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德立
(1. 首都师范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5;2. 尼山世界儒学中心 孟子研究院,山东 邹城 273500)
如果用一个字概括儒学的内涵,用“仁”字应该异义。如果用两个字,那就是“仁义”最合适了。程子曰:“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1]186从仁到仁义的思想演变,正是儒家之道的形成时期。因孔子之于仁、孟子之于仁义的贡献,儒家之道又被称为孔孟之道。关于仁或仁义的阐释,学界研究成果丰硕,本文不再专门讨论,而是从思想史的角度,着力探讨孔孟的仁义之道与《春秋》精神的关系,以及董仲舒《仁义法》对于早期儒学发展的贡献。
孔子与六经的关系是儒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一般认为,《诗》《书》《礼》《乐》《春秋》《周易》是孔子整理的。这样说没有大的问题,但是如果从历史维度来分析,这种说法容易遮蔽孔子与春秋贵族文化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实际上牵涉到孔子与儒学思想的来源。
笔者以为,“六经”可分为三组,第一组,《诗》《书》《礼》《乐》;第二组,《春秋》;第三组,《周易》。关于孔子与《周易》,另文论述,本文重点讨论孔子为什么要引入《春秋》进入儒家的经典系统。
孔子时代,贵族封建体制解体。春秋霸政时期是诸夏贵族最辉煌的时代,他们以霸政凝聚起春秋诸夏的聚合,向北抵御住了匈奴的南下,向南挡住了楚国入主中原。这看似上演了齐桓晋文与天下诸侯争锋的战争剧,但实质上,是在天下无道的形势下,“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责任与担当。
春秋霸政时期,霸主得到天子的册封才具有合法性,代行天子的礼乐征伐大权,才师出有名。因此,齐桓晋文的尊王攘夷是合法的。孔子对于齐桓公的霸政是认可的。“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论语·宪问》),春秋时期,“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祭祀与战争是贵族的责任。无论祭祀还是战争,都有礼仪规范。宋襄公在泓之战中体现出来的“君子不鼓不成列,不擒二毛”的贵族风范,是不以成败论英雄的道义担当。宋襄公宁愿输掉战争,也不愿失去贵族的礼仪,战争之规矩,以致自己受重伤,不久身死。读懂春秋贵族的精神,才能读懂孔子所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杀身成仁”(《论语·卫灵公》)的深刻意涵。
春秋贵族的教养与儒家的精神追求一以贯之。那么,春秋贵族的教养来自什么?周代学在王官,只有贵族可以接受教育。贵族学习的内容就是诗书礼乐。而这些富含人道精神的知识体系,正是儒家精神的源头。
“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史记·孔子世家》)。三千弟子所学的正是《诗》《书》《礼》《乐》。孔子教导儿子孔鲤学《诗》学《礼》,也是对儿子进行的《诗》《书》《礼》《乐》教育。从《论语》中亦可见,孔子教学生的主要内容均来自《诗》《书》《礼》《乐》。《论语》里没有提到《春秋》。孔子与《春秋》的关系是孟子最早提到的。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孟子·离娄下》)孔子作《春秋》承接贵族赋诗时代。贵族赋诗的时代,是贵族礼乐秩序井然的时代。贵族宴饮会盟皆要赋诗,如果不能赋诗,也就不符合贵族的教养规范,就会被耻笑。齐国大夫庆封出使鲁国,因不懂礼而失仪,鲁国人赋《相鼠》讥讽他。礼乐秩序本由贵族教养来支撑,如果没有教养,礼乐秩序就倒掉了,社会秩序也就乱了,乱了秩序,天下也就无道了。
天下失序,有的人趁机捞取利益,争权夺位;有的任人宰割,默默忍受,忍受不了,就会反抗。孔子思考的是,如何重整秩序?建立新秩序需要有依据,有价值支撑。孔子建立的新秩序的依据就是《春秋》,价值支撑就是仁义。
孔子所取的齐桓晋文之义,正是齐桓晋文霸政时期高扬的仁义大旗体现的担当精神,与凝聚诸夏抵御蛮夷入侵的责任。王权衰落之后,齐桓晋文的霸权并不是个人权力的膨胀,而是维护华夏礼乐的新秩序。《春秋》作为鲁国编年体史书,孔子加以修整,作为凸显儒家价值观的史书教程,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作为后世伦理与政治秩序的《春秋》经典,孔子在其中彰显了鲜明的价值取向与社会责任。朱熹曰:“春秋之时,五霸迭兴,而桓文为盛。……尹氏曰:‘言孔子作《春秋》,亦以史之文载当时之事也,而其义则定天下之邪正,为百王之大法。’……而孔子之事莫大于春秋,故特言之。”[1]275朱熹认为,这种取史文之义的做法,可以以史为鉴、以史明志。朱熹认为,《春秋》为百王大法。修《春秋》一事,对于孔子来说,是极为重要的事情。
如果孔子教学生《诗》《书》《礼》《乐》,那么,修《春秋》作为“百王大法”,更具有价值意义,具有道路规划与制度设计的意义。曲阜孔庙的明代成化碑所记,孔子“为万古伦常立极”,此之谓也。
孔子对于整理文献与传承文化具有充分的自信,但是,对于修《春秋》,却有所戒惧,“《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滕文公下》),整治天下秩序是天子的责任,但孔子时代,天子王权已经衰落,霸权崛起,随之导致政权“多米诺骨牌式”的倒掉,直至天下大乱。孔子无天子之位,又做了天子之事,岂不有“知我罪我”之叹!可能正是由于这个担心,孔子对于修《春秋》之事,才显得小心翼翼。“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其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史记·儒林列传》)。孔子对于《春秋》文本与史实不做大的改动,而是以“辞微而指博”的手法,寄予《春秋》“微言大义”。虽然只是个别字词的调整,但是尊王攘夷、褒贬善恶,已经蕴含其中。孔子的努力受到学生子夏的赞叹,“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史记·孔子世家》)。
孔子因鲁国史记而作《春秋》,“以当王法”,是想以《春秋》发挥大法之效。回到本问题的开头,《春秋》进入孔子视野,应晚于《诗》《书》《礼》《乐》,如果说孔子以《诗》《书》《礼》《乐》的贵族文化教弟子们禀赋人道教养,那么,孔子修《春秋》是为后世立法,特别是为后世之君立法。就此而言,六经之中的《诗》《书》《礼》《乐》与《春秋》的功用不同,所针对的教化对象亦不同,应该区别来看。
《春秋》首先凸显的是王道精神。如,“鲁隐公元年春王正月”,无论天下乱到什么地步,春秋时代还有周王,天下历法正朔依然按照“王”来延续,《春秋》开篇的“王正月”就是其鲜明的特征。
《春秋》以整治王道秩序平治天下。“《春秋》之道,以元之深,正天之端,以天之端,正王之政,以王之政,正诸侯之即位,以诸侯之即位,正境内之治”(《春秋繁露·玉英》)。因此,孔子尊周王,以重现王道。我们对比一下鲁僖公二十八年《春秋》经传的记载,《春秋》经:“冬,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陈子、莒子、邾人、秦人于温。天王狩于河阳。”[2]507-508《左传》:“是会也,晋侯召王,以诸侯见,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言非其地也。”[2]525-526王的权威立住了,诸侯之位也正了。这正是董仲舒所言“境内之治”。
作为诸侯,晋侯怎么能召周王?事实上,周王确实也去了。但是,《春秋》就不能直接记,要改一下表述,就成为“天王狩于河阳”。这就是“为尊者讳”的“春秋笔法”。
相比齐桓来说,孔子对晋文的评价就差点意思了。“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朱熹注:“谲,诡也。二公皆诸侯盟主,攘夷狄以尊周室者也。虽其以力假仁,心皆不正,然桓公伐楚,仗义执言,不由诡道,犹为彼善于此。文公则伐卫以致楚,而阴谋以取胜,其谲甚矣。二君他事亦多类此,故夫子言此以发其隐。”[1]143-144
同样作为霸主,齐桓公相比晋文公是知礼尊礼的。《左传》僖公九年:“夏,会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齐侯将下拜。孔曰:‘且有后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耋老,加劳,赐一级,无下拜”’。对曰:‘天威不违颜咫尺,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恐陨越于下,以遗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2]409-410周天子派宰孔赐齐桓公胙,并说可以不下台领受,但是齐桓公还是下拜。齐桓晋文虽然都是尊王攘夷,但是对于贵族精神的坚守,已经不同了。孔子对他们的不同评价,正彰显出《春秋》的另外一种精神——仁义之道。
如果说尊王攘夷是《春秋》的明线,是王者之道,那么,仁义之道就是《春秋》的暗线,是仁义人道。
孔子认为,贵族不尊礼不守礼带来的危险,会引发连锁反应。《论语·八佾》篇,孔子批评季氏“八佾舞于庭” “是可忍孰不可忍”,认为这种僭越天子之礼的做法都做得出来,下一步就敢弑父弑君了。对于“三家者以《雍》徹”,孔子愤怒地说,《雍》诗怎么能出自三家的庙堂。鲁国三桓大夫僭越礼乐,事实上迅速导致了下级对上级规矩的破坏,季氏的家臣阳虎作乱就是明证。
礼乐一旦坏了规矩,就是坏了世道人心,孔子发出了“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的感叹!(《论语·八佾》)外在看似贵族僭越礼制,实质上是贵族内心缺乏尊礼的精神。
当“礼乐征伐自大夫出”降至“陪臣执国命”的时候,一向作为诸侯尊礼表率的鲁国,也陷入了礼坏乐崩的危局。贵族之所以是贵族,其标识是礼的教养。如果没有了内心的自觉,礼坏就成为必然,随之而来的就是贵族之位的丧失与贵族阶层的瓦解。
面对贵族普遍的破坏礼乐的行为,孔子找到了一个支撑礼的内在基石——仁。孔子创造性地突破了血缘界限,把仁从亲亲的家庭领域引入到社会领域,提出了“仁者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中庸》讲“仁者爱人”。爱人是仁的特征。孝悌是爱人,但是孝悌之爱是局限于家庭内部的血缘之爱。普通人可以这样做,但是为政者必须要突破,要把这种爱施于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如此才是仁。
孔子创造性地把仁与贵族君子联系在一起,论述以仁裕身是君子的标识。“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论语·里仁》)。君子无时无刻不以仁的标准要求自己,没有了仁,也就不再是君子。仁的要求是很高的,但是孔子说,只要有志求仁,仁是可以求到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以此劝导人们不要放弃。仁从血缘的亲亲走向社会领域,就意味着突破自私自利。因此,作为君子的仁德表现,一定是利他的,一定是保民的。这正是孔子称赞管仲的原因。
孔子以仁许人,是很吝啬的。但是对于管仲,发出了“如其仁,如其仁”的感叹,其原因就是管仲相桓公,保护了华夏的安定,在华夏文化面对蛮夷的压力的时候延续了下来。管仲之仁得以实现,也取决于桓公之正。孔子评价“齐桓公正而不谲”,正是君子坦荡荡的表现。行大道谓之正,行大道必有仁的支撑,是义的表现。
孔子讲“见义不为,无勇也”(《论语·学而》)。见义勇为是美德。义者,宜也,符合道理的事情就是该做的事情,符合时机的时候出手,也是义。义指做事要正,时机要准,因时因事,是为适宜,是为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见利思义”。仁是根本,义是显现。不该取而取,不该得而得,均是不义,不义说到底还是不仁的表现。
到了孟子这里,仁义就连称了。当孟子面对梁惠王期待如何获利时,答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梁惠王上》)孟子仁义并举,这既来自战国时期社会形势的变化,又来自墨子与墨家对儒家批评的回应。
孔子主要劝导学以为君子,修身以仁,不主张学生出仕。甚至当鲁哀公与季康子请孔子推荐学生出来做事,孔子说,只有一个好学生——颜回,但是死了。到了战国时代,战争的惨烈与民生的艰难大大刺激了孟子,儒家坚守的隐而不显的修身原则,到了孟子时代,被转为彰显仁者要以行动担当天下大义。
孟子更多地讲“行天下大义”,这显示了士君子承担天下责任的担当。孟子把士君子的责任从修身、齐家、治国的层面,提升到了平天下,并且发出了“当今之世,如欲平治天下,舍我其谁”的豪言壮语!孟子时代,天下统一的趋势已经出现。孟子在与滕文公对话时,提出了天下大势走向统一的走向。而孟子坚信,只有仁者才可以完成这个天下大义。
孟子劝导梁惠王不要讲利,而是讲仁义。孟子所讲的义来自仁的支撑,没有仁支撑的义,就成为寡情少恩的冰冷的名词。孟子提出仁政的主张,是行义的方案,仁政才是大义。仁政不是统治者关注自己的利益,而是保护民生。孟子不厌其烦地论述仁政,既是自己行天下大义的表现,也是劝导为政者行天下大义的举动。相对于孔子来说,孟子执着于行动的特征更加明显。孔子更多地期待个人的觉醒,讲“为仁由己”,孟子强调要“由仁义行”。义只有行,才能把仁转化为社会实践。孟子强调,不能把“由仁义行”说成“行仁义”。“由仁义行”,根底是仁,展现为义。“行仁义”,是把仁义都当作路,当作表现,不免有作秀之嫌。在孟子看来,仁是安宅,义是正路。仁是基础,义是行仁之路。“仁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所以,我们称孔孟之道为仁义之道。
孟子在论述四端说的时候,只论述了恻隐之心发生的原因,对人为什么会有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都没有论述。我们推测,孟子认为没有必要论述。仁优先于其他诸德。只要有恻隐之心,涵养了仁德,其他三心与三德皆具备了。
孟子对于齐桓晋文的评价与孔子相比,发生了变化。比如,孟子“不道齐桓晋文之事”,认为“《春秋》无义战”。那么,这是否说明孟子与孔子对《春秋》精神的认识发生了变化了呢?其实,孟子与孔子一样,都是和平主义者。孟子不希望战争,但是统治者的私欲却继续膨胀。战争的最大受害者是百姓,因此,孟子从保护民生的角度,提出仁政的主张,劝导为政者要保民。只有保民,才能实现王天下的目标。不保民,视民生灾难而不顾,“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野有饿殍而不知发”(《孟子·梁惠王上》),而是一味征战,那结果只能是缘木求鱼,甚至比缘木求鱼还坏。缘木求鱼虽不得鱼,但是最多瞎忙半天,但是穷兵黩武的结果最后是自寻死路。当梁惠王、齐宣王向孟子寻求如何争霸的时候,孟子认为,王的努力方向错了,应该先行仁政,自行可达王道,而不是以齐桓晋文为榜样,去争霸。孟子对春秋争霸战争的否定,并不是对《春秋》精神的否定,而是迫于战国形势之需对历史的重新诠释。因为,王道仍然是孟子的追求,仁义是其根基。
从孟子对孔子修《春秋》的评价来看,孟子是完全赞同孔子的做法的,完全赞同《春秋》精神。不但如此,孟子对于仁义价值与仁政方案的论述,更加丰富了《春秋》精神的内涵,即作为可以担当社会责任的君王,仁义之道是立国行天下大义之本。孟子设想的天下归一之后的王道政治,是“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上”(《孟子·梁惠王上》)的治理效果,是“由仁义行”的仁政展现。孟子提出“格君心之非”(《孟子·离娄上》),如果君心不符合仁义,就要去劝说,使他去掉“非”,保留“是”。这为后世儒者的职责与定位确立了方向。孟子以仁义价值捍卫王道,是《春秋》精神的丰富者与践行者。
董仲舒作为汉代春秋学的大家,在大一统的王权时代,有了实现《春秋》王道与仁义的社会条件。
统一的时代,王道荡荡,尊卑内外高下贵贱首先是要彰显出来的。“《春秋》义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达之;观其是非,可以得其正法;视其温辞,可以知塞怨。是故于外,道而不显;于内,讳而不隐。于尊亦然,于贤亦然,此其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也”(《春秋繁露·楚庄王》)。春秋别内外、差贤不肖而等尊卑,是礼的制度,其依据的核心价值正是仁义。因此,董仲舒彰显的《春秋》精神必然要以仁义为理论基础。
《春秋繁露·仁义法》开篇:“《春秋》之所治,人与我也;所以治人与我者,仁与义也。”点出了《春秋》与仁义的内在关系。社会秩序之礼的目的是治,治的前提是别等级贵贱。别的依据是仁与义。社会治理无非是“治人”与“治于人”。治人者是我,人就是被治。“治”与“被治”看起来是政治关系,实际上是我与他人的关系,是己人关系。要想治理得好,首先在于治理之人行人道。人道的内核是仁义。而其要义是对自己要严格,对他人要包容。此之所谓“以仁安人,以义正我”。“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予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予为仁”,董仲舒指出,仁爱是爱他人,义是正自己。这是对于孔孟以来仁义之道的概括与总结描述。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于“仁者爱人”有不同的理解。仁者爱的人是否包括自己?或许有人会说,哪有不爱自己的,不爱自己还能爱别人吗?仁爱是由内而外,由近及远,不断向外扩大的有等差的爱。这个说法看起来没有问题,但是,孔孟与董仲舒所言的仁爱有特别的出发点,有特定的言说对象。孔子的特定对象是君子,孟子的特定对象是诸侯,董仲舒的特定对象是天子。他们所言的特定对象有一个普通的共同点,都是为政者。作为修己治人与安邦定国的学说,儒家一定是把为政者作为严格要求的对象。
作为为政者,应该成为仁者,所爱的人是爱百姓,不是爱自己。无论是孔子对子张讲,仁者要做到“恭宽信敏惠”,还是孟子劝说君主要行“仁政”,都是要求为政者要先做到爱百姓。按照孟子的讲法,百姓如果得不到恒产,就会“放辟邪侈”,做出邪恶的事情,做出邪恶的事情,就违法了,违法就会被抓,这看起来合法,但是孟子说,这并不符合仁政的要求。仁政考虑的问题是让百姓有恒产,不去做违法的事情。所以,孟子劝说梁惠王,王道必须行仁政,行仁政必须反本,反本就是制民之产,保护民生。保民就是仁义之道,仁义之道就是王道之始。
在孟子与梁惠王的对话中,孟子对于梁惠王自我夸耀的鸿雁麋鹿、台池鸟兽是不屑的。当梁惠王向孟子显摆这些所谓“乐”的时候,孟子以文王与民偕乐的例子来回应。孟子并不是要绝对摒弃为政者的利益,而是要求民之父母一定要以民为出发点,以民生为要。在保证民生的前提下,君主的利益也自然得到了保障,君主的王道政治也得以实现。从这个角度来说,孟子的仁政是利民的,对于君主的要求是控制性的。董仲舒所讲的义在于正我,仁在于爱他人,正是基于孟子的以上论述,实现了无缝衔接。既然如此,君主有“非”,就要“格”,臣如果认为君没有恻隐之心,就是“贼其君”。孟子以仁政作为王道的基础,董仲舒以人道作为王道的前提,“《春秋》论十二世之事,人道浃而王道备”(《春秋繁露·玉杯》)其义一也。
董仲舒认为“君子求仁义之别,以纪人我之间,然后辨乎内外之分,而着于顺逆之处”,才可以“内治反理以正身,据礼以劝福,外治推恩以广施,宽制以容众”,并引“孔子教冉子曰:治民者,先富之而后加教。语樊迟曰:治身者,先难后获”,来申明“治身之与治民所先后者不同”。“《春秋》刺上之过,而矜下之苦”正是标举的“以仁治人,义治我”的道理,这也是“躬自厚而薄责于外”的道理(《春秋繁露·仁义法》)。
董仲舒思想中的人道、王道之上,还有一个天道。“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春秋繁露·玉杯》),“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春秋繁露·仁且智》)。天道护佑人道,天道通过灾异对君主以遣告。只有君主“畏天之威”,心存敬畏戒惧,民事才不敢怠慢。因此,董仲舒的天道实则是人道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
王道是理想,是目标,行人道是基础,是现实。作为王道基础的人道,践行的主体是君,不是民。就此而论,董仲舒的仁义法是为君之法,君行人道之法。“故仁之为言人也,义之为言我也,言名以别矣。仁之于人,义之于我者,不可不察也,众人不察,乃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诡其处而逆其理,鲜不乱矣。是故人莫欲乱,而大抵常乱,凡以闇于人我之分,而不省仁义之所在也”(《春秋繁露·仁义法》)。人君应懂得仁与义分别针对的言说对象。如果搞不清楚,“反以仁自裕,而以义设人”,就把仁义搞错位了。我们今天讲“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就是对他人要宽厚,对自己要求要严格,正是董仲舒所言的仁义之法。仁义法对于君主如此,对于致力于君子道的普通人,何尝不是如此。孔子讲“修己安人”,己与人相对,仁者爱人,而不是己。董仲舒的仁义法正与孔子的讲法一以贯之。
王充尝论曰:“文王之王在孔子,孔子之文在仲舒。”(《论衡·超奇》)如果说孔子接续文王的礼乐传统,开创了儒学传统,那么,董仲舒则进一步,赓续孔子之道,以《春秋》学为体系,统合了人道与王道,并以天道辅人道。对于儒学的核心价值——仁,董仲舒追溯至孔子之仁,孟子之仁义,以仁义法作为实现王道的人道基础。董仲舒把仁义之道寄予《春秋》精神,上承早期儒学,为汉代儒学发展与社会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完善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天道、人道与王道三者统一的理论模式。这奠定了董仲舒在中国思想史上的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