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晶芝 王莉
摘 要:本文研究了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分析了实际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探讨了今后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思路,从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发展战略、体制机制、法规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
培养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积极构建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可以充分利用军队和国民的优质教育资源,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军地人才的培养质量,解决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的需要。在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化的军民融合式发展基本路线,坚持实现国家富足和人民军队强大相统一的指导思想上,制定军民融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长远规划,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发展战略、体制机制、法规建设等方面的研究,是进一步做好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
一、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可行性
(一)军地技能型人才可以共享互用
军队技能型人才作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保障等领域的专门人才,其最终的培养目标是为国防安全提供人力资源。加强军队技能型人才培养,使其知识和技能能够满足国防建设的需要,能够提高军队的战斗力,使国防安全获得保证。
军队所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中,注重不断提高人才的职业发展趋动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管理能力,促进军队人才素质整体提升和人力资本积累的同时,也能满足地方某些工作岗位的需要。军地技能型人才的共享,人才资源可以从涉及的军事部门直接转移到民用事业部门,地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可以直接应征入伍,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其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相融性促进其快速胜任工作,使军队战斗力和综合生产力得以提高,促进国防建设和社会经济良性协调发展。
(二)军地技能型人才培养具有相似的教育规律
任何教育都必然要遵循一定的教育规律,这些基本规律是教育的基础性和前提性要求,与教育类别无关。因此,军队人才培养和国民教育在很多培养方式、教育内容上是相通的。特别是基础教育阶段,培养目标都是掌握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为以后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打好基础,军队人才培养与国民教育完全相通。在后续培养阶段,进一步掌握更多的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从而使人才既具有专业性又具有通用性。
(三)军地两用的技术本质上是趋同的
在当今信息时代,各种高新技术迅猛发展,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相融合、互借鉴的趋势日益显著,结合面趋广,融合度趋深。技术的本质是运用科学的研究成果来解决实际的问题,而军队和地方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很多技术问题是相似的。军用技术和民用技术蕴含的知识、理论和基础技术是相同的,这就要求人才具有相同的技能。研究结果表明,现代军事核心技术与民用关键技术重合度极高,75%以上的民用关键技术成果可以行之有效地直接运用于军事目的。正因这种技术上的趋同性,目前我国正积极促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以及技术上的相互转化。
二、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思路建议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制
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涉及军队和地方多个层级和部门,必须依靠军队和地方两个系统,多个主体共同参与,以促进国防建设和經济建设为目标,围绕中心任务,完善健全的组织领导体制,制定长远目标和战略,加强组织领导力度,才能真正促进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满足军地需要。从当前组织领导体制的运行状况看,主要存在的问题有现行政策偏于宏观,规范依据不够具体,可操作性不够,对各级各部门的职能界定不够清晰,权威性也不够强等。造成的结果是运行不够顺畅,工作效率不高。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工作必须把健全组织领导体制作为此项工作长期的战略任务,凝聚军地双方力量,加强组织领导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搞好顶层设计,完善体系架构,才能使工作稳步推进。健全完善组织领导机制,最重要的是形成从国家最高职能部门到军地教育培养机构纵向到底的体系架构,以及军委机关、军兵种机关、政府各部门、军地人才培养机构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体系,有力推动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科学发展。
(二)完善运行机制
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的选拔培养,在健全的组织运行领导机制基础上,还需不断建立和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组织运行机制,使各项人才培养工作的推进达到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实现技能型人才培养真正军民融合,在全国全党全军形成党委高度重视、机关加强合力、军地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军民融合人才培养工作新格局。但从当前的情况看,军地两用人才培养运行机制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例如,如何使军队依托地方培养人才的协调机制更加顺畅,如何提高地方高等教育和科研机构参与军队人才培养工作的积极性,如何有效拓宽军队引进地方人才的渠道,如何降低军地人才培养成本,保障人才培养的质量,提高使用效益等问题。这些问题都是目前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面临的难题,极大影响工作推进。因此,加强军地两用人才队伍的培养,要深入研究现代军地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特点,深刻把握人才培养的规律,深入探索部队与地方合力培养两用人才的育人模式,建立和完善军民融合式人才培养路径、人才培养监督机制、军地人才交流机制,共同解决人才培养的运行机制问题。
(三)加强培养机构建设
军民融合式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模式的建立,需要整合国家教育发展的总体力量、优化配置军地双方优质人才培养资源、合力推进育才。加强培养机构建设,是其中非常重要的基础工程。但从当前的现状来看,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还处于不断探索、亟须发展的阶段,军地人才教育培养机构自成体系,军地双方的优质教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的整合开发,利用率相对较低。加强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到教育机构这个根本主体上,坚持走以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育水平为主要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
具体来说,当前在这个领域的主要任务,一是要完善、整合军地院校教育资源体系,将现有军队院校纳入推进国民教育转型的系统中,创新多种“军民结合”“军民联合”的院校合作模式。二是要逐步扩大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军队专用人才和军地两用人才的规模。国家和军队可以联合遴选部分地方职业院校,在军民通用专业领域试办军事专业班,培养符合军队发展需求的通用专业技术人才,这样既有利于将先进民用技术直接引入军事领域,又有利于地方院校相关学科的专业化发展。三是建立和完善军地院校协作中心,并充分發挥其作用。可通过开展区域内军地技能教育资源共享、组织军地学术研究交流协作、进行教育教学经验交流,使军地院校各自的人才培养优势和教学专长得到充分发挥。四是探索创新军地职业教育模式。要加紧军地职业教育机构平台建设,以联合培养的方式提升军地技能型人才的教育水平。
(四)完善法规制度
军队人才培养体系与国家国民教育体系这两个培养系统,在人才需求、培养模式和人才选拔方面的思想理念、具体内容、方式方法等都有所不同;各参与主体在融合培养进程中的利益诉求、行为方式也不尽一致;军队参与主体和地方参与主体在关系上互不隶属,在运行方式上遵循不同法则。
军民融合培养进程中,在教育资源配置方面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也要采取计划手段予以必要的调节,要把参与主体逐利属性约束在合理范围内,通过制度合理界定各主体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一是要制定适用性强的工作条例,在高层次上立法,以强化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从法律上保证国家优质资源用于支持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
二是要不断完善现有政策法规。国家和军队应根据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修订现有政策和法规制度,提高政策适用性和针对性,尽快完善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和人才选拔、交流等方面的法律规定,规范配套政策,为此类活动提供依据。
(五)加强岗位实践培养
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未来的职能岗位不同,对技能的要求不同,培养模式也应有所区别。要推动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体系战略发展,需要不断地创新和实践,要善于借鉴其他国家军地人才培养的成功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实际,认准方向,大胆尝试,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军地两用技能型人才培养道路。要进一步科学确立技能型两用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和质量标准,优化军地教育模式结构,结合工作任职岗位,突出实践性环节的设计,在岗位实践中把军地两用技术有机融合起来,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科学设计其成长路径,实施任职能力提升工程,构建目标明确、衔接顺畅、层次结构合理且行之有效的军地人才培养模式。
作者简介:刘晶芝(1972— ),女,副教授,河北师范大学家政学院;王莉(1973— ),女,讲师,河北师范大学家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