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与荣光: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
——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022-02-26 09:42陈永峰田聿虓
关键词:公安队伍党的领导建党

陈永峰 田聿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是伟大建党精神的内涵,而“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1]是我们未来党建工作的自我定位。伟大建党精神中“对党忠诚”不仅是伟大建党精神的内涵,也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其中一项要求。由此可以看出,党建工作关系到党的领导能否实现全过程各方面的落实,公安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深入开展党的建设能够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引领,确保公安队伍对党的绝对忠诚,通过党建工作引领公安工作的深入推进,进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党建工作的创新,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加强对党的服从意识,矢志不渝地强化“公安姓党”的总要求,将公安队伍对党忠诚的光荣传统传承下去。

公安党建创新是针对于在时代发展的要求下对于公安机关的党建工作进行多方位的发展。“新时代,公安机关履行职责有了新的定位和更高要求”[2]。面对时代发展所带来的挑战,公安党建创新能够确保公安队伍始终在正确的政治方向上前行。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开篇即表明要“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伟大建党精神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精神之源,为党建工作提供了最为根本的指导,“坚持真理,坚守理想”明确了党建工作的思想根本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首的共产主义思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明确了党建工作的价值追求是以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作为最根本的追求目标。“不怕牺牲,勇于斗争”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在于引导中国共产党员以实际行动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不息。“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明确了党建工作的开展方式就是形成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的意识思想。

在时代发展的洪流之下,公安党建工作的创新更加需要提高重视。我们应当看到当前公安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公安队伍作为一支纪律部队能够坚决贯彻党的领导,能够切实履行党的要求,但也应当清楚地意识到公安党建工作仍需要进一步的创新发展,从而助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社会治理的需求,响应人民群众和时代发展的期待。公安机关身上所担负着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使命,因此公安党建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工作具有深厚的价值意义。公安党建工作能够强化公安队伍“讲政治”这一鲜明特色。在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公安党建创新能够从思想引领、激励机制以及作风建设这些不同层次的方面进行发展,真正将党建工作与公安工作统一结合,将公安队伍的忠诚与荣光予以传承,打造一支对党绝对忠诚的公安铁军。

一、传承与考验:当前公安党建工作现状

“对党忠诚”作为伟大建党精神的重要内涵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第一要义,对于公安队伍来说是一种肯定,也是一种要求。作为一种肯定,公安机关被称赞为“和平年代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这份付出便是“对党忠诚”的最佳践行。作为一种要求,公安机关需要不断强化忠诚意识,而忠诚意识的树立离不开党建工作。当前党建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针对公安党建思想理论的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在党建工作引领公安工作的具体方法上仍需要进行深入的发展。因此,公安党建工作背负着传承公安队伍忠诚荣光的使命以及引领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应对时代考验的职责。

(一)党建内容不断完善,党建自主意识有待加强

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仅仅指的是传统的公安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公安党建工作作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需要我们以全新的视角加以审视。为了实现公安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公安工作的各方面都有着新的标准,而“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关系到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3],党建工作需要为公安工作的各方面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当前,公安党建的内容不断进行完善,针对党的领导,人民群众的需求以及社会治理的需要,党建工作通过不断丰富内涵进行自身内容的完善,但同时党建工作的自主意识仍需要加强,增强主动性才能将不断更新的党建内容逐一落实。

首先,对党的政策的理解更加深入,但落实意识有待加强。公安工作离不开党的领导,而公安党建工作能够把党的领导通过政策进行落实。随着信息化社会发展,党的政策能够及时传达到任意地点,对于政策的理解也借由信息的丰富能加深入,公安党建工作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因此党建工作对于党的政策的理解更加深入。但是针对政策的理解只是党建工作的前期效果,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还需要不断去实践落实政策,而当下部分单位存在党建工作形式化的问题,单一地认为党建工作就是政策学习,落实意识有待增强。

其次,对人民需求的认识更加准确,但服务意识有待增强。“有困难找警察”的宣传标语大大拉近了我们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但是随着时代发展,人民群众对于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人民群众所面临的问题更加复杂,随着党建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机关越发意识到人民群众对于公安工作的需求的变化,在党建工作的思想引领下,公安机关对自身的角色定位更加准确。但我们也需要发现公安队伍需要不断增强自身的服务意识,将“执法者”与“服务者”二者的身份进行有机统一,切实将我们的公安服务不断升级,通过党建工作的引领,不断提升整体队伍的凝聚力,保证队伍的团结,进而提升整个公安服务的水平,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公安服务工作的期待。

最后,对社会治理理论的把握更加明晰,但协同意识仍需加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而对于公安机关来说,需要在社会治理中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的重要责任,在党建工作的不断推进下,公安机关对于自身在社会治理体系中所承担的责任与使命有了明晰的判断。但与此同时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也对于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安党建工作需要不断提高公安机关的协同意识,不断强化不同部门、不同单位之间的联系、引领公安机关在社会治理层面发挥自身作用,强化公安队伍的职责感与使命感,积极主动地承担社会治理方面的责任。

(二)党建标准不断细化,党建考核机制有待完善

公安党建工作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已然形成了自身的一套工作标准,不断细化的党建工作标准为党建工作明确了工作的程序、内容以及方式,通过对于这些标准的明确,党建工作的开展能够在较为完善的流程下进行,不断发挥出党建引领公安工作的效果。但是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公安党建的工作标准虽然在不断细化,但有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能够依照标准严格落实。对于当前的公安党建工作来说,需要针对党建工作的考核机制进行完善,通过对程序审查、内容考核以及效果评判机制进行不断完善,实现公安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党建工作的程序更加标准,但程序审查有待完善。党的建设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准备工作,通过有效的活动开展,实现党建工作的引领业务工作的效果。目前,党建工作自身具备较为完善的程序,能够针对于我们党建工作的开展从程序上进行规划,确保党建工作能够有相应的流程可以依循,避免程序混乱对党建工作造成影响。但是针对公安党建工作的程序监督机制仍需不断完善,任何一项党建活动都需要依照相应规定要求,确保党员干部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党建活动之中,对于党建工作做好程序监管能够实现对党建工作最基本的保障,在此方面公安党建工作仍需不断完善。

其次,党建工作的内涵更加丰富,但考核制度有待完善。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党和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政策,公安党建工作面对不断更新的政策要求,公安党建工作的内涵能够做到紧跟党中央决定,不断丰富公安党建工作的内容,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针对内涵我们也应当不断进行考核,在时代的发展下,随着各类政策的更新,我们的党建工作的内涵也需要与时俱进,仅积累内容不仅会增加工作量,也容易削弱党建工作的效果。

最后,党建工作的形式更加多样,但效果评判有待完善。党的建设工作在公安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随着公安业务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党建工作也能够借由公安事务工作建设所搭建一系列平台,开展形式更加多样的公安党建工作与活动。但是公安党建工作形式的创新是为了更好的效果,因此针对公安党建工作的效果评判机制仍要继续完善,尤其是要清楚地认识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政治方向,必须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公安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4],所以建立完善的效果评判机制是公安党建工作目前需要努力的方向。

(三)党建方法不断发展,党建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公安队伍作为一支具有优良作风与光荣传统的队伍,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更加需要展示出自身的担当与使命,公安机关在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通过不断发展公安党建的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将公安队伍的荣光加以传承。时代的发展不仅仅给公安机关的发展带来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也给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的挑战。面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公安党建工作的创新能力仍有待提高,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道路上,公安机关应当提高党建工作创新能力进而满足时代发展对于公安队伍的期待。

首先,党建工作的活动平台增加,但活动形式有待创新。信息化发展为人民群众的生活提供了覆盖范围广泛的便利,也为公安党建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开展平台,因此我们要认识到“在新的历史时期,认真研究信息化发展对党的建设的影响,无论是改进党建工作、提高党建工作效率,还是对破解党建‘瓶颈’、实现政党建设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5]公安党建工作的开展能够以更加清醒的视角去认识信息化发展对于公安工作的影响,因为,平台数量的增加无法代表实际创新能力,在目前虽然出现了更加便利的党建工作平台,但是在新平台使用老做法是无法激发公安党建工作的潜力的。

其次,党建工作的教育渠道增加,但授课方法有待创新。在过去公安党建工作中,教学方法局限于现实条件的束缚,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安党建工作的教育渠道得到了扩展,无论是与学校结合或是与网络教育结合都拓宽了公安党建教育工作的渠道。渠道的增加确实为我们公安党建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撑,而授课方法的创新才能够展现出每一种教育渠道的独特效果,公安党建创新需要在授课方式上进行创新,让党建工作更具吸引力。

最后,党建工作的信息更新效率提高,但活动主题有待创新。在党建工作中,理论学习能够切实提高每一个公安干警的能力,无论是政策解读、法律学习还是经验分享,都能够不断更新信息,在当前党建工作的信息更新随着信息化社会的建设,同时借由移动通讯的不断完善,信息更新的效率大幅提升。不过,信息数量的大量增加,需要更加注重信息的归类,因此在公安党建工作中,相对应的活动主题需要不断创新,以此保证信息能够得到较好的处理归纳,让每一项信息都能够引发党员民警的思想共鸣。

二、引领与强化: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的价值意义

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应用于党建工作的具体实践,对于公安党建工作来说,所要承担的职责就是将公安队伍聚拢在党的领导之下。伟大建党精神的贯彻落实能够强化党的领导、明确人民立场以及助力队伍建设。因此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具有丰富的价值意义。

(一)强化党的领导,铸造忠诚警魂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队伍就需要保持对党的绝对忠诚,公安党建工作就是将“忠诚”二字铭刻于公安队伍核心的重要途径。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的公安党建工作能够促进公安队伍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根本属性,在政治层面不断强化党的领导,不断通过公安党建工作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以及政治执行力。

首先,提高政治判断力,立场坚定辨是非。公安工作需要保证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因此,在面对各类问题时,我们需要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相应问题,抓住问题根本,面对纷繁变化的问题时能够清晰明辨是非,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下做出理性的判断。伟大建党精神能够引领公安党建工作针对性地提高政治判断力,建立起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人民安全为基础的政治立场,明确“对党忠诚”的核心要求、在社会治理工作中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定。公安党建创新需要在伟大建党精神中汲取出能够提升政治判断力的科学理论和思想逻辑,在党建工作中加以运用,彰显伟大建党精神对于提升政治判断力的作用。

其次,提高政治领悟力,思想进步助发展。“对党忠诚”需要思想上保持与党中央的高度统一,公安党建工作能够为党中央思想与公安队伍架起学习渠道,通过党建工作让公安队伍不断学习党中央精神,将党中央精神与公安业务实际融会贯通。针对政治领悟力的提高,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基于伟大建党精神的精神内涵,对于党中央在党建工作领域内的政治逻辑和政治方向进行深刻学习,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思想水平,在学习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进而依照党中央精神推动工作发展。

最后,提高政治执行力,良法善治达美意。法治中国建设需要公安机关付诸实践才能够落实,而“良法”只有“善治”才能够将“美意”得到落实。落实的过程就是实践的过程,政治执行力就是“善治”的保障,通过不断增强政治执行力能够切实提高我们“善治”的水平,展现出“良法美意”。而“提高政治执行力就是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基于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不断进行科学发展,让公安党建工作促进公安队伍政治执行力的全面提升。

(二)明确人民立场,立足为民服务

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促进理论。“不负人民”是伟大建党精神中的明确要求,阐述了伟大建党精神的人民立场,公安机关需要立场鲜明地站在人民的角度看待问题,解决问题。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能够为公安党建工作提供科学而明确的人民立场,站在人民的角度科学认识人民需求、努力响应人民期待、积极追求人民满意。将公安党建工作做到实处,引领公安工作立足为人民服务,不断进取。

首先,明确人民需求,理清工作目标。公安党建工作的开展需要明确坚定的工作目标,公安工作由于自身执法与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属性,需要有明确价值追求的同时也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公安党建更加需要理清工作目标,为公安业务工作提供目标进而引领业务工作的作用。公安党建工作能够提供明确的工作目标源于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不能空谈主义,更应当贴近实际。伟大建党精神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立场帮助公安队伍科学认识人民需求,在公安党建工作的引领下将人民需求转化为公安工作的目标。

其次,了解人民期待,指明发展方向。公安党建创新需要依照人民群众的期待不断开展,与时俱进发展自身才能够更好地让党建工作引领公安业务发展。伟大建党精神能够为我们提供认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待的方法,以公安党建工作的不断创新将人民群众的期待及时进行理论分析探讨,进而将理论成果与实际结合,以实际行动响应人民期待。因此,公安党建创新就需要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进行,如此发展才能够做到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不断彰显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中所蕴含的人民立场。

最后,追求人民满意,彰显工作成效。公安工作的成效需要通过多方面的总结得到最真实反馈,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公安党建创新将人民满意作为考察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公安党建工作需要通过各类党建活动,激发党员民警的工作热情,从而带动整个公安队伍的工作活力。所以,优秀的党建工作能够将自身的引领作用最大化,以党建促进业务能力的提升,通过业务工作收获人民群众的满意。在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中,追求人民群众对于公安工作的满意将会成为公安工作追求的效果。

(三)助力队伍建设,打造公安铁军

精神品质能够在社会实践中展现强大的变革力量。伟大建党精神能够成为公安党建创新发展的思想旗帜,为公安党建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引领效果,伟大建党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从建立至今所展现出来的队伍建设的强大精神源泉,振奋精神力量能够为公安党建创新促进公安队伍建设提供举旗定向、凝心聚力、监督落实的作用,能够通过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打造公安铁军。

首先,举旗定向,把握政治方向。公安党建工作的根本目标就是保证公安队伍对党的绝对忠诚,而伟大建党精神中“对党忠诚”也是最基本的落脚点,因此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能够把握好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方向。公安党建创新发展需要明确发展针对的是发展道路的“宽度”而非发展“方向”的变化,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能够更加深化党的领导这一根本方向,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推进公安工作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发展。

其次,凝心聚力,团结队伍成员。党的建设需要更多成员凝聚在一起,不断发展新成员的同时将每一位成员紧紧团结在一起,让每一个成员都能从思想到行动都坚持党的领导,以此来实现“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效果。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起到凝心聚力,团结队伍成员的作用,通过树立党的领导,以相同的理想信念,不断凝聚公安队伍的团体力量,以此实现队伍战斗力几何式增长。公安党建的不断创新能够更好地激发党领导下各部门的工作热情,激发工作活力,通过党的领导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展现公安党建对于队伍建设的引领作用。

最后,监督落实,保障工作成效。公安工作的开展需要每一位成员的工作热情,但同时也需要科学完善的监督机制保障工作的具体成效。公安党建工作也需要具体的监督机制落实各项党建工作的具体成效,以此确保公安队伍对党的绝对忠诚。伟大建党精神要求党建工作需要不断强化初心使命,这就需要以制度保障落实初心使命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能够建立起完善的监督落实机制,保障党建工作在监督之下能够真正对公安队伍起到思想引领的作用,同时通过机制的监督也能够发现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问题,积极完善党建工作机制,为公安党建工作的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实践方法。

三、忠诚与荣光: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的创新路径

公安队伍对党忠诚的誓词需要通过实干来加以践行,公安党建思想引领的作用需要通过创新来不断完善。公安党建创新不仅仅是满足公安工作的发展的需求,也是国家发展和社会治理的需求。尤其是针对公安党建工作的现状,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破存在解当下困境,激发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实现党建工作激发工作活力,党建工作助推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强化人员管理的具体效能。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可以从党建工作的思想引领、党建工作的激励机制以及党建工作的作风建设开展。

(一)绝对忠诚:加强公安党建的思想引领

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的公安党建创新切实强调从思想先行,“思想建设是党建中最根本的建设,是党的建设其他环节的前提”[6]。无论是坚持党的领导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都需要从思想层面进一步认识到公安队伍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新时代中国善治是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结合的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制度”[7]。对于公安工作来说,党的领导是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根本立场,严格执法是实践准则。因此,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从理念层面对党建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首先,对党忠诚为根本方向。公安党建工作不同于其他部门的党建工作,更加需要强调旗帜鲜明,其原因在于,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因此公安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公安队伍对党忠诚。公安党建创新在伟大建党精神下明确了对党忠诚为根本方向,能够不断深化党的领导对公安工作的作用。而伟大建党精神引领公安党建创新的中“对党忠诚”的思想树立不只是作为誓词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同时也将党的领导贯彻在党建工作的方方面面,从党建工作的制度建设到党建工作的具体实施,不断在党建工作中强化党的领导,进而实现“对党忠诚”理念深入警心。

其次,对民忠诚为根本立场。伟大建党精神提出“不负人民”,不仅仅展现出我们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重视,更是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而公安党建工作不仅仅需要树立“对党忠诚”的理念更是需要树立“对民忠诚”的理念。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将“不负人民”的要求融汇到公安党建创新的工作之中,不断增强公安队伍以人为本的意识,使公安队伍意识到自身所担负的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的职责,从而激发出公安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公安队伍对于公安工作的积极性。

最后,对法忠诚为实践准则。“践行初心,使命担当”需要更加全面细化的要求,而公安工作中严格执法的要求能够保障我们公安工作执法工作能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履行自身职责,做法律事业的捍卫者,通过执法活动切实维护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秩序,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使“对法忠诚”意识不断在公安机关的发展中进行提升,通过党建工作中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深入学习,增强公安队伍对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解和认识,保障公安执法工作能够积极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的落实,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贡献公安力量。

(二)无上荣光:完善公安党建的激励机制

公安党建创新在机制创新层面需要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进行守正创新。“党建工作机制是保证党的建设理论在时间中发挥作用的重要因素”[8],而公安党建的机制直接影响到公安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科学有效的机制建设,将党建工作与实际业务进行有机会结合,保障机制运行下,公安党建工作能够发挥出思想引领的实际效果。而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从机制创新的角度开展多项创新,从责任机制创新明确党建责任制度,从落实机制创新完善党建运行制度,从监督机制创新实现党建保障制度。

首先,责任机制创新,明确党建责任制度。公安党建工作目前存在形式大于效果的错误认识。真正将党建工作做到实处,就需要落实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针对党建工作来说,我们需要完成党建工作会存在一些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即特定的党建活动,但是党建活动不能流于形式。对此,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明确要求需要通过责任机制创新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负责人,实现党建工作责任制,确保党建工作能够通过责任机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而非流于形式的“党建”。同时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公安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需要针对当前公安实际,结合实际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在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带领下能够帮助负责人员掌握队伍思想动向,为实际业务的推进提供思想借鉴。

其次,落实机制创新,完善党建运行制度。在当前,公安党建工作与公安实际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对立”,存在的问题在于公安实际业务的工作量导致公安党建工作往往不具备时间、人员、空间等条件进行全面的开展。面对此种困境,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对于落实机制进行进一步的创新,我们可以通过坚持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借鉴,对于党建工作的落实可以细化到小组,将党建工作融入到公安实际业务之中,通过在执法工作与服务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小组的形式将党建工作贯穿其中,通过制定详细的党建工作计划,不断发挥出化整为零落实党建工作的效果。将公安党建工作与公安实际业务进行有机结合,破解“两张皮,两分离”问题。

最后,监督机制创新,实现党建保障制度。公安党建工作与公安实际业务相同都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来确保公安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监督机制创新针对公安党建业务而言是一种全新尝试,对于公安队伍来说,监督机制往往存在于公安实际业务之中,针对于公安执法执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督查整改,而公安党建工作由于其特殊性难以通过具体方式检验公安党建工作的具体成效。而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明确了公安党建工作的监督机制,针对“监督难”问题提出日常考核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不同于传统检查,针对相应思想内容的记忆类检查,监督机制的创新之处在于将日常勤务中与公安党建知识进行结合,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将党建效果检查纳入其中,从实际行动反映党建效果。

(三)铁军队伍:推进公安党建的作风建设

公安党建工作是强化队伍纪律作风的重要方式,尤其是对于公安队伍这支纪律部队,更加需要通过党建工作创新实现队伍的作风建设。而在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对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明晰的路径。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公安队伍建设不能“唯业务绩效论”,更加需要打造“坚持真理,坚守理想”的公安队伍,在党建工作的引领下,从纪律要求,服务意识,使命驱动三个方面,不断开创出符合当前社会实际的公安党建工作方法,促进公安队伍参与公安党建工作的热情,提升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打造一支公安铁军。

首先,强化纪律要求,提升队伍执行力。公安党建工作的开展能够直接影响整个队伍的团结意识,具体有效的党建工作能够促进公安队伍整体意识。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通过思想上的教育,不断强化党员民警的纪律意识,牢记党规党章,深刻理解公安机关内务条令等相应纪律要求,以党员的高度自律以及公安民警的服从意识,实现队伍整体执行力的提升。公安队伍需要不断加强对于思想层面的学习,而伟大建党精神引领下的公安党建工作能够给予广大的公安民警一次科学系统有效的思想教育。

其次,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自主性。公安机关需要坚持人民立场,而坚守人民立场的具体实践体现在公安为民服务的件件工作之中,而在时代发展之下,人民群众对于公安工作的需求不断变化,期待不断提高,满意的标准也在提升,公安机关更加需要在服务意识提升的情况下提高自身的工作自主性。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能够从思想上激发公安民警的思想共鸣,形成统一的服务观念,进而为公安队伍建设提供服务意识的强化。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服务意识的形成过程也发生变化,舍弃过去程序化规定下服务,转变成为在人民立场下主动积极地服务。在党建工作的不断创新下,一定能将服务意识深植于每一位公安民警心中。

最后,坚持使命驱动,传承团队荣誉感。党建工作的开展一定要从思想上形成激励。对于公安党建工作来说,所要承担的职责就是将公安工作的使命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以伟大建党精神引领的公安党建创新为这一份传承提供符合党建时代发展的理论。在伟大建党精神的引领下,公安党建工作能够更加明确公安机关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所承担的使命。通过党建工作让每一位公安民警都能够认识到自身所肩负的使命,通过使命驱动工作热情,将公安队伍的荣光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伟大建党精神不仅为公安党建创新指明了目前发展的现实情况,也为公安党建创新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方法。“对党忠诚”在不断的党建工作中能够在公安队伍一代代地传承下去,成为这支队伍不可磨灭的印记,忠诚二字也将成为公安队伍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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