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良灿,李净净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社区组织体系是实现乡村有效治理和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主体[1],是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的组织载体。如何在乡村社会老龄化严峻、集体经济薄弱、乡村人口流动超常规化、村民社会生活个体化背景下建设强有力的新型社区组织体系,这是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近年来,国家每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法》《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组织条例》等制度文件明确指出,要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农民合作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组织为补充的新型乡村社区组织体系。这些制度政策表述充分表明了乡村组织振兴对于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并在一定程度上为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与村落社会的全面复兴指明了方向。然而,处于实践场域中的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实践形态和联结整合机制远比国家制度政策表述的复杂,这要求我们从乡村社会的实践场域中去寻求乡村组织建设之道。
从某种程度上说,组织是指为了特定目标而组织起来的社会群体,一般可分为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两种类型。组织体系是指一系列组织单元因共同的利益而联结在一起而形成的正式结构形态,其组织效能的发挥主要依赖于各组织单元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2]。这样,探讨组织结构形态与联结机制是组织社会学关注的主要议题。当前,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出现了组织结构“碎片化”、组织内部关系“紊乱化”以及组织功能“梗阻化”等问题[3]。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背景下,面对当前乡村社会的组织建设困境,需要探寻组织间的利益联结与整合机制,进而建构新型乡村社区组织体系,实现乡村组织振兴。
具体而言,要实现组织振兴,需要构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社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两翼,以各种内生性组织网络为基础、以基层政权为依托的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在这种组织体系中,基层政权组织、村党组织、村社自治组织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村社区较为正式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组织形态,是乡村振兴在地化实践与乡村治理的主要行动主体。内生性组织是源于村落社区内部的非正式社会关系网络,是乡村组织体系运行的社会基础。这种新型社区组织体系的构建,关键要厘清基层政权组织与农村社区组织之间的权责分工与组织协调关系,需要在组织间建立相应的利益联结与整合机制。
笔者将以山东烟台社区组织建设的地方化经验为基础,就当前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问题展开讨论。文中涉及的相关实证资料源于作者一行于2021年7月深入烟台市牟平区所进行的为期半月的专题调研。调研涉及范围包括牟平区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以及各个乡镇下辖的5个行政村,即大窑街道韩家疃村、高陵镇槐树庄村、龙泉镇西台村、水道镇南台村、观水镇埠西头村。调研主要采用深度访谈和文献研究法,笔者对烟台市牟平区政府部门和牟平区下辖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村社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入访谈,并对相关的政策文件、年度报告等进行了资料收集和详细整理。
组织间的利益联结与整合机制是组织效能发挥作用的关键。在乡村建设实践中,村党组织居于组织运行的核心。组织之间的资源整合、协调互动与治理效能发挥,都离不开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基层政权组织是国家连接社会、联系群众的重要节点,在乡村组织运行体系中发挥着上传下达、上下结合的作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乡村组织运行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提供重要的社会经济基础。构建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需要在村级组织与基层政权之间、在村级组织内部建立相应的关系协调整合机制与利益联结机制,进而实现自上而下的组织联动与自下而上的组织互动。
首先,村党组织是推进新型复合式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为联结国家与社会的桥梁纽带,村党组织向下是广大村民利益的代表、向上则是国家公共权力的延伸。这就决定了村党组织凭借制度性公共权威,通过制度建设和组织嵌入[4],提升其在各类乡村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和村庄集体成员中的政治权威,有效实现对农民的组织和动员。在实践中,“一肩挑”制度的全面实施,使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负责人。这解决了农村治理场域中“自上而下”党委任命权与法律选举权的二元矛盾,提升了村党组织在乡村组织体系中领导权的合法性。同时,上级党委通过组织吸纳,把一些具有公共精神和责任担当的乡村精英遴选和发展为村党支部书记,把他们推向农村社区建设与治理的前台,成为新时期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引领者。
其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组织的运行和乡村公共事业的建设提供重要的经济基础。经过新一轮土地确权和对村社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进行核算后,农村社区普遍成立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这一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全村对集体土地和“三资”进行统一管理和经营。它通过盘活“三资”,与村民建立股权型、紧密型和劳资型的利益联结机制[5],带领全体村民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乡村组织体系的常态化运行和乡村公共服务建设提供经济支持。广大农村地区全面推行“一肩挑”政策后,村党支部书记同时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村两委成员兼任集体经济主要理事和相关负责人。这种组织架构使村两委成员和村集体经济成员结成紧密的责任利益连带共同体。村党组织嵌入集体经济组织不仅发挥了其整合与利用村庄资源的优势,还降低了合作行动的交易成本,保障了集体经济收益[6]。通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群众中重新树立了威信,村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社自治组织之间基于利益联结而形成了运行高效、协调统一的组织共同体。
第三,村民自治组织作为处理乡村治理性事务的组织载体,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乡村组织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为村民自治和村庄公共事务夯实了经济基础。村两委交叉任职,合二为一,且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高度吻合,这使得村党支部组织、村社自治组织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在思想和行动上更加统一,共同助推了新型乡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围绕乡村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社会建设事宜,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村集体组织三者之间将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并进一步丰富和扩展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的内涵与外延。
第四,以乡镇政府为核心的农村基层政权是构建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依托力量。国家各种惠农政策、产业发展项目及各种行政性事务,主要由乡镇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和组织实施。要完成这些乡村建设事务,乡镇政府需要协同村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落自治组织,形成自上而下的合作共治、利益关联与责任共担的组织共同体。在农村社区治理实践中,乡政政府通过目标责任考核、利益诱导和岗位激励等机制同乡村组织开展互动。乡镇政府和村两委之间既包含业务指导与合作共治、利益关联与责任共担的关系,还包括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关系。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乡村建设与乡村治理任务,乡镇政府把目标责任下放到村两委,签订目标责任书,通过目标责任清单和年终工作绩效考评、下派包村干部等方式实现对村两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最后,培育和发展村落内生性组织是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的社会基础。社区内生性组织主要是基于村民血缘地缘、传统礼俗、邻里互助、自愿合作而自发形成的。它是村落共同体得以延续和发展的灵魂,是乡村社会秩序得以运行的重要社会基础。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内生性农村社区组织通过非正式的关系网络运作,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深刻影响。乡村干部正是同村落社会中的文化精英、致富能手、村落权威等进行合作治理,才确保村落社会秩序和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在推进新型复合式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中,需要在社区正式与非正式关系组织之间建立相应的利益协调与关系整合机制,使两者共同致力于解决乡村居民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
实现乡村组织振兴,需要加强组织间的关系协调与利益联结机制建设,最终建立起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社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为两翼,以各种内生性组织网络为基础、以基层政权为依托的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其中,“一核两翼”是复合式乡村组织体系的主轴,内生性的组织网络是乡村社会运行的重要基础,基层政权组织是乡村组织运行的依靠力量。只有建立起这样的组织体系,才能承载乡村振兴在地化实践的时代重任。山东省烟台市广大农村地区正在推进的乡村组织建设行动,是推进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在地化实践的典范。它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平台,通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和建立相应的利益联结与关系协调机制,较好地将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村落内生组织以及基层政权组织进行了有效整合,推动形成了运行高效、协调统一与上下结合的组织共同体。该共同体的形成夯实了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基础。
烟台市以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为依托,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通过组织动员、利益整合、话语建构等形式[7],塑造出具有主体意识和共同体意识的社会群体,打造一个具有凝聚力的社会“利益共同体”[8]。一方面,乡镇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联动,促进国家各项乡村建设项目落地农村。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联合村两委组织,通过自下而上的组织动员、利益整合,向国家相关部门争取各种项目资源。为实现组织联动的有效性,确保乡村建设成效,乡镇政府通过目标考核、绩效激励和领导包村等机制同村级组织建立上下级组织关系,彼此间形成责任利益连带共同体。
首先,乡镇政府通过组织联动,积极推进国家自上而下建设乡村的各项政策、资金和项目,促进乡村社会全面发展。烟台市各乡镇政府联合村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政治领导和资源整合,推动成立“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通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来助推乡村组织建设,提升乡村社会的组织化水平。为解决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中的日常销售和成本运营问题,龙泉镇在乡镇党委领导下成立了乡镇联合社。联合社为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三资服务和电商销售平台,从而降低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成本,扩宽了农产品的销售渠道。
其次,乡镇政府协同村党组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在乡镇党委和上级政府协助下,村党组织协调动员各村落组织,整合乡村资源,一方面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联合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自下而上向国家争取各项财政补贴和项目资金支持,推动乡村各项事业发展。例如,南台村在村党组织带领下,探索出发展油桃产业和大棚草莓产业发展的路子。在乡镇党委政府协助下,南台村先后申请到中央财政专项惠农补贴100万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50万;是烟台市第一家申请“强村贷”的合作社,获得政策性贷款50万元,有效解决了合作社发展的资金周转问题。在乡镇政府积极倡导和协助下,南台村还举办草莓采摘节,探讨乡村旅游业发展和草莓销售新渠道。在乡镇政府协助下,韩家疃村和南台村的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组织通过股份联结、利益共担等机制,打造“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示范村,并分别获得烟台市“十佳示范”合作社5万元奖励。
最后,乡镇政府通过目标考核和政治激励,促进乡村组织体系形成责任共担的组织共同体。一方面,乡镇政府以目标考核和绩效激励的机制督促村两委落实“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建设和乡村各项服务工作开展。面对乡镇党委和上级政府的规范化管理和目标考核,南台村王书记积极落实八小时坐班制度,尽力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乡村建设任务。王书记认为,能否完成这些任务,这不仅直接关系到村干部的政治觉悟高低、个人物质待遇能否兑现和工作职位晋升有无机会的问题,更关系到上级政府会不会继续对本村进行资金资源投入与持续支持的大问题。因此,上级交办的任务,他一定要完成好。同时,在乡村社会中,村民基于地缘关系、血缘关系以及姻亲关系形成的较为密切的情感与道义联系[9],倒逼村两委成员为乡村建设任务奔波劳碌。在人口流动性较强与空巢化严重的槐树庄村,于书记认为,老百姓选他连任村书记是出于对他的信任和情义,因此只有为老百姓做点惠农实事,才对得起这份信任。乡镇政府通过自上而下的目标考核和政治激励方式,督促村干部完成各项社区治理事务。
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充实乡村组织运行的社会经济基础,以利益联结加强乡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提升乡村组织的行动能力,这是烟台乡村建设实践的核心内容。集体经济组织是乡村组织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它为后者提供了厚实的经济基础。村党组织通过党建引领、组织嵌入和资源要素整合[10],统筹协调了各类组织和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新型村集体经济。同时,通过股权关系和劳资关系的建立,村级组织和村民之间建立了紧密的社会纽带,实现了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治理的有效结合,并在一定程度上重建了乡村社会关系与社会秩序。
首先,村党组织嵌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农村基层党建与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较好地结合起来,实现了党建引领乡村建设的目标。村党组织在乡村组织建设中发挥着政治引领、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实践举措,村党组织成功嵌入村集体经济组织中,并通过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进一步提升了自身的组织协调能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目的在于通过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实现村级组织之间、村集体与村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并通过利益联结推动乡村组织体系建设,实现乡村社会的再组织。为强化村党组织对乡村建设的全面领导,确保合作社发展的政治方向,保障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利益平衡,烟台市委组织部门规定,由村党支部书记代表村党组织和村集体担任合作社法人代表。
在党支部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以土地经营权、集体资金、财政补贴资金方式入股合作社,实现村党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联结。同时,烟台市要求村两委成员、村党员、村民代表等以土地、现金等方式入股合作社。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平台,村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被有效联结起来。“四个组织一套人马”,各组织之间交叉任职、相互嵌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成功与否直接关系集体经济和村民个体的股份收入,关系村党组织、乡村领袖在农村社区中的社会威望,关系村民对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村落支部书记和村两委成员作为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经济利益相关者,必然带领村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积极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并通过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提升乡村组织建设乡村、发展乡村的行动能力。烟台市广大农村社区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平台,实现了乡村组织之间的利益联结与有效整合。党支部利用村集体经济组织整合乡村资源,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变革、产业升级转型和组织化运营,推动乡村资产、资源“物”的合作向“人”的合作转化。作为村级组织结构有机组成部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目的在于盘活乡村资源、资产和资金,对集体资产进行优化配置和有效经营,进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11]。经过新一轮农村土地确权和村社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清产核算后,烟台市广大农村地区成立了农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以村集体名义通过土地、资产、资源入股“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委托后者对集体资产进行有效运营。后者则按照合作社协议,向村集体缴纳委托运营费和股份分红。同时,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代表村集体向上级政府申请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各种涉农资金,然后投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中,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如,西台村以村集体的名义申请到中央乡村振兴项目100万元,“水肥一体化”项目150万,银行惠农贷款200多万,建成10个75亩樱桃大棚,200亩苹果园。西台村的樱桃大棚和苹果园都属于村集体资产,只是委托“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进行经营,后者要按照合同向村集体缴纳运营费,还要把盈利部分按照股份比例返还给村集体,确保村集体资产收益。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引领和制度嵌入集体经济组织,将村党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社自治组织之间的利益和责任进行捆绑,这不仅夯实了农民基层党建群众基础,而且保障了合作社的政治发展方向,从根本上维护了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经济利益。
此外,村党组织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平台,通过要素整合和组织嵌入,实现了农业产业升级、农产品“生产销售一体化”和农业经营组织化。合作社利用政府惠农项目支持,组织动员村民进行土地流转和村落要素整合,开展“水肥一体化”产业升级和规模化经营,解决农业现代化产业发展“最后一公里”困境[12]。在小农户分散经营和部分土地撂荒情况下,西台村和埠西头村合作社通过土地流转,分别建成200亩和260亩苹果产业园。此外,村集体以合作社名义引入新技术、新品种,有效解决一家一户转型升级难的问题,破解了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槐树庄村合作社组织农民进行烟薯25号“育苗—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为保障村集体种植收益,槐树庄村合作社与枫林食品有限公司建立订单式花生“种植—销售”模式,以确保村民收益的稳定性。
其次,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股份建构和劳资关系助推乡村社会组织化。村集体经济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平台组织群众、发动村民,通过股份合作和劳资关系构建村党支部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之间的利益联结,实现集体与个人、组织与个体的多元互动、联股联心,共建新型乡村利益共同体。集体经济组织以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平台,鼓励村民以土地、资金、劳动力等方式入股,明确村集体与村民的股权比例,使村集体与村民个体之间建立了股权型、亲密型和合作型的利益联结。通过股份合作,村党支部、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三者之间“政经社合一”,村两委成员作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的实践主体和利益相关者,必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与乡村建设行动上,以保障其在集体经济中的利益最大化。在5个案例村中,村党支部书记既是合作社理事长又是合作社最大股东,村两委成员入股比例次之,普通村民占股最小。如,西台村书记个人入股150万,村两委成员入股30万;埠西头村书记入股50万,村两委成员入股40万;槐树庄村书记入股50万,村两委成员入股20万。为了最大程度保障群众利益,防止“大户垄断”形成“精英社”,合作社章程规定,单个社员出资比例不得超过20%。此外,为吸纳贫困户和老弱病残群众入社,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股权赠与等方式,解决“以地养老、稳定脱贫”的问题。南台村、埠西头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为每户贫困户赠送1股,每年从公益金中提取部分资金定向扶贫,同时安排社区的贫困户和低保户到合作社的草莓大棚工作,赚取劳务工资,补贴家用。
集体与村民的股份联结使老百姓重新关心村集体的产业发展和效益,而集体与村民劳资关系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则把部分留守农民组织了起来。合作社的集体劳动使村两委成员和村民之间的干群关系更加紧密,村民与村民之间邻里关系更加融洽。在5个案例村中,合作社多种植苹果、大樱桃、烟薯、花生等农产品,农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套袋、摘袋、除草、施肥、采摘等需要大量季节性用工。这为留守在村中的中老人和妇女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南台村妇女主任积极组织和动员村里的留守人员参与集体劳动,按照男工100~120元/天、女工80~100元/天的标准支付劳务工资。据妇女主任介绍,这些留守人员每人一年可在合作社获得1.5~2万元的收入。村民与合作社之间劳资关系的建立将闲散的劳动力组织了起来,让村民有工可做。这不仅就近就地解决了村民的就业问题,而且促进了村民之间的有效交流,减少了彼此之间的矛盾,增进了邻里关系,促进了乡村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槐树庄村2020年用工支出30多万,韩家疃村用工支出10万元,南台和西台村年用工支出60多万元。合作社所创造的利润,大部分以工资的形式反馈给了村民,村民才是集体经济的主要收益人,这充分显示了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在组织农民、缩小农民之间贫富差距方面的优势。
总之,村党组织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以党建引领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了村党组织资源整合功能,实现了乡村组织之间横向的组织联动。村两委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党支部领导下,成立合作社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村两委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相互交叉,实现组织同构和资源整合,共同组织农民流转土地、集约化经营以及电商平台销售,实现农业生产方式变革和产业更新换代,以及生产和销售的组织化运营[13],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办不好和不好办的事。
村社自治组织和村落内生性组织作为新型复合型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其组织能力发挥直接影响到乡村的治理效果。村社自治组织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方式对村内事务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村落内生性组织作为村落共同体得以延续和发展的灵魂,密切联系村落居民,从而成为融洽乡村社会关系的“润滑剂”[14],协助村社自治组织共建乡村组织共同体。
首先,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丰富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内涵。在烟台地区,乡镇党委通过全面贯彻和落实“一肩挑”政策,遴选了村两委的“领头雁”,明确了村支部书记和村两委班子的责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两委”交叉任职,这减少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扯皮与推诿,提高了村民自治组织的效率。一方面,乡镇党委自上而下对村支书进行管理,通过目标考核和组织激励,促成村支部书记和“两委”成员分工合作,化解上级管理与基层自治在具体事物上的矛盾,提升村社自治组织运行的效率。另一方面,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和重要问题,都要按照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进行充分讨论和民主协商,做到“四议两公开”。烟台市区县组织部门和乡镇政府参照机关事业单位的考核管理方式对村支部书记进行管理,要求村支部书记执行8小时工作制。为了更好激励村支部书记为老百姓想事、干事、办事,提高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办事能力,烟台市为村支部书记提供乡镇基层公职人员的晋升渠道。综合能力较强的村干部在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选聘为乡镇公职人员。在目标任务与政策激励双重作用下,村支部书记和村两委成员团结合作,以合作社为平台,进行农产品产业升级和品牌化运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村民对党支部和村两委的认可,重塑乡村自治组织的凝聚力。西台村经过多次民主讨论和外出考察,确定采用冷冻技术干预大樱桃休眠期,人工实现大樱桃提前上市,为村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南台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交叉任职,人员重合度高,经常多种会议联合举行,共同商讨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事宜。自上而下的基层政权建设和乡村自治组织建设相结合,乡镇党委和上级政府单位通过目标责任和政治激励推动了乡村自治组织建设,乡村组织内部村党支部、村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项交叉,相互任职,共同合作,进一步优化了乡村自治组织建设,丰富了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的内涵。
其次,村落内生组织培育促进村落共同体成长,为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提供了不竭的内生动力。随着市场组织的发展和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的增加,村民间的互助传统逐渐式微。但随着新型村落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居民参与乡村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新型集体经济不仅促进了乡村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信任,也促进了村民在劳动、生活等领域产生广泛的交流和互帮互助。可以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与村落共同体重建之间是一种共时性的影响关系[15]。村落内生性组织以邻里互助、亲缘关系、社区组织等非正式组织的形式呈现,协助村社自治组织开展和睦邻里、乡风文明、美丽乡村建设。一般情况下,村集体经济发展越好的农村,村落的内生性组织越活跃,村落共同体成长的越好。
如南台村妇女组织在村民中的组织动员能力很强,这完全得益于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南台村在发展集体经济过程中,村妇女组织动员村落留守老人、妇女和低保户家庭参与合作社的集体劳动,这既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了劳动力保障,又提高了妇女组织的号召力。同时,南台村的舞蹈队在村妇女组织带动下,积极参与村落的“草莓音乐节”,展示村落精神风貌,助力乡村旅游发展。在环境整治工作方面,南台村实行党员干部包片制和村民小组长责任制,发挥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的示范作用,相互监督村落环境整治工作的开展。南台村还以村民公约来约束不配合村落环境整治的村民,取消他们享受免费农机服务资格。南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和村落内生性组织的相互配合使村民积极响应村组织号召,各自清理好家庭内部的垃圾。村落公共区域环境整治工作则由村干部、村党员、村民代表共同完成。
烟台市广大农村地区通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把党的组织建设嵌入乡村社会,形成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村社自治组织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为两翼,各类村落内生性组织网络为基础,基层政权组织为依托的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在该组织体系中,成员之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功能的有机整合。复合型乡村组织体系的建立提升了乡村组织的运行效能,夯实了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推动了乡村社会与村民的组织化。
当前,乡村社会已进入青壮年人口加速外流、村落社区主体老龄化严重、村民社会生活个体化突出、农村家庭结构发生剧烈变动、村级组织结构较为松散的空巢化社会。面对处于巨变时代的村落空巢化困境,国家提出并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战略实施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充分的矛盾,重建乡村社会文化礼俗、产业生态、居住环境、组织体系和村落秩序,逐步实现广大农民群体的共同富裕。如何在村落空巢化背景下确保乡村振兴战略落地生根,如何将松散化、老龄化、人口流动超常规化和空巢化村落社会重新组织起来,这是当前实施新乡村建设实践中需要破解的难题。
要破解这一难题,需要推进新型复合式乡村社区组织体系建设。通过构建这种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将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治理乡村、建设乡村和振兴乡村的效能。从组织功能看,新型复合式社区组织体系具有实现资源联结与整合、更好维护和实现农民利益、优化乡村治理秩序和提升乡村公共产品供给水平等公共性职能。从结构上看,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介于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实现乡村社区治理现代化和推进乡村振兴在地化实践的组织载体。新型复合式农村社区组织体系通过组织协调和组织联动,不仅可以提高乡村组织承接国家资源的能力,而且可以增强乡村组织内部的治理效能。围绕乡村建设的目标任务,组织体系间自上而下的组织联动和乡村组织之间的横向利益联结,保证了国家、集体、个体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上下一体,这将有助于村落治理共同体的形成。
新型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对于乡村社会、广大农民群体乃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在地化实践具有重要意义。烟台广大农村地区通过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这一利益联结平台,以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助推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以组织建设推动乡村振兴,较好地诠释了新时代乡村组织的实践路径与发展方向。以强有力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为载体,烟台地区农村社区集体产业逐步复苏,村落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村落公共性和集体性得以重建,村民对村社集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逐渐明朗,村落社会在多个层面实现了再组织。可以说,烟台经验对当前乡村组织振兴何以可能、村落共同体社会何以重建,乡村社会何以振兴,具有重要的典范意义。它表明,在推进新型复合式乡村组织体系的建设中,村党建引领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元素。通过引领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村党组织可以较好地将村社自治组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非正式的社会关系网络统合起来,进而凝聚成建设乡村和治理乡村的巨大合力。在优化和推进新型复合式社区组织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村党组织和新型集体经济的互相嵌合是实现乡村组织振兴的核心元素。实际上,这两个元素呈现的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的底色。因此,只有通过党建引领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将培育村落社会的集体性、公共性和推动村落社区组织体系建设结合起来,才可能真正建立起体现中国特色的乡村社区组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