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教育治理现代化已成为新时代实现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关键。高职院校是构成整个教育完整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现代化也关乎整个教育的治理现代化。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服務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价值意蕴,在厘清治理主体广泛参与、治理主体内外关系建构、多重网络单层次的作用机制和治理系统内生可持续运转四大内涵特质的基础上,应从治理思想、治理体系、治理制度、治理人员和治理手段五方面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关键词: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价值;内涵;策略
基金项目:2020年湖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新时代高职院校‘四位一体’劳动教育体系构建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编号:ZJGB2020282);2021年度湖南省职教高地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基于产教融合的产业学院建设研究”(项目编号:ZJGD2021291)
作者简介:杨虹,女,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副处长、高职教育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2)01-0061-06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以下简称“双高计划”)的开启成为高职院校进入全新发展时期的标志。新时期国家对高职院校全面提升治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建设现代化治理能力成为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水平的关键所在。因此,高职院校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明确其价值意蕴、厘清其内涵特征、探究其推进策略,紧跟时代发展要求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一、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意蕴
发展高职教育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发展好高职教育必须要着眼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的建设,从制度层面和现实层面实现高职院校自身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一)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路向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表决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决定》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聚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和接班人。完善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1]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具体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2]这一重要指示进一步强调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党的十八大报告也提出了“三个倡导”的治理理念,要求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与公民三个层面分别阐述了价值目标、取向和准则,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特性。因此,国家要实现提高治理水平的目标,应当将这种价值特性通过理论学习、文化教导以及实践论证等方式贯穿于治理活动的各个方面[3]。
高职院校作为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教育场所,承担了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促进作用。人才培养质量是高职院校的生命线,因此,坚定立德树人方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是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应有之义。国家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通过发挥制度的力量,牢牢抓住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关键点,以此来推动高职院校办学能力的提升。高职院校不仅仅向学生提供专业教育,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而教育治理体系深刻地影响着教育机构职能的发挥,高职教育的类型特质与职能特性,要求高职院校必须严格贯彻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有理想有专业的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全面的制度保障。
(二)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价值旨归
《决定》指出,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制度,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1]。在面向新时代的文化领域的制度体系建设过程中,全社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决定性作用和导向性作用,因此,高职院校要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方向,建立巩固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制度体系。当前,有部分高职院校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对思想教育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难以有效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虽然高职院校都能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地位,并以一定的形式开展有关宣传和教育活动,但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形式化、流程化和刻板化的情况,难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作用,无法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地深入人心并外化于行。加之在网络社会环境下,舆论环境复杂多变,网络信息难辨真伪,学生的思想尚处在成长期,对有关信息的辨别程度低,容易受极端信息影响,形成错误的看法与思想,从而造成社会不良事件和舆情事件的发生,这也反映出高职院校在学生治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治理中的能力有待提升、体系有待完善。
全面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水平,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是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目标的价值旨归。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在坚持公平正义前提下,通过制度改革、制度赋能和制度再造等途径实现社会发展进步,从而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过程。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水平,使更多主体参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通过有效的意见聚合机制和全方位的监督,能够扭转当前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流于形式的情况,有效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作用;多元主体参与学校治理,能够促进各主体充分表达意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更符合大众需求,以大众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提升高职院校治理水平,除了需要校内各治理主体的参与,还需要社会各治理主体的参与,随着外部治理主体的引入,高职院校的运作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与规范化。在内外互动的过程中,高职院校可以通过“院校—社会”反馈机制,消除社会的有关偏见,从而解决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人力资源和学生资源等问题,提高高职院校的办学水平和治理水平。
(三)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
职业教育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善职业教育治理体系、提升职业教育治理能力是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保障。2019年,教育部、財政部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把提升治理水平列为优质高职学校和专业群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明确提出要“健全内部治理体系,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职业学校制度体系,形成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体制机制,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4]。“双高计划”是继示范(骨干)校建设、优质校建设、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之后国家对职业教育的又一重大政策部署,是实现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重要举措。自2019年起,全国56所高职院校入选了高水平学校、141所高职院校入选了高水平专业群,各院校对标“双高”开展建设,我国高职教育正式进入以“引领改革、支撑发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为新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的“双高时代”。在此背景下,高职院校应以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契机,向着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高职教育新时代迈进。
党的十九大提出新的“两步走”战略,即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用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在这样的时代背景和历史重任下,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面临重大变革,由高速增长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需要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把发展的动力转移到科技进步和创新驱动上来。科技进步、创新驱动的主体是人才,其中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在这个转变和进步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5]。高职院校作为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的主要教育阵地,必须从以前的流水线式培养人才向个性化培养人才转变,这一转变要求高职院校必须从传统的集约化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以应对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紧迫需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供给。教育政策激励和社会现实要求指引着高职院校必须提升治理能力,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此外,高职院校治理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之一,提高高职院校治理能力,有助于完善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体系建设。
二、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涵特质
高职院校治理能力包括了治理主体、治理关系、治理作用机制和治理系统运转四个方面。从目前高职院校治理的实际情况来看,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相对低下,集中表现为治理主体较为单一、治理关系较简单、治理作用机制运行效率低和治理系统运转缺乏内生动力四大问题。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高职治理能力现代化应该包括治理主体广泛参与、治理主体内外关系建构、多重网络单层次的作用机制和治理系统内生可持续运转四大特质。
(一)治理主体广泛参与
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参与,高职院校治理应强调学校内部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如学校党委、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教师等多元主体参与治理。虽然高职院校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参与,但其仅仅为高职院校内部治理主体,仍是一种狭义上的多元主体。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在治理参与主体上应当更多地强调广义上的多元主体,要求突破高职院校与社会其他主体的隔阂,将高职院校嵌入社会网络中,与高职院校主体发生关系的主体都应被视为有关治理主体。在这一背景下,高职院校治理主体不仅仅局限于院校内部老师、学生与后勤人员等群体,市场与社会中一切积极有关因素如企业等都可以是治理主体。
(二)治理主体内外关系建构
传统的高职院校治理由于主体构成单一,其运行逻辑较为简单,加之身份的天然限制,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就形成了较为简单的治理关系,但是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打破了传统高职院校治理限制,主体不再局限于系统内部,高职院校组织外部主体被引入,传统的治理关系已经不再适应于该治理主体的构成,这不意味着无关系或者复杂关系存在于该治理系统中,而是一分为二的,即以高职院校组织内外为界限,进行一定独立的关系建构,通过一定关系的耦合,联系内外系统的治理主体关系。具体而言,高职院校在一定的规章制度安排下对传统关系进行微调,治理主体间关系基本不变,但是系统内部各主体与外部治理主体产生横向关系,例如,学校管理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与市场有关企业发生联系,在这一过程中治理内部系统中的后勤保障人员虽然在管理关系上保持不变,但其与市场企业却发生了从属关系。
(三)多重网络单层次的作用机制
高职院校治理由于主体和主体间关系明确,加之传统行政科层制的影响,治理活动以传统的纵向传递的作用机制为主,即治理活动的展开只能依靠行政组织架构向上进行信息反馈,再通过行政组织架构向下进行信息反馈,该作用机制呈现出“单线”式的一重网络多层次的特点。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由于主体的多样性,以及主体治理关系的网络化与层级化,治理活动的作用机制不仅仅依靠传统的行政组织架构,治理信息的传递、治理活动的触发等不局限于传统的内部行政网络,社会网络与市场网络也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行政网络的有关职能,从而使作用机制变得更加多重化。由于传统治理关系的解体与重构,部分层级不再产生关系,在作用机制中层级被压缩,呈现出扁平化的特征,由此形成了“多线”式的多重网络单层次的作用机制。
(四)治理系统内生可持续运转
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高职院校管理仅限于院校内部的局限性,但是并不意味着传统高职院校治理中内部系统的全面瓦解,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高职院校治理系统的内部性,这种内部性必须建立在高职院校内部可以与外部系统的良性互动基础上,同时在无重大改变的情况下,治理系统内部可以按照一定的作用逻辑可持续地运转。治理系统内部有效的运转就意味着系统内部可以产生一定动力推动着系统进行运转,甚至能产生改造系统的动力推动系统内部实现进化发展,这一过程则是治理系统的内生发展。
三、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策略
在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治理思想为治理活动提供价值指导,治理体系为治理活动提供体系保障,治理制度为治理活动提供推进力,治理人员则是构成治理活动的基础。因此,高职院校应从治理思想、治理体系、治理制度、治理人员和治理手段五方面着手,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推进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
(一)推进治理思想现代化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高职院校要实现治理现代化,首先要推进治理思想现代化,为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提供正确的思想导向。一是要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国家治理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思想运用于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去。在治理目标上,高职院校应坚持鲜明的问题导向性,院校治理存在什么问题就直面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在治理主体上,高职院校应调动内外多元主体的积极性,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在治理内容上,高职院校应注重全面性和系统性,强调统筹治理的时机、步骤、节奏和力度,整合校内外各方主体的资源和力量;在治理方式上,高职院校应注重协同性,要统筹考虑不同治理领域、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治理主体的现实状况,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党委领导、学校主导、社会协同、企业参与、条件保障五大要素的协调配合,真正形成高职院校治理的合力。二是要将传统的管理思想转变为治理思想,推进实现高职院校治理能力现代化。行政部门等拥有法律权威的治理主体必须改变旧有的管理思维模式,以治理思维推进治理活动;学生和企业等非权威主体必须树立积极参与的治理思维,通过治理活动合理地表达自己的治理需求。
(二)推进治理体系现代化
治理体系與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完善的治理体系是提升治理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的提升有利于治理体系效能的充分发挥。因此,高职院校必须全面推进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为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提供体系保障。一是要建立和明晰各治理主体间的关系。高职院校应建立起治理内部系统和外部治理系统间的有关联系,为治理活动的开展提供有效路径。二是要建立多重网络单层次的作用机制。高职院校应改变传统治理活动仅仅依靠行政系统进行治理活动信息传递、治理行为发生和治理影响传递的范式,转而通过广泛地建立治理主体间的联系,增加治理信息传递、治理活动产生和治理影响传导的途径与路径,以形成多重网络的治理作用机制;同时,压缩治理系统中治理的层级,使治理系统摆脱传统科层制等级体系范式的影响,取消不必要的治理层级,使治理系统结构向着“扁平化”方向发展,以形成多重网络单层次的作用机制。
(三)推进治理制度现代化
推进高职院校治理制度现代化,可以为高职院校治理提供制度保障,是推进实现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出台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央要在国家层面上出台和完善有关扶持、发展和促进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的法律法规,为高职院校提供宏观的法律制度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央的有关要求,在自己的职能范围内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等治理工具的作用,为高职院校提供较为具体的法律制度保障;高职院校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合理合法的形式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有关治理规章,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治理要求。二是要建立责任明确的物质保障制度。治理活动的开展离不开物质保障,但在实际过程中各层级物质保障的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治理活动难以有效开展,所以政府应通过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中央、地方和高职院校提供物质保障的责任,使相关治理活动得以有效开展。三是要建立权责明确的治理制度。中央通过订立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各行政层级和其他治理主体在高职院校治理中的权力与责任,从而达到权力与责任互相匹配,避免治理主体的过度干预或消极参与。
(四)推进治理人员现代化
推进治理人员现代化是解决治理难题“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高职院校治理活动的开展必须有具体的治理人员参与,才能够真正发挥治理的有效性。一是要推进治理人员意识的现代化。高职院校行政人员要改变“科层制”的管理意识,树立起协调共理、高效协商的治理意识;同时,其他高职院校治理主体要改变消极参与治理的意识,树立起积极参与治理的意识。二是要推进治理人员技能的现代化。传统的高职院校治理往往靠集中式的座谈会等形式和一定的网络治理平台收集治理意见,这两种形式要求参与治理的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达功底和网络使用技能,但其他治理主体受自身能力水平的影响,难以参与到治理活动中来,所以高职院校要培养其他治理主体的治理技能,促进实现治理人员技能的现代化。三是要推进治理人员思维的现代化。传统的高职院校治理人员是以风险防范的思维推进治理活动,导致其创造性和高效性难以有效发挥,所以高职院校治理人员要转变治理思维方式,使治理思维向着风险防范和价值创造并重的方向发展。
(五)推进治理手段现代化
治理手段的现代化有利于提高高职院校治理活动的效率,促使高职院校治理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一是要普及电子化和信息化工具在治理活动的运用。传统的高职院校治理往往电子化和信息化程度较低,严重制约了治理信息的传播速度和治理影响的范围,导致治理活动浪费大量的人力资源,治理效能比较低。因此,高职院校要推进电子化和信息化工具在不同治理场景中的使用,提高治理信息速度传递水平、增大治理信息容量并及时反馈治理影响结果。二是要采用合理的治理手段凸显治理主体的利益。传统的高职院校治理主体偏好采取强制性手段来实现治理目标,但有关治理主体的利益未能被重视,导致治理风险的累积。因此,高职院校应注重强制性和自愿性手段混合并用,充分重视有关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有效聚合各治理主体的利益,从而化解治理风险。三是要善用科学合理的政策工具提高治理的有效性。当前,政府往往采用规制性政策工具来促进高职院校治理的发展,却忽视了社会化和自愿性政策工具的使用,导致政策工具的效能无法有效发挥。因此,政府应改变单一政策工具重复使用的政策模式,针对不同的治理问题划分类别并精准匹配,采用不同的政策工具以提高高职院校的治理效能;同时,政府还应积极探索规制性政策工具、社会化政策工具和自愿性政策工具互补的政策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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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产党员网.人民日报评论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论学习贯彻习近平在省部级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EB/OL].(2014-02-22)[2021-11-22].https://news. 12371.cn/2014/02/22/ARTI1393019927664160.shtml?from= singlemessage.
[3]董俊麟.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研究[J].法制与社会,2021(4):92-93.
[4]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Z].教职成﹝2019〕5号,2019-03-29.
[5]孔鹏,范颖.略论“新常态”背景下发展高职教育的重要性[J].长江论坛,2015(5):93-96.
[责任编辑 秦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