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梦伟
一
烟花、爆竹统称“花炮”。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在重要节日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早在唐代,湖南民间就有除夕守岁、放爆竹的习俗。唐朝诗人张说《岳州守岁》曰:“桃符堪辟恶,爆竹好惊眠。”该篇描写岳州人在除夕守岁之时,用贴春联、放爆竹驱邪避恶。湖南大部分府志、县志的风俗部分,关于花炮民俗记载集中在除夕、元旦等传统佳节。长沙府“除夕,放爆竹,鸣金鼓,少者为长者行辞年礼”(清乾隆《长沙府志》)。桂东县“除夕夜,是日幼者奉鸡豚、黄糍馈尊长,谓之‘送年汤’;长者以果品、爆竹答之。夜则放爆竹,鸣金,具牲醴、糍果,率长幼祀天地、祖先”(清嘉庆《桂东县志》)。除夕之夜,湖南人民通过放爆竹、鸣金鼓的方式来除旧迎新、祭祀祖先,以此表达全家团聚一堂的喜悦之情。因此,放花炮成为除夕守岁最重要的仪式之一。
大年初一古称“元旦”。元旦和元宵节,更是少不了燃放烟花爆竹。元旦作为新年伊始,每家每户都在起床后燃放鞭炮,以此占卜吉凶和出行,希望在新的一年里平平安安、顺顺利利。元宵节作为正月里最热闹的节日,“城衢张鼓乐,迎花灯,妆扮故事,放花爆,出灯谜,自十二至十六乃止”(清光绪《永兴县志》)。热闹非凡。
其他节日如清明节,人们到祖坟进行祭拜,以示缅怀先人。在祭拜过程中大肆燃放鞭炮,也有向外界宣扬宗族强盛、光耀门楣的含义。端午节这天,龙舟比赛进入了激动人心的竞渡时刻,自然少不了鞭炮助兴。腊月二十三日俗称“小年”,民间要祭祀灶神。“放爆竹,鸣金鼓。是夕以斋果祀灶神,曰送灶。”(清同治《安仁县志》)这是欢送灶神升天,向天帝汇报一年的情况。
旧时婚俗大体遵循六礼,在纳征、迎亲两个环节都要大放花炮。湖南永绥(今花垣县)还有“插香”的习俗:“男子求婚,央媒妁至女家说合,即以火炮、酒肉送女家,谓之‘插香’。”(清宣统《永绥厅志》)迎亲是婚礼最隆重的环节,男方迎娶新娘时,除奏乐外,还借助花炮的轰鸣和绽放,欢庆人生最美好的时刻。湖南地区还有合床民俗,男方挑选吉日,备喜炮彩红至女家,抬回合欢床。
中国历来重视丧礼,民间称为“白事”。人们认为人死以后,便是去往另一个世界,因此,忌讳冷清,喜欢热闹。在治丧时,必须燃放鞭炮,增添氛围。在出殡途中,要敲锣打鼓,鸣炮放铳。沿途的亲朋邻里也要放鞭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丧事规模扩大。“出殡时灵柩绕道大街通衢,迤逦前进,乐队花圈,鞭炮火铳,簇拥轰鸣。”在办理丧事过程中燃放鞭炮,一方面是为了烘托气氛,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表达对死者的哀悼。
湖南民间迷信鬼神,如果有疾病,便疑巫鬼为祟,必请巫禳之,不信医药之术。湖南宁远乡村,农事一毕,遍地皆是酬愿祭祀。嘉庆《宁远县志》载:“各乡市镇尤重酬愿,或曰‘庆庙’,或曰‘庆地主公公’,巫者跳舞作法,大致相类。又有还傩愿者……至期鼓角锐钱,爆竹轰然,酬愿之人竟随巫者后。”
湖南民間经常举行祭祀神灵活动。在正月十六日的九溪城杨泗庙会上,慈利县民将杨泗神像从南门庙中抬出,巡街游行。沿街各户放鞭炮、焚香、烧纸,祭以三牲。杨泗即南宋农民起义领袖杨幺,由于排行第四,因此又称“杨四”。杨泗将军崇拜起源于洞庭湖一带,是民间传说中的水神。当地渔民乘船外出捕鱼,一般都要放鞭炮、杀雄鸡,虔诚祭祀杨泗将军,以求平安。正月十五日,醴陵等地还有迎财神活动,商家要做“财神会”。在这些活动中,鞭炮成为人与鬼神沟通的媒介。人们为了祈求生意兴旺、出入平安、庄稼不遭虫害等,通过燃放鞭炮祈求神灵庇佑,以此驱逐妖魔鬼怪、消弭灾害。
新中国成立前,湖南很多乡村有插秧日,开始插秧那一天,鸣炮、放铳,祭祀秧田菩萨,俗称开秧田门。在关秧门田时,也要鸣炮、放铳。有些县甚至“入夜敲锣打鼓﹐鞭炮连天(以吓破虫卵),穿行田间,灯火蜿蜒数里”。衡山农村还有起春、放田灯的传统习俗。在立春前后,农民要择吉日犁田,燃放鞭炮,俗称“起春”。“农历正月十五日下午,农民还要到自家田里点燃稻草把,放鞭炮,谓‘放田灯’,以此预祷年成丰稔。”
民间修房建屋禁忌、礼仪颇多。在建房过程中,最隆重的是上梁环节。湘潭建房上梁时有封梁、祭梁、升梁三个程序,都要大放鞭炮。沅陵县建房上梁更加讲究,该县县志记载:“上梁前,掌墨师脚穿主人家送的新布鞋,手执大公鸡,面对主人、前来祝贺的亲戚,以及竖屋的众人大声诵唱升梁词……接着执鸡上梯。每上一步,都有赞词,上完三步梯后鸣放鞭炮,此刻鞭炮鼓乐声中,亲友把馈送的礼物、匾额都移到中堂。”房屋建好以后,迁居之时亲友要放鞭炮、送匾,进行祝贺。20世纪80年代以来,湖南各地掀起建房热,上梁燃放鞭炮之风较以往更甚。
二
民俗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随着经济基础、政治制度、社会风气的变化,湖南花炮民俗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首先,湖南花炮民俗的变化表现在:花炮燃放更加普遍、更加频繁,规模更大。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经济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作为一次性消耗品,燃放烟花、鞭炮需要一定的经济实力。同治《宁乡县志》曰:“往昔时除夜爆竹,虽乡村声必达曙不绝,今已逊昔数倍,以殷实户较昔为少也。”20世纪80年代,湘乡县(今湘乡市)一个专业户用于春节“开门仗”的开支就达500元以上,而当时人们的平均月工资才60元左右。如今,人们已有足够的经济实力购买花炮,使用花炮的场合也逐渐增加,现在祝寿、升学、新店开业等普遍燃放烟花、鞭炮。另一方面则是“花炮民俗文化原有的驱邪避恶、祭神酬愿等迷信成分逐渐地褪去,喜庆欢乐、助兴成为它的主要内涵”。例如,2000年,永州市举行祭舜大典,鸣炮21响,祭祀礼成后,乐鼓、鞭炮齐鸣,鼓乐队、幡旗队、舞狮队载歌载舞,非常隆重。长沙、浏阳、株洲等地,在国庆、春节等节日都举办盛大的烟花表演,以示庆祝。湖南花炮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其次,湖南花炮民俗的变化表现在:部分花炮民俗消亡。湖南传统民俗大都已经消亡,某些花炮民俗也随之消亡。一是因为随着经济发展、人们思想的进步,旧时的祭神酬愿、迎神降仙等陈规陋习逐渐被人们摒弃。二是因为随着科学种植,插秧日没有了,旧时“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不复存在,人们不需要通过放鞭炮来驱虫、消灾。三是政府为了革除丧葬陋俗(如治丧、出殡铺张奢靡等),为了避免因扫墓燃放花炮引起森林火灾、污染环境,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文明扫墓、祭祀,自觉抵制燃放花炮。
近年湖南花炮呈现出衰落的迹象。因为燃放花炮会产生大量垃圾、废气,为此,各地先后出台了禁放措施。
作者单位:湘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