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丽君 胡晓慧 顾 昕
幸福感是对生活质量的整体认知与评价,是一种抽象的主观感受(Diener et al.,2010)。幸福感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由来已久,随着幸福感度量和分析技术的改进,学界所探究的幸福感影响因素从侧重于(绝对/相对)收入、经济不平等(贫富不均)、就业失业、通货膨胀、金融危机等经济因素,拓展到人格特征、社会人口结构、社会资本、婚姻家庭、机会均等、分配公平、公共服务、政府政策、政治体制等社会、心理、政治因素(何立新、潘春阳,2011; Frey & Stutzer,2002; Graham,2009;Oshio & Kobayshai,2010),社会分层(社会不平等)以及社会流动对幸福感的影响仍有一定探索空间。
已有研究发现,无论是客观社会经济地位或社会阶层差异(刘同山、孔祥智,2015; Knight & Gunatilaka,2010;Yang,2008),还是主观社会阶层认同(Curhan et al.,2014; Ialam et al.,2009; Zhao,2012),均对幸福感产生影响。在研究静态社会分层之外,客观存在和主观感受的社会流动,也均对幸福感有所影响(Becker & Birkelbach,2018; Bjørnskov et al.,2013; Huang et al.,2017; Nikolaev & Burns,2014)。但当前的研究或关注宏观层面社会流动水平的影响,对个体的社会流动感知及预期关注不足;或关注流动人口、青年人群等特殊群体,缺乏全景描述;或将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作为中介变量或调节变量纳入研究,但二者对居民幸福感的具体作用机理尚不明确。
幸福感是多元社会因素作用的结果(李路路、石磊,2017),要探究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对幸福感的影响机制,需从多元维度入手。Kraus和Stephens(2012)指出,社会经济地位不仅仅是一个人实际拥有多少,更重要的是其相信自己拥有多少。更进一步,公共服务是个体的重要资源,公共服务满意度可以反映个体对自身拥有公共服务资源数量和质量的感知。个人福祉与政府联系紧密,而且在我国情境下,个体更可能将阶层流动归因于公共服务(Ke et al.,2021)。以往对幸福感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或仅仅关注公共支出、公共政策,或单单聚焦于经济社会地位、社会阶层,并未将二者结合起来。一方面,对自身流动有不同感知和预期的人群,其公共服务满意度或许不尽相同,且公共服务与幸福感有所关联,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是否会经由公共服务满意度而影响其幸福感,便成为一个值得探究的议题。另一方面,促进居民幸福感的提升离不开公平的社会环境。社会公平感是个体对自身获取资源公平性的感知。在考量社会阶层相对位置时引入公平感(Knight,2014)也得到了诸多国内外实证研究的支持(李颖晖,2015; 马磊、刘欣,2010)。从更深层次看,对社会公平性有不同感知的人群,其自身社会流动带来的公共服务满意度和幸福感的变化程度可能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微观个体层次上,公共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公平感有可能对社会流动感知、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的关联性产生某种形塑作用。本文试图在具有宏观政策意义的微观层次上探究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对幸福感的作用机制,并考察公共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公平感在其中的作用。
社会阶层是个体社会经济地位的中观体现,与其收入、职业和教育等相关,作为客观因素的社会阶层分化可能对居民幸福感产生影响。随着市场转型过程中社会经济结构和阶层秩序的重新洗牌,个体的社会经济地位并非一成不变。对个体主观幸福感影响最显著的并非绝对的经济因素,而是社会经济地位的动态变化(Alesina et al.,2004)。换言之,社会阶层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具有动态性,即关键不在于居民在某一时点的社会阶层,而在于其长期变化趋势,即社会流动。
诸多研究表明,客观的社会流动和感知到的社会流动均与幸福不平等相关。但与客观的社会流动相比,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更反映个体在决策时所参照的信息,能涉及客观社会流动无法涵盖的细微但实质性的变化,并直接紧密地与公共服务满意度、幸福感等因素相关联(张翼,2005;Huang et al.,2017)。作为幸福感的重要来源,社会流动感知是个体对自身社会阶层变化的主观感受,社会流动预期则是对未来社会流动的期望。
当前已有研究展开了关于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对居民幸福感影响机制的探索。研究发现,向上的社会流动感知和向上的社会流动预期均能正向预测主观幸福感(Alesina et al.,2004; Brennan & Spencer,2014; Clark & D’Angelo,2013; Hadjar & Samuel,2015),且感知的向上流动比预期的向上流动的影响程度更大(Posel & Casale,2011)。相反,向下的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会导致个体产生强烈的相对剥夺感,从而降低个体的幸福感。经历向下流动的个体不仅要承受物质劣势,还要承受向下流动带来的心理压力。在控制经济因素后,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积极影响仍然显著(Zhao,2012)。更深层次的,社会流动不仅反映了个体在阶层上的改变,更涉及相关资源、利益等方面的获得和损失。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向上流动会使个体受益(Chan,2018),资源获取机会和资源占有数量增多;而向下流动导致利益、资源等受损,从而使个体幸福感降低。对此,本文做出如下假设:
H1:社会流动感知对居民幸福感有正向作用。
H2: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有正向作用。
仅仅识别出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幸福感的影响是不够的,需要进一步探索其内在的影响机制。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民众对经济指标的敏感性下降,而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类公共服务尤为关注。社会流动带来的个体资源、利益和机会的变化影响了居民幸福感水平,而公共服务作为其中一项重要资源,可以降低攀比效应导致的幸福感损失,从而提高居民幸福感(Ng,2008)。客观而言,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与幸福感密切相关,既有研究已证实了政府公共支出、政府规模、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客观标准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陈刚、李树,2012;马亮,2013; 亓寿伟、周少甫,2010; 朱迪,2016; Easterlin et al.,2012; Ott,2011; Ram,2009;Rothstein,2010),但忽略了更加稳定的主观指标,即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的重要作用。
公共服务满意度是公众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的综合性主观评价。客观度量的公共服务质量对居民幸福感的增进作用,极有可能是以主观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为中介。既有研究已经开始关注到公共服务满意度与幸福感的关联性,但其研究内容还有待深化和拓展。Helliwell和Huang(2008)利用世界价值观调查(WVS)数据,比较民众对政府治理质量的感知在不同国家是否存在显著差异。研究发现,与人均实际收入相比,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发展中国家的居民幸福感具有更大影响,而且对穷人的影响高于对富人的影响。国内相关研究也证实了公共服务满意度对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感的显著影响(侯志阳,2018;周绍杰等,2015),其作用机理在于,较高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不仅可以缓解当前因收入不公带来的幸福感削弱效应,而且能够提升个体的人力资本,降低居民的不安全感。因此,基于上述文献回顾,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3: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正向作用。
已有研究表明,公共服务满意度存在阶层差异化现象,不同社会阶层个体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不同(吴翠萍,2013)。在制度变迁或社会发展进程中,对公共服务或政府政策不满的群体,往往是社会阶层向下流动的群体(张翼,2005)。换言之,影响个体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往往不是客观的阶层地位,而是主观的社会流动感知。在国际上,直接确认社会流动感知与公共服务满意度关系的研究成果近年来才开始出现,但针对的是某些特定公共服务,而非公共服务提供的整体绩效。一项基于调查数据的分析发现,在美国的拉美裔移民中,向下的社会流动感知导致了个体对医疗保健服务和医疗体系的低满意度(Mendoza et al.,2018),而医疗服务和医疗体系的满意度是公共服务满意度的重要构成因素之一。就中国而言,关于社会分层和阶层认同对某些特定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研究,已取得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成果(刘中起、瞿栋,2020; Chen et al.,2017;Guo et al.,2018)。不同阶层所掌握的不同的公共服务资源导致公共服务体验感存在差异,进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公共服务满意度。社会流动感知影响了个体包括对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资源的占有水平,感知向上流动的个体,会将自身社会经济地位的提升部分归因于公共服务等外在因素,且向上社会流动的个体享受的公共服务水平有所提升,进而具有较高的公共服务满意度。因此,社会流动感知不仅直接影响居民幸福感,还通过提升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发挥积极作用。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假设:
H4:社会流动感知对公共服务满意度有正向作用。
H5: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感知与居民幸福感之间起中介作用。
公共服务满意度随着公共服务期望水平和实际水平差距的扩大而下降(周绍杰等,2015),个体对公共服务预期水平越高,其公共服务满意度就越低。当前我国公共服务在各地区、各阶层的分配并不均衡,个体向上的社会流动预期使其具有较好的公共服务期望,与自己期望的公共服务水平相比,当前的公共服务并不足以使其满意。个体向下的社会流动预期则使其具有消极的公共服务期望,与自己预期未来享受的公共服务相比,当前的公共服务更好,公共服务满意度较高。因此,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存在负向影响。社会流动预期的幸福效应小于社会流动感知,其原因可能在于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预期和居民幸福感之间的遮掩效应。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H6: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有负向作用。
H7: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之间起遮掩效应。
社会公平,反映了人们追求利益关系合理性的价值观念和价值标准,常作为评判社会制度或行为的准则。而社会公平感则是人们基于其价值观对社会公平与否的主观评判,是社会比较的结果(Adams,1965)。作为主观判断,对社会公平性的感知可能会影响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对幸福感的作用程度。诸多研究证实,社会公平感在个体经济地位与幸福感之间发挥作用。收入与幸福感关系的相关研究发现,从国家或区域层面来看,居民公平感知水平越高,收入不平等对幸福感的影响越小;分配公平感在收入不平等和幸福感的关系中存在着重要的调节作用,即分配公平感越高,收入差距对幸福感的影响就越小(孙计领,2016)。已有研究开始探索社会公平感在社会地位与幸福感关系中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机会不平等加强了向下的社会流动对居民幸福感的负面效应(鲁元平、张克中,2014)。按照同样的逻辑,在感知到更高的社会不平等的情境下,个体对自身经历的社会流动以及未来社会流动的积极评价对幸福感的增进效应更强(Zhao,2012)。同样,在社会不平等的情境下,个体相对剥夺感强烈,向下的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负向影响更大。而在社会公平感较强的情况下,向下的社会流动感知虽会导致幸福感的降低,但个体更容易相信未来可以通过努力实现向上的社会流动而增加幸福感(李路路等,2018)。同样,在社会公平感较强的情况下,个体消极流动预期带来的相对剥夺感较弱,不会导致幸福感的大幅下降。因此,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感知、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路径中发挥调节效应。
更深层次地,社会公平感越高,人们的控制感和确定感就更强,更倾向于将感知到的或预期的社会流动归因于自身原因(Bal & Bos,2012)。一方面,社会公平感会增强人们对阶层流动的内归因倾向,个体更倾向于认为已发生的社会流动是由于自身原因,而非公共服务等外因,从而弱化了社会流动感知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正向影响。另一方面,社会公平感较高的个体,认为包括公共服务在内的各类资源在各个群体中分配相对公平(马磊、刘欣,2010),社会流动不会带来较大的公共服务变化,因此,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负向影响随着个体社会公平感的提高而减弱。综上所述,我们做如下假设:
H6: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感知与居民幸福感之间起调节作用。
H7: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之间起调节作用。
H8: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感知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起调节作用。
H9: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起调节作用。
本文的研究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研究模型
本文采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2015年的调查数据来考察社会流动感知、社会流动预期、社会公平感、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CGSS始于2003年,是我国最早的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学术调查项目,由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负责执行。最新一轮调查在2017年实施,但不包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相关数据,而2015年的CGSS是同时涵盖本研究所涉及变量的最新调查数据,覆盖了全国28个省级行政区10968个城乡家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可靠性,是目前公认的研究居民幸福感、价值观、公共服务满意度等问题的权威性数据。本文根据所关注的变量,对CGSS 2015数据进行筛选,剔除相关题项中“不知道”“不适用”“拒绝回答”和空白数据等无效数据,得到8917个有效样本。样本特征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特征
1.被解释变量:居民幸福感
对幸福感的测量一般将其划分为几个不同的等级,让受访者选择符合自己情况的幸福程度。常用的有三分法、四分法、五分法等。CGSS 2015问卷采用五分法,通过询问“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给出“非常不幸福”“比较不幸福”“说不上幸福不幸福”“比较幸福”“非常幸福”五个顺序选项,依次记为1-5分。
2.解释变量: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
CGSS 2015问卷中将社会阶层划分为10个等级,让受访者分别选择自己目前、10年前所处的和10年后将处的社会阶层等级,分值越高,代表阶层认同就越高。在本文分析中,我们用当前的阶层认同减去10年前的阶层认同来度量社会流动感知,未来10年将处的阶层认同与当前的阶层认同的差值来度量社会流动预期。这与已有研究的测量方法一致,可以减少个体自我评估中的系统测量误差(Adler et al.,2000; Alcntara et al.,2014; Cojocaru,2014; Ostrove et al.,2000; Yang et al.,2020)。
3.中介变量:公共服务满意度
在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测量方面,部分学者采取罗列的形式将公共服务划分为几个方面,但这种测量容易忽略满意度与质量感知的差别。相比于质量感知,满意度是更为综合和感性的。因此,在本研究中,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测量由公共服务资源的充足程度、分布的均衡程度、获取的便利程度及普惠性程度组成。CGSS 2015调查问卷基于上述4个维度,询问受访者“对我国目前公共服务总体上在各个方面的满意程度如何,是非常不满意、不太满意、说不清满意不满意、比较满意、还是非常满意”,选项依次记为1-5分。对这4个指标进行探索性因素分析,采用最大方差法旋转法抽取出一个公共因子,累积方差解释率达到74.67%,且信度分析显示Cronbach’s Alpha值为0.890,表明测量公共服务满意度的4个测题内部一致性较好,可归并为一个变量。因此,本研究通过加总4个题项得分求平均值,作为公共服务满意度取值。
4.调节变量:社会公平感
CGSS 2015采用单问项对居民社会公平的总体感受进行测量。通过询问“总的来说,您认为当今的社会公不公平”,给出“完全不公平”“比较不公平”“说不上公平但也不能说不公平”“比较公平”“完全公平”5个顺序选项,依次记为1-5分。
5.控制变量
借鉴现有研究,本文将可能影响幸福感的一些内外生变量,如家庭绝对收入、家庭相对收入、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健康状况、户籍类型、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等作为控制变量。第一,绝对收入和相对收入均有可能对幸福感有所影响(Clark et al.,2008; Diener,1993; Easterlin,1995;Johnson & Krueger,2006)。家庭的收入差距是导致个体收入不平等感知的重要来源,起着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唐平,2006),且个体在形成自身地位认知时,会更多地考虑家庭整体情况,尤其是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因此,本文选择家庭绝对收入和家庭相对收入作为控制变量。第二,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人口统计学变量是影响幸福感的重要变量(Dolan et al.,2008)。第三,在中国情境下,中国共产党员身份对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鲁元平等,2016),且非农户籍居民比农业户籍居民的幸福感更高(崔巍、邱丽颖,2019)。其中,性别、户籍类型、政治面貌、宗教信仰、婚姻状况被操作化为二分变量,受教育程度被操作化为五分类虚拟变量,主观家庭收入和健康状况被操作为连续变量(取值范围为1-5)。由于家庭绝对收入变量偏态严重,为了更直观地比较回归系数,本文的家庭绝对收入变量取对数纳入回归模型。
由于本研究核心变量的测量均出自主观判断题项,可能存在同源偏差问题(周浩、龙立荣,2004)。对此,采用Harman单因素检验对核心变量进行同源偏差检验。结果表明,最大因子的方差解释率为29.61%(低于40%),故本研究不存在严重的同源偏差问题。
本文利用SPSS 24软件对主要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和相关性检验,对相关研究假设进行初步验证,结果由表2所示。社会流动感知、社会流动预期、公共服务满意度均与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社会流动感知与公共服务满意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表2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和相关性分析
在分析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中介效应和社会公平感的调节效应前,本文运用线性回归的方法,进行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简单效应分析。表3的模型2呈现了线性回归的结果,表4呈现了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主效应。分析结果表明,在控制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等10个变量的前提下,社会流动感知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p<0.01),主效应为0.056,置信区间为[0.046,0.063],不包含0,达到了显著水平,假设H1成立,即社会流动感知越高,居民幸福感越高。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显著(p<0.01),主效应为0.042,置信区间为[0.031,0.053],不包含0,假设H2得到验证,即社会流动预期越高的人幸福感越高。从标准化系数来看,社会流动感知对居民幸福感的效应大于社会流动预期的效应值。
传统的中介效应检验多采用Baron和Kenny(1986)提出的逐步回归方法,这种方法在被广泛使用的过程中也受到部分学者对其统计功效的质疑(Zhao et al.,2010)。而Bootstrap方法是从样本中重复抽样,且不像Sobel检验法要求检验统计量服从正态分布(温忠麟、叶宝娟,2014),因此越来越多的学者采用Bootstrap方法检验中介效应。基于此,本文利用PROCESS程序(Hayes,2013)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居民幸福感之间、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中介效应进行Bootstrap分析,抽样次数设置为5000次,置信区间设定为90%,检验结果如表3的模型3至模型6所示。由模型3和模型5可知,社会流动感知对居民幸福感和公共服务满意度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1和假设H4得到验证,且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假设H3得到验证。由表4可知,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居民幸福感之间的中介效应为0.002,90%的置信区间为[0.001,0.003],社会流动感知对居民幸福感的直接效应为0.054,置信区间为[0.045,0.063],两个置信区间均不包含0。因此,可以判定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中介效应,社会流动感知能通过公共服务满意度来促进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假设H5得到支持。
表3 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中介效应和遮掩效应检验
由表3的模型4和模型6可知,社会流动预期和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假设H6成立。检验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预期和居民幸福感之间的遮掩效应可知(见表4),公共服务满意度的遮掩效应为-0.002,90%的置信区间为[-0.003,-0.001],社会流动预期到居民幸福感的直接效应为0.044,置信区间为[0.033,0.055],两个置信区间均不包含0,进一步证实了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居民幸福感之间存在遮掩效应。社会流动预期的提高导致公共服务满意度下降,影响了居民幸福感的提升,假设H7成立。
表4 主效应、直接效应、中介效应/遮掩效应
本文参照Preacher等人(2007)以及Hayes(2013)提出的有调节的中介分析模型,利用PROCESS程序,使用Bootstrap方法检验社会公平感的调节效应,抽样次数为5000次,数据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首先,社会流动感知与社会公平感的交互项,以及社会流动预期与社会公平感的交互项均对居民幸福感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感知与居民幸福感、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两组关系中起到调节效应。随着社会公平感的提升,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逐渐减弱。其次,社会流动预期与社会公平感的交互项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由表6可知,随着社会公平感的提升,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负向作用逐渐增强,而社会流动感知与社会公平感的交互项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影响并不显著。由此表明,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而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调节效应不显著,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模型呈现出受调节的中介效应,假设H6、假设H7和假设H9得到验证,假设H8不成立。
表5 社会公平感的调节效应检验
表6 社会公平感的调节效应
本文通过转换因变量的方法进行稳健性检验,将幸福感测量方式由五点量表换为“幸福”“一般”“不幸福”的三点量表,然后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关键解释变量的估计系数与显著性并无明显变化,研究结论基本保持一致,进一步说明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
前文考察了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以及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中介作用和社会公平感的调节作用。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群体之间的影响效应可能存在异质性。本文按照年龄和城乡分组进行分样本回归。
结果表明,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在不同年龄群体、城乡居民之间的影响效应存在异质性。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加,向上的社会流动感知带来的幸福感呈逐渐上升趋势。但达到一定年龄以后,社会流动感知对幸福感的影响逐渐减弱,当个体处于70岁以上时,社会流动感知对幸福感的影响将不再显著。尽管个体在60岁以后面临收入减少、死亡率增加等问题,但个体享受的公共服务有所增多,情感智慧不断积累,积极情绪体验适度增长,导致社会流动感知对幸福感影响逐渐减弱。社会流动预期呈现相似的结果,当个体处于50-60岁时,社会流动预期带来的幸福感最强烈。在50岁之前,个体通过自己努力获取阶层上升的空间较大,乐观的社会流动预期对幸福感的影响较弱。但50-60岁之间,个体的阶层上升空间逐渐变小,达到未来预期的可能性降低,社会流动预期带来的幸福感更加强烈。
另一方面,城市户籍居民的幸福感比农村户籍居民更易受到社会流动感知的影响,更不易受到社会流动预期的影响。究其原因,社会流动感知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城乡差异对农村居民的幸福感存在削弱效应,且农村居民向上流动往往伴随城乡迁移。既有研究表明,城乡迁移在提高移民收入的同时却带来了幸福感的损失,导致农村居民社会流动感知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较弱。在城乡差距扩大的背景下,农村居民阶层定位增长缓慢,而城市居民社会阶层尽管波动性较大,但增长幅度较大(王敏、王峰,2019),因此农村居民向上流动的预期对幸福感的增进效应更强烈。
综上所述,本文验证了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影响,其中,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居民幸福感之间发挥中介效应,而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之间发挥遮掩效应。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社会流动感知与居民幸福感、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发挥调节效应。具体作用机制如图2所示。
图2 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作用机制
本研究在对相关概念及国内外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利用CGSS 2015大样本数据进行分析,探索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具体作用机制,验证了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中介作用和社会公平感的调节作用。这一研究的如下三大发现,不仅具有学术意义,而且还有政策意涵。
第一,本研究发现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且社会流动感知的幸福感增进效应大于社会流动预期。这与已有研究的结论一致,即居民幸福感更多受已取得(或认为已取得)社会流动的影响,相对于憧憬未来,个体更看重的是当前状况的实际变化(Posel & Casale,2011)。这一发现不仅考察了民众对既往社会流动的认知,也考察了对未来社会流动的展望,再一次确证并丰富了既有幸福感研究文献中关于向上流动前景(Prospects of Upward Mobility, POUM)对幸福感有增进效应的研究内容。就学术意义而言,幸福感是多元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本研究也揭示了大量控制变量对居民幸福感有影响,尤其是对个体相对收入影响更大。但本研究的贡献在于关注了以往被忽视的变量——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效应,尤其是社会流动对幸福感增进效应的确证,实际上是将相对收入论拓展为社会流动论,表明民众幸福感的提升不仅局限于相对收入提高这一经济渠道,更植根于社会地位提升的广袤空间。就政策意义而言,这一发现意味着,对于不同的社会群体来说,提升社会流动水平和拓展社会流动空间的多元社会政策,对于增进民众的幸福感来说,要比单纯的经济主义取向更为重要。
第二,本项研究发现,公共服务满意度对于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的幸福感增进效应具有某种独特的中介作用。公共服务满意度对幸福感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社会流动感知的幸福感增进效应与公共服务满意度有关,这表明人们把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归因于自己社会经济地位的改善,因而由于地位改善而生发的幸福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有关。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公共服务满意度在社会流动预期和幸福感之间产生了遮掩效应,即向上社会流动前景的乐观主义预期导致了个体对当前公共服务提供数量和质量的消极评价,影响了居民幸福感的提升。
在学术上,这是一个重要的新发现,不仅揭示了社会流动与幸福感正相关关系形成的特定机制,而且还揭示了社会流动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复杂关系。在微观层次,多元心理机制的存在致使高社会流动的体认者和预期者对诸如公共服务这样的外部因素作用有着不同的认知和评价,而这一认知和评价的影响因素迄今在学术上尚未得到系统性的考察。这一学术发现具有某种以往未加关注的政策价值,即增进民众幸福感的政府行动或社会政策,其目标定位不应局限在或停留于弱势人群,而应该开辟一个新的政策板块,面向精英阶层成员或潜在成员,通过推进治理变革提升其公共服务满意度,进而提升其幸福感。对向上社会流动前景持乐观主义态度的人,一般而言,不仅是向上社会流动的体验者,而且是对政治社会经济发展和所享受到的公共服务具有较高期许的人。他们往往会对公共服务中的不尽人意之处具有犀利的认知,也往往会对公共服务的改善提供建设性建议。他们对公共服务的关切,有可能并不局限于公共服务的经济效应,如提供基本收入的保障,而是着眼于公共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甚至着眼于内涵更加广泛且深远的政府职能转型(Bok,2010; Halpern,2009)。如果以增进民众幸福感为取向的社会政策,在注重为低收入人群提供民生保障的同时,设立新的板块,关注并回应精英或准精英人群对公共服务治理变革的关切,尤其是对公共服务公平性的关切,将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负相关关系转变为正相关关系,那么公共服务满意度既有的遮掩效应将转变为增进性中介效应,使公共服务在增进民众幸福感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三,本项研究不仅确证了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感知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社会流动预期与居民幸福感之间的调节作用,而且发现社会公平感对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中介效应也具有调节作用。社会公平感的调节作用表明,随着社会公平感的提升,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对居民幸福感的正向作用减弱。而随着社会公平感的提升,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负向作用增强。首先,对于公共服务满意度来说,一方面,当社会公平感水平较低时,社会流动预期的下降虽然会导致个体对当前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升,但由于在社会不公平的情境下,个体认为随着向下的社会流动,自身享受到的公共服务水平下降程度加大,会对公共服务资源获取的公平性产生负面评价,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向下的社会流动预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积极效应。反之,由于个体预期向上的社会流动会带来公共服务水平较大程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其对当前公共服务满意度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当处于较高社会公平感水平时,个体更可能认为自身所享受的公共服务并不会因为自身阶层的向下流动而恶化,且较高的社会公平感弱化了向下流动预期带来的“剥夺感”,由此更坚定了个体对当前公共服务的认同,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提升效应更强。个体向上流动预期越高,对公共服务水平要求就越高,但阶层的向上流动并不会带来公共服务水平的显著改善,因此,公共服务预期提升空间较小导致个体对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态度更为消极。因此,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而社会公平感在社会流动感知和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的调节效应为负,但并不显著。究其原因,可能在于影响社会流动感知和公共服务满意度的是流动过程中的社会公平感,而非当期的社会公平感。其次,对于居民幸福感来说,在社会公平感较低的情况下,居民幸福感更易受到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的影响。个体与其他社会阶层相比掌握的资源差距较大,提升社会阶层的难度较大,向上的社会流动感知和预期带来的满足感更强烈,可显著提升居民幸福感。由于在社会公平感较低的情况下,个体向下的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带来的相对剥夺感强烈,对居民幸福感的削弱效应更强。反之,在社会公平感较强的情况下,向下社会流动感知和社会流动预期带来的相对剥夺感较弱,对幸福感的负面效应较小。
这一发现在学术上丰富了有关社会公平感、公共服务满意度和幸福感的相关实证研究。在政策意义上,由于社会公平感往往与社会公平的客观现实相关联,这一发现意味着,以推进社会公平为取向的公共政策,可以通过多种机制(或途径)增进民众的幸福感,包括增进广大民众对社会经济地位改善的获得感、着重回应精英人士或准精英人士对公共服务改善的关切、为广大民众拓宽向上社会流动的空间等。
社会公平感对于社会流动感知与幸福感之间的调节作用,和对公共服务满意度中介作用的调节作用,意味着具有较强社会公平感的个体更加关注全社会福祉和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并不会因为自身阶层上升而产生更高的公共服务满意度体认和幸福感增进。因此,基于社会公平视角而言,未来的施政重心不仅仅在于公共服务的提质增效,而在于向全社会提供普惠和公平的公共服务,通过提升居民的社会公平感来改善向下社会流动群体的主观幸福感,才是提升全民幸福感的要义,这一点不仅对于社会阶层较低的个体,而且对于具有向上流动趋势且具有较强社会公平感的个体,同样重要。
限于本文篇幅以及数据库本身的结构特征,本项研究留下了一些缺环,而上述诸项发现有可能为未来的研究提供一定的指引,从而就社会分层与幸福感的关系形成完整的学术链条。其一,就对幸福感的影响而言,需要对社会分层(主观与客观)和社会流动(主观与客观)的作用给出系统性的研究和总结,并对其中的内生性问题进行讨论。其二,对于主观社会流动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关系,尤其是影响机制,需要进一步挖掘,而促进社会流动与提升公共服务满意度如何相向而行,这本身既是重要的学术论题,也是重要的政策议题。其三,对于公共服务满意度的部分中介作用,本研究受限于原数据库采用单维聚合性分析,未来有必要进一步采用多维思路,分别考察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四个方面(即资源充足度、分布均衡度、获取便利度和获益普惠度)各自产生的作用,从而透视公共服务治理的哪些维度深刻影响了民众满意度。其四,对于公共服务满意度与幸福感的关系,本身还有很多值得深入探究的议题,包括社会分层对这一关系的影响。其五,对于社会公平感的调节作用,目前的分析较为笼统,而未来的问卷调查和分析,有必要深入考察社会公平感的不同维度(如分配公平和程序公平)所产生的不同影响;而关于社会公平感对社会流动预期与公共服务满意度之间、主观社会流动与幸福感之间的负向调节作用机理,以及社会公平感对公共服务满意度中介作用的负向调节机理,都有待于进行更深入的探究,这将有助于丰富幸福感提升的路径。其六,以增进民众幸福感为导向的社会政策,无论是其学术还是实践,均有待系统化。幸福经济学革命向幸福社会学革命的学术迈进,并在社会政策实践中落地,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