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方琳
儒勒·米什莱在《论女性》一书中,用诗歌般舒缓的笔调赞美了女性宽容细腻的品德,并且说:“养育女儿,就是养育社会本身。社会由家庭组成,女人的重要作用就是使家庭和谐。养育女儿,是一项崇高但是没有收益的事业。”①(法)儒勒·米什莱:《论女性》,李雪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8,第74页。他不乏怜悯地认识到女儿终究会离自家而去,并且注定会属于另一个人的命运轨迹,这使养育女儿似乎显出某种崇高,甚至由此得出“女性是一种宗教”的大胆论断。然而,其赞扬女人的重要作用与女性的品德,在如今看来似乎只是男权话语的经典说辞,那句“女性是一种宗教”的背后逻辑,也似如马克思主义女权主义所说的:“给‘爱’和‘母性’赋予象征性的价值并将其推向神坛,实际上是长久以来榨取女性劳动的意识形态机制”②(日)上野千鹤子:《父权制与资本主义》,邹韵,薛梅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20,第32页。。
陈忠实小说中的“少女”形象并不算少,但大部分少女在父/男权之下的落后农耕家庭中,过早分担着母亲沉重的家务责任,同时背负着借婚姻改善家庭境遇的使命。因此相比少女,她们表现得更像是“小母亲”,或者是“未婚的妻子”,她们似乎总闷头忙着些什么,以至于来不及有少女的任性和烂漫,就一夜之间挽起发髻、撸起袖子成了泼辣的“小妇人”。例如,《枣林曲》中的玉蝉、《回首往事》中刘兰芝的女儿、《初夏时节》中的小莉、《初夏》中的冯彩彩、《丁字路口——南村纪事之三》中的娟娟等,她们几乎都偏执眷恋着一位质朴的乡村少年,一边忙着生计与学业,一边含羞又勇敢地表达爱意。“二心不定”的少女玉蝉,在姐姐的帮助下获得了城市工作的机会,却因爱慕社娃哥而撕毁报名表,重又投入社娃的怀抱。与玉蝉稍有不同的是《初夏》中的冯彩彩,父母双亡的不幸以及乡村医生的职业身份使得她奢侈地享有着自己的全姓名,并以较为独立的姿态和同龄男性及长辈相处,面对城市医生未婚夫的抛弃,她也毫不留恋甚至为重获爱马驹哥的自由而兴奋不已:“她喜欢他,无论他是军人,无论他是农民,她都喜欢。她喜欢他这个人,而不是像那个势利眼的民办教员,只喜欢他的军官头衔”③陈忠实:《陈忠实文集(第一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第69页。,包括彩彩自身在内的村民们鄙弃着薛淑贤的薄情重利,以彰显她的纯情之爱,这一逻辑翻译过来即婚姻出于爱而缔结才是道德的,无论男性是怎样的,因为他是男性并且即将成为你的丈夫,女性就需要投注以无条件的仰望和爱慕,对于物质基础或者身份地位的追求则亵渎了婚姻的美好,显得廉价且卑劣。但实际上,撤下赞美纯爱的滤镜,上述故事只是男性视角下对婚姻的美化与幻想,仿佛婚姻历来是女性之爱的终极向往,并且是由爱而生的自然冲动,全然抹杀了女性之于爱与女性之于婚姻,完全属于不同层面。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强调:“古代所仅有的那一点夫妇之爱,并不是主观的爱好,而是客观的义务;不是婚姻的基础,而是婚姻的附加物。现代意义上的爱情关系,在古代只是官方社会以外才有。”④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18,第82页。尽管故事中的人物是在已经诞生了个人性爱的现代背景下发生的,但恩格斯仍然提示了如今的爱情和性爱并非婚姻的基础,它实际上源于与婚姻相对的卖淫以及婚姻之外的通奸,并且“需要以所爱者对应的爱为前提;从这方面说,妇女处于和男子平等的地位”①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18,第83页。。可问题是,现代性爱要求男女在爱中是平等的,而婚姻制度却做不到这一点,这显示出了爱与婚姻之间难以解决的悖谬。陈忠实从男性视角所赞扬的彩彩的爱,更倾向于对其男性权威的追随与崇拜,女性则不可避免地从平等的主体这一水平线上滑落下来,成了对象化的存在。婚姻常常以爱之名裹挟着繁育后代、相夫教子的实用目的,把单纯的少女们诱入奴隶的位置,至此她的一切劳动和消耗都不得不为了家庭。而男性,他们似乎从来享受着却不愿意说出来:“由‘男’而‘夫’,是男性自身的完满,成为‘夫’意即获得某种对他人的权利和社会的信任——一家之主,而由‘女’变‘妇’,则是自身的丧失,是‘言如男子之教而表其义理’——消逝于他人的阴影,从而消除了异己性而纳入社会秩序中。”②孟悦、戴锦华:《浮出历史地表——现代妇女文学研究》,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第10-11页。这在《丁字路口》中的娟娟身上体现得更为鲜明,在丁字路口照面南小强之前,她是备考大学、家境优渥的少女,而后为嫁给质朴的乡村青年,她放弃考学,不惜和母亲断绝关系,最终成为灶前桌后、体贴入微的媳妇。地理位置上的“丁字路口”误打误撞地具有了象征性,以少女身姿走到这个路口的娟娟,倏然遗失了自己的姓名,握笔翻书的双手攀爬上丈夫的裤边、衣领,拂去褶皱的同时,也拂去了少女到少妇这一转变所带来的某些晦暗难言的东西。
纵观陈忠实的众多小说创作,无论是不顾父亲反对而钟情于牛娃的小莉(《初夏时节》)、不惧诱吓一心嫁给胡解放的兰玲玲(《梆子老太》),还是忠于自身判断而不屈于利诱威逼的田珍珠(《珍珠》)以及原本心有所属而后经家人介绍与干部子弟相好的刘晓兰(《十八岁的哥哥》)等,其笔下处于少女时期的女儿们几乎都伴着一位淳朴刚正的乡村少年才得以或多或少显露出自身,尽管她们似乎是主角之一,但却像背景板一样烘托着男性角色。除了陈忠实以男性视角进行小说人物塑造时所固有的局限性之外,当时中国农村少女的真实处境以及自我意识的欠缺多少也体现在了文学创作中。
直至民国初年以前,中国女性自己选择恋爱对象还一直被视为是十分下贱的行为,到鲁迅的小说《伤逝》中的子君喊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句拥有划时代意义的宣言后,才逐渐开启了中国现代小说对少女心思与爱情的描摹。不难发现,尽管上文提到的女儿们似乎享有部分自主性,她们或者偏执地爱恋着优秀少年,或者出于谋求物质利益的目的去挑选未婚夫,总之,这些少女们看上去十分懂得应当如何抉择合适的丈夫,而鲜少显现出以前女性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畏缩姿态。但问题是,她们的任性与果决实际上严格依循着村庄的传统规约及年长男性的威慑,她们看起来叛逆,但这叛逆等同于在坚实襁褓中作哭喊状,实则依然是乖巧懂事的女儿,与其说她们是“她们自己的”,毋宁说她们是“凭自己的意志把自己变成未婚夫的”。
“少女”一词无论是在学者的论说中还是在作家的创作中,历来都不免与“幻想”“遐想”一类词语关联在一起。在波伏娃的《第二性》中,少女是和少年一同出现并探讨的,波伏娃说少年“主动走向成人年龄”并且“梦想着女人”之时,少女的青春则“不知不觉地在等待中消耗,她等待着男人”。③(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Ⅱ》,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第81,201页。尽管波伏娃意义上的少女,同样是有赖于对男性的向往,但陈忠实笔下的少女却仅仅是生理年龄上处于少女阶段,因为她们看起来,甚至不懂得如何怀着青春的情思去梦想一位男人。除了有幸接受现代教育的田芳、白灵等稍具生命力的叛逆女儿,大多是不似少女的,或者说是缺乏少女气息的,其内在性的丰富情绪和迷离的幻想,都被“女大当嫁”以及成为贤妻良母的“时代真理”所取代。也就是说,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女性,她们似乎是在一夜之间从幼女成长为“人妇”,作为生理上的少女,她们仅仅拥有女儿身份所带来的身不由己,其中包含着待嫁的惶恐和焦虑,由于“结婚是她唯一的谋生手段和使她的生存获得社会认可的唯一方式”④(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Ⅱ》,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第81,201页。,她们急切地想要摆脱血亲之父而奔向丈夫或者说一个新父亲,甚至来不及懂得欣赏自己曼妙的身体,来不及从自我性欲出发去渴望一个男人,就被急切地抛入另一个家庭。
表面上看,《初夏》中的冯马驹、《蓝袍先生》中的徐慎行、《白鹿原》中的鹿兆鹏等少年们,在婚姻上也同样有不能自主的压抑,他们似乎也无力抉择自己的妻子且需要背负缔结婚姻的经济压力,但这些不尽如人意之处恰恰指证了他们所享有的男性特权,他们只需付出物质上的努力,而少女们则需要整个交付出自身。少年们在结婚之前和少女一样遭受着父权的压抑,但在结婚之后却能够站在父亲和丈夫的位置上,复又压抑自己的妻子和儿女。因此自出生起,少女们的命运轨迹像攀援的藤蔓一般,沿着“从父、从夫、从子”的纹路紧紧依傍着男性,而年长男性的统治则长久以往地贯穿了历史,承担着权威的角色。
此外,对于背叛婚约的少男和少女,等待他们的也是截然不同的后果。例如,《初夏》中的冯文生,与其父合谋毁约,面临的只是“不仁义”的指摘,而被退婚的彩彩得到的是同情和怜悯,以及“你要冷静,先甭张扬”①陈忠实:《陈忠实文集(第二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16,第41页。的劝诫,这看似体贴的反馈背后,隐含着霸道的性别权力逻辑。因为失去婚约于她而言是极大的损失与耻辱,所以首先要考虑追回损失,并且不得声张。对于男性来说,主动悔婚只是背叛契约的一种行为,而他被退婚很大程度上则是女方的过错;对于女性来说,悔婚不仅是行为及道德上的问题,更是身为女人这个性别本身的问题:“因为是女人,所以不可信”;被悔婚的女性,将因此被冠以“被丢弃的女人”的耻辱头衔,引人揣测她究竟有怎样的缺陷。总之,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地解除婚约,少女们都会因为无法如期步入婚姻而深陷困境,如前面所说,她们一长大便被急切地抛入婚姻,但这个抛入的过程一旦受阻,她将悬停在父亲和指定丈夫之间,无法进退,体会着失重般的无助和眩晕,脚下即是惶恐和耻辱的深渊。
陈忠实笔下的乖巧少女形象从男性的视角出发,有限同时有所依据地映照出中国20世纪50至90年代的农家少女模样,但实际上,无论是在更遥远的年代还是在当代社会,少女们的处境似乎并没有本质差别。例如,娟娟、田芳等接受现代教育的女学生们,在校园里似乎寻回了短暂的少女时光,“女学生成了与具体的未来相隔,游离于幼女与人妻之间的存在”②(日)滨田麻矢:《新式教育、自由恋爱与少女叙事:20世纪中国语圈文学中的少女形象》,林丽婷译,《长江学术》2019第3期,第41-49页。。日本学者滨田麻矢说:“在教育场所接触到新思想的少女们,成了‘为己存有’即‘自己决定自己的生存方式的存在’③(日)滨田麻矢:《新式教育、自由恋爱与少女叙事:20世纪中国语圈文学中的少女形象》,林丽婷译,《长江学术》2019第3期,第41-49页。。但实际上,“与具体的未来相隔”注定只能是一种短暂的逃离状态,而逃离总是意味着回归,有限的“为己存有”并不能说就是“自己决定自己的生存方式的存在”,只要为政者总是被默认为男性,作为男权统治基石的专偶制婚姻制度依然存在,如今的少女们总是要面临一如陈忠实笔下的众多少女相似的困境。由此说来,陈忠实笔下的少女形象似乎仅仅是点到为止的,其实当她们脱离幼女时代,或者更甚于从出生的那天起,就已经是婚姻制度的“未婚妻”了,她们亟须一个男人以便成家,但不是作为丈夫的特定的某个男人,而是能够站在丈夫位置上的“普遍的男人”,以由此获得一个“妻子”的合法身份,继续谨小慎微地生存下去,毕竟,“结婚是融入群体的唯一方法,如果她们‘仍然待字闺中’,在社会上她们就是废物”④(法)西蒙娜·德·波伏娃:《第二性Ⅱ》,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第2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