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凡丁 奉钦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及其相关部门单独或联合出台了100多个支持林业生态扶贫脱贫的政策文件,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也出台和完善了“1+N”的林业生态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林业生态扶贫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2020年,通过整合并落实林业生态扶贫脱贫资金、大力发展绿色富民林业生态产业、夯实林业基础、强化林业生态扶贫科技支撑、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稳步推进生态护林员选聘等等林业生态扶贫工作,据2019年1月12日广西日报新闻报道,林业部门在全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范围开展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带动13万以上贫困户“家门口脱贫”。
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全面收官之年,其成果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可靠保障。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文件精神要求,“十四五”时期是我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关键时期,也是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时期,还是巩固拓展林业生态扶贫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历史交汇期、政策叠加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直面“三农”问题,助力推进共同富裕而先后部署的两大战略。因此,如何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成为学界关注的重要内容。本文建议重点加强从产业、生态、人才、文化、乡村治理、生活等方面衔接,推动形成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发展态势。
2016—2020年,累计安排中央、自治区涉林专项资金116.96亿元到35个石漠化片区县,占已下达全区涉林专项资金的49.7%(其中2020年安排24.7亿元,占同期已下达全区涉林专项资金的50.8%)。林业生态建设和生态扶贫累计直接带动片区40万名以上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林业生态扶贫取了了显著的成效。
(一)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广西石漠化片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44万亩,共安排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66亿元,占全区的84.7%,广西石漠化片区受益贫困户1.93万户7.94万人。二是积极开展国土绿化。十三五期间全区共下达造林补贴3.41亿元,其中35个广西石漠化片区县2.47亿元;下达森林抚育补助8.43亿元,其中35个片区县2.96亿元。累计完成重点防护林工程造林15.4万亩。实施“绿满八桂”“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村屯绿化专项行动、村屯绿化美化景观提升行动等村屯绿化活动,大力改善片区农村人居环境。
(二)推进绿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大力推进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生态产业发展,木本油料等特色经济林产业累计投入6.3亿元;林下经济累计投入4.4亿元。片区林业产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889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269亿元,增长42.74%。
(三)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增收实现双赢。在脱贫攻坚战期间,累计倾斜安排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3.49亿元,精准带动近14万贫困人口增收脱贫。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与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39.5亿元。
(四)生态就业扶贫效应显著。十三五期间,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13.13亿元,在35个广西石漠化片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续聘生态护林员4.67万名,带动和巩固14万名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户均年增收8000元,实现了“聘用一人护林、带动一户脱贫”的目标。
(五)林业科技带动作用明显。2016—2020年,在35个广西石漠化片区县安排资金5710万元实施林业推广示范项目88个;累计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564名,占全区选派总人数的58.9%,深入片区开展技术服务5723次,培训林农近11300人(次);为6205名林农及基层技术人员提供油茶、八角、板栗、澳洲坚果等高产栽培管理技术培训。
林业助力脱贫攻坚具有短期性、紧迫性、突击性、局部性、特惠性,但是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长期性、渐进性、持久性、整体性、普惠性,彼此特征差异较大故而两者衔接过程中存在较多困难。林业扶贫脱贫成果巩固的重要举措仅仅聚焦在相对贫困落后地区或者边远山区,仅仅针对经济落后的村屯的低收入农户并给予他们帮扶。然而,乡村振兴战略将更加重视统筹兼顾,不仅需要巩固林业扶贫成果,而且需要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三农”问题和带动农民共同富裕,需要以整村推进,由医疗、教育、小额信贷、到户产业等乡村低收入群体的扶持政策升级到乡村产业培育与发展、人才集聚与储备、文化传承与弘扬、生态修复与保护、组织稳定与巩固等方面实施振兴战略,要求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个领域全面施策,由此接续方向覆盖面更广、要求更高、任务更加艰巨,更加注重实际经济效果。为此,两者必然会存在接续不畅问题:林业生态扶贫的短期目标与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目标的长期性的差异;林业生态扶贫受益对象个体性与局部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全体性和全域性的差异;林业生态扶贫施策范围的精准性和特惠性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综合性和普惠性的差异;以及在任务上存在解决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突击性和持久性的差异等等。因此,解决林业生态扶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接续性不畅,首要任务是明确两者在接续方向上的共性,需要明确二者在点和面上衔接亟需解决的难题。
(一)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10月1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深化“三权分置”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监督管理、信用管理、风险防控等林权流转制度,搭建政银企对接服务平台,创新林权抵质押贷款及林权收储担保融资方式与森林保险产品等林业金融产品;加强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政策支持,建立新型职业林农、职业经理人培训机制,培育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通过推进服务市场化、推行互联网林业服务等改革,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森林精准化管理与现行制度下依据森林经营方案落实集体林审批林木采伐制度,形成完备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深化集体林权股权化、社会资本投入林业模式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数字经济的新型林业产业模式,创新集体林业发展模式以及探索林业新产业、新业态等各项林权制度的深化改革,不断促进集体林业不断焕发新的生机和活力。
(二)产业衔接:推动“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实施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林业产业发展由产地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型、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提高林业产业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水平,促进林业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
1.推进特色富民产业发展
推进林业多种经营和非木质林产品开发利用,发展原料林、用材林基地,支持林下经济、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竹藤花卉等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生态友好型、劳动密集型林业产业。继续完善和实施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加强森林抚育质量管理,加强造林护林管理培训,提升营造林质量。科学划定木本粮油重点基地、主产区和产业带,鼓励广西石漠化地区通过林相改造等方式建设木本粮油基地,加快低产油茶林改造,大力推广应用新品种新技术,持续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继续推进林下经济产业。根据各地森林资源状况和农民种养传统,积极扶持生态脆弱区域、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发展林下经济,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的新型林下经济生产经营体系。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抓好林下产品品种、品质、品牌和标准化生产,推进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促进林业产业融合发展。依托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农事景观、乡土文化和特色产品优势,构建林业一产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推动“互联网+”林业生态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5G等新一代技术在林区的建设,积极构建林业物联网,推动互联网与特色生态林业深度融合,为数字林业林区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加快各县(市、区)林下经济果蔬及特色生态林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构建林下经济果蔬及特色生态林产品等重点产业全过程冷链体系,推动供货、运输、配送终端的无缝衔接,推进“互联网+”林下经济果蔬及特色生态林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建立森林生态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树立有影响、有口碑、有市场的“森”级品牌体系。着力开发“独一份”“特中特”“好中优”“错峰头”的特色林产品。推广短链流通模式,推进产地市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工企业与超市、社区、学校等消费端对接。推动林下经济果蔬及特色生态林产品产地与大城市、大企业之间的产销稳定衔接机制。
2.鼓励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产业
实施推动产业梯度转移政策,鼓励广西石漠化片区承接不污染环境、不破坏生态、不浪费资源、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生态林业产业。继续推进东西部对口支援工作,推动东西部地区生产要素有序流动,鼓励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广西石漠化片区流动,以政府引导、企业协作、社会帮扶、人才交流、职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东西部地区协作,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生态林业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变“输血”为“造血”,激发广西石漠化片区发展潜力,为经济落后地区自我发展创造条件,形成持续发展的有效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劳动力素质,实现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就业结构、提升就业质量,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创造有利条件。
3.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鼓励组建不同层级的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组织,鼓励成立集体性质的公司,发展合作经济,发展集体经济联合体,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农村服务实体,实现资源要变成资产、资金要变成股金、农民要变成股民“三变”改革的重要目标。以集体“三资”为主体,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耕种、统一收储、统一购销,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积极落实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正确引导涉农资金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适度倾斜;有效整合村集体、村民入股等资金,形成稳定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建立村“两委”以外的具有法人地位的股份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现代化治理结构。落实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财税减免优惠政策,对村集体所缴的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实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
(三)文化衔接:推动“文化扶贫”向“文化繁荣”“文化振兴”转变
必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4月25日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与中共中央2019年10月31日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等文件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节约生态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完善独具特色的森林文化体系,有效提升文化软实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实施乡村文化人才培养工程
加强农村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培育挖掘乡村文化人才,扶持发展农村广场舞、秧歌队、锣鼓队、自乐班、刺绣等民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以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农村文艺骨干培训辅导。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农村开展文艺下乡,吸引更多乡村文艺达人参与活动。加强对非物质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指导,鼓励其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鼓励文艺工作者积极到广西石漠化片区开展采风活动,指导农民开发以浓郁地方特色为主题的文艺创作,充分展示新时代乡村振兴风貌。
2.挖掘和弘扬生态文化元素
围绕各具特色的森林植物文化、森林动物文化、动植物图腾与神话、山林游以及森林图腾文化等,建设农耕文化未来馆、丝路田园综合体,开展美食节、摄影采风、农民丰收节、旅游节节庆活动。突出生态文化元素,注重民族文化记忆,规范民俗歌舞表演,不断传承文化记忆,繁荣乡村文化,把森林文化融入乡规民约,树典型、立标杆、带全面,不断推动“植绿护绿爱绿”意识融入家风家训、村风村貌,树立和倡导乡村文明新风,不断提升乡村生态道德教育水平。
(四)生态衔接:推动“生态扶贫”向“生态宜居”“生态振兴”转变
坚持生态发展理念,全力推进绿化美化工程建设,营造干净、整洁、美丽、宜居的乡村生活环境,完善乡村功能、提升乡村形象,实现村庄环境基本整洁有序,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1.巩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成效
继续完善和实施林业重大生态工程,继续优先实施经济落后地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支持经济落后地区先行先试各类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力度,支持经济落后岩溶地区联合开展国家公园设立试点。由政府主导,推动建立由流域下游政府、企业、村集体等不同主体参与流域上中游地区造林机制。探索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贴息保险、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投资造林绿化。创新绿化管护制度、长效管养机制,提升脱贫户参与造林积极性。调整优化生态重要区域的树种结构,加大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力度。
2.多举措优化宜居环境
根据地方乡村修缮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地抓好扶贫搬迁地与乡村村落的庭院绿化和街道绿化,持续建设秀美村庄、绿化乡镇街道、绿化休闲娱乐公园,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搬迁地与乡村村落绿化体系。构建覆盖全面、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乡村亮化、绿化、美化体系,建设独具特色的“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精品乡村和“一乡一特、一乡多景、一乡多味”的特色小镇和“美丽庭院”。
(五)乡村治理衔接: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乡村治理高效”转变
开展“林业道德模范”“最美林业家庭”“林业文明村镇”等评选活动,形成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将保护农村环境、古树名木和爱绿增绿等纳入村规民约,依托村规民约褒扬善行义举、贬斥失德失范,推进乡村移风易俗,育成新风尚。开展以林创业创新带头人宣传工作,挖掘并宣传一批有思想、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勤于耕耘的农民创业创新典型。
(六)生活衔接:推动“不愁吃穿”向“全面发展”转变
夯实兜底保障制度基础,做好最低“生态+脱贫”生活保障,建立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防止群体性返贫,增强脱贫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完善经济落后地区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失去劳动就业能力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
完善经济落后地区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防止因病返贫。组织落实乡村振兴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经济薄弱村、低收入农户的产业发展支持。继续推进挂钩工作,确保实施的林业产业帮扶项目能够长期发挥作用、受帮扶对象能够明显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创新产业带动机制,鼓励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到广西石漠化地区兴办企业、发展特色种植养殖产业等,鼓励广西石漠化地区林业龙头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吸收周边脱贫户参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并解决就近就业。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鼓励脱贫户群体参与以工代赈公益性岗位,不断增加家庭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