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惠群
建瓯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福建建瓯 353100
妊娠期糖尿病为临床妇产科常见的妊娠期并发症,临床患病率较高,且近年呈升高趋势[1]。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伴多尿、多饮、体质量降低、多食等表现,若未及时接受有效诊疗,可导致孕产妇高血压、感染、产后出血及羊水过多,还可导致胎儿高血糖、巨大儿、胎儿窘迫、新生儿低血糖等相关母儿并发症,甚至可造成孕产妇产程延长,增加不良妊娠结局,危及母婴生命健康[2-3]。现阶段,临床针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多以指导合理运动、饮食等干预为主,部分患者能获取满意的血糖控制效果,但对于严重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而言,则需辅以药物干预,以促进疾病康复[4-5]。胰岛素为临床治疗妊娠期糖尿病的常用药物之一,其能促使血循环内葡萄糖快速进入脂肪细胞、肝细胞及肌细胞等细胞组织内并合成糖原,下调机体血糖水平,改善病情[6-7]。但临床当前对于胰岛素的应用时间缺乏统一定论,且对不同时间的应用效果尚无较多研究报道,有待深入探究。基于此,选择2018年1月—2021年1月福建省建瓯市妇幼保健院妇产科收治的8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分析早期应用胰岛素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妊娠结局改善的临床效果,以期为临床提供参考。现报道如下。
选择本院妇产科收治的80例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为研究对象,按照应用胰岛素治疗时孕周将患者划分为观察组(孕32周前,40例)及对照组(孕周≥32周,40例)。对照组患者年龄20~37岁,平均(28.35±3.40)岁;分娩孕周 36~40周,平均(38.92±0.54)周;体质指数 23.5~29.0 kg/m2,平均(26.73±1.28)kg/m2;初产妇28例,经产妇12例。观察组患者年龄 22~36岁,平均(28.56±3.62)岁;分娩孕周36~40周,平均(38.87±0.61)周;体质指数23.3~29.2 kg/m2,平均(26.81±1.17)kg/m2;初产妇29例,经产妇11例。两组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获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批。
纳入标准:通过糖耐量等临床检查判定为妊娠期糖尿病,与《妊娠合并糖尿病诊治指南》[8]内有关评定标准相符者;均在孕24~28周时确诊者;经运动和饮食控制欠佳者;均为单胎妊娠者;均在本院接受分娩者;临床资料完整登记;患者/家属全部知情同意。
排除标准:多胎妊娠者;妊娠前合并有肾脏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甲状腺功能疾病、高脂血症及其他代谢性障碍者;合并有甲亢、妊娠期高血压等其他妊娠合并症、并发症者;伴精神疾病、言语障碍、认知障碍者;治疗依从性较差者;非自愿参与者。
所有患者均接受合理的饮食、运动等干预,如尽量避免摄入高糖食物和饮料,每日开展散步等有氧运动,按身体状况控制运动时间与运动量,并保持愉悦心情,以避免血糖水平异常波动。其中观察组在孕32周前予以胰岛素(国药准字S20153001;规格:3 mL∶300 U)治疗,即疾病确诊时立即给予胰岛素治疗,对照组则在孕周≥32周时给予胰岛素治疗。具体应用方法:在每日三餐前取胰岛素实施皮下注射,控制初始治疗剂量为4~6 U/次,期间定时监测患者的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水平,并按照监测结果适当调整胰岛素治疗剂量,持续予以胰岛素治疗至妊娠结束。控制目标:空腹血糖水平在3.5~5.3 mmol/L,餐后2 h血糖水平在4.4~6.7 mmol/L。
①血糖控制效果:分别在治疗前(确诊时)、治疗后(分娩前)采集两组患者的晨起空腹和餐后2 h手指血液,经血糖仪(湘械注准20162400328,型号:安稳+型)检测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水平。②不良妊娠结局:记录两组患者早产、感染、剖宫产、产后出血的发生率;统计两组新生儿不良结局,包括巨大儿、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窒息、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和围生期死亡的发生率。
采用SPSS 21.0统计学软件展开数据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表示,组间差异比较以t检验;计数资料以频数及百分比表示,组间差异比较以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治疗前,两组血糖水平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水平均低于治疗前,且观察组较对照组更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糖水平对比[(),mmol/L]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血糖水平对比[(),mmol/L]
注:与同组治疗前对比,*P<0.05
组别对照组(n=40)观察组(n=40)t值P值治疗后(8.91±1.27)*(7.11±0.80)*7.585<0.001空腹血糖治疗前7.88±1.24 7.86±1.15 0.075 0.941治疗后(6.93±0.58)*(5.31±0.23)*16.421<0.001餐后2 h血糖治疗前12.94±2.36 12.83±2.57 0.199 0.843
观察组早产、剖宫产的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感染及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均略低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不良分娩结局对比[n(%)]
观察组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及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新生儿窒息、高胆红素血症及围生期死亡的发生率均略低于对照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不良新生儿结局对比[n(%)]
妊娠期糖尿病病因复杂,多与妊娠期母体葡萄糖需求增加、胰岛素分泌不足、肥胖、胰岛素抵抗增强等因素有关,尤其到孕中晚期,胎盘胰岛素酶、孕酮、皮质醇或是胎盘生乳素等大量抗胰岛素样物质蓄积在孕妇体内,可使患者产生胰岛素抵抗等不良状况,而机体为确保糖代谢正常,对胰岛素的需求进一步增多,但针对合并胰岛素产生受限的孕妇,因孕期机体难以对此生理改变进行有效代偿,易造成血糖水平异常波动,诱发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若未及早接受有效治疗,可并发多器官功能障碍,致使机体免疫功能降低,诱发各种病变,影响血糖控制效果,增加并发症发生风险,威胁母婴健康[9-11]。
现阶段,临床对于妊娠期糖尿病多以饮食控制、运动管理等干预为主,虽能改善病情,调控患者血糖水平,但效果欠佳,难以长时间维持血糖稳定,故对于控制欠佳或病情加重者需辅以药物治疗[12-13]。胰岛素作为临床治疗糖尿病的主要药物之一,其能对机体糖代谢进行调节,促进血糖恢复平衡,还能增强组织细胞摄取、利用葡萄糖能力,增加糖原合成,抑制糖异生,进而降低血糖水平;且能增加机体内脂肪酸的合成及脂肪贮存,减缓脂肪分解[14-15]。胰岛素还能对氨基酸进入组织的细胞进行调节,使蛋白质合成增多,调控机体合成代谢,对母婴产生的不良影响较小,临床治疗安全性较高[16]。但针对不同时期给予患者胰岛素治疗获取的效果是否存有差异需进一步分析。有研究报道,于孕早期(孕32周前)给予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能降低血糖水平,缓解机体损害,减少妊娠并发症发生,还能预防或降低不良母婴结局发生[17-18]。鉴于此,本研究探讨不同时间给予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的疗效,发现两组治疗后的血糖水平显著低于治疗前,且观察组空腹血糖及餐后2 h血糖水平较对照组均更低(P<0.05);提示早期(孕32周前)给予妊娠期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的控糖效果更为确切,能更好地调节患者空腹血糖及餐后2 h血糖,促进血糖水平恢复正常。其原因可能是由于随着孕周增加,机体内高血糖维持时间延长,对患者的血管及妊娠结局的危害增加,而孕32周前给予患者胰岛素治疗可及时有效地控制血糖水平,快速调节高血糖状态,减轻高血糖对机体的损害[19-20]。本研究发现,观察组早产、剖宫产、低出生体重儿、巨大儿及新生儿低血糖的发生率低于对照组(P<0.05),提示孕32周前应用胰岛素治疗能更好地减少不良妊娠结局发生,保证母婴健康。其原因在于越早给予患者胰岛素治疗,能越早控制高血糖症状,调节高血糖状态,有利于母婴物质代谢平衡恢复,从而降低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但由于本研究选取病例数较少,未就胰岛素对生化指标产生的影响等展开分析,研究可能存有偏倚,后期可开展大样本与多中心研究,以完善研究可靠性。
综上所述,妊娠期糖尿病患者早期(孕32周前)接受胰岛素治疗能更好地促进血糖水平恢复正常,改善高血糖状态,使不良妊娠结局发生可能性降低,值得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