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蕴珈,李仁真
(武汉大学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湖北 武汉 430072)
随着数字化技术在公众生活领域的广泛应用,无现金、无接触支付逐步成为世界各国支付变革的主流。为了确保欧元符合数字时代的要求、维护欧元的价值,欧洲中央银行(以下简称“欧洲央行”)作为欧元体系的“监护人”,于2020年10月2日正式发布了一份《数字欧元报告》,分析了在欧元区引入数字欧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以此为基础启动了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经过公众咨询和一段时间的准备工作,欧洲央行理事会于2021年7月14日决定正式启动数字欧元项目的调查阶段,这一阶段将持续24个月。由此可见,欧洲已迈出探索主权数字货币的第一步,数字欧元有望成为欧洲数字经济的统一力量以及欧洲进步与融合的数字象征。
欧洲央行发布的欧元区消费者支付态度研究显示,欧元现金在欧元区的销售点交易和面对面交易中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小:就总交易量而言,从2016年的79%下降到2019年的73%;就交易额而言,从54%下降到48%。[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COVID-19,以下简称“新冠疫情”)大流行更是加速了欧洲公众支付偏好的转变:2020年2月至6月,欧洲电子商务稳步提升,其销售额增长了近五分之一,而店内销售额则有所下降;网上支付激增,商店也开始转向非接触式支付。[2]同时调查显示,绝大多数人期望在新冠疫情结束后能够继续使用数字支付方式。由此可见,这种受到新冠疫情冲击的数字化趋势不可逆转,欧洲支付将加速向数字新常态过渡。另一方面,欧洲支付的数字化转型对数字支付解决方案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欧洲公众也相应地对支付方式和数字服务之间的即时性和集成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银行卡、电子货币等欧洲现有的数字支付解决方案都不能一次性满足公众所有的需求,欧洲公众在进行数字支付时不得不同时使用多种支付工具。同时,与欧元现金这种法定货币的安全性和包容性相区别,现有数字支付解决方案既不能适用于所有地方和所有条件,也不能被所有人无条件接受。欧洲的数字支付解决方案需要创新来兼顾安全、高效、易使用、无成本、无风险、可信赖等诸多特性,以最大限度满足欧洲公众的需求。
在全球支付市场主导地位的竞争中,欧洲支付市场正面临被欧元区以外的私人和公共数字支付解决方案替代的风险。一方面,一些科技巨头正致力于推动全球支付领域的变革,进而威胁传统的中介业务。[3]这些科技巨头,即所谓的金融科技公司,可以利用其庞大的用户群、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泛的全球足迹来提供创新性的数字支付解决方案,以进一步扩大其金融活动的范围。[4]具体而言,许多大型科技公司正在开发非欧元计价的全球稳定币。例如,Facebook推出数字货币Libra(后更名为Diem)。如果欧洲支付市场中的大部分支付是使用由私人数字货币计价的数字钱包,那么将会危及欧元体系现金基础设施的可持续性,进而削弱欧洲的货币主权。同时,广泛接受这种可能不在监管范围内的私人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和价值尺度,可能会削弱甚至损害欧洲货币政策在欧元区的传导,将对欧洲金融中介和跨境资本流动产生不确定性影响,最终可能影响欧洲的金融稳定。[5]另一方面,国际清算银行在2020年的调查显示,全球80%的央行都在进行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其中一半的央行数字货币已经从概念研究阶段进展到试验和运行试点阶段。[6]有些国家的央行数字货币除了在本国发行外,也可能向欧洲公众提供,这就会导致货币替代以及欧元区经济外汇风险的增加。[7]美国公共部门和私营机构目前已经加速了数字美元的研发进程,历史经验表明,数字美元的发展既会抑制其他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研发央行数字货币的活力,又会对构建国际金融新秩序造成冲击,还会冲击欧洲货币政策的独立性。[8]此外,外国央行数字货币在欧洲的应用会附带建设相关的支付基础设施,这可能会给欧元体系在欧洲支付的安全和效率带来额外的挑战。
2007~2009年间的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给欧洲经济带来了沉重打击,2020年新冠疫情的发生为欧洲本就脆弱的经济形势施加了更多的压力,欧洲经济的数字化和自主性十分不足。发展数字经济是刺激欧洲经济复苏的重要措施,但欧洲经济的数字化转型仍相对迟缓。2015年5月,欧盟通过了“单一数字市场”战略,希望建立统一欧盟各国的数字市场。然而直至今日,欧盟在数字市场建设上收效甚微。2019年欧盟委员会的数字经济和社会指数显示,欧盟内部各国数字经济的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存在显著的异质性,美国的数字经济规模要高于除爱尔兰和芬兰以外的所有欧盟和欧元区国家。[9]欧洲数字经济与世界前沿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其自身起点和发展速度落后于中国、美国、日本等竞争者。同时,欧洲经济在数字化领域的竞争劣势导致了其自主性不足,特别是在零售支付等战略领域。欧洲零售支付市场缺乏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并过分依赖美国等非欧洲的支付生态系统,这为欧洲单一货币和单一市场的稳定发展带来了诸多风险。此外,欧元强大的国际作用是加强欧洲经济自主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然而,由于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给欧盟经济带来的沉重打击,欧盟国际经济地位和欧元信用也随之大幅受挫,最终造成了欧元的国际地位受到冲击。[10]随着时间的推移,在2018年欧元显示出从历史低位恢复的初步迹象,[11]但是在短期内其国际化水平提升空间有限。
基于欧元体系有关数字欧元的工作文件和公开演讲等有关内容,可以大体总结和概括出数字欧元的特征及类型。
数字欧元作为一个新兴的数字货币并没有明确的概念上的界定,欧元体系将数字欧元描述为一种所有公民和企业都可以使用的电子形式的央行货币。
第一,数字欧元是一种欧元体系的负债,具有法定货币的地位。《欧盟运作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TFEU”)第128(1)条规定:“欧洲央行拥有在联盟范围内发行欧元纸币的专有权。欧洲央行和各国央行可发行此类票据。欧洲央行和各国央行发行的纸币应是联盟境内唯一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的纸币。”《欧洲中央银行系统和欧洲中央银行规约》第16条规定:“根据TFEU第128(1)条,理事会拥有在联盟内发行欧元纸币的专有权。欧洲央行和各国央行可能会发行此类票据。欧洲央行和各国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应是联盟内唯一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的纸币。”这两款规定赋予了欧元体系发行欧元的权力,并明确了欧元作为法定货币的地位。据此,欧元体系负有为欧洲公众提供最为安全的货币和最为可靠的支付手段的职能和使命。数字欧元将由欧洲中央银行发行,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无风险的中央银行货币,这一特征是将其与其他数字支付解决方案区别开来的关键。相比之下,商业银行货币和电子货币是受监管的私人实体的负债,这些私人货币的发行需要遵守规定,发行这些私人货币的机构也需要接受公共当局的监管;加密货币则不是任何实体的负债,因此它们缺乏可靠的框架来维持其价值和保护其直接持有人,这些货币大多不受监管且价格波动大,给用户带来了很高的风险。
第二,数字欧元是欧元的数字表现形式。首先,数字欧元具有和欧元相同的货币职能。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传统的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根据货币制度理论,欧元的价值由欧元体系的货币政策和市场力量决定。数字欧元作为欧元的新形态包含在欧元总体概念之中,其价值和购买力应同欧元一样相对稳定。因此,在欧元体系的政策扶持下,数字欧元仍能够具有上述职能。其次,数字欧元不是一种与欧元平行的货币,它只是供应欧元的另一种方式。数字欧元作为欧元的数字表现形式不意味着完全替代欧元现金,它只是欧元现金的补充。维持价格稳定是欧元体系及其所负责的单一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因此,数字欧元应当与纸币、央行储备和商业银行存款等形式的欧元同等兑换。最后,数字欧元是欧元在数字时代的必要演变,它将延续欧元的基本特征并将使欧元的应用更加灵活。数字欧元需要通过特定的物理设备验证身份、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还可能利用分布式账本等技术。数字欧元在兼具欧元现金特征的基础上还附加有较低的成本和先进的技术功能。最重要的是,欧元数字化将为欧洲公众提供更多支付方式的选择,可以使他们的支付行为更加便利,从而推动普惠金融发展。
第三,数字欧元主要用于零售支付。几十年来,欧洲商业银行都能够以数字形式获取中央银行的货币,因此用于批发交易的数字化中央银行货币并不新鲜。通过欧洲自身的泛欧实时全额自动清算系统(The 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以下简称“TARGET”)所提供的服务,欧元体系已经为数字批发货币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基础设施:用于批发支付的第二代TARGET(TARGET2,T2)、用于以中央银行货币进行证券交易结算的欧洲证券结算平台(TARGET2 SECURITIES,T2S)以及用于即时支付的结算系统(TARGET Instant Payment Settlement,TIPS)。比较而言,欧洲零售支付领域尚缺乏一种可用于所有日常交易的数字形式的中央银行货币,数字欧元将填补这一空白:一方面,欧元体系发行的数字欧元不会阻碍和排挤欧元区其他高效的数字零售支付私人解决方案。数字欧元自身可以利用并加强欧洲现有的支付解决方案为欧洲公众提供服务,这将进一步推动欧洲零售支付领域的创新。另一方面,数字欧元还将与欧洲零售支付战略的其他要素产生协同作用。数字欧元将作为私人支付解决方案的补充并实现与私人支付解决方案的互通,共同为欧洲零售支付环境的改善创造条件。同时,公众信任是欧元体系履行其首要目标的基石。 欧元体系提出数字欧元并将其应用于零售支付的重要目的是维持和提升欧洲公众对欧元和欧元体系的信任。因此在欧元体系的预想中,数字欧元的应用主体是所有欧洲公民和企业,数字欧元属于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
央行数字货币基于代币与基于账户的分类已经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普遍认可,欧元体系也提出了这两种类型的数字欧元,并指出这两种类型的数字欧元可以共存以满足现实生活中的不同需求。
一种是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即离线数字欧元,类似于实体现金,也可称为不记名数字欧元。在转移方式方面,与现金支付的工作原理相同,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可以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使用,由付款人和收款人核实彼此之间的任何价值转移。在支付设备方面,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不受欧元体系和受监管的中介机构的直接控制,只能通过特定的设备提供,这种支付设备不仅可以实现脱机使用,还可以验证用户的身份。在隐私保护方面,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交易不会与第三方进行数据连接,在支付结算中不需要共享交易数据,因此它在原则上是匿名的。但是,为了防止数字欧元被用于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必要时限制数字欧元的用户范围以防止资本过度流动以及避免过度使用数字欧元作为一种投资形式,欧洲央行可能不考虑数字欧元的匿名性。在这种情况下,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存在的匿名功能需要通过支付设备中适当的技术来予以限制。在报酬方面,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只能以固定的非负利率获得报酬,这一固定报酬可能与现金相同为零。
另一种是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即在线数字欧元,类似于商业银行存款。在转移方式方面,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需要通过基于账户的系统提供,由第三方记录用户持有的资产和确定交易是否有效,并相应地更新付款人和收款人的余额。在支付设备方面,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通过广泛的、可使用互联网服务的设备进行交易。这也意味着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可以具有先进的功能,并可以为受监管的私人中介机构提供增值服务创造机会。在隐私保护方面,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排除了用户匿名的可能性,用户在首次访问数字欧元服务时即被验证了身份。然而,作为发行人的欧元体系和中介服务提供商仍然可以授予数字欧元服务不同程度的隐私。在报酬方面,在线数字欧元则适用与央行利率相关联的可变报酬。
值得关注的是,任何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都需要在某个时刻进行在线管理,以便用户能够通过更广泛的支付系统向支付设备添加或提取资金。目前在线的商业银行存款和实物现金可以并存,用户可以通过自动取款机从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与这一情况类似,数字欧元既可以在线使用,又可以加载到物理设备上离线使用。这意味着基于代币的数字欧元和基于账户的数字欧元可以共存,以满足不同的需求。
数字欧元公众咨询的数据显示,数字欧元的私密性、安全性和可用性是公众认为最重要的功能要求。
数字欧元的私密性是其广泛流通的基础,主要表现为数据隐私保护问题,其中多达41%的公众认为数字欧元应具备支付私密性。
用户获得的不同程度的隐私保护主要取决于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之间的优先平衡,欧元体系对数字欧元的私密性提出了相应的要求。首先,数字欧元私密性最低限度的要求是终端用户信赖原则。公众信任是欧元体系履行其首要目标的基石,[12]数字欧元必须得到和其他形式的欧元同等的信任,欧元体系需要采取措施来确保这种信任贯穿始终并且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削弱。其次,数字欧元确保支付交易具有私密性的能力应类似于现金。数字欧元的发行背景之一便是应对欧元现金支付的下降趋势,而欧元现金具有的私密性与现有的电子支付解决方案都完全不相匹配,因此数字欧元具有的私密性应与之相同或类似。最后,数字欧元的私密性应防止被滥用。尽管中央银行的负债不受监管和监督,但欧元体系在发行数字欧元时应致力于遵守支付领域在内的各种监管标准,这对于确保欧元和欧元体系的完整性、稳定性及声誉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更好地实现数字欧元的私密性,欧元体系必须发行基于代币的离线数字欧元,欧元体系已经在后端基础设施和终端用户解决方案方面进行了初步设计:一方面,通过分散式的基础设施提供基于代币的离线数字欧元。在分散式方法中,数字欧元交易由用户或受监管的中介机构进行记录,欧元体系仅为数字欧元交易的结算制定规则和要求。欧元体系提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模型中的一种或者两者的组合来实现供应:一种是直接模型,终端用户直接访问基于代币的离线数字欧元;一种是混合模型,混合基于代币的离线数字欧元和基于账户的基础设施。另一方面,基于代币的离线数字欧元主要依赖相应的硬件解决方案。终端用户获得支付服务的硬件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其拥有的设备、商户验收的设备以及自动取款机等,终端用户可以将这些设备用作网关来访问数字欧元服务,并启动POS或P2P支付。同时,供数字欧元离线使用的特定物理设备需要记录预期用户的指纹和虹膜等生物特征,并在用户发起支付时进行匹配。
数字欧元的安全性与私密性之间实现平衡是其被采用的重要前提,安全性主要体现在网络安全、反假币、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等方面,17%的公众对数字欧元的安全性提出需求。
数字欧元安全性的缺失会影响公众对欧元和欧元体系的信任,因此欧元体系强调数字欧元需要满足一些要求。首先,数字欧元的安全性需要在欧盟政策法律框架下予以保障。欧元体系在设计和发行数字欧元时需要遵守监管框架。其次,数字欧元应该以安全有效的方式被设计。一方面,欧元体系要求通过持续测试、验证保障措施、遵循最佳实践做法以及定期进行外部审计等手段来确保数字欧元设计上的安全性。另一方面,欧元体系需要确保数字欧元具有网络弹性。数字欧元服务既需要对网络威胁具有高度的弹性,又能够为受到网络攻击的金融生态系统提供高水平的保护,还可以在被攻击后实现短时间内恢复并保护数据的完整性。最后,数字欧元应可以作为安全的备用系统。数字欧元应通过独立于其他支付服务的弹性渠道被用于交易,并能够承受极端事件,在没有私人解决方案的情况下继续正常使用。
相较于上述的分散式基础设施,集中式基础设施相对比较安全。在集中式方法中,数字欧元交易记录在欧元体系的分类账中,可能存在两种模型及两者的组合:一种是直接模型,由央行基础设施中的终端用户指示支付;一种是中介模型,支付虽由终端用户发起,但却由受监管的中介机构代表用户管理其在中央银行的账户。集中式直接模型使欧元体系可以完全控制数字欧元的生命周期,集中式中介模型使欧元体系只能与受监管的中介机构直接互动,后者将充当代表客户指示交易的结算代理人。同时,参与提供数字欧元服务的终端用户解决方案和任何私人系统都应与中央银行的后端基础设施相连接,以确保对未经中央银行授权而擅自创建数字欧元单位的风险提供最高保护。当终端用户访问数字欧元服务时,应按照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指令所提到的强客户认证要求进行验证和授权。每个终端用户都应该有硬件和软件解决方案,以便识别自己的身份并获得数字欧元支付服务。
数字欧元应具有类似欧元现金的可用性,主要表现为在欧元区内外的自由流动,10%的公众认为数字欧元应具有泛欧可用性。
为了确保数字欧元的可用性符合欧元体系目标的实现和潜在用户的需求,数字欧元需要满足一些要求。首先,数字欧元应满足欧洲解决方案原则。数字欧元应当在平等的条件下被广泛提供给所有欧元区国家的潜在用户,受监管的私人中介机构也应当有机会利用其专业知识参与到支付服务的供应中。其次,数字欧元应满足市场中立原则。欧元体系主动发行数字欧元的同时,不应阻碍和排挤欧元区其他高效的数字零售支付私人解决方案,而是要与之互通以产生协同效应,从而推动形成多元化的欧洲零售支付格局。再次,数字欧元需要提升自身竞争力。为了限制非欧元计价的货币和监管不当的货币在欧元区内的使用,数字欧元应具有技术前沿的特征,以此为基础的支付解决方案所提供的功能应更具吸引力。最后,数字欧元的可用性需要注意创新和效率,这就要求数字欧元应始终与最先进的技术保持同步、应被用于跨境支付以加强欧元的国际作用、应做到节约成本和保护生态。
为了确保数字欧元的可用性,欧元体系提出了与之相关的设计思路。首先,欧元体系考虑引入限制使用数字欧元的工具,以防止商业银行资金过度转向数字欧元。个人用户可持有的数字欧元数量应保持在一定范围内,使流通中的数字欧元的总价值保持在合理的总阈值以下。同时,欧元体系拟采用“瀑布式”方法,即任何超过持有限额的数字欧元将自动转移到收款人的私人资金账户中。当个人持有的数字欧元量超过上述门槛时,欧元体系可以采用较低吸引力的利率或服务费。其次,欧元体系考虑限制使用数字欧元服务。欧元体系希望限制可以访问数字欧元服务的个人和实体的范围,根据地理位置、居住地或公民身份对欧元区以外不同管辖区的数字欧元的报酬适用不同的条款,例如对受到国际制裁国家的用户区别对待。最后,如果数字欧元被视作是一种改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工具,那么它应按照央行随时间调整的利率获得报酬。数字欧元可以采用分层报酬系统,在不同的情况下适用不同的利率。
一方面,数字欧元的发行将有助于实现欧洲零售支付战略的关键目标。首先,数字欧元具有便利性。数字欧元能被公民、企业和金融机构以更为自由的方式获取,其发行将填补欧洲数字支付解决方案和实用功能设计领域的空白。其次,相较于加密货币等私人发行的支付工具,数字欧元是一种更为安全的货币形式。欧元体系没有与消费者数据相关的商业利益,由其主持发行的数字欧元既能够确保设计中的安全标准又能够实现较大程度的隐私保护。最后,数字欧元还可以降低欧元区支付系统的总体成本。另一方面,数字欧元的发行将有助于维护欧洲的金融稳定和货币主权。由国内经济体发行的央行数字货币在很大程度上会削弱外国经济体的货币政策自主权,它可能迫使外国央行改变其货币政策立场以减轻央行数字货币带来的强大的国际溢出效应。[5]在这种情况下,尽早发行数字欧元不仅可以给欧洲带来显著的先发优势,还可以有效维护欧洲的主权和稳定。
数字欧元对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预期效果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数字欧元将有助于增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弹性。数字欧元作为一种低成本、低风险、安全、高效、易于使用的公共货币和支付手段,可以为国际金融市场提供一种新的选择。同时,在世界各金融大国都纷纷研究并推出自己央行数字货币的趋势下,数字欧元可以与其他国家的央行数字货币优先展开合作,这将增强国际联系、推动国际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发展。另一方面,数字欧元将有助于削弱美元的霸权地位。美国利用美元频繁进行单方制裁,并对以国际规则为基础的治理和贸易发起挑战,这些行为都给欧洲经济和货币主权敲响了警钟。[13]美元本位制的国际货币体系已经暴露了诸多弊端,欧盟支持建立一个竞争性的多极化国际货币体系,数字欧元便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工具。欧元体系在发行数字欧元以加强欧洲经济和战略自主性的同时,可以与处于研发前沿的央行数字货币合作共同应对美元霸权、为国际货币金融体系的变革作出贡献。
一方面,数字欧元会对银行业、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产生影响。数字欧元可以促使存款人将自己的商业银行存款转移到数字欧元账户中成为中央银行负债。商业银行会因此感到压力而提高贷款利率,从而向实体经济提供更高成本的或更少的信贷。在这种情形下,数字欧元取代了商业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削弱了其中介职能,这可能会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此外,由于以数字欧元的形式取款比提取现金更为便利,在储户对欧元区整体银行业信心下降的危机时期,流动资产很有可能会迅速地从商业银行存款转移到数字欧元。这可能会增加银行挤兑的可能性和严重性,进而危及金融稳定。另一方面,数字欧元会对央行的关键领域和声誉产生影响。公众对数字欧元的大量需求可能导致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大幅增长,从而影响欧元区银行业的盈利能力和风险敞口。此外,数字欧元在发行和应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欧元体系承担,这就导致欧元体系作为数字欧元服务的运营者可能面临金融负债的风险,数字欧元的发行准备不充分将造成欧元体系的声誉受损。
数字欧元对国际金融稳定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数字欧元可能会带来政治风险。在一些货币疲软和经济基本面脆弱的国家,数字欧元可能会完全地或部分地替代其本国货币,形成货币替代,即在开放经济与货币可兑换条件下本币的货币职能部分或全部被外国货币所替代。这种货币的“欧元化”将严重损害这些国家的货币政策主权,可能会助长国家的不满情绪、加剧国家间政治紧张的局势。另一方面,数字欧元可能会扩大国际溢出效应。“蒙代尔—弗莱明”模型的框架表明,一个资本高度流动并实行浮动汇率的国家,易于使用货币政策来实现其国内增长和通胀目标。欧元区对欧盟外的国家实行的就是浮动汇率制和资本自由流动政策,在近年来一直采取量化宽松货币政策。[14]数字欧元的推出将有利于货币政策工具创新,并为非常规货币政策的实施创造条件,但是也将扩大欧元区内货币政策冲击的跨境溢出效应,由此造成的一些负面溢出效应将给国际金融稳定带来更多的不确定性。
2018年,时任欧洲央行行长的Mario Draghi明确表示,由于基础技术仍然脆弱、欧元区的实物现金使用率仍然很高,欧元体系目前尚无发行央行数字货币的计划。然而,在2019年11月Christine Lagarde出任欧洲央行行长后,欧洲央行针对央行数字货币的政策有了巨大的转变,她积极支持和推动数字欧元项目的发展,意图使数字欧元在全球央行数字货币竞争中处于领先地位。
虽然发行数字欧元已成为欧洲央行的优先事项之一,但其发展的进程仍然十分缓慢。2020年10月,欧洲央行发布了《数字欧元报告》,正式开始为未来可能引入数字欧元做好准备。2020年10月至2021年1月,欧元体系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欧洲公众为数字欧元工作提供了诸多意见。2021年7月,欧洲央行理事会决定正式启动数字欧元项目的调查阶段,这一阶段以定义数字欧元的设计特征为宗旨,将持续两年。欧元体系称要到2023年底才可以决定进入实现阶段,至于是否真正发行数字欧元的决定可能要到2026年才能作出。由此可见,相较于已经进入试点测验和应用的其他国家的央行数字货币,数字欧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同时,可以预见到会有很多因素掣肘数字欧元的发展。首先,为了保护欧洲经济和欧洲金融系统不受数字欧元发行带来的无端影响,从而最大程度上平衡未来发行数字欧元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利益,欧元体系必定会使数字欧元严格遵循其现有的监管规则。欧盟有关数据隐私保护和犯罪防治的法律规则十分严格,数字欧元的技术开发和实际应用必然会耗费很多时间来调整适应这些法律。其次,欧盟的数字经济发展已经落后于中美两国。数字欧元需要方便的、广泛可用的、具有创新性的基础设施来保障发行和流通,然而欧盟各国之间的数字化水平的差异性巨大,数字欧元短期内难以达到和欧元现金相同的可用性。最后,欧盟单一市场的数字化转型困难重重。成员国之间语言、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各异,彼此之间存在着矛盾与壁垒,这就造成了数字市场的分割,使之无法发挥整体优势、形成规模效应,这一局面将不利于数字欧元的推进。
欧元体系对数字欧元的探索表明其正在考虑是否应通过向广大欧洲公众提供数字形式的主权货币来实现自我创新。欧元作为第二大国际货币,其自身在数字化时代的演变动态值得中国关注,中国可以从中可以得到一些启示。
欧元在问世之初便依赖于一系列欧盟内部严格的法律制度的约束。同时,欧盟的国际金融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其对支付系统的监管框架、欧洲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立法、完善的投资者保护机制等都可以为人民币国际化配套的金融改革提供制度设计上的借鉴。在欧盟法方面,《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关于在欧盟机构、机关、办公室和办事处处理个人数据时保护自然人以及此类数据自由流动的条例》《网络安全法案》、欧盟反洗钱5号令等法规都属于比较完善的、接近甚至超越国际标准的立法。中国要在把握国情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其中的一些规则,从而打造国际化的央行数字货币治理模式。中国可以在借鉴欧盟成熟的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大力推动数字货币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和制度创新,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标准,推出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监管模式和制度,以获得最佳的货币秩序和社会效益。
未来数字欧元和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开展合作有着可行性,中欧货币合作能为彼此带来诸多利益。欧盟近期提出,第三国在领土之外实施的单边制裁,已经严重影响到欧盟及其成员国推进外交政策目标、履行国际协议以及管理与受制裁国家双边关系的能力,第三国的这种单边行动损害了欧盟企业与其他国家的合法贸易和投资。近年来,欧盟一直在谋求加强欧元国际作用的方案,试图削弱美元的主导地位。在摆脱美元霸权问题上,中国和欧盟有着相同的诉求。2020年8月,中国和欧盟已经就央行数字货币相关议题进行了探讨,中欧均表示将共同致力于加强数字货币和金融技术领域的信息共享、交流与合作。2020年年底,中欧又如期完成了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这是双方关系重要的里程碑。由此可见,中欧货币合作有着巨大的空间,双方央行数字货币可以在以需求导向为主、战略导向为辅的原则下展开合作,共同推动国际货币体系的变革。
鉴于数字货币的发展是今后人民币国际化的一个重要的领域和渠道,中国应当统筹谋划,依托“一带一路”建设,打造国际化的中国央行数字货币,促进其国际流通。“一带一路”建设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路径,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国际流通打下了基础、提供了空间。因此,当中国央行数字货币在国内实现稳健运行之后,中国可以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双边与多边贸易结算中通力合作,将中国央行数字货币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市场计价、支付、结算的主要货币,以逐步取代现有的、以美元为基础的结算方式,从而规避美元带来的汇率转换、汇率波动及政策风险,促进国际贸易结算工具的多样化。2021年3月27日,中国和伊朗签署了为期25年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中便提到,中伊之间的石油结算和贸易往来将使用中国人民币和中国新推出的央行数字货币结算,从而避开美元。同时,中国应当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积极倡导组建国际货币与金融合作联盟,以便为中国央行数字货币的国际流通保驾护航。
通过“一带一路”建设对中国央行数字货币进行广泛的布局,从而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不断深化,使之成为世界主要储备货币与投资货币,这不仅可以削弱美国主导的霸权体系,使沿线各国能够逐步摆脱美国发起的经济制裁的负面影响,还可以带动“一带一路”国际货币和金融新治理体系的构建。
在欧元体系当前的设想中,数字欧元主要用于欧元区内的零售支付。但是,不能忽视欧元作为第二大国际货币的国际溢出效应,数字欧元的发行将会对国际货币金融体系产生影响。此外,2020年10月,欧洲中央银行还携手加拿大银行、日本银行、美联储、英格兰银行、瑞士国家银行、瑞典央行与国际清算银行共同发布了报告《央行数字货币:基本原则与核心特征》。这份报告阐述了七国央行对央行数字货币核心特征和发行基本原则达成的共识。中国虽然在央行数字货币领域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但却被排除在国际规则制定之外。即使是这样,中国也绝不能“闭门造车”,而是应该采取积极开放的姿态,与其他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开展国际合作,以始终保持央行数字货币领域的领先地位,同时为央行数字货币领域国际规则的制定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因此,在国际法方面,中国需要在维护现有国际规则的基础上参与共建央行数字货币活动的国际新规则,使这些国际规则对全球央行数字货币活动参与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国际规则的制定中,中国应当表明关切并及时发声,以逐步增大中国的国际金融规则制定权和话语权,具体表现为:积极参与和开展高层级的对话,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这些重要的国际金融政策平台充分发出中国声音;在国际相关政策讨论、规则标准制定、产品服务的竞争方面更好地维护中国的利益,以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同时,中国和其他国家、地区及国际组织可以通过签署条约、协定、备忘录等形式有效开展监管合作,共同探讨央行数字货币领域出现的各项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建立和强化国家执法机构之间的调查和合作机制,逐步推动有关央行数字货币合作的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