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梦录》中的开封岁时节俗

2022-02-25 22:20:15张鑫
寻根 2022年1期
关键词:活动

张鑫

《如梦录》是继《东京梦华录》之后又一本对开封社会风貌进行详细叙述的著作,是现存的明代文献中较为系统、详细地记载开封岁时节俗的方志性著作。《如梦录》在辗转一百多年之后,常茂徕于咸丰二年(1852年)在其友人裴春桥家中发现,并于此年完成删订。据常茂徕自序所言,他将《如梦录》中“荒诞无稽”的内容删除,记载不全的部分补充完整,语意不通、表达粗鄙的语句润色修改,并将原序中“城市”一节摘出,增为“城池纪”,置于正文之首,《如梦录》也由九纪增加为十纪。现在流传的版本皆是常茂徕修订本的重刊本或以其为基础的校注本。

《如梦录》面世后,不少学者试图回答其作者为何人的问题,但至今未有定论。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清人认为作者是撰写《守汴日志》的李光,常茂徕否认了这一观点,但并未说明作者为何人;二是孔宪易认为作者是明代宗室;三是刘士岭、张勃指出作者应该是生活于明末清初、在开封城城池淹没以前已经成年的开封本地文人或者至少是长期生活在开封并对其怀有深厚的感情。

虽然《如梦录》的原稿已无迹可寻,亦无法确定其作者为何人,但书中记述的明代开封的岁时节俗极具价值。本文梳理了《如梦录》中所述的岁时节俗。

《如梦录》岁时节俗的书写

《如梦录》按照时间顺序较为详细地记述了当时的岁时节俗,本文以农历为标准划分一年四季,以“节令礼仪纪”为主,结合“街市纪”和“小市纪”中涉及的节日市场,梳理《如梦录》记载的岁时节俗。

(一)春季节俗

年节,是旧年的终结和新年的开端,备受人们的重视。从提前准备到节日结束,持续时间较长,民俗活动繁多,是全民性的庆祝与狂欢的节日。此时举办的庆贺节日,既代表一年活动的终结或暂时中止,是诸王百官和民众忙碌过后的狂欢,具有狂欢的特征;也具有报恩的意义,即通过庆贺的仪式和活动,酬谢大自然和神灵的照顾。

年时,要提前准备好与新年祭祀、除祟仪式相关的物品。正旦日,皇帝率领诸王、宗室及百官“于承运门拜万岁牌”,之后在存信殿内朝拜皇帝,结束后赐宴席。诸王贵戚在此后的一个月内连续不断地参加宴会。相对应地,民间百姓在正旦日出门与亲友相互祝贺,参加宴席。初一之后,开封民众会到相国寺、萧墙街等地听民间艺人讲述各地的民间传说、故事,了解各地的风土人情;也有投核桃和掷钱等儿童博彩类游戏。相传初八为五阎罗诞辰,五阎罗为第五殿之阎罗王,其统管十八层地狱,审判灵魂善恶,掌管人世和地狱万物生灵的寿命和生死轮回,是中国民间信仰中有较大影响力的冥神。之后随着佛道信仰的相互影响,泰山被认为是灵魂前往阴间的通道,泰山神东岳大帝与阎罗王也附会成为一体。此日,民众到东岳庙进香祭祀,以祈求阎罗王对祖先灵魂的善待。正月初九,上方寺举行庙会,民众至此观赏游乐,和歌畅饮,参与猜谜、拆牌道字、顶针续麻等文字类游戏,观看杂耍技艺。

迎春日,是一年开端极为重要的农事节日,标志着一年农事活动的开始。此日,内官与宫眷穿着锦衣绣裳,随周王登紫禁城阅春,观看民众的演剧活动。此外,政府组织举行打春牛的仪式,劝民春耕,以此为接下来一年内的农业生产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

至十五日元宵节,开封城内取消宵禁,贵族与民众集体狂欢。周王与贵戚游园登山、宴饮宾客、燃放花灯、施放花炮、玩赏元宵,同时于府中观看民间说唱、体验民间游戏。明代李梦阳的《汴中元夕》也提到汴京元宵之夜,各地的唱戏人聚集在周王府内以高超的技艺表演戏曲,引得众人齐唱的热闹场面。此外,贵族妇女会在十六日二更天过桥,以此祛除百病。这一习俗由来已久,谓“过桥不腰疼”“百病走”等。《帝京景物略》载:“妇女着白绫衫,队而宵行,谓无腰腿诸疾,曰走桥。”民间百姓也設酒宴客,品用元宵。城内街巷自初十起开设灯市,供民众赏玩及购买。二十五日,有填仓节,祭祀仓神,企盼新的一年五谷丰登。

二月的节日当数中和节、龙抬头与花朝节。二月初一为中和节,民间祭太阳神,这是万物有灵观念在民间信仰中的遗留。二月二日龙抬头,各家邀请客人至家中吃龙须面,以面、果品、肉等作为互赠礼物。十五日为花朝节,城内百姓赏应季鲜花,“碧桃、红梅、瑞香、月季、蔷薇……”

三月初三,大道宫大会。大道宫内张贴有关帝的画像和真武帝的画像,大会首先朝着武当山的方向,设坛作法事祛除灾秽,为逝去的亲人祝祷招魂、进香祈祷。同时,有繁华的庙会集市售卖鞋头花样、纸做金银、打绒线、吃食等。

清明之日,从上层社会到平民百姓都自备祭品上坟拜扫。祭祖扫墓,不仅是对祖先的告慰和怀念,也是维系宗族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环节。除此之外,也有结伴踏青赏春的活动。“男妇携幼盈野,亦有提壶偕友郊外踏青。至晚方折柳攀花、桃红柳绿,街如软绣。”

三月二十八日是东岳帝的诞辰,举办东岳庙大会,庙会集市上售卖的各类物品与城隍庙集市一致,包括小吃蔬果、饰品、香料、手工艺品等,“酥饼、馒头、南北果品……金扇、香囊……”,而且不分贫富,上层社会和普通百姓可以使用同样的节物。

(二)夏季节俗

《岁时广记》载:“四月八日,浴佛节,施米打斋,僧尼领去煮粥斋众。”浴佛节的活动主体不分贵族百姓,是佛教信众以及为祖先祝祷者的共同节日。十二月初八,佛诞之期,同为浴佛,施米打斋。在佛诞之日,开封市民到寺庙中念佛祝福去世的祖先,并食用寺庙分发的粥米,以此获得佛祖的保佑和祝福。两者同为浴佛之日,节日参与者众多,寺庙通过施米分粥的活动,也得以传播佛法,争取更多的信众。

五月初五端午节是巫术色彩浓厚的节日。这一日的民俗活动主要围绕驱邪祛病展开,即在门上悬挂艾虎,插彩艾、菖蒲,饮雄黄酒、茱萸蒲酒,食用五彩丝线缠绕的粽子、鸡、鱼肉及油炸的环饼,并在小孩子的耳、鼻、口等处点上朱砂或雄黄,用五彩线捆在手腕和膝盖处,戴五毒花,由此避五毒,驱邪祛病;集市上售卖辟邪灵符,上署“天师”二字,是为“卖天师”。艾草和五色缕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驱邪之物。《东京梦华录》《武林旧事》《荆楚岁时记》《岁时广记》中都载有端午日制作艾人、艾虎以驱邪禳灾的习俗。

农历六月初六为天贶节,贶为赠赐之意,源于宋代。宋真宗声称,每年六月初六,上天会赐给他一部天书。于是在泰山脚下修了天贶殿以表敬天之意,并定下六月初六为天贶节。流传到明朝时,天贶节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含义,演变为通过晒书、清扫房子等节日活动祈求福寿。同时,民众也会在此日食用炒面,以此避免眼睛出现疾病。清乾隆四年(1739年)《祥符县志》记载道:在日出时将炙烤至微黄的小麦面投进沸腾的汤水中煮熟,搭配糖食用,可以祛除体内湿热,避免眼睛患病。

(三)秋季节俗

七月初七为七夕,是织女牛郎相会的日子,也是女性的节日。具体的民俗活动为在七月初七晚祭祀牛郎织女,年轻的女性聚集在一起穿针乞巧。这既是青年女性自身技艺的展现,也是个人愿望的集中表达。

七月十五日,既是道教的中元节,又是佛教的盂兰会,为祭祀鬼魂的日子。在北宋汴京中元节,有“告秋成”仪式、制作“盂兰盆”、《目连救母》故事。至明末,开封中元节的活动内容简化,仅存祭祖扫墓和“放河灯”活动。人们在此日上坟祭祖,焚烧祭品,告慰先人。“放河灯”,即晚上沿着河流,随水放置自己制作或者购买的花灯,点亮其中的蜡烛之后,安置在荷叶上或是木板上,希望借此可以引导水中溺死的鬼魂,使其脱离河水的束缚,从而顺利投生。

八月十五日中秋节,祭月活动为主要内容。各家各户在院中设供桌,上面摆放月饼、西瓜、果品、素食等,妇女焚烧纸钱、宝马等,朝天礼拜,祈求新的一年家庭圆满、生活幸福。此外,中秋日各家也会邀请宾客至家中饮酒,称作“西瓜会”。亲友互赠的节礼除了常见的月饼、肉类等,还有西瓜。

九月初九為重阳节,开封城内各家各户都会蒸制菊花糕赠送亲友,邀亲友一同登高赏菊,“各家俱蒸发面花糕,登高宴客,玩赏丛菊,礼物随时备办”。此日,出嫁的女儿也会回到娘家看望父母。

(四)冬季节俗

十月初一为鬼节,各家各户上坟祭祀祖先,焚烧纸钱、纸做的金元宝、纸做的男女衣服以及各类祭品,意为将这些物品送给祖先使用,以此告慰祖先。

十一月冬至节,食用扁食(即饺子)。据民间传说,冬至日食用扁食可以预防耳朵生冻疮。冬至日的朝贺大典以及节礼与年时并无不同。此时,可赏的鲜花是冻菊、梅花。这是一年当中极为重要的节日,朝贺规模、礼品规格与年节相同。

腊月二十三日是祭灶神之日。祭灶之前,要先请灶神到家,即购买灶神像张贴于灶台之上,在门上或者窗户上插芝麻梗或是柏叶。清乾隆四年《祥符县志》记载:“二十四日,云各家灶神将朝天去,白人间一岁事,故于二十三日先祀之。祭品必列糖数饼,以粘神口使勿言。”人们以糖饼祭祀,希望粘住灶神的牙齿,使得灶神不能向天帝告知人间的过失。此外,祭祀用品有等级的区分,“灶神奏天之期,礼宜祭祀,王用猪羊,遣典膳官祭;乡绅士庶用三牲或刀头(猪肋肉,俗名刀头)供献,祈诉祝祷”。

《如梦录》所述岁时节俗的特征

《如梦录》中书写的开封岁时节日众多,从横向的视角来看,此时的岁时节俗主要有活动场所众多、经济功能完善、等级秩序突出的特征。

(一)活动场所众多

通过上述对《如梦录》所述岁时节日的梳理,可以发现明代开封岁时节日的活动场所众多,有家庭这样的私人空间,有权力空间如王府宫苑,也有寺庙道观、市场街巷、城野郊外等公共空间。

有的祭祀活动节日场所为家庭住所,如七夕、中秋、冬至、祭灶、除夕等时节,人们在相对封闭的院子或屋内摆放供桌,铺设祭品,用以祭祀先祖或神灵,表达对其的崇敬之情。而诸如正月大朝会、迎春日登高赏春、元宵日周王府内游园登山等活动在王府宫苑内进行,因其封闭性和集权性而成为较为特殊的节日空间。寒食清明、中元节、十月初一,都是鬼节,须预先请诸位城隍至孤魂坛,并在当日至郊外上坟拜扫;宗教节日诸如三月初三大道宫大会、三月二十八日东岳庙大会、四月初八浴佛节都要到寺庙道观中祝祷。不可忽视的是,几乎所有的岁时节日都伴随着商业活动以及街巷的社交娱乐活动。不同类型的城市空间,构成了节日场所的基本格局,并影响着节日的性质和功能。

(二)经济功能完善

明代的商品经济发展繁荣,节日市场繁荣,商品众多,人们节日消费的需求也较高。存在专门的节日市场售卖相应的节日饮食和其他民俗物,繁荣的节日市场适时地增添了节日的气氛。至明代,开封城内已形成时间体系与空间结构完美融合的体系化的节日市场,能够充分满足开封市民的消费需求。据《如梦录》载,从年端到年尾,每个岁时节日都有节日市场售卖相应的节物,如元宵节的灯市、中元节冥器市场、中秋节祭仪市场等。具体来看,岁时节日相关的民俗物种类极多。例如,年时的节物“有天地神棚、家常神圣、供养祖先门神、春联、黄钱、吊钱、百事大吉、钟馗、富灰、挡众木(在房门外)、千斤石(在天地棚前)、苍术圪塔、避瘟丹、芝麻秆撒岁(散置院中)、火炮惊瘟、蒸食、肉菜、果品等仪”;端午的彩艾、菖蒲、雄黄酒、茱萸蒲酒、朱砂、角黍、油、腊肉、鸡、鱼、开坛豆头等。其他诸如元宵的花灯和火炮品种、东岳庙会的各式工艺、中秋祭月的祭仪及各式节礼等,其他节日的饮食种类、礼物名目以及各月赏花的名类也被作者详细地列举出来。

(三)等级秩序突出

明代的开封城是明太祖朱元璋第五子周王朱一支的封地,其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就藩开封。明代的开封城有着严格的社会等级秩序,既有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文官武将,也有普通市民。王公贵族与平民百姓的节日活动相互区分隔离,都有自己的节日空间和节日活动。具体来看,正旦期间,诸王贵族、文武百官要参加正旦大朝会,并参加各种大型宴会,而民间只是相互庆贺节日、设席宴客;迎春日,“内官、宫眷,俱着锦衣绣裳,簇拥王驾上紫禁城阅春”,而相对应的是“庄农、毛女,百二十行,扮作各色杂剧”;上元佳节诸王贵戚游园登山、游河赏灯、陪王宴饮、鼓乐喧天,“至二更,巨室大家、宅眷出游……盘桓灯辉之中……游走百病,相将过桥……如此三夜,金吾不禁”,可任意游乐至黎明,差官、军士会在城内巡逻保卫他们的安全;相对应的则是士庶人家在自己的家中招待亲朋好友,在街市中赏灯玩耍。又有腊月二十三日祭灶神,上层社会与平民大众的祭品有不同的规格和要求。除此之外,比较突出的还有端午节的官员公宴、射艺比赛、观赏荷花。这种不同的节日活动,凸显了在明代开封城,并非所有的节日都是全民狂欢的,也存在由于不同等级地位的群体在不同空间内进行不同的节日活动而加强等级秩序的现象。

作者单位:青海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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