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文波
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实施,各种先进的农机投入生产,比如小麦收割机、玉米收割机、玉米切杆机、挠地机等机器的出现,极大地减少了农业耕作时间,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行业和服务行业等低门槛行业吸引了大量农村闲置劳动力。此外,个体农户耕作的土地数量有限,粮食作物种植利润较低,经济作物种植的风险又较大,而外出务工收入相比较而言较高,吸引了农村大量精壮劳动力,而老人和妇女儿童居家较多,农业成为相当多农民的“副业”,土地闲置或流转现象增多。农业实现规模化发展也提上日程。
农业规模经营由土地、劳动力、资本、管理四大农业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其主要目的是根据西方经济学理论,农业生产规模扩大,生产出的农产品势必会降低成本,容易出现农业行业的规模经济效应,使农民收益增加。关于农业规模化,多大面积的经营才算实现了规模化,学术界认知并不统一。各地农民分到的集体土地面积不一样,所以本文采取“适度规模”的说法,农业规模经营就是要在适度规模的土地上,使土地的生产效应得到较大程度提高,与当前和各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可以利用的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实现劳动效益、技术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
土地规模化,种植面积扩大,经营管理集中,从种植、施肥、打药、收割等各个环节,有利于机械化的普及和实施。以喷洒农药来说,如果只有几亩地,农民一般使用老式的肩背式喷雾器来喷洒,而规模化之后,可以采用无人施药机低空低量喷雾技术,与传统人工施药相比,具有作业效率高、受环境影响小、防控用药少,且省时、省工、省力、省钱。除了飞机喷洒农药,国家已经研制出喷洒农药的农机,也可以快速高效喷洒农药,节约时间和人力,喷洒农药的精准度较高。机械化大面积使用,大大地节省了农民在土地上劳动的时间和人力,解放了农村劳动力,这些劳动力可以去从事其他工作而增加家庭收入。
传统的农业经营以个体农户为单位,每到种植季节,农民选种比较随意,一般在乡镇销售农用物资的门店根据村民口碑或老板推荐选一种种植。规模化后,农产品品种集中统一,品质较为一致,容易生产出科技含量高的品牌产品,也容易与大型企业联合成为大企业的原材料生产基地。
新阶段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调整的重点是,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快畜牧业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调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等。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通过对农村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增加农民创收渠道,适度规模化的实现必不可缺。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在农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民,可以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使用,一般都是一些专业大户、龙头企业或者合作社,这一举措不仅有利于农业规模的扩大化,而且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农业规模化的一条重要途径是,有序将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到部分种植大户、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种植主体手里,所以建立土地经营权合理流转模式很有必要,这涉及到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价格等问题。原则上以双方自愿协商为主。
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包括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代耕等。土地转包,即承包方将自己承包期内承包的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包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土地流转涉及到农民切身利益,纠纷也比较多,一些乡镇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这些中心起到了服务土地流转的作用,可以提供土地流转合同签约指导服务,从而减少土地流转纠纷。同时也可以借鉴房屋买卖的方法,建立信息完备的交易机制,比如一些地方把信息发布到土地流转网,或各个县区建立的土地流转网站,把土地流转的信息公开化,把农户或集体期望得到的收益在更大范围公开化,让集体和农户参考市场价或政府指导价,让土地流转的价格更加透明,避免个人或集体利益受损,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集体和农户的利益。农户土地转包后,村集体要注意做好登记备案。
1.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联合。农业龙头企业多为农产品的销售和加工行业,龙头企业和农户联合的模式可以是农户手中的土地流转给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决定种植和经营的品种、管理销售等事宜,这种模式涉及到土地流转,流转之后,龙头企业成为土地经营管理的主体,可以按自己的要求和意愿去经营土地,容易形成品牌效应。也可以是农户和龙头企业签订合同,不进行土地流转,农户按龙头企业的需求进行种植或养殖,按龙头企业的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产品出售给龙头企业,实质上是作为龙头企业的原材料生产基地,这种模式不涉及土地流转,农户按龙头企业的要求生产,是比较松散的规模化组织。比如有些地方米业有限公司可以和当地农户签订合同,让农户种植品种美誉度高的小米,成熟后收购过来进行加工、包装销售,就可以采用这种松散的模式,而不用去流转土地。
2.专业合作社模式。这种模式是一批志同道合的农户团结起来,生产某种品牌的农产品,无需涉及土地流转,实质是农户之间一种松散联合的规模化组织。可以是十几户,也可以是几十户甚至上百户。该模式的农户可以作为一个整体和供种、供肥、收购和其他农业服务主体建立合作关系,从而大大节约种植成本,使得优质品种的农作物种植获取较高的规模收益。也就是说,把一家一户散兵游勇集中起来抱团发展,谋求规模经济效应。
如果是作为一个企业的粮食原料基地,以大规模的品质统一产品为主,如果是面向当地城市生产蔬菜类产品,适合适当规模的农户联合种植多元化的蔬菜,可以避免产品滞销。
3.种植大户。种植大户一般是通过土地流转,从其他农户或集体租赁了一定规模的土地来从事生产。近些年来,随着外出务工热潮,农民纷纷涌向城市打工,农村土地闲置,有的家里有重病的劳动力无法从事劳动,或者集体闲置的土地,有种植意愿的个人通过支付一定的租金或者以种植的粮食来替代租赁费,流转了相当规模的土地,形成种植大户。种植大户手里集中一定规模的土地,既可以从事传统的粮食作物种植,也可以从事食用菌、药材、果蔬等经济作物种植,可以形成一定规模的农产品采摘园,从而增加个人收入。
1.加强科研机构和产业园区科技交流。增加对涉农科学研究领域的投入,解决农业生产技术创新、新品种开发及推广经费不足的问题,由政府牵线组织一定批次的科研技术专家到产业园区调研和指导工作,对现有农产品种养殖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对农产品种养殖的病虫害防治、施肥、打药等环节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指导,以促进农产品更新换代,实现农业优化发展。
2.鼓励规范的农业服务一条龙公司创建和经营。目前农业服务产业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门类齐全的公司或机构尚未完善,主要是个体农户购置农机为农业服务,个人之间的恶性竞争,导致农机折旧加快,新机器受农户欢迎,三年以上的机器很可能无人问津,这种情况最后只能以极低的价格出售。所以农业服务迫切需要建立一种合作组织,来减少农机浪费。比如,一个地区或村镇的农机成立数量适宜的大型服务社,可以是几个人或几户入股,配备从耕地、播种、打药到收割的机器,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一条龙服务。
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始终是制约农业规模化发展的一大因素。各大媒体经常推送某地农产品滞销的新闻,这也反映出农产品尤其是经济类作物销售难,农产品产销矛盾依然突出。原因是农民找不到市场,农产品和超市、农贸市场、消费者对接完善的销售机制还没有建立;农民的知识层次一般较低,有关网络平台销售技术还有相当多的农民不懂如何操作。随着农产品生产能力的提高,农产品产销矛盾越发突出,制约着农业产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提高和农民增产增收。由此造成农民守着大量农产品低价难销,影响了他们积极性。发展农业要解决产销矛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农产品+超市及农贸市场。果蔬类产品一般销往就近种植地所在的城市或乡镇,该模式下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可以主动和当地的农贸市场、超市签订供货协议,双方有违约行为也可约定一定的罚金,建立中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稳定农产品销售渠道,缓解农产品的产销矛盾。
2.农产品+网络直播。规模化经营产量增加,农产品销售如果不是和企业结成合作关系,经常会发生滞销情况。农业规模化急需解决农产品的营销问题。传统的销售方式针对某个有限的市场,而当今时代借助网络市场可以扩大到全国甚至全球。
随着互联网和智能手机的普及,消费者的购买习惯和消费渠道通过互联网的发展在不断地变化,而网络直播的销售模式让消费者如身临其境,其实是有人替代自己来表达真实的消费体验。许多企业和个人开始利用直播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开启销货之路,并且销售业绩可观。比如,近几年火爆的短视频网站“抖音”“快手”成为企业和个人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
3.在知名的电商平台开设农产品销售店铺。近些年随着电商平台的崛起,人们消费方式发生巨大变化,相当多的人开始享受足不出门就可买到自己想要的生活物品。农场品也可以借助电商开启自己的大市场。相比较而言,“拼多多”“淘宝”的门槛较低,建立店铺所需资金少,比较适合农产品销售。只有农产品质量过硬,发货速度够快,售后服务完善,农产品才能积累美誉度,得到消费者的认可;相反,以次充好的生意最终不会长久。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较为滞后,效率较低,实现农业现代化需要众多群体的参与。科研院所要不断攻克农产品种植和饲养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难题,加快农产品更新换代;政府要引导支持科研机构和产业园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农民要不断更新种养殖知识,提高农产品质量,探索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渠道;各个农业服务类机构要强化高效服务。引用鲁迅先生的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农业规模化需要社会各界去探索,需要各个经营主体去实践,需要农业农村现代化去支撑。如此一来,乡村振兴才能取得实效。