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丽 阮家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公安高等教育也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一方面,国家对教师队伍的建设及体制机制改革越来越重视。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提出兴国必先强师。教师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1]。党中央、国务院、人社部、教育部等接续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等重要文件,提出了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的要求,教师评价体制机制均发生重大变革。另一方面,在大数据、技术流等新思维指引背景下,公安工作运行体系通过改进和优化,方方面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公安部专门成立了“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公安机关实施大数据战略,开展智慧公安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广东省公安厅党委也明确提出实施“智慧新警务”战略,在智慧新警务背景下的警务理念、体系、机制、模式等与传统警务工作比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对公安人才也提出了新的需求,公安院校人才培养模式迫切需要做出相应的变革。这其中,公安教师队伍的建设尤为关键,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对于公安院校来说,当前已进入了以深化改革为特征的创新驱动发展阶段[2],面对这样的时代背景,公安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亟需加强。
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培养优秀警务人才的重要前提,也是提高公安院校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结合公安院校的办学特点及其行业特殊性,笔者认为新时代对公安院校师资队伍提出了以下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视察北京大学座谈会讲话中提到,高等教育“三项基础性”工作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坚持办学正确政治方向”。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公安高等教育的办学提供根本遵循。公安高等教育以培养“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首要政治任务,政治建警、政治建校是长期坚持的办学方针,作为培养公安人才的教师,必须从源头上确保对党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这是公安高等教育不断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教育部等部门从2018年以来陆续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高度重视师德建设,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是新时代的号召。公安院校的教师具有人民警察和教师的双重身份,既要肩负立德树人的神圣使命,又要培育公安后备人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安院校的教师必须在政治素养、师德师风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才能言传身教,培育出人民满意的公安后备人才。
通过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不断提升,广东省公安厅实施智慧新警务战略后出现了更加集中的省级公安大数据云中心和统一的移动警务应用平台,逐步形成了大数据驱动下的警务新机制、新模式。这意味着,作为培养公安人才的公安院校教师队伍,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吸收汲取前沿知识和技术,将大数据相关能力作为个人专业素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计算机操作、网络信息等知识作为自身基本知识储备,然后通过相关主题培训、主动参与公安机关专题调研、积极申请公安实践等途径,学习掌握大数据平台的基本应用技能。而且随着软件、算法、硬件等技术性能的进步发展,大数据技术将会日新月异,公安大数据应用平台也必将是一个持续动态改进和完善的过程,需要教师们教到老、学到老,保持与时俱进的的学习能力和学习热情。
公安教育是一种面向实战的教育,一切公安理论最终都将运用到公安实战中,公安大数据的关键也在于应用。公安院校教师应当具备较强的实战能力,教学内容贴合实战、教学方法模拟实战、科研内容能够指导实战,才能站稳讲台,对学生未来职业中所面临的问题进行有效指导和教育。公安院校教师需与基层公安机关紧密联系,面向实战、服务实战,立足社会治理、犯罪侦查等核心职能,结合新时代大数据平台等特点来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真正把公安理论知识转化为公安工作的实际战斗力。
公安教育发展至今,培养了一大批公安政法机关优秀人才。目前,全国已有公安院校 35 所,其中本科院校 25 所,高职高专院校 10 所,教职工大约16000 人,在校生大约 14 万人[3]。然而由于起步晚,绝大部分公安专科院校是在2002 至2015 年期间先后升格为本科院校,相比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公安院校在师资队伍的数量、结构和发展水平等方面都较落后,制约着公安院校的发展。广东警官学院是2004年升本的省属本科院校,在全国35所公安院校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笔者以所在单位广东警官学院为例,深入分析其师资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广东警官学院近年来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每年通过公开招聘引进新进教师,专任教师人数由2016年的272人增加至327人,较2016年增加了55人,但由于办学规模不断扩大,2016年折合在校生数为6292,2022年折合在校生数为8041.5,学生折合数大幅增加,生师比依然居高不下,2016年生师比为20:35:1,至2022年初,学院生师比为20.2:1。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中规定了普通高校基本办学合格指标,其中政法院校生师比合格指标为18:1,广东警官学院生师比与之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专任教师整体数量不足,生师比偏高,影响了教学质量的提高,也制约了教师专业技能的提升和业务知识的更新。
1.高学历教师比例偏低
广东警官学院327 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仅有76人,占比23.2%。2021年7月,广东省政府多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25年本科高校教师48%具有博士学位的目标,与之相比,学院差距甚远。
2.职称结构不合理
学院具有高职称人数偏低,专任教师中现有正高职称40人,仅占总数的12.2%,有些公安学科领域教授人数稀缺,各个学科专业分布差异较大,分布不平衡,学院优势学科专业在高级职称占比中并未凸显。基础课教研部有5名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有4名教授,网络信息安全系只有2名教授,警务指挥战术系仅1名教授,公共课部门的教授比部分公安系部的教授更多,有些公安系部教授人数稀缺,公安学科骨干支撑能力较弱。
3.年龄结构不合理
专任教师中45岁以上的教师为153人,占比为46.79%,老龄化较严重。高级职称中40岁以下的教授为0,40岁以下的副教授仅8人,40岁以下的高级职称教师仅占师资总数的2.4%;50岁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为86人,占师资总数的57%,50岁以上的教授为31人,占教授总数的74%,学院高级职称主要集中在50岁以上的教师,学术梯队结构不够合理,存在人才断档现象。
4.学缘结构不合理
由于公安高等教育发展历程比普通高校短,培养层次也不高,自身培养的高层次公安专业人才稀缺,大部分教师来自非公安院校。据统计,全国公安院校中有近 9000 名专任教师,非公安(军事)院校毕业的人数达到 7300 多人[4]。广东警官学院师资队伍中公安(军事)院校毕业的人数仅为24人,约占师资总数的7%,大部分教师来源于非公安高校,来院后才逐渐结合所教专业转型,缺乏必要的公安专业理论和公安实践经验。具有政法工作背景和较强应用实践能力的教师尚缺乏,不利于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梅贻琦先生说过,“大学者,非大楼之谓也,乃大师之谓也”。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但从广东警官学院目前的现状来看,高层次人才非常稀缺。省部级以上人才如青年长江、国家优青、广东省珠江学者、广东省杰青、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等均没有入选者,仅有广东省高校教学名师3人,曾入选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3人。更不用说“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了。
此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困难。学院在2019年出台了《广东警官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但至今未引进到符合办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次的政策和措施不够完备,力度不够,学科带头人和拔尖创新人才数量偏少,影响了学科建设水平的提升。
公安教育作为一种职业化教育,公安理论与警务实战的紧密联系尤为重要。缺乏实战经验与对公安基层的了解,必将沦为“纸上谈兵”,教授出来的学生将来如何面对基层实战工作?从上文教师队伍的学缘统计来看,绝大多数教师是从普通高校毕业后入职,从校园到校园,入职前没有机会学习公安业务,缺乏公安实践经验。通过对新进教师的访谈也可以了解,新进教师对公安工作的认识基本上来源于书本和网络搜索,教学、科研脱离公安实际工作凸显。部分老资历的教师也缺乏知识更新的学习态度,长期不去公安基层实践锻炼,不了解基层公安机关最新现状和需求,教学内容陈旧过时。在听课过程中也发现,有些老师用的教学案例是十几年前的,相关技术手段也非常落后,不了解基层日新月异的大数据等侦查技术。虽然公安部和学院均对教师参加公安实践锻炼有明确要求,要求公安专业的教师每3年参加公安实践锻炼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学院更是将这一要求作为申报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但实际上,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主动性不强。据统计,广东警官学院近3年参加过实践锻炼的教师共74人,只占师资总数的22.6%,其中近3年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教师仅51人,占师资总数的15.6%。有的教师去实践锻炼,由于权限受限,也没有将自己完全融入公安工作,实践流于形式和表面。
绝大多数公安院校的管理方式相对传统,改革滞后,还没有形成科学合理、动态开放的管理模式,人才队伍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教师的身份和职称基本上实行终身制,除非出现个人违法违纪或师德失范等行为。广东警官学院暂未出台科学的聘期考核制度,目前的聘期考核工作,基本上流于形式,教师缺乏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聘期任务;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近年来一直未修订,现有分配制度无法激励教职工干事创业,教师的收入基本与职称对应,教学科研对工资待遇影响不大,师资队伍建设没有形成活力。许多教师评上副教授或教授以后就“躺平”,不再潜心教学科研,一些教授评上职称后多年不写论文,不申报课题,缺乏动力积极进取。据统计,学院正高职称人员近四年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建设成果仅36项、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7项,公开发表论文、文章59篇,出版专著、编著4部,获得知识产权3项,从整体来看,科研成果较少。少数教师安于现状,没有危机感和紧迫感,甚至从讲师职称开始“躺平”。
学院对现有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拔尖人才的培养支持力度不够、质量不高,缺乏针对性、长期性和系统性,人才建设资金使用分散,效率较低。对教师的培训主要侧重岗前培训、新录用人民警察初任培训、依托教师发展中心开展的零散的专项培训、专题讲座以及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网络培训等。有效支持教师专业成长和发展的教育培养体系还不够系统、完善,在青年教师培养尤其是教学能力方面的培养还相对不足。对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缺乏统筹规划,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公安实践能力,到国内外进修缺乏系统完善的培养计划。
1.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接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代表时的重要讲话中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为公安高等教育的办学治校、人才培养等提供根本遵循。公安院校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政治建警、政治建校,牢牢把握“公安姓党”“警院姓党”的政治属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宣传部门为依托,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加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学习,使广大教师学懂弄通、入脑入心[6]。同时,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配齐建强学院党务工作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形成一支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工作力量。
2.培育弘扬高尚师德
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首位,将师德教育课程作为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拓展师德教育载体,创新师德教育方式。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7],争做“四有”好老师。充分发挥党委教师工作部和教师发展中心职能,每年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师德专题教育等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奖励表彰,利用教师节契机,为优秀教职工颁发荣誉证书,召开立德树人经验分享会,组织教师荣休仪式等活动,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构建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
3.强化师德考评落实
贯彻教育部《落实师德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完善师德建设有关规章制度,在教师招聘录用、年度考核、聘期考核、职称评审、岗位晋升、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突出师德考核评价,严格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制。广东警官学院制定了《广东警官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广东警官学院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广东警官学院师德年度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相对完善的师德考评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师德考核的内容、组织机构及程序、结果运用等细则,严肃查处师德师范违规行为,努力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1.科学编制人才引进计划
将人才引进工作与学院办学目标和重点工作如“硕士单位建设规划”、“特色高校提升建设计划”结合起来,考虑师资队伍结构问题,科学编制引进计划,改善教师学历、学缘、年龄等结构。同时,深入分析各系部、各学科专业人才队伍状况,在资金有限的前提下,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征求教学系部、学科带头人意见,重点引进优势学科、重点专业急需人才,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着重引进高学历高职称人才,以博士毕业生为主,个别难以引进博士的特殊公安专业,可考虑公开招聘优秀硕士研究生。加大招聘工作宣传力度和统筹规划,广泛通过各类招聘网站拓宽招聘渠道,对优质师资来源的公安政法院校,要主动走出去,通过宣讲会、座谈等方式招揽优秀人才。在政策范围内积极创造条件,
2.加大高层次人才引培工作力度
加大投入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队伍在公安教育事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通过“一事一议”的引才方式,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在保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创新公开招聘方式,进一步完善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评价办法。一是要紧紧围绕侦查学、治安学、刑事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优势特色学科发展方向和重点科技创新领域,重点培养建设一流学科急需的高层次学科带头才和学术骨干;二是在重点发展、扶持的学科专业中设立特设岗位,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坚持刚性引进与柔性引进并重、长聘与短聘结合,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引进学院发展急需的知名学者。
3.统筹资源,加大人才引进经费保障
广东警官学院与广东省内其他高校比,在人才引进经费、保障条件等方面缺少竞争力,也正因此,难以引进高素质师资人才。公安院校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积极响应新时代关于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的法规政策,加强与其他高校的沟通联系与调查、对比,积极主动争取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以及主管部门的经费和政策支持,顺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统筹规划,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的经费投入,设立人才培养专项经费,为人才培养提供物质保障。同时,完善资金预算管理机制,协调财务资源,提高预算执行力,同时健全财务监管体系,提高人才引培资金使用效益,改善人才教学、科研和生活条件。
1.提升教师专业发展能力
以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为基础,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改变传统的“教师培训”思维,以激发教师潜能、追求卓越教学、提升教学科研水平为目标,依托教师发展中心等组织平台,创新青年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驱动教师自我发展,帮助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实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工程”,通过专项教育教学理论、多媒体课件制作及其他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培训,提升广大教师的教学基本功;通过课程教学法、理论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实验实训教学法等教法的观摩、研讨、训练,提升广大教师教官的课堂教学能力;通过“教学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官”的示范课,树立学习标杆;通过组织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淬炼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加强指导教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力度,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加大新入职教师的跟踪培养力度,建立周期的全员培训制度。
2.重视中青年骨干教师遴选培养
一是加大对中青年教师访学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省地方合作项目等海外研修访学平台、学院公派出国留学等项目,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优秀人才到国外外重点高等学校的科研基地、优势学科、专业参与科研工作,跟踪学术前沿、拓宽学术视野,提升竞争能力;二是鼓励中青年教师在职读博、开展博士后进站研究,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的学历层次和科研水平;三是依托各类人才项目,大力培养有学术潜力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广东警官学院自2015年以来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项目为依托,目前已培养三批共38名青年骨干教师,完善对中青年学术骨干的资助体系,为他们进行学术研究提供支持。
3.积极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
按照学科建设的实际要求,加大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高尚学术道德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教师的遴选、培养力度。进一步明确学科带头人的工作职责和聘任考核办法,切实发挥学科带头人在学科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和组织协调作用,以及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形成以其为核心的学科梯队。通过开展二、三级教授的遴选,利用重点(优势、特色)学科专业、非编研究所等教学科研平台,积极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广东警官学院2015年以来持续开展“教师创新团队建设计划”项目,为造就能够进入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的人才队伍创造积极条件,目前已遴选资助了19支创新团队,其中5支团队成功申报入选省级人才项目,较好地达到了培养目标。
4.提高教师专业实践能力
一是发挥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对教师开展公安实践锻炼的导向作用,贯彻公安部对公安专业教师每三年参加实践锻炼不少于六个月的要求,完善教师参加实践锻炼的规章制度。明确教师参加警务实践锻炼的任务及途径、对象和要求以及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引导青年教师通过挂职锻炼、合作研究、技术服务、专题调研等方式,深入到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学科的实践能力培训。二是推行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互派人员挂职“双育计划”。在广东省公安厅的领导下,广东警官学院从 2015 年至今,每年选派10名左右骨干教师到公安一线业务部门挂职锻炼,参与公安实战工作;同时各地市公安机关每年选聘10名左右的业务骨干到学院驻校任教,增强学院师资队伍力量。广东省公安厅还专门出台了相关的管理规定,加强前期需求调研和统筹安排,根据教师和教官的专业特长安排对口部门挂任实职。并进一步规范过程管理,强化考核,确保青年教师的实践培训取得实效。从2015年2022年,已有62名教师和67名教官挂职锻炼,广东警官学院逐渐构建起选派教师到公安业务部门随岗锻炼的长效机制,有力推动学院“双师型”队伍建设。
5.大力建设兼职教师教官队伍
推进公安院校与公安机关协作共建机制,积极推行“师资队伍共建”的合作模式,积极发挥行业部门在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聘请公安业务部门、其他高校、科研院所、司法机关等单位既有较高学术造诣又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教授专家、业务骨干担任兼职教师教官,建成一支实践经验丰富的兼职教官队伍。加强校局合作,与兼职教师教官合作开展公安专项调研,合作申报课题、开发课程、定期研讨等,加深与兼职教师教官的合作。
1.健全岗位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岗位资源配置在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中的导向作用,健全以“岗位设置为前提、岗位聘用为基础、业绩考核为核心”的岗位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以岗定薪、严格考核”的岗位聘任制,大力强化“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激励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激发广大教师推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责任感、紧迫感。探索职员职级制改革,畅通管理队伍的职业通道,提高专业化水平。
2.完善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制度
以绩效工资改革为契机,以对教师的分类评价、分类管理体系为基础,建立教师普遍认同的、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与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全方位考核机制[ ],进一步加大公安院校在考核评价及薪酬分配方面的自主权;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以教学科研成果和工作业绩为基础的奖惩制度,切实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3.优化职称评聘制度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人社部、教育部等接续出台《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提出了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和教育评价改革的要求,教师评价工作及教师职称制度均发生重大变革。公安院校要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改革精神,结合实际和重点发展任务,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探索分类评审及聘任的有效办法,发挥好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更好地引导教师为公安教育事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