两晋时期的官员选拔有“计资入仕”之说,“资”即资历、门资,中正官依据家世背景品评的等级为“资品”,资品越高,能够获得的官品则越高,由于两晋时期上品(一二三品)一般虚而不设,故四、五品即为高官,要获得这样的高官其资品需是二品。由于门阀大族掌管了中正官品评事宜,因此他们能够获得二品资品,其子弟可以获得高官,之后又可保证他们的后代继续获得二品资品,“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4]。士庶之别由此难以逾越,“高门华阀有世及之荣,庶姓寒人无寸进之路,选举之弊,至此而极”[5]167,庶族平民难以为官,而门阀大族子弟则可“循常习故,规行矩步,积阶级,累阀阅,碌碌然以取世资”[3]1518,造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3]1274“公门有公,卿门有卿”[3]2382的局面。这一制度长期实行不利于王朝的统治,因此在南朝时,伴随着皇权的重振,庶族官员子弟得到了重用,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获得荫子弟的特权,这便打破了门阀大族对高官的垄断。
与之相对,北朝由于是拓跋鲜卑氏建立的,门阀观念不甚浓厚,直到孝文帝改革时才仿照魏晋定门第等级,但也因此引起了朝中新旧势力的矛盾,后来北魏分裂并演化为北齐和北周,又是以武川镇军人势力为政权的主要组成部分,门第观念不重,为了革除之前遗留下来的弊端更是进行了改革,“今之选举者,当不限资荫,唯在得人”[6],尽力排除资荫的影响,以选贤举能。隋代由北周发展而来,在选官制度方面也由北周继承和发展而来,相较于魏晋时期的“计资入仕”,已然有了很大不同。由于这一时期的门阀大族虽然衰落,但却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南方士族虽然没落,其相较于北方仍有文化优势;山东士族也能凭借其“深厚的宗族乡里基础”和军事才能,“即使任官中央也始终拥有地方实力”[7]373;再者西魏北周至隋唐,关陇贵族集团都在政坛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关中河东地区的门阀豪强在政治军事上与武川系军事贵族紧密联系在一起,因而直到隋末唐初,他们仍冠冕不绝,官爵蝉联,在政治上享有优越的地位”[7]377。因此,为了维护这些处于衰落中的门阀势力,进而巩固国家统治,隋代仍然实行了门荫制度,具体规定可参见曹治怀、孙俊二位学者的专文。概而论之,隋代门荫制度的特色有:其一,重勋爵、轻门资;其二,随着九品中正制的废除,门荫原则只能以当朝官员官品为标准;其三,随着散官与职事官的分途,门荫子弟授予散品者颇多。[8]这些特色对唐代门荫入仕制度的相关规定产生了重要影响。
唐代与隋代相似,为了巩固统治,仍然给予衰落中的士族一些特权,其中就包括门荫入仕制度。但从整体上看,有唐一代对于士族势力的重视度和特权是逐渐减小减弱的,以唐代官修姓氏书为例,贞观时唐太宗令高士廉等修《氏族志》,最初仍以山东崔氏为第一等,于是引来唐太宗不满,认为“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官宦,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主张“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9]2443-2444。由是,高士廉等遂以皇族为首,外戚次之,崔氏降为第三等。唐高宗时期,在武则天操纵下,改《氏族志》为《姓氏录》,则是“以皇后四家、酅公、介公、赠台司、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仆射为第一等;文武二品及知政事者三品为第二等。各以品位为等第,凡为九等,并取其身及后裔。若亲兄弟,量计相从。自余枝属,一不得同谱”[10]664-665,只以当朝官员的官品定等,其中有一些通过科举或是起于军功者,便由此也获得了与士族并列的待遇。通过唐代前期官修姓氏书的事例,可以看出唐人对于士族的大致态度。但“唐代姓氏书的作用却与选举不发生关系,在九品中正制也已废弃科举制又没有充分发展的唐初,荫任仍是选举的一条大道,然而其高低差次全取决于父祖官品的高低,与传统的门户高低没有关系”[7]385。从唐代人们对于门荫和科举二途入仕观点的转变也可以看出士族的衰落,这将在后文叙及,先对唐代门荫入仕的相关制度做一分析。
唐代的门荫制度是从隋代继承和发展而来的。其具体规定在《唐会要》《唐六典》等史籍中均有记载,此处以《新唐书·选举志下》的记载进行分析:
凡用荫,一品子,正七品上;二品子,正七品下;三品子,从七品上;从三品子,从七品下;正四品子,正八品上;从四品子,正八品下;正五品子,从八品上;从五品及国公子,从八品下。凡品子任杂掌及王公以下亲事、帐内劳满而选者,七品以上子,从九品上叙。其任流外而应入流内,叙品卑者,亦如之。九品以上及勋官五品以上子,从九品下叙。三品以上荫曾孙,五品以上荫孙。孙降子一等,曾孙降孙一等。赠官降正官一等,死事者与正官同。郡、县公子,视从五品孙。县男以上子,降一等。勋官二品子,又降一等。二王后孙,视正三品。[11]1172-1173
这段史料反映出唐代门荫制度的有关规定,具体来说可分为四个部分:第一是对五品以上官员的用荫规定,自一品至从五品,所荫子孙官品为正七品上至从八品下;第二是对中低级官员来说,则需要服役后待选,其叙官品阶则较低;第三是对荫孙和曾孙官品的相关规定;第四是对郡县和有勋爵官员荫补的相关规定,其中对于勋官荫孙的规定,在《唐会要》中记载得更为详细:“若三品带勋官者,即依勋官荫,四品降一等,五品降二等(四品、五品带勋官者,不在荫曾孙之限)”[10]1499。在这段史料中还提到了赠官的规定,赠官是对于去世官员的一种褒奖性措施,也可荫子,孙俊先生在分析唐代门荫制度的特殊形式时,对于赠官另有专门论述。[12]
唐制,通过门荫后,与科举、流外入流等入仕途径相同,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之后还要参加由吏部或兵部组织的铨选才能真正成为官员。在这个过程中有一段较长的待选时间,一般来说,门荫入仕者在待选期间的铨选方式,主要是进入学校或担任一些杂务。
唐代的官办学校,在中央有“六学二馆”,分别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算学、弘文馆(属门下省)、崇文馆(属东宫)。其中弘文馆和崇文馆主要招收高级官员和皇族外戚子弟入学,“门下省有弘文馆,生三十人;东宫有崇文馆,生二十人。以皇缌麻以上亲,皇太后、皇后大功以上亲,宰相及散官一品、功臣身食实封者、京官职事从三品、中书黄门侍郎之子为之”[11]1160,学习后参与考试,“试一大经、一小经,或二中经,或《史记》、前后《汉书》、《三国志》各一,或时务策五道。经史皆试策十道。经通六,史及时务策通三,皆帖《孝经》、《论语》共十条通六,为第”[11]1162,通过后即可为官。虽然要经过考试,不过对于二馆的学生来说,“虽同明经、进士,以其资荫全高,试取粗通文义”[9]1829,因其出身高贵,故而要求也较低。此外,国子学、太学也主要对高官子弟开放,史载“国子学,生三百人,以文武三品以上子孙若从二品以上曾孙及勋官二品、县公、京官四品带三品勋封之子为之;太学,生五百人,以五品以上子孙、职事官五品期亲若三品曾孙及勋官三品以上有封之子为之”[11]1159,但国子学和太学的要求则相对严格,因此这些高官子弟仍需努力才能通过考试而为官。
担任杂务者,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担任卫官,包括三卫、千牛备身、进马等。《旧唐书》中对门荫入仕后充当三卫者的流程记述为:“若以门资入仕,则先授亲勋翊卫,六番随文武简入选例”,由于三卫宿卫宫廷、京畿地区,地位较为重要,因而也成为高官子弟优先考虑的途径。对于其具体的选拔要求,依照品阶高低而执掌不同。根据《唐六典》记载如下:
择其资荫高者为亲卫,(取三品已上子、二品已上孙为之。)其次者为勋卫及率府之亲卫,(四品子、三品孙、二品已上之曾孙为之。)又次者为翊卫及率府之勋卫,(四品孙、职事五品子孙。三品曾孙、若勋官三品有封者及国公之子为之。)又次者为诸卫及率府之翊卫,(五品已上并柱国若有封爵兼带职事官子孙为之。)又次者为王府执仗、执乘。(散官五品已上子孙为之。)凡三卫皆限年二十一已上。[13]154-155
又有千牛备身,其执掌为“执弓箭以宿卫,主仗守戎服器物。凡受朝之日,则领备身左右升殿,而侍列于御坐之左右”[9]1902,因其宿卫之责较重,又要常侍将军左右,故也受到门荫子弟青睐,其选拔的具体要求是“凡千牛备身、备身左右及太子千牛皆取三品已上职事官子孙、四品清官子,仪容端正,武艺可称者充”[13]154。还有进马,有殿中省尚乘局进马和仆寺进马,主要掌管马匹事务,其选拔要求是“凡殿中省进马,取左右卫三卫及高荫,简仪容可观者补充,简试同千牛例。仆寺进马,亦如之”[9]1833。总之,待选期间担任卫官者,一般为高官子弟,此外,他们“番上或纳资若干年后,随文武散官参加本部的简试,合格者再作为门荫入仕的有出身人参加吏部或兵部的文武选”[14]。
第二,担任斋郎,包括太庙斋郎和郊社斋郎(1)关于斋郎的类别、名号及其执掌等问题,黄正建《唐代的斋郎和挽郎》(《史学月刊》1989年第1期,第30—33页)、刘琴丽《再论唐代的斋郎与挽郎》(《江汉论坛》2005年第9期,第91—93页)、夏丽梅《唐代斋郎再探》(《青海师范大学学报》2015年第4期,第80—85页)等文中有较为详细的论述。此处仅举太庙斋郎和郊社斋郎,因在《新唐书·选举志下》中仅列出了这两类斋郎的选拔要求。。斋郎是一种小官,其执掌为“掌供郊庙之役”[11]1242,即与宗庙祭祀相关的事务。对于其官员的选拔要求,《新唐书·选举志下》有记载:“凡斋郎,太庙以五品以上子孙及六品职事并清官子为之,六考而满;郊社以六品职事官子为之,八考而满。皆读两经粗通,限年十五以上、二十以下,择仪状端正无疾者。”[11]1174就荫子孙的官品、年龄、文化、仪态等方面都提出了要求,其中太庙斋郎入仕相对轻松一些,地位也稍高一些。斋郎考满后即可释褐放选,其途径主要有二:一为“先迁升室长或掌坐,考满后直接授官。据文献记载,太庙斋郎奏补满五年可迁升室长,郊社斋郎奏补满五年可迁转掌坐……唐太庙九室,每室设室长3人,掌‘樽、罍、篚、冪、销钥’之事……两京郊社署又有郊坛掌坐24人。这是一支别样的候补官群体,唐宋称之为‘黄衣选人’(因着黄衣、黄帻而得名),他们考满可直接授官”;二为“做斋郎待考满后,再经过吏部常选,可以释褐授官”[15]83。待选期间担任斋郎者,进入官场后多为文官。
第三,担任品子。中下级官员的荫子在待选期间可通过品子进行铨选,《新唐书·选举志下》记载了对品子的来源、考试等的要求:
凡纳课品子,岁取文武六品以下、勋官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子,年十八以上,每州为解上兵部,纳课十三岁而试,第一等送吏部,第二等留本司,第三等纳资二岁,第四等纳资三岁;纳已,复试,量文武授散官。若考满不试,免当年资;遭丧免资。无故不输资及有犯者,放还之。凡捉钱品子,无违负满二百日,本属以簿附朝集使,上于考功、兵部。满十岁,量文武授散官。其视品国官府佐应停者,依品子纳课,十岁而试,凡一岁为一选。自一选至十二选,视官品高下以定其数,因其功过而增损之。[11]1174
这段史料介绍了纳课品子和捉钱品子两类品子,纳课品子是这里所述及的官员子弟不愿上番者则以纳课代替,年限到后进行考试;又有捉钱品子,其渊源可能与武德年间一度设立过的“捉钱令史”有关,“号捉钱令史,每司九人,补于吏部,所主才五万钱以下,市肆贩易,月纳息钱四千文,岁满授官”[10]1675,其运作方式为“由国家财政统一拨付部分资金给京司作为本钱,再由京司各部门交付‘捉钱令史’,令其经营一定数额的本钱于市肆之内贾易求利,按月向诸司交纳定额利息,用来支付官员的俸料;只要纳息不亏,交满一年十二个月的息钱之后,‘捉钱令史’便可被授予官职”[16]13,后来的捉钱品子可能就是由此发展而来的,负责在市场上放高利贷等事项。此外还有品子担任亲事、帐内等,“凡王公已下皆有亲事、帐内”[13]155,“以六品、七品子为亲事,以八品、九品子为帐内,岁纳钱千五百,谓之‘品子课钱’”[11]1397,考满十年后兵部进行简试,“文、理高者送吏部,其余留本司,全下者退还本色”[13]156。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唐代门荫入仕相较于前代有几个典型的特点:第一,通过门荫入仕的官员,基本是依父祖官品而决定待选期间及入仕后的职掌和官品,而少依门资,也正因为此,用荫的范围得以扩大,士族的特权大大减小,并受到许多新兴官僚贵族的冲击;第二,与魏晋时期相比,隋唐时期的门荫通过后,需待选并参加考试,除赠官者和少数高官子弟可直接入仕外(2)孙俊先生在《唐代门荫制度诸问题再探讨》一文中,归纳了三类可直接通过门荫入仕者:一是一品官员和功臣之子,二是宰相之子,三是依靠父祖官品或门第,凭着自身才学通过铨选直接出官。[17]31-32,大多数都要经过待选并参加吏部或兵部的铨选才能入仕,与魏晋时期门阀大族子弟可直接为官是截然不同的;第三,即使是门荫入仕,其选拔标准也不仅是依门资和官品,才学、仪态、道德等也是选拔的重要标准,尤其是才学,包括了文化水平和军事技能等内容。这些特色加上科举制的日益兴盛与完善,造成的社会大趋势就是门荫制度日益不为人们所重视,而科举日益受到推崇,这与士族的衰落趋势也是一致的。
现在学界的主流观点是,隋炀帝时开创了科举制度,但由于隋至唐初科举制初建还不甚完善,加之门阀大族虽然衰落但仍拥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因此唐代统治者在选官上仍给予他们许多优待政策,门荫由此为人所重,史载“武德、贞观世重资荫”[11]1281。根据吴宗国先生的统计,“从武德七年至显庆六年(622—661)的四十年间,进士及第的共二百九十人。其间贞观时期每年平均录取九人;永徽、显庆年间(650—661)每年平均也只录取十四人,只及显庆时期每年入流总数一千四百人的百分之一……当时能从科举入仕者,是微乎其微的”[18]150,而选官最盛时,“著于令者,纳课品子万人,诸馆及州县学六万三千七十人……千牛备身八十人,备身左右二百五十六人,进马十六人,斋郎八百六十二人,诸卫三卫监门直长三万九千四百六十二人……亲事、帐内万人”[11]1180,以门荫途径待选者人数达如此之众。但此时在统治阶层中,已有很多人对于士族表示了不满,前述《氏族志》修撰时唐太宗之语即为一例,具体到门荫制度上来看,许多人也对门荫入仕的官员子弟表达了他们的不满,如萧至忠谓:“宰相及近侍要官子弟,多居美爵,此并势要亲戚,罕有才艺,递相嘱托,虚践官荣”[9]2970;魏玄同上疏道:“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髫龀之年,已腰银艾,或童草之岁,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生,千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少仕则废学,轻试则无才,于此一流,良足惜也。又勋官三卫流外之徒,不待州县之举,直取之于书判,恐非先德而后言才之义也”[9]2581-2582,由于他们的出身好便很容易做官,而其为官经验往往不足、技能较差,造成官员素质较低。有鉴于此,唐代统治者也采取了诸多措施打压士族势力,包括在官修姓氏书中降低士族地位、打压关陇贵族集团、发展科举制度等。在武则天统治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特别是科举制度在这时取得了很大发展,创设了制举的许多科目——武举、殿试、南选等,扩大科举招生名额,这都对士族力量及门荫入仕这一途径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因此陈寅恪先生对于武则天时期的社会变革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武后柄政,大崇文章之选,破格用人,于是进士之科为全国干进者竞趋之鹄的……西魏、北周、杨隋及唐初将相旧家之政权尊位,遂不得不为此新兴阶级所攘夺替代。故武周之代李唐,不仅为政治之变迁,实亦社会之革命。”[19]
唐中期以后,随着科举制的日益完善,招生人数越来越多,社会对科举出身人士越来越重视和推崇。根据学者对于唐代宰相等高官出身的数据统计:“除少数入仕途径不明者外,门荫出身共177人以上(有隋代受荫承袭至唐的),其中位至宰辅的48人,占唐宰相总数369人的13% 。如果以宪宗朝为界把唐分为前后期,前期门荫出身的宰相45人,占唐朝门荫出身宰相的90%强,宪宗以后则寥寥无几。高级官僚中门荫出身比重的下降,从一个方面反映了门荫衰落的趋势。”(3)本文数据摘自杨西云《唐代门荫制与科举制的消长关系》,此外对于唐代宰相或高官出身的统计数据,还可以参见金滢坤《中国科举制度通史》(隋唐五代卷)附录三《唐五代宰相人名与出身简表》(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898—915页)、金滢坤《唐五代科举的世界》(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292—294页);岳纯之《试论唐代将相子孙的入仕途径与政坛表现——以〈旧唐书〉为中心》(《兰州学刊》2010年第9期,第178—179页)等文。[20]61这种趋势影响着人们的社会观念,唐代的许多士族也因此对科举产生了羡慕与渴求的情感,尤其是难度最大的进士科,“缙绅虽位极人臣,不由进士者,终不为美”[21]4。高宗年间的宰相薛元超曾对他的亲属说:“吾不才,富贵过人,平生有三恨:始不以进士擢第,不取五姓女,不得修国史”[22],反映出了士族对于进士科的态度。更有甚者,为求取科名,竟以巨大代价巴结权贵,《北梦琐言》载宇文翃“虽士族子,无文藻,酷爱上科。有女及笄,真国色也,朝之令子弟求之不得。时窦璠年逾耳顺,方谋继室,其兄谏议叵有气焰,能为人致登第。嫁女与璠,璠为言之元昆,果有所获”[23]。宇文翃为谋求科名,竟不惜将年仅及笄的女儿嫁与年逾耳顺的老人,反映出这些士族对于科名的渴求。
科举制的兴盛和受到推崇,势必引起传统士族的不满,因此,唐代曾发生过数次士族抵制科举的思潮,其中最为知名的当属牛李党争。目前的主流观点认为,牛李党争的主要争议点在于如何对待科举取士和藩镇割据两个问题上,就前者而言,牛党多为科举入仕者,故重视科举,反对门荫;李党则多为门荫入仕,故观点与牛党相反。李党代表人物郑覃“深嫉进士浮薄,屡请罢之”[11]1168。领导人物李德裕是名相李吉甫之子,以门荫入仕,年少时即“耻与诸生同乡赋,不喜科试”[9]4509,唐武宗朝任宰相时更是“尤恶进士”[11]1168,他曾对武宗说道:
臣无名第,不合言进士之非。然臣祖天宝末以仕进无他伎,勉强随计,一举登第。自后不于私家置《文选》,盖恶其祖尚浮华,不根艺实。然朝廷显官,须是公卿子弟。何者?自小便习举业,自熟朝廷间事,台阁仪范,班行准则,不教而自成。寒士纵有出人之才,登第之后,始得一班一级,固不能熟习也。则子弟成名,不可轻矣。[9]602-603
从其话中可以看出,自李德裕的祖父李栖筠起就对进士科表示不满,他也深受影响,认为进士科以文辞而选,过于浮华而不务实,但身处宰相职位,他也认识到进士科有很高的社会声誉,可以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人才,他自身也是“颇为寒畯开路”“好放孤寒”[21]74,因此他对于进士科的观点是“希望将科举制置于士族门荫制之下。这样一来,既给了庶族寒门士子科举仕进的机会,又使他们不可能与享受门荫的士族豪家相抗衡,政权仍会牢牢地掌握在士族手中”[24]107。李德裕是当时士族的代表人物,当时社会的主流态度从中可见一斑。事实上,到了唐后期许多旧士族的子弟也参与科举考试、走科举入仕的道路了,如唐后期的宰相中常出现父子同为进士、都官至宰相的现象,这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流趋势。《唐摭言》记载:“三百年来,科第之设,草泽望之起家,簪绂望之继世;孤寒失之,其族馁矣;世禄失之,其族绝矣。”[21]97可见士族若还想维持其原有地位,只能通过参加科举的道路。金滢坤先生对中晚唐时期士族入相与登科人数进行了统计:“科举出身加起来高达84%,而门荫等诸色出身仅为16%,足见中晚唐五代科举对大士族荣登高位、保持门第不衰的重要作用。”[25]
门荫制度长期存在于中国古代社会之中,因此在社会上的影响也是颇为深远的。首先,随着门阀士族退出历史舞台,门荫制度也随之衰落,其中的一些因素渗透到了科举之中,请托、行卷等现象的出现为士族子弟入仕提供了一定的便捷。其次,通过对有唐一代门荫入仕官员的考察,可以发现并不是所有以门荫入仕的官员都是碌碌无为的,也有一些政绩突出的,如李德裕、杜佑、杨炎等,他们拥有一定的家学渊源,在处理相关政务上也比较有优势。第三,随着门荫制度的衰落和科举制的兴盛,引起了社会观念的变化和社会阶层的流动,传统的士族衰落下去,新的士族又形成,不过这种新的士族应当“指读书应举的布衣之家,或指进士出身的家族,或指公卿百官,虽然还没有一个非常确定的或法定的含义,但不论在任何场合,都不是用来指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旧贵族,也不是用于指称他们的后裔”[18]260,因此,中晚唐至五代成为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和变革的重要时期。
最后要说明的是,门阀士族虽然在唐末五代退出了历史舞台,但门荫入仕的观念和方法仍然存在,以后的历朝历代为了巩固国家统治、调和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仍有对于官员子弟选官的优待政策,且有时并不占少数。如宋代的恩荫制就广受批评,清代学者赵翼评价曰:“荫子固朝廷惠下之典,然未有如宋代之滥者……朝廷待臣下固宜优恤,乃至如此猥滥,非惟开倖进之门,亦徒耗无穷之经费,竭民力以养冗员,岂国长计哉”[5]535-537,恩荫制的过度发展,导致了宋代“冗官”“冗费”现象的突出。
总而言之,唐代经历了门荫制度由盛而衰、科举制逐渐兴盛的过程,这是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发生的理由,对于这一历史现象的探讨,能够加深我们对于制度本身的认识,同时也能促进中国古代官制史及其相关领域研究的进一步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