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祖杰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特殊教育事业的高度重视,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格外关心、特别关注。学懂、悟透,领会好、落实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是当前和整个“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战线最重要的任务。
一学《计划》出台的背景。特殊教育是整个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密不可分。“十四五”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起步阶段,对各项事业的发展都提出了新要求,特殊教育自然也不例外。党的十九大要求“办好特殊教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要求“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有着深刻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这是《计划》出台的最大政治背景和政策依据。从《计划》中,我们也看到通篇都体现出对“办好特殊教育”要求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的主要目标,要求普及程度显著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当然,《计划》是建立在前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吸收、延续了好的做法和经验,也顺应新发展,提出了新观点、新思考、新探索。
二学《计划》的落脚点。《计划》突出以人为本,让人感受到浓烈的人文情怀和人文关怀,回归了教育的本源和特殊教育的本质,就是一切要以残疾儿童青少年为根本,以他们为中心办学、办教育。《计划》中关于“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的表述,把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教育放在了“人的发展”的角度,把教育对象个体和家庭、国家之间的关系有机建立起来,让我们认识到,特殊教育不是孤立的教育,是人的教育,是家庭的教育,是人民的教育;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发展不仅是个体的需要,也是家庭发展的需要,更是国家发展的需要,可谓立意高远。《计划》中强调“让残疾儿童青少年和普通儿童青少年在融合环境中相互理解尊重、共同成长进步”,这极大地提升了融合教育的立意,推进全社会逐步认识到残健融合的相互促进作用,增强社会对生命多样性的认识,对命运共同体的理解。
三学《计划》提出的发展目标。《计划》开宗明义,“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计划”。“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发展要从“量”的积累转向“质”的提升上,实现“吃了”“吃饱”到“吃好”“吃精”的根本转变,要采取各种措施,打出一套组合拳,全面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促进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所以,无论是出台各种政策、开办各类学校、建设各个层级的融合教育资源中心,还是师资培养、学生教育、功能训练、职业培训,都要直面高质量,直指高质量,直奔高质量。“高质量”就是《计划》实施的牵引机和测量仪。五年计划期结束,《计划》实施的效果到底怎么样,要凭在高质量发展这把尺子上显示出来的刻度说话。
《计划》围绕“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
一是在残疾儿童青少年终身教育方面。《计划》非常有针对性地提出“拓展学段服务,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首先是抓重点,抓基础,要“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县级为单位,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相较《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上,《计划》有一个重大政策变化,就是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旗)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旗)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设立特教班。针对孤独症儿童教育,鼓励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较大城市建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同时对儿童福利机构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教育,对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计划》把视野内的所有残疾儿童青少年都纳入了教育体系,包括福利院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稳步发展高等特殊教育,打通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二是在融合发展方面。融合教育是特殊教育发展的主渠道,是过程、手段,也是目标。《计划》提出了三个融合,可以概括为“普特融合”“职特融合”“技特融合”。一是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创造性地提出“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双向融合极大地拓展和丰富了融合教育的内涵及社会价值。二是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结合我国的就业市场实际需求,提出“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残疾学生的就业有机融入大的社会就业层面。三是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在统筹医技、医疗资源,发挥科技对特殊教育发展的促进作用上做出部署。其中“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是亮点。
三是在支持保障方面。其一,硬件保障。通过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来支撑特殊教育发展,在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所需仪器设备和图书上提供支持,在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上提供支持,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上提供支持。其中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是新提法,推进国家、省、市、县、校五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显示了整体思维和办好特殊教育的决心、魄力。其二,经费保障。发展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是基础。《计划》量化了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的标准,从全国范围来看,有一定幅度的提高。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作为政策落实提出来,能有效解决送教上门过程中的一些难点、堵点。其三,师资队伍保障。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教育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计划》特别强调要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求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提高学历层次,开设特殊教育课程,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全员培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适当倾斜,配足配齐特殊教育教研员,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等。
四是在组织推进方面。对一个周期五年,事关全国特殊教育发展,而目前还存在一定困难的系统工程来说,没有强大的组织力来推进是不行的。其一,明确了领导机制。特殊教育是人民的教育,是党的民心工程,一定不能偏离党的领导。《计划》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加强党对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办好特殊教育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其二,健全了工作机制。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强调省级、市级统筹,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其三,严格督导评估机制。其中最有力、最有分量也最有实效的是明确了“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督查,将落实情况纳入市县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的要求。考核是指挥棒,也有了硬指标,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市县政府绩效考核,使特殊教育发展有了一个强有力的抓手,能激发政府的主动作为。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作为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重要内容,也有强烈的现实意义。
一是加强党建引领。教育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特殊教育也不例外。明确特殊教育的政治属性非常必要,是确保特殊教育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障。发展特殊教育要始终将加强党的建设顶在前面,树立党建意识有多强,发展的政治意识就有多强;党建力度有多大,作为就有多大;党建高度有多高,工作站位就有多高的工作理念。其一,特殊教育发展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由于特殊教育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广大人民群众对其有着特别的关注。然而目前特殊教育的基础还相对落后于普通教育及其他领域,社会关注度高,处理不好,极易对所在地党和政府的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其二,特殊教育发展事关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瞻远瞩,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在残疾儿童青少年的教育上表现得比较明显。必须抓住“共同富裕”的美好愿景,用持续发展的特殊教育,验证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三,特殊教育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一个残疾孩子的教育发展、生活质量的提高,直接关系到数以万计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残疾群众的稳定,关系到社会安定。特殊教育发展的问题处理不好,会牵扯各个条块的大量精力,给社会造成一定困扰,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深化特殊教育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唯有改革才能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计划》从国家层面要求对特殊教育发展“特事特办”,就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以改革的勇气,制定特别的政策,采取特别的措施,破解推进特殊教育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发改、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应从人财物方面建立促进特殊教育长效发展的机制;教育部门、残联要打通部门条线,在融合教育、送教上门等方面共享资源;民政部门要加快儿童福利院的残疾孩子融入教育体系的步伐。强化校园无障碍设施改造和建设的精准性,推动无障碍建设纳入文明校园和行业类评比;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申领残疾证;推进区域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的综合职能发挥。关于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要实施特师特培(培养、培训)、特师特招(招聘、录用)、特师特评(职称评定、工作评价)、特师特待(津贴、荣誉),使特殊教育教师真正成为令人羡慕、受人尊敬、让人倍感自豪的职业,为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
三是不断增进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获得感。特殊教育的发展,归根结底是残疾儿童青少年的发展,增进他们人生的获得感。既要着眼于他们受教育机会的获得,在教育、康复、医疗等方面予以倾斜,探索为他们发放交通补贴、生活补贴、购买相关保险等措施;还要着眼于他们走向社会后的发展,培养他们参与社会要素分配的能力,树立没有职业教育的特殊教育就缺少生命力的观念,加快发展适切的残疾人职业教育,让一切有就业能力的残疾学生参与一切就业,提升他们的生存、生活能力,实现生命价值。
四是依法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特殊教育发展要牢牢树立法治思维,做到有法必依、依法发展。国家《宪法》和《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都对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对各相关责任主体的义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推进特殊教育发展,不是认识问题,也不仅是情感问题,而是法律赋予的责任,要从落实好了就是守法,落实不好就可能违法,从对法律的敬畏层面来推动《计划》落实,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是大力营造特殊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要有针对性地多渠道、多角度、大范围、立体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特殊教育发展氛围。其一,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的优良传统。中华民族的血液里流淌着仁爱的基因,倡导“鳏寡孤独废弃者皆有所养”,唐宋时期就设立了专门帮扶残疾人的“悲田坊”“居养院”,这种关爱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日益得以强化。中华文明一脉相承,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程上,全社会更要大力弘扬扶残助残的传统风尚,让特殊教育发展得好不好成为一座城市、一个地区“软实力”的体现,成为现代化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其二,注重加强横向和纵向的比较宣传。从纵向上看,要把历史上残疾儿童青少年受教育的状况和现在作比较,从比较中看到巨大变化和成就,增强信心;从横向上看,要把特殊教育的现状和普通教育及社会其他领域的发展作比较,反映出存在的客观差距,显示出要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还任重道远。其三,弘扬新时代残疾人观,树立尊残、敬残意识。引导社会成员尊重残疾人的平等权、发展权,敬佩残疾人身残志坚、勇于拼搏的毅力和品质。要看到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我国残疾运动员的辉煌成绩,学习他们勇于拼搏、勇毅前行的精神。和残疾人体育一样,特殊教育的课程体系、教材教具、盲文手语等,都有其独特的魅力,是社会文化必不可少的元素。这背后都隐藏着可贵的教育资源——尊重生命的教育,敬畏生命的教育,通过耳濡目染,形成新时代的残疾人观,促进民族精神的升华,进一步凝聚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