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教育厅正式下发《关于公布2021 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的通知》(粤教人函〔2022〕13 号)文件,我校共3 项成果获评2021 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其中,特等奖1 项,二等奖2项。
为发挥教育教学成果引领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省教育厅开展了2021 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评选工作。在各地、各校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推荐、评议、公示、省教育厅审定,其中特等奖报请省政府同意,共评出495 项成果奖,其中特等奖45 项,一等奖150 项,二等奖300 项。
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奖涵盖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个类别,每4 年评审一次,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主办方强调,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在教育教学中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力度,力争取得更多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努力推动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实现新的提升,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