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聪聪
翻译美学被界定为:揭示译学的美学渊源,探讨美学对译学的特殊意义,用美学的观点认识翻译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并运用美学的基本原理,提出翻译不同文体的审美标准,分析、阐释和解决语际转换中的美学问题[1]。由此可见,翻译美学的研究对象是原文和译文,研究主体是译者和读者,使翻译和美学紧密联系在一起。英语和汉语有着不同的审美情趣和目的读者,在翻译的过程中,原文的审美价值得到了实现。在翻译的时候,译者要先理解全文,再通过自己的审美意识重现原作品的美,使目标读者也能领略到原文作品所阐释的美。译者的审美意识与审美态度会影响其翻译实践。不一样的译者有着不一样的翻译审美,因此,每个译者的翻译作品都不同。译者只有表达出原文的节奏、情感、意境、氛围,才能体现文章的韵味,再现原文的审美价值。
译者主体性是指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2]。当然译者主体性也受到原文的内容、译者的生活背景、译者的知识背景,以及译者对原文的理解所影响。同样的作品,不同的译者,有着不同的主体性,会呈现出不一样的翻译作品。
研究译者主体性的发挥要从翻译美学角度入手。翻译美学的研究对象是翻译中的审美客体(原文、译文)、审美主体(译者、读者)、审美活动,审美判断、审美欣赏、审美标准以及富有创造性的审美再现等[3]。
在文学翻译中,译者的审美趣味、审美经验和审美感受直接决定了他们能否被原作中存在的审美价值所吸引,发挥审美作用,进行理性而积极的审美活动[4]。
译者在翻译之初就应选择原文本。不同的译者由于自身的特点,会有不同的选择。而译者的主观能动性也体现在对原文本的选择上。这种选择就像一种风险,因为我们是根据过去的经验来判断我们要翻译的原文本是否有意义。作为一个欣赏者,译者必须肯定原文本是有意义的。如果译者翻译了这个文本,总会有一些重要的东西值得欣赏。译者对原文本的信任是瞬间的,但有复杂的原因,包括译者对原文本的评价、译者自己的翻译期望、翻译策略、文化意识和语言能力等。
在孙致礼的《呼啸山庄》的译者序中,他提到奥斯汀的作品有价值,因为她详细而幽默地描述了她那个时代中产阶级的生活。孙致礼认为,奥斯汀用批判和讽刺的方法,对普通人物,特别是中产阶级妇女进行了生动的分析描写。在描述人们的日常生活、内心感受和许多错综复杂的琐事方面技巧成熟。他高度评价了奥斯汀抛弃传统然后转向现实主义方法的精神和做法。
孙致礼在翻译《呼啸山庄》这部文学作品的时候,基于原文本的背景和内容,以及自己对原文的理解,充分发挥了自己的译者主体性作用。孙致礼采用了直译、归化的翻译策略,充分发挥了译者的想象力,再现了艾米莉·勃朗特的作品,让中国读者领略到维多利亚时代人性的势利和虚伪。孙致礼在译序中描述《呼啸山庄》这部小说情节很曲折,人物关系比较复杂,且涉及两代人的爱恨情仇。其中两对情侣在真爱面前的选择也发人深思。这部小说描述了两代人的爱情故事,两者性质不同,结局也大不一样。希斯克利夫和凯瑟琳的爱情惊心动魄,却因观念世俗而分开。反之,凯茜和哈雷顿虽然受到希斯克利夫的残酷压迫,却仍然紧紧地相拥在一起。人的感情有两大极端:爱与恨。小说中,爱与恨相互交织在一起,使读者的心一直悬着。读者的心情也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而波动。
1.直译
例 1:If the wicked man in there had not brought Heathcliff so low, I shouldn’t have thought of it.
译文:假如我家那个坏蛋没有把希思克利夫搞得这么低贱,我也不会想到嫁给林顿。
这句话采用直译的翻译策略,“ the wicked man”“bring sb. so low”分别直接翻译成了“我家那个坏蛋”和“把××搞得这么低贱”。对于“it”,译者进行了具体指代,即林顿,以免读者读来混乱。这句话是凯瑟琳小姐对女佣内莉说的话。读者从这句话中可以发现,凯瑟琳嫌弃希斯克利夫的身份,觉得如果嫁给他就会降低自己的身份。这也与文章之前所提到的凯瑟琳答应埃德加·林顿的求婚相呼应。相比于爱情,凯瑟琳更在乎外在的东西。
译者采用了直译的翻译方法,再现了原作品的美。直译的美学意义是深远的,因为它较完整地保存了意蕴所依附的物质形体,从而引起相应的形象联想,直至最终较为准确地领悟作品的灵魂,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也让读者通过学习必要的背景知识了解了语言所指的概念[5]。
2.异化翻译
例 2:“The Lord help us!”he soliloquised in an undertone of peevish displeasure, while relieving me of my horse.
译文:“上帝照应啊!”他从我手里接过马时,怨声怨气地低声嘟囔着。
孙致礼采用了异化的翻译方法,将“lord”翻译成了“上帝”。在中国文化中,世界上存在玉帝、老天爷。相反,西方文化中认为,世界中存在上帝,上帝一直在他们身边。在翻译的时候,译者选择了异化翻译,老人约瑟夫嘟嘟囔囔请求上帝保佑的形象跃然纸上。归化和异化翻译策略的选择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与影响,译者应综合考虑语言和文化因素做出恰当的选择[6]。在文学翻译中,归化和异化的翻译策略往往不是单独使用的,译者应该充分结合原文和译文文本,进行仔细分析对比,选择最佳的翻译策略。
例 3:If not by his mouth, to the lowest pit in the infernal regions if I showed my unfortunate person in his neighbourhood then.
译文:他即便嘴里不说,心里也要诅咒我下到地狱的最底层。
孙致礼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中国宗教传统有着“地狱”的说法,坏事做尽的人会下到第十八层地狱。然而在西方文化中,如但丁笔下的地狱有九层。如果将句子进行归化翻译即变成“下到第十八层地狱”,仔细想来这样翻译有点欠妥。但是如果异化成“下到地狱的最底层”就能传达出原文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例 4:This endurance made old Earnshaw furious,when he discovered his son persecuting the poor fatherless child, as he called him.
译文:老厄恩肖称他为可怜巴巴的没爹的孩子,一发现儿子欺负他,而他又逆来顺受时,他就气得大动肝火。
“endurance”意思是“忍耐力;耐久性;持续时间”。孙致礼将“endurance”翻译成“逆来顺受”。如果翻译成“忍耐力”的话,显然与原文不符。“furious”做形容词时有“生气的”意思,译者翻译为“大动肝火”。此外,译者将“poor”翻译成了“可怜巴巴”。译者采用了三个四字短语,言简意赅,读来朗朗上口。
此外,译者采用了调整语序的翻译手法,将后半小句先翻译,使句子结构更加合理。如果按照原文语序,则读来重复累赘。此外,译者采用了关联词语,“一……又……”,加重了感情色彩,表现出希斯克利夫受到欺负却逆来顺受,不反抗的性格特征。老厄恩肖心疼这个自己捡来的没有爹娘的可怜孩子,这样一来,一个失去双亲的可怜的孤儿跃然纸上,读者也跟着心疼这个孩子。读者也感受到了老厄恩肖对于希斯克利夫的偏爱。
例 5:This was especially to be remarked if any one attempted to impose upon, or domineer over, his favourite:he was painfully jealous lest a word should be spoken amiss to him.
译文:这尤其表现在别人想要捉弄或欺压他的宠儿的时候。他疑神疑鬼,百般提防,唯恐有人出言冒犯希思克利夫。
这是文章第五章对于老厄恩肖的描述。“impose upon”原义是“征收,强加”,“domineer over”意思是“作威作福,盛气凌人”,译者分别翻译为“捉弄”和“欺压”,这两个动词简洁明了且形式对称,读来让人赏心悦目。
最后部分如果翻译成“他非常嫉妒,唯恐有人对他说错话”,句子中“jealous”显然有失偏颇。孙致礼基于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将这个句子创造性地翻译成了两个四字成语:疑神疑鬼、百般提防。这样不仅传达了原文作者艾米莉·勃朗特的意思,且译者发挥了自身的主体性,再现了译文作品的美。后半句中“do sb. an ill turn”原义是“做有损于某人的事,危害某人”,译者为了和前面的动词“恨”保持一致,于是也翻译成了一个动词“害”,言简意赅。译者用最少的话语生动地还原了老厄恩肖的想法,读者从中能够感受到老厄恩肖唯恐希思克利夫受到伤害的心理。
例 6:He was, and is yet most likely, the wearisomest self-righteous Phariseeay that ever ransacked a Bible to rake the promises to himself and fling the curses to his neighbours.
译文:他八成是个让人讨厌透顶、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过去是,现在还是,只管在《圣经》里翻来查去,把福运留给自己,把祸患抛给邻人。
译者在进行翻译的时候,首先进行了选择判断。“Phariseeay”主要用作名词,作“古代犹太法利赛教派的教徒”的意思,也有另外一个意思“伪善者”。译者选择了后者,这显然符合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ransack”意思是“(为找东西)翻腾得乱七八糟”,译者简洁地概括为“翻来查去”,直接明了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此外,“rake the promises to himself and fling the curses to his neighbour”如果直接翻译就是“对自己许下诺言,把诅咒扔给他的邻居”,前面许下的诺言明显不对。“promise”有“吉兆”的意思,因此,译者发挥了主体性,翻译为“福运”,相对应的“curse”翻译成了“祸患”。此外,这句话是对约瑟夫的描述,译者重新整理了语言,使句子读来更加朗朗上口,一个满口仁义道德的伪君子形象被展现得淋漓尽致。“be likely to do”译者翻译为“八成是”,通俗易懂。译者还将“过去是,现在还是”放在了句子中间,起到了强调作用,约瑟夫一直以来都是个伪君子。
翻译过程不是简单地对于原文的搬运,也不是单纯的字对字、句对句的简单翻译。译者在进行翻译的时候,应该在忠实于原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性,最大化地展现原文作者的美,使读者从译文中感受到的美和原文中感受到的美相同。为了更好地创造译文,译者应该充分了解原文作者的思想观念、时代背景、文化背景。此外,译者应该多读书,多了解西方文化和中方文化的差异,合理地处理文化差异带来的不足。
本文通过解读孙致礼翻译的《呼啸山庄》,具体分析了译者所用的翻译策略,比如直译、异化翻译以及创造性翻译的策略,为读者呈现出原文中所蕴含的美。此外,中国读者更加希望了解到西方的文化,使西方文化走进我国,有效地促进了中西文化的交流。此外,在翻译美学的视角下,译者应合理运用译者的主体性,展示自己的审美观念、审美感受和再现审美价值的能力,以达到再现原文本的审美效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