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红霞
(休宁县齐云山镇林业站,安徽 黄山 245400)
茶园套种香榧(Torreya grandis‘Merrillii’)是林茶复合经营模式中的一个重要分支类型[1],在浙江等香榧发展先行区已有近30年的实践历程,一些地方套种面积甚至已超过香榧纯林,对做大做强当地香榧产业有着重要推动作用。实践表明,茶园套种香榧具有香榧生长快、作业工效高、综合效益好、有效提升茶叶品质等诸多优点,是典型的高效生态近自然种植模式[2]。休宁县位处安徽省最南端,是香榧的原产地之一,也是重要的人工栽培区。2015年,香榧被安徽省人民政府纳入重点木本油料予以扶持发展后,休宁县广大林农对香榧的认识有了明显提升,并呈现出社会资本持续流入香榧产业的良好势头[3]。但是,由于该县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高达46.6%,加之用材林采伐管理和坡地种植经济林政策趋紧等原因,香榧种植已面临着“无山”可栽的困扰,严重制约了香榧产业发展。休宁县也是茶叶大县,现有茶园9 536 hm2,年产各类干茶7 539 t(“十三五”期间年平均值),但茶丛稀疏、覆盖度低于70%的中低产茶园面积高达5 497 hm2,占茶园总面积的57.6%,茶园的土地利用率明显偏低,提质增效的任务极为艰巨[4]。因此,推广茶园套种香榧是发展香榧和茶园增效的共同需要,对促进林茶经济的转型升级,巩固和拓展山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近年来,休宁县为应对商品林发展空间日益狭小的瓶颈制约,及时调整思路,把茶园套种香榧作为加快木本油料发展和山区产业扶贫、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主要抓手予以重点扶持,茶园套种香榧模式得到了有力推广,取得了较好成效。据调查,自“十三五”以来,该县累计香榧造林262 hm2,其中茶园套种香榧164 hm2,占香榧造林总面积的62.6%。套种地块主要集中在鹤城、蓝田、源芳、璜尖、齐云山和月潭湖等乡镇。目前,先期套种的香榧已开始挂果,即将产生效益,为广大茶农增收和茶园增效开辟了一条新路径。
目前,当地种植的苗木多采购自浙江诸暨、东阳等地,该县仅有一家公司从事香榧良种嫁接苗培育,且育苗数量有限,只能满足自身造林需求。因受制于人,香榧苗木价格长期虚高,2+2、2+5等嫁接苗在2016—2019年期间曾高达40~120元/株,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达30~70元/株。据测算,香榧常规造林仅苗木费一项就要1 260~2 940元/667m2(按株行距4 m×4 m,42株/667m2折算),茶园套种香榧要600~1 400元/667m2(按20株/667m2折算)。高昂的苗木费使许多有意栽植香榧的茶农望而却步,严重制约当地林业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休宁县现有9 536 hm2茶园中,经营主体为个人的有8 919 hm2,占93.5%。由于经营主体高度集中于个人,受其家庭状况和经营理念的不同,很难统一行动开展茶园套种。现有茶榧套种连片面积在1 hm2以上的仅80 hm2,约占茶榧套种总面积的50%,其余均为小块状零星分布或大块茶园断续套种,规模发展难度大。分户经营导致的一园多户现象非常普遍,长期发展非常不利于园地流转整合,导致一些有意进行香榧开发的社会资本和香榧大户难以进入,对做大做强茶榧复合模式极为不利。
休宁县处于盛果期的香榧林多分布于蓝田镇和鹤城乡等深山区,虽然给当地百姓带来了不菲的收成,对山区脱贫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对外围的影响力却有限,除当地及周边群众外,外围茶农很少亲眼见识;加之,受财政扶持性的香榧造林起步较晚,目前尚不具备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因此,外围茶农对香榧致富的感受不深,参与茶园套种香榧项目的积极性不高。
“十三五”以来,休宁县用于发展茶园套种香榧的资金共计750万元,其中各级财政(含中央财政科技推广示范资金和乡村振兴及产业扶贫资金)和林业主管部门620万元,占82.7%;民营经济组织100万元,占13.3%;茶农30万元,占4%。从资金构成可明显看出,当前用于茶园套种香榧主要为财政资金,社会资本如民营经济组织和茶农个人投入的比例明显偏低。乡村振兴及产业扶贫项目要求在造林当年必须完成资金兑付,否则通报并影响考核。这种扶持方式容易使经营主体弱化责任意识,降低管理标准。从已建成的产业扶贫茶园套种香榧项目看,资金兑付后质量整改迟滞并影响套种效果的仍占有一定比例。
由于茶园套种香榧大部分是分发苗木后分户作业,监管服务难度大,导致部分茶农萌生多栽多占的想法,随意加大套种密度。还有部分茶农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普遍将香榧栽植点向分户交界线靠拢,导致各户相邻地段香榧栽植密度过大。由村集体统一开展的茶园套种香榧项目,也存在套种密度多大的问题。现有的茶榧复合林地中,香榧密度均超过了20株/667m2,有的达到30株/667m2以上。香榧过密,成林后会导致茶叶受光不足,产量下降,难以达到提质增效的预期。
以适宜套种香榧的坡地茶园现状为依据,紧密结合茶农意愿,尽快制定出休宁县茶园套种香榧推广计划,力争用8~10年时间,即到2030年,全县茶园套种香榧面积达到1 000 hm2以上,初步形成茶榧融合和规模发展。同时,建立以财政资金为导向、民间资本积极涌入、信贷资金大力支持的多渠道投资机制,确保规划稳步实施。对产业扶贫及乡村振兴茶榧套种项目,要优化资金兑付方式,改当年完成兑付为验收合格后分段兑付,以压实经营主体的责任担当,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扶持效益。
把培育本土苗木,降低苗木成本作为加快茶园套种香榧模式推广步伐的一项基础工程纳入县林业主管部门的议事日程[5]。对育苗成本进行精准核算,在保证育苗户合理利润的前提下,挤掉市场虚高水分后确定苗木价格。挑选1~2户有香榧育苗经验且责任心强的育苗能手,由林业主管部门与之签订香榧苗定向培育合同,并先期投入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到期后以包销的方式回购苗木定向用于本地区造林,以大幅度降低香榧苗价格。据测算,本土定向培育的2+2、2+5香榧嫁接苗出圃价可降到20~35元/株,仅为外购的50%左右,茶园套种香榧苗木费可从目前的600~1 400元/667m2下降到400~700元/667m2(按20株/667m2折算),可以从根本上缓解香榧造林前期投资过大的问题。
紧密结合“一园多户”、流转难度大的地权现状,因户施策,探索建立茶园流转新模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发展到茶园套种香榧项目。对于劳动力不足或不愿意自己栽培香榧的农户要引导其走地权共享模式,即由茶农转让部分园地使用权给投资方用于栽培香榧,投资方支付茶农租金,营茶方式不变。对于有劳动能力且愿意参与香榧栽培的农户要积极引导其走合作开发模式,即由茶农以部分地权入股与投资方合作发展香榧,投资方支付茶农劳务工资,香榧收入按比例分成,营茶方式不变。县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及村委会要积极做好投资商与茶农的引线、协调和服务工作,尤其在营商环境上要消除投资方的后顾之忧,才能更好推动社会资本大量流入,实现茶榧复合经营新突破。
建议由县政府或县林业主管部门牵头,一是在香榧采收季节组织茶园发展面积较大的村、组茶农代表到县域内老榧区参观体验,让外围茶农切身感受香榧的经济效益和代际传承力。二是组织香榧大户、重点乡村负责人和茶农代表前往茶园套种香榧起步较早的浙江省柯桥、诸暨等市县实地见证“一亩园万元钱”的典型案例,加深其对种榧致富和茶榧复合模式的感性认知。同时,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让广大茶农充分了解茶园套种香榧的增收优势,鼓励他们参与其中。
茶园套种香榧必须保证茶榧和谐共生,特别是对集约经营的茶园,套种香榧要以稳定茶叶产量为基本准则。一是根据茶园现状尽快制定出适宜的套种香榧技术标准。制定出套种茶园类型、套种密度、苗木规格和抚育管理等具体要求,供园地流转和茶园套种香榧造林参考。根据茶园经营强度和覆盖度确定香榧栽植密度,对覆盖度≥70%的高密度茶园香榧套种密度控制在15株/667m2(株行距7 m×6.5 m)以内,对覆盖度≥90%且高强度经营的茶园不建议套种;对70%>覆盖度≥50%或集约经营的低覆盖度茶园(一般为修剪后),香榧密度控制在20株/667m2以内(株行距6 m×5.5 m);对覆盖度<50%且粗放经营的茶园,香榧栽植密度应适当加大,并根据经营需要调整目的树种,直至按香榧常规造林确定套种密度。二是做好茶农的技术培训。举办茶园套种香榧培训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香榧栽植能手实地操作、发放技术资料等方式,让广大茶农和投资商切实掌握茶园套种香榧的关键环节技术,不断提高香榧套种的成功率。三是对财政扶持的茶园套种香榧项目实行严格的现场跟踪监管服务,切实纠正高产茶园套种密度过大的不科学做法。对盲目多栽,随意加大栽植密度,浪费苗木并有可能严重影响茶叶产量的行为要责成返工,以确保财政扶持收效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